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县城区拆迁规划

2021.11.17 16: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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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精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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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各地拆迁计划可到当地政府官网公告进行查询。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应当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应当及时向被拆迁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第七条 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四)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五)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第八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应当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应当及时向被拆迁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第九条 拆迁人应当在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内,实施房屋拆迁。

需要延长拆迁期限的,拆迁人应当在拆迁期限届满15日前,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延期拆迁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延期拆迁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给予答复。

第十条 拆迁人可以自行拆迁,也可以委托具有拆迁资格的单位实施拆迁。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得作为拆迁人,不得接受拆迁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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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 属于违章建筑,根据当地规划及城市管理部门的要求来拆除或者罚款处理
  • 房屋拆迁期限是多少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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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铭芝

    房屋拆迁期限是多少

    内容:需要延长拆迁期限的,拆迁人应当在拆迁期满15日前,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延期拆迁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延期拆迁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给予答复。拆迁范围是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根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批准文件规定的建设项目用地范围,确定的房屋拆迁范围。那么房屋拆迁期限是多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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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凯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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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市房屋拆迁中的公共利益在哪里?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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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金保

    城市房屋拆迁中的公共利益在哪里? 

    内容:虽然,《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中没有出现任何公共利益的字眼,但是,根据《土地管理法》第58条,国家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条件是: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所以,为了维护城市房屋拆迁的正当性,对于《土地管理法》第58条中的公共利益,立法者最好进行具体解释。那么城市房屋拆迁中的公共利益在哪里? 。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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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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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拆迁怎么赔偿.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 赔偿金 。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1)房屋补偿费, 用于补偿被拆迁 房屋所有权 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 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 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 房屋拆迁补偿 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拆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任意更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第二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城市房屋拆迁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有利于城市旧区改造和生态环境改善,保护文物古迹。第四条 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应当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本条例所称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本条例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
  • 宅基地确权对以后拆迁有什么影响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宅基地确权对以后拆迁有什么影响

    内容:农村地区如因规划建设需要进行征地拆迁,对于农民来讲合法认定的宅基地在获得拆迁补偿的过程中不会存在异议,从这一点来讲,确权登记的不动产权证书是农民获得合理拆迁补偿的&ldquo,农村地区的宅基地自建房情况是错综复杂的,既有历史遗留的问题,又有长期存在的土地纠纷、界限不清、私占多占等问题,在农村完成宅基地确权登记之后,农民持有的不动产权证书可以依法对个人占有的土地面积、使用情况、土地位置等提供保障,如此,可避免拆迁纠纷。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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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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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宅基地确权和拆迁有关系吗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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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嘉娱

    农村宅基地确权和拆迁有关系吗

    内容:同样的,农村的宅基地确权工作也是如此,这一项工作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所以和拆迁并没有关系,拆迁与农村宅基地确权的关系拆迁是改变土地用途的重要手段之一,也是实施城乡规划、推进城市化的必要措施,所以,是否进行农村宅基地确权以及确权是否有效,直接关系到农民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保障,农村宅基地确权的意义首先,对农村宅基地进行确权,可以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对于一些违规建房,或者是滥用其他土地面积当做宅基地的行为,国家也会采取罚款或者是其他方法,及时的进行制止,确保当地居民享受到同等的待遇,公平合理得保护了农村农民们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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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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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宁市拆迁安置房建设销售管理暂行办法》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南宁市拆迁安置房建设销售管理暂行办法》

    内容:第二条 本市城市规划区内的拆迁安置房建设和销售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安置房建设及销售工作应严格遵循统一规划、合理设计、综合配套、政府定价、统筹分配的原则。市安置办全面统筹推进本市安置房建设工作,审定建设管理工作有关政策、计划及其他各项重大事项。市建委负责做好安置房建设的综合协调,推进安置房建设。第二章 安置房的建设第五条 城区政府应根据全市年度拆迁及征地计划以及安置量,提出年度安置房建设计划。安置房建设计划经市安置办组织市建设、发改、财政、规划、国土、房产、城管、民政等部门会审后,报市政府批准纳入年度城建计划。那么《南宁市拆迁安置房建设销售管理暂行办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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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02272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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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拆迁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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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学瑞

