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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尽管村委会可以扣留一部分土地补偿费,但是并非扣留多少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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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应从城市房屋拆迁的实施程序中完全脱离出来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政府应从城市房屋拆迁的实施程序中完全脱离出来
内容:现行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也明确规定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是负责管理房屋拆迁工作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就是说城市拆迁工作已由原来的政府行为,转为民事行为,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双方的民事活动。政府在城市房屋拆迁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不再是领导者,而是监督者、管理者。因此,政府必须从城市房屋拆迁的实施程序中脱离出来,行使好“三种权利”,即:拆迁计划权,监督管理权,行政执法权。再不能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切实履行依法保护拆迁当事人各方合法权益的职能,使城市房屋拆迁完全按照市场规则来运作。那么政府应从城市房屋拆迁的实施程序中完全脱离出来。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2022.01.02962人收看 -
张芸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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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地震房子倒了国家不赔。这是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不属于国家赔偿的范围。但是国家民政部门救灾时会妥善安置灾民,维持灾民的基本生活,国家会给予适当的救助或者补偿,但不会是赔偿。因为,在法律上,赔偿责任的前提是具有过错,没有过错,就没有赔偿的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条 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本法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依照本法及时履行赔偿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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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证兄弟共有如何处理?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土地使用证兄弟共有如何处理?
内容:土地使用证加名字,携带双方身份证明及相关资料到房产部门办理相关变更登记。城镇土地使用登记发证的范围包括城镇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商品房和城镇其他用地,它是房屋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后的变更土地登记,发证对象为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个人或企业。可见,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才需要给使用权人发给土地使用证,发证机关为县级或者市级土地管理部门。只有在乡政府规划中,对集体土地进行征收征用,土地性质才能由集体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才能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那么土地使用证兄弟共有如何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荣静月律师2021.12.29359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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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提起确认违法强拆的诉讼。如果对方没有履行法定程序,没有进行事实认定,就进行了肆无忌惮的强拆。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强拆行为违法应该是没有问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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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土地使用权证办理的程序是什么?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房屋土地使用权证办理的程序是什么?
内容:)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土地使用证附图可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底图或地籍图透绘获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监制,市、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管理机关填写,发给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并由其保存。那么房屋土地使用权证办理的程序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2021.12.29131人收看 -
张旭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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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房屋被政府强拆的事实无可争议,所以政府是房屋损失赔偿的第一责任者。征地拆迁,必须遵守先补偿、后搬迁原则。补偿利益落实到位后,才能开始实施搬迁行为。在还没有签协议,还没有给补偿的情况下,就强拆房屋,肯定是违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六条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1、永久基本农田;2、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3、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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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在城市房屋拆迁中扮演什么样的角色?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政府在城市房屋拆迁中扮演什么样的角色?
内容:虽然在拆迁案中,政府始终处在一个“配角”的地位上,但实际上,通过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城市房屋拆迁处处体现着政府与被拆迁人之间的行政法律关系。所以,政府在城市房屋拆迁中是无法逃避责任。一方面,政府本身不能作出对被拆迁人的财产权进行非法侵害的行为, 另一方面,政府应当主动保护被拆迁人的财产权,防止其受到拆迁人行为的侵害。那么政府在城市房屋拆迁中扮演什么样的角色?。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2022.01.021028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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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政府不能强拆正常的民房,但是政府部门可以依法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即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源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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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屋可以买卖吗
陈宗琼律师
小产权房屋可以买卖吗
内容:我国的小产权房屋买卖不受法律保护。小产权房指的是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等相关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也称之为乡产权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规定,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所有,村民对宅基地只享有使用权,农民将房屋卖给城市居民的买卖行为不受到法律的认可与保护,即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因此,小产权房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只能在集体成员内部转让、置换。那么小产权房屋可以买卖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2022.01.06373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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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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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农村房屋土地使用证改名怎么办理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宅基地农村房屋土地使用证改名怎么办理
内容:农村村民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当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由村民委员会公布并提交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村民委员会应当公布批准使用的宅基地。那么宅基地农村房屋土地使用证改名怎么办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2021.12.29255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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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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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农村房子只有土地使用权一般不能办理过户。就村民使用宅基地有限制条件,即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宅基地只能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使用,不是一个村的户籍,办理不成。农村土地不对外人。只在本村集体户籍人士之间转让《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实地查看,重点查看下列情况:(一)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查看房屋坐落及其建造完成等情况;(二)在建建筑物抵押权登记,查看抵押的在建建筑物坐落及其建造等情况;(三)因不动产灭失导致的注销登记,查看不动产灭失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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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房屋拆迁过程中,政府负有哪些责任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城市房屋拆迁过程中,政府负有哪些责任
