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土地证的土地如何证明是自己的

2022.01.25 20: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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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精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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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土地证怎么证明土地是自己的问题的解答土地证,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依据。办理程序 1、房屋转让连同土地使用权转移,需提交房屋买卖协议、房照、原土地使用证。 2、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证、公证书或使用权人亲笔签名协议与街道证明。 3、新建房屋土地登记需提交土地和规划部门建房批件。 4、土地证书遗失或者损毁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申请补发新证,在当地报纸上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无异议的,原发证机关注销原土地证书,补发新证书。 5、买卖分宗、继承、赠与分宗须双方共同到局办理。 6、委托代办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人签名盖章的委托书。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方案》 第五条 对确权范围、确权方式、面积、人员登记等事项进行充分讨论,并形成确权方案决议,经户代表签字确认。同时,建立会议档案,包括会议记录、会议影像资料等;商定具体入户调查时间,并通知农户准备好证书、户口簿、身份证、流转合同等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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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大律云律师团
交通事故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 个人的农村土地证明书一般开头写明所致国土资源局全称;正文写明土地位置、座落、面积、四至,土地批准证书号码;该地块宗地图信息;结尾写明土地权利人身份信息,村委会意见等。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条 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土地登记资料可以公开查询。 《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 乌拉街拟征收土地需要哪些证明文件?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乌拉街拟征收土地需要哪些证明文件?

    内容:征收土地需要的证明包括:1、征地告知书。国土部门要对拟征土地位置、性质、面积等现状的调查情况告知农民,并且由农户签字确认。国土部门应对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充分征询意见,有人申请听证的,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听证。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那么乌拉街拟征收土地需要哪些证明文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1.12.29198人收看
  • 荣静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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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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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国家所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依法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 土地使用证能过户吗?_土地使用证需要过户吗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土地使用证能过户吗?_土地使用证需要过户吗

    内容:土地使用证过户需持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权移交证明(对方)、用地申请书、身份证和户口本提出过户申请,审核通过由乡镇政府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报县政府批准,进行土地变更登记申请。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刘晓红律师
    2022.05.104245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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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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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宅基地是属于集体所有,个人并无宅基地所有权。拆迁补偿可能只是土地上面附作物补偿。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 土地继承权有哪些条件

    毋磊颖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毋磊颖

    土地继承权有哪些条件

    内容:继承出让土地要办哪些手续一、首先,继承人需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二、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住宅土地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L,二是法定继承。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土地使用权继承就是公民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法有效的遗嘱取得死者生前享有的土地使用权的行为。那么土地继承权有哪些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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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31160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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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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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证怎么证明土地是自己的问题的解答土地证,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依据。办理程序 1、房屋转让连同土地使用权转移,需提交房屋买卖协议、房照、原土地使用证。 2、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证、公证书或使用权人亲笔签名协议与街道证明。 3、新建房屋土地登记需提交土地和规划部门建房批件。 4、土地证书遗失或者损毁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申请补发新证,在当地报纸上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无异议的,原发证机关注销原土地证书,补发新证书。 5、买卖分宗、继承、赠与分宗须双方共同到局办理。 6、委托代办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人签名盖章的委托书。《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方案》 第五条 对确权范围、确权方式、面积、人员登记等事项进行充分讨论,并形成确权方案决议,经户代表签字确认。同时,建立会议档案,包括会议记录、会议影像资料等;商定具体入户调查时间,并通知农户准备好证书、户口簿、身份证、流转合同等相关资料。
  • 房屋权属证 含否土地证 房屋权属证明的内容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房屋权属证 含否土地证 房屋权属证明的内容

    内容:房屋权属证明的内容首先我们来看看什么是房屋权属证,对于权利人来说合法拥有房屋所有权的证明,就是房屋权属证,简单的说,具有了房屋权属证明书,那么权利人就可以对房屋行使有关的权利,这是唯一的凭证。这些业务在办理时是要提供有效的土地使用证的。云浮的张某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也办理了入住手续,他认为这套房屋就属于了自己,其实购房者没有产权证就无法行使对房屋拥有的权利。即使张某交了钱也办理了入驻都还没有在法律意义上真正拥有房屋的所有权。而房屋产权证中则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依此只要确定房屋产权证中是否包含土地证就可以明确房屋权属证里包不包括土地证了。那么房屋权属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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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0892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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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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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房屋继承公证怎么收费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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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邢颖

    土地房屋继承公证怎么收费

    内容:申请人须填写公证申请书,并出具身份证明、财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由于立遗嘱是与人身关系密切相关的民事法律行为,就象结婚、离婚、收养等一样,是不能由亲属朋友或律师等代理办理的。那么土地房屋继承公证怎么收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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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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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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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个人基本信息2、证明无土地3、证明单位及日期加盖公章。《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六条 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不动产登记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定一个部门为本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并接受上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第七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分别办理。不能分别办理的,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协商办理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指定办理。国务院确定的重点国有林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国务院批准项目用海、用岛,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等不动产登记,由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
  • 民间土地抵押借款合同有效吗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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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熙

