分公司承担无限责任吗?

2022.01.21 15:3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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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精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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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虽然分公司可以成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具有诉讼资格。但诉讼资格不等于民事责任的承担资格,分公司的民事责任依据法律规定应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总公司来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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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
交通事故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虽然分公司可以成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具有诉讼资格。但诉讼资格不等于民事责任的承担资格,分公司的民事责任依据法律规定应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总公司来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公司无限连带责任儿子需要还吗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公司无限连带责任儿子需要还吗

    内容:所以,公司无限连带责任儿子不需要还。《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林艳英律师
    2022.03.30214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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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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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公司在一般情况下是不承担法律责任的。分公司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但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辩称对于事故的发生及责任认定被告无异议。但原告诉请的74,000元系发动机进水后导致的损失根据机动车损失保险第条第项约定被告不同意承担74,000元的发动机损失费用。另原告没有购买发动机涉水损失险因此在有救济的情况下原告不购买相应保险相应损失应该由原告自行承担。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辩称对于事故的发生及责任认定被告无异议。但原告诉请的74,000元系发动机进水后导致的损失根据机动车损失保险第条第项约定被告不同意承担74,000元的发动机损失费用。另原告没有购买发动机涉水损失险因此在有救济的情况下原告不购买相应保险相应损失应该由原告自行承担。

    内容:但原告诉请的74,000元系发动机进水后导致的损失根据机动车损失保险第条第项约定被告不同意承担74,000元的发动机损失费用。另原告没有购买发动机涉水损失险因此在有救济的情况下原告不购买相应保险相应损失应该由原告自行承担。法院另查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条款第条第()项约定因雷击、暴风、暴雨、洪水、龙卷风、冰雹、台风、热带风暴造成的被保险机动车的直接损失且不属于免除保险人责任的范围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第条第()项约定发动机进水后导致的发动机损坏保险人不负责赔偿。那么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辩称对于事故的发生及责任认定被告无异议。但原告诉请的74,000元系发动机进水后导致的损失根据机动车损失保险第条第项约定被告不同意承担74,000元的发动机损失费用。另原告没有购买发动机涉水损失险因此在有救济的情况下原告不购买相应保险相应损失应该由原告自行承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2.02.10199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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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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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是个人独资企业的行为纯属投资人个人的经营管理行为,不像法人企业(有限责任公司)那样具有企业集体经营管理的行为,而单独经营管理的行为具有随意性,缺少约束性,集体经营管理有相对的稳定性和制约性,企业的经营效益盈亏来自经营决策层,效益盈亏直接影响于债务的清偿。二是企业的财产使用与处理的公开程度决定了承担责任的公平度。个人独资企业的所有人在使用和处理该企业的财产上,有完全的隐蔽性或不公开性,不像法人企业那样公开透明,有相互监督(如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制。个人独资企业在财产资金管理上与家庭管理模式,实质上没有什么两样,这样必然导致收支不清、盈亏不清,有的甚至债权债务不清。《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第十八条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 有限责任和无限责任的区别是什么?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有限责任和无限责任的区别是什么?

    内容:1、股东之间转让股权《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公司法》第七十五条确认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退股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责任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无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对公司及其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如果公司不能偿还债务时,由股东承担清偿责任,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如何退股(一)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退股《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方式退出公司,(二)申请退股的法定情形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股必须符合《公司法》所规定的股东申请退股的三种法定情形,而对于其他的一般有限责任类型的公司,股东若是履行了自己的出资义务,则以出资额为限担责即可。

    张芸律师
    2023.07.03959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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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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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公司通常来说是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内容:(二)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的承担: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等等。

    李楠楠律师
    2022.03.30752人收看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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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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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业法人及管理层以合同形成的内部约定免除不了对外的责任与义务
  • 个人无限连带责任担保含义及范文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个人无限连带责任担保含义及范文

    内容:个人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无限连带责任是指每个合伙人对于合伙债务都负有全部清偿的义务,而合伙的债权人也有权向合伙人中的任何一人或数人要求其清偿债务的一部分或全部。连带责任是指两个以上须承担同一民事责任的人,权利人可以对任何一方提出承担民事责任的请求。连带责任人中任何一人对违反法律义务的后果都必须负全部责任。个人无限连带责任担保兹有 公司,于 年 月 日签署了《委托担保承诺书》,承贵中心接受委托为其提供 万元(大写)贷款担保,为维护贵中心的合法权益。本人愿以个人所有财产及权益,以无限连带责任的方式向贵中心提供反担保。那么个人无限连带责任担保含义及范文。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2.10162人收看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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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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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限连带责任和无限连带责任区别在于:1、有限连带责任,是指以全部财产中的部分财产来承连带担责任。2、无限连带责任,是指以全部财产来承担连带责任,即有多少财产就承担多少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一条 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第一百七十八条 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 个人无限连带责任担保是指什么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个人无限连带责任担保是指什么