    房屋拆迁法律规定

    内容: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主要运用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城乡规划法》、《物权法》等。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会运用到《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承包法》、《城乡规划法》、《民法典》、《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村民委员会自治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等等法律、法规。征地拆迁是一个系统的法律问题,牵涉的法律、法规较多,遇到征地拆迁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征地拆迁律师。那么房屋拆迁法律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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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03259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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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最新拆迁补偿办法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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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晓红

    北京最新拆迁补偿办法

    内容:3月末,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公布《北京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其中拟对征收宅基地房屋的安置方式进行规定,并明确货币补偿标准。北京或将告别大批“拆迁暴发户”。

    刘晓红律师
    2023.04.0777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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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拆迁怎么赔偿.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 赔偿金 。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1)房屋补偿费, 用于补偿被拆迁 房屋所有权 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 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 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 房屋拆迁补偿 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拆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任意更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第二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城市房屋拆迁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有利于城市旧区改造和生态环境改善,保护文物古迹。第四条 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应当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本条例所称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本条例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
  • 房屋拆迁补偿是否征收增值税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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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梦云

    房屋拆迁补偿是否征收增值税

    内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拆迁补偿费属于货币收入,因此应按照规定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同时税法规定,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或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需要而搬迁,由纳税人自行转让房地产的,免征土地增值税。符合上述谁规定的单位和个人,需向房地产所在地税务机关提出免税申请,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税。那么房屋拆迁补偿是否征收增值税。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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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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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拆迁怎么赔偿.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 赔偿金 。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1)房屋补偿费, 用于补偿被拆迁 房屋所有权 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 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 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 房屋拆迁补偿 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拆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任意更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第二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城市房屋拆迁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有利于城市旧区改造和生态环境改善,保护文物古迹。第四条 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应当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本条例所称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本条例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
  • 企业拆迁的补偿款要不要交税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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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甲交通律师

    企业拆迁的补偿款要不要交税

    内容:1、需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文的规定,企业取得符合规定的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根据搬迁规划,异地重建后恢复原有或转换新的生产经营业务的,用这些搬迁或处置收入购置或建造与搬迁前相同或类似性质、用途或者新的固定资产和土地使用权,或对其他固定资产进行改良,或进行技术改造,或安置职工的,准予其搬迁或处置收入扣除固定资产重置或改良支出、技术改造支出和职工安置支出后的余额,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那么企业拆迁的补偿款要不要交税。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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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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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邢颖

    北京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内容:北京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宅基地上的房屋拆迁,可以实行货币补偿或者房屋安置,有条件 的地区也可以另行审批宅基地。本办法施行前宅基地上已建成的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房文 件,但确由被拆迁人长期自住的,应当给予适当补偿。那么北京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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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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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房产纠纷、合同纠纷、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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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的区别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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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段建国

    :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的区别

    内容:《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运用国家强制力,按照法定程序将一定范围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转为国家所有权,并依法对被征收土地的原权利人给予补偿的活动。土地征收的具体实施部门是各级国土行政主管部门。《城市房屋拆迁条例》规定,城市房屋拆迁是指为了实施城市规划、旧城区改造,运用国家强制力,组织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对原房屋权利人给予补偿、安置的活动。那么: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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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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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区规划机械车位能拆除吗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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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芸

    小区规划机械车位能拆除吗

    内容:小区规划机械车位能拆除的,但是有条件限制的,需要取得合法手段并对被拆迁人予以合适的补偿金。如果出现程序违法,则拆迁方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那么小区规划机械车位能拆除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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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新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李广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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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广荣

    最新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内容:最新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条明确规定,只针对“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给予公平补偿。”征收时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是作为地上附着物进行补偿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集体土地征收时,“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因此,如果土地征收结束时没有进行安置补偿或者未足额补偿的,并且房屋所在地纳入城市规划区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那么最新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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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宅基地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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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明月

    宅基地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内容:草案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修正案草案规定,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助与社会保障费用,农民村民住宅补偿,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和青苗补偿。将对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提供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无法提供的按照市场价给予货币补偿;城市规划区外则安排宅基地重建住房并按照新建房屋成本给予补偿。那么宅基地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2.01.03729人收看
  • 毋磊颖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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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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