内容:城市房屋拆迁过程中,政府负有哪些责任 [分析说明] 城市房屋拆迁主要涉及三方主体,即政府、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政府对于房屋拆迁负有管理责任,具体表现在: 对建设单位的拆迁申请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核发拆迁许可证。发布拆迁公告,载明房屋拆迁许可证批准文号、拆迁人、拆迁范围、搬迁期限等主要内容。对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的补偿安置问题进行裁决。根据已经作出的裁决实施强制拆迁或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对拆迁行为进行监督,对违法拆迁行为进行处罚。那么城市房屋拆迁过程中,政府负有哪些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2022.01.02879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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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您想要咨询什么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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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受法律保护吗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受法律保护吗
内容:我国的小产权房屋买卖不受法律保护。小产权房指的是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等相关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也称之为乡产权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规定,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所有,村民对宅基地只享有使用权,农民将房屋卖给城市居民的买卖行为不受到法律的认可与保护,即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因此,小产权房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只能在集体成员内部转让、置换。那么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受法律保护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2022.01.06398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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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你可以依据这一条和对方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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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倒塌政府怎样补偿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房屋倒塌政府怎样补偿
内容:房屋倒塌政府的补偿标准如下:第一,如果是属于五保户、低保户一级危房,那么户均补助2.23万元。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第十九条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那么房屋倒塌政府怎样补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2022.01.03601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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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一般有房管部门,当地没有设相关部门的,可以去当地的建设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第十九条 高级法院管辖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第二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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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房土地使用证到哪办理?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楼房土地使用证到哪办理?
内容:楼房土地使用证到当地的土地管理局相关部门进行办理。购房者在买到商品房后要及时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按照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权利主体一致的原则,还需要办理商品房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监制,市、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管理机关填写,发给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并由其保存。那么楼房土地使用证到哪办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2021.12.29511人收看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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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拆迁可以吗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没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拆迁可以吗
内容:没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是无法正常拆迁的,但如果是有土地使用权没有办理土地使用证的话,可以抓紧办理解决拆迁问题,关键要看有没有土地的使用权。根据相关规定,作为拆迁业主,得的这种配套的商品房,其房屋产权归个人业主,但作为业主如果想要将这套商品房卖出,那么就需要在取得权的5年后才可进行上市交易。这个房子归被安置者居民的私有财产,如果想要进行交易卖房,随时都可以。那么没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拆迁可以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2022.01.03781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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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对于拆迁补偿款扣留比例,全国没有统一的标准,由各省自行制定分配办法。在实践中,村委会预留土地征收补偿费的比例大约在20%至30%之间。如果超出这个范围,就侵害了村民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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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无土地使用证如何处理?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房屋无土地使用证如何处理?
内容:有房产证,就是办理登记的,无需担心有无土地使用证的问题,只有有房产证就行,这两者没有什么关系的。在施工之前,一般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就是用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抵押贷款,施工过程中一般会把单纯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抵押贷款转成再建工程贷款了。等到工程竣工之后,开发商拿到大产权证之后,就要用大产权证加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来做抵押贷款了。如果大产权证进行分割之后,一般都是买售人就是购房者的业主一般是做房屋按揭贷款了,那个时候开发商只拿土地使用权证应该是做不了抵押的。那么房屋无土地使用证如何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2021.12.29999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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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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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征收房屋程序是怎样的
李广荣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政府征收房屋程序是怎样的
内容:1、发布征收公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告知被征收人被征收的范围。2、登记调查,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3、制作房屋征收决定,市、县级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要进行社会风险性评估。4、评估房屋,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5、拟定征收补偿方案。那么政府征收房屋程序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广荣律师2022.01.02576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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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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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具体需要看当地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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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小产权房屋?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什么是小产权房屋?