    民间土地抵押借款合同有效吗

    内容:未按规定提交有关证明文件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申请,土地管理部门不予受理。那么民间土地抵押借款合同有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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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7305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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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的土地被别人侵占了怎么办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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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芸

    我的土地被别人侵占了怎么办

    内容:在诉讼过程中,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土地权属情况以及对方侵占土地的证据,当遇到土地被侵占的情况时,应该先了解土地权属情况,然后与侵占者协商解决,在诉讼过程中,赵某提供了土地使用权证明、现场照片等证据,证明了钱某侵占了自己的土地,律师可以帮助你了解土地权属情况、提供法律建议和帮助你提起诉讼,六、总结本文从法律角度出发,为读者提供了解决土地被侵占问题的方案和建议,在确认自己的土地权属情况后,如果发现有人侵占了自己的土地,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二、与侵占者协商解决首先,可以尝试与侵占者协商解决问题。

    张芸律师
    2023.09.07772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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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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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写明证明人,证明事项即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 土地纠纷最有利的证据,土地纠纷最有利的证据有什么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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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艳英

    土地纠纷最有利的证据,土地纠纷最有利的证据有什么

    内容:在土地纠纷中,如果有证人能够证明案件事实,那么这些证言就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四、证人证言在土地纠纷中,证人证言也是比较有力的证据之一,律师建议在处理土地纠纷时,证据是最关键的因素之一,在处理土地纠纷时,证据是最关键的因素之一,那么,土地纠纷最有利的证据是什么呢,土地确权证书具有极高的证明效力,可以作为土地纠纷的最终证据。

    林艳英律师
    2023.08.28478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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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打土地官司最有效的证据是什么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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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明月

    打土地官司最有效的证据是什么

    内容:在打土地官司中,当事人可以请了解情况的人提供证人证言,证明案件的事实和情节,在打土地官司中,如果当事人能够提供合法的土地承包合同,将证明其对该土地的承包权,从而获得更有利于自己的判决结果,在打土地官司中,如果当事人能够提供合法的土地使用权证,将大大增加其胜诉的可能性,四、证人证言证人证言是指由了解案件情况的人提供的口头或书面陈述,也是打土地官司中常用的证据之一,一、土地使用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是证明土地使用权的合法凭证,是打土地官司最基本、最有效的证据之一,二、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承包合同是证明土地承包关系的合法凭证,也是打土地官司必不可少的证据之一。

    陈明月律师
    2023.10.25469人收看
  • 毋磊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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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使用权抵押注销登记如何解除?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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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东洁

    土地使用权抵押注销登记如何解除?

    内容:抵押权人身份证明材料:①企业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收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收复印件(1份);不具备企业独立法人资格,提交其上级单位出具的书面授权证明,收原件(1份)和申请人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等材料,收复印件(1份);②非企业法人,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收复印件(1份);不具备独立非企业法人资格,提交其上级单位出具的书面授权证明,收原件和申请人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收复印件(1份);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收原件(1份)和身份证收复印件(1份);④委托办理的,提交委托书收原件(1份)和受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那么土地使用权抵押注销登记如何解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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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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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不能继承,是直系亲属就能说土地也是自己的,当然亲属之间得商量怎么分配
  • 拖欠土地承包费怎么解决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拖欠土地承包费怎么解决

    内容:在仲裁过程中,应当提交相关证据和资料,证明对方存在拖欠土地承包费的行为,在诉讼过程中,应当提交相关证据和资料,证明对方存在拖欠土地承包费的行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当建立完善的合同履行管理制度确保合同的正常履行并做好相关记录和资料保存工作避免出现纠纷或损失等问题并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避免拖欠土地承包费的情况发生,总结 解决拖欠土地承包费的问题需要采取多种措施,包括与对方协商解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等,在签订合同时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当增强法律意识加强风险意识避免出现违法行为或违约行为并注意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避免损失扩大化等问题发生。

    李楠楠律师
    2023.10.25255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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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继承土地需要评估吗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房屋继承土地需要评估吗

    内容:房屋继承土地需要评估吗依据我国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对合法的房屋进行继承时,是不需要对土地进行评估的,只需要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明、身份证明,继承证明等材料办理过户登记。第三十三条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那么房屋继承土地需要评估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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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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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位土地使用证遗失如何补办_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怎么办

    毋磊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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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毋磊颖

    单位土地使用证遗失如何补办_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怎么办

    内容: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怎么办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可以补办: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遗失后可以携带个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前往当地的土地资源管理部门申请补办,完成补办手续后既可以领取新的证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条 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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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广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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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拆迁时的补偿面积按房产证上的面积计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征收土地需要什么证明?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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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一凡

    征收土地需要什么证明?

    内容:征收土地需要的证明包括:1、征地告知书。国土部门应对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充分征询意见,有人申请听证的,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听证。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那么征收土地需要什么证明?。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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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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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建房继承包含土地使用权吗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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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旭

    自建房继承包含土地使用权吗

    内容: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那么自建房继承包含土地使用权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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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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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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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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