    内容:具体的连带责任就是指的根据的法律的规定或是当事人进行的约定,其主必须是两人或是两人以上的当事人,就要对其共同的债务进行全部的承担或者是部分的承担,连带责任也是民事责任的一种。因为合同而带来的法定义务可以是合同的当事人进行的约定,比如在合同的约定当中约定当事人应该承担连带责任,也可以是对于合同中的当事人进行权利上的约定,就比如法定的合伙人对于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的责任这样权利上的约定。如果是因为侵权所需要承担的义务责任,也就是不得侵害他人的人身或是财产权益的义务,具体的表现就是不作为的行为,如果是共同侵权的行为,也要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那么个人无限连带责任担保是指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2.10112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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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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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首先判断公司业务是否正规,有没有风险。其次考虑谁来主导业务,是否会带来问题,如违约等。一般法定代表人主要是与公司绑定,也就是尽量避免违约、欠债等情况
  • 无限连带责任担保是什么意思呢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无限连带责任担保是什么意思呢

    内容:连带责任担保就不同了,比如李某说借给了吴某20万元,杨某做担保人,债务到期的时候李某无论找杨某或者吴某要20万都是可以的。那么无限连带责任担保是什么意思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2.02.10137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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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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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公司法人的责任主要包括:总公司授权方权利范围内的民事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无限连带责任是否有追偿权呢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无限连带责任是否有追偿权呢

    内容: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支付超出自己赔偿数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另外,在《社会保险法》中也有发生追偿权的问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那么无限连带责任是否有追偿权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2.02.09680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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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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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东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企业为合伙企业。依照我国《合伙企业法》的相关规定,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 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书要怎么起草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书要怎么起草

    内容:连带责任保证是一种责任较重的保证方式。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的,为连带责任保证。那么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书要怎么起草呢?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书郑州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兹有--------------------------公司,于-----年-----月-----日签署了《委托担保承诺书》,承贵中心接受委托为其提供-----------------万元(大写)贷款担保,为维护贵中心的合法权益。那么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书要怎么起草。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2.02.10563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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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限责任公司的分公司有注册资本的要求,但没有最低或者最高数额的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公司名称和住所;2、公司经营范围;3、公司注册资本;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5、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6、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7、公司法定代表人;8、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 借款人的配偶是否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借款人的配偶是否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内容:借款人的配偶是否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是否担责需要结合案例具体分析。王某一纸诉状,将邵某及其丈夫刘某诉至法院。被告邵某经公告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邵某不务正业,目前已向法院起诉的借款共计有40余万元,尚未起诉的还有两笔共计32万元,其已与邵某离婚近一年,离婚协议约定邵某的债务由邵某偿还,被告刘某不同意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第二种意见认为,本案的举证责任应由被告刘某负担。即应由其夫刘某负担“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的举证责任,若被告刘某举证不能,则应认定该借款属夫妻共同债务,判令被告刘某承担连带责任。那么借款人的配偶是否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2.02.08358人收看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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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公司欠钱不还,可以将总公司连带责任起诉吗?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分公司欠钱不还,可以将总公司连带责任起诉吗?

    内容:随着现在经济形势的不断向好,许多公司都开始大量盈利,并且开设子公司,相应的产生的税务款项就越来越多,那么分公司欠钱不还,可以将总公司连带责任起诉吗?分公司是可以单独作为被告的,这是由明确法律依据的:根据民事诉讼法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所从事行为来源于总公司授权,分公司注销后可以起诉总公司。分公司欠钱不还,可以将总公司连带责任起诉吗?在程序上,总公司应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那么分公司欠钱不还,可以将总公司连带责任起诉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2.02.10665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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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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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公司有独立的责任能力吗,分公司有独立的责任能力吗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分公司有独立的责任能力吗,分公司有独立的责任能力吗

    内容:因为分公司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它只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所以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因为分公司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它只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所以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法律规定分公司可以作为诉讼主体参加诉讼,实践中,分公司的债务首先由分公司的财产支付,不足部分总公司连带清偿,法律规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周春花律师
    2023.12.13350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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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何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如何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内容:无限连带责任是指每个合伙人对于合伙债务都负有全部清偿的义务,而合伙的债权人也有权向合伙人中的任何一人或数人要求其清偿债务的一部分或全部。连带责任是指两个以上须承担同一民事责任的人,权利人可以对任何一方提出承担民事责任的请求。在向权利人承担责任后,各责任人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再分担责任无限责任个人对外承担无限清偿责任连带责任是一种多数主体责任,即与债权人相对应的债务人在数量上为两个以上。其次是侵权法上的义务,即不得侵害他人人身、财产权益的义务,表现为不作为。连带责任人中任何一人对违反法律义务的后果都必须负全部责任。那么如何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2.02.09200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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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公司承包合同签署后由母公司来承担债务责任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分公司承包合同签署后由母公司来承担债务责任

    内容: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王学瑞律师
    2022.04.163348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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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限连带担保责任期限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无限连带担保责任期限

    内容:借款期限是指借贷双方依照有关规定,在合同中约定的借款使用期限。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逾此期限,债权人未提起上述主张的,保证人则不承担保证责任。可见,保证期间构成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担保权利消灭的法律后果。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根据《担保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那么无限连带担保责任期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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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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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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