内容:如开发商办理合法的立项开发手续后,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并按规定上缴给国家土地出让金和使用税(费),由国家发放给开发商土地使用证和房屋预售许可证,这样的房屋称为大产权房屋。而国家不发产权证的,由乡镇政府发证书的叫小产权,也就是说在农民的集体土地上,仅有乡(镇)政府或村委会的盖章以证明其权属,并没有国家房管部门的盖章,这种房屋被视为乡产权,即小产权房屋。那么什么是小产权房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2022.01.06107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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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征地补偿款中的土地补偿部分并非全部归村民个人,村委会是可以扣留一部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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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住房需要办理土地使用证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哪些住房需要办理土地使用证
内容:房屋和土地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只有进行发证登记并且两者权利主体一致,房屋产权人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有效保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确认国有土地使用权。那么哪些住房需要办理土地使用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2021.12.29873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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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先生为了精心照顾父亲,特地买房住在父亲楼下,直至父亲去世,姐妹们都很认可,三方曾达成口头协议,父亲的房屋由朱先生多占有份额。父亲去世后,姐妹反悔,还将朱先生诉至法院,元甲律师庭前帮助朱先生准备了充分的证据,庭审中据理力争并说服法官,法官认可朱先生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最终对方同意调解,多给朱先生几十万元的折价款。
财产分割律师 262评论 -
朱先生为了精心照顾父亲,特地买房住在父亲楼下,直至父亲去世,姐妹们都很认可,三方曾达成口头协议,父亲的房屋由朱先生多占有份额。父亲去世后,姐妹反悔,还将朱先生诉至法院,元甲律师庭前帮助朱先生准备了充分的证据,庭审中据理力争并说服法官,法官认可朱先生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最终对方同意调解,多给朱先生几十万元的折价款。
财产分割律师 134评论 -
房产纠纷之二审上诉案件,在元甲律所婚姻家事专家老师的助力下,多方化干戈为玉帛,和解结案,帮助两位当事人分别获得北京房产一套、房屋折价款25万元。财产分割律师 489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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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用案例】乡镇政府拖欠277万工程款,敢怒不敢言,怎么办?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乡镇政府拖欠工程款277万元,起诉后案件胜诉,乡镇政府仍拖延支付,查询名下未发现银行存款,怎么要回工程款? 工程完工 乡镇政府拒不支付工程款 2021年1月29日,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功中标某乡镇人民政府发包的“×××村委综合楼”工程,工程中标价3170000元,并于2021年7月28日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约定:“基础工程竣工后,发包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30%工程款;主体工程竣工后,发包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35%工程款;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32%工程款;剩余3%工程款,待工程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李总对于成功中标喜笑颜开,且对此项工程信心满满! 他想着“这是政府的工程,后期工程款应该不会出现差池,而且还能在乡镇政府面前留下一个好印象”,于是他带领施工团队辛辛苦苦依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 施工过程中,签证增加工程款102340元。2022年11月28日,该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然而,事情并非如李总想象中那样顺利,乡镇人民政府在施工期间,仅仅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支付了一小部分款项,从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判决胜诉 获得277万工程款 李总陷入了深深地焦虑之中,他曾多次尝试向乡镇政府提出付款要求,但对方总是找借口拖延,甚至有时负责人根本就不见他。 这样的情况持续了几个月,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由于资金紧张,运营已变得十分困难。 此时,李总感到了深深地无助和绝望,如果再这样下去,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可能会因为资金链断裂而垮掉。 然而,尽管心中有无数的不满和愤怒,李总对乡镇政府却是敢怒不敢言,万一不小心得罪了乡镇政府,以后的企业发展甚是堪忧! 在犹豫与纠结的挣扎中,李总决定寻求法律帮助,向北京天用律所进行咨询,天用律所专案组对案件进行多角度、深层次的分析后,给出了解决方案。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施工合同纠纷为案由起诉了乡镇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于2023年8月21日出具判决书,判决乡镇人民政府支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工程款277万元。 多方寻找财产线索 保障执行 一审判决生效后,乡镇人民政府仍然未按判决书约定还款。虽然天用律所多次与乡镇政府负责人积极沟通,但是效果不大。 天用律师积极转变办案思路,抓紧时间立执行案。好在该省份作为试点法院,效率比较高,不到半个月就成功立案。 但是经法院的查控系统查询,被告名下未发现银行存款。但是被告作为政府机构,与普通的法人主体毕竟不一样。 条条大路通罗马,天用律师积极与李总沟通,让其打探一下身边的人,尤其是与政府合作的人,看看有没有相应的支付账号。 天用律师的这个方法果然起到关键性的作用,最终发现了乡镇政府的两个账户,提供给法院后,冻结了其700余万元! 现被执行人已全额冻结款项,后续等待划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277万元工程款的执行回款有了有力保障! 办案亮点 政府作为被执行人,会有其特殊性,往往查控系统很难发现财产线索。我们不能仅仅依靠系统查控,而是需要多方面寻找财产线索,积极查找政府常用的银行账户,从而拿到执行款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634评论 -
结婚时需要两人双向奔赴,离婚时需要个人谨慎对待!元甲律师对各类夫妻财产进行详细整理,帮助当事人在离婚纠纷中获得房屋折价款、财物等最大权益。
北京法律咨询 750评论 -
胜诉判决书来了,对方过错导致感情破裂,双方协议离婚时把一套现价商品房赠与给孩子,孩子签署了一份《自愿放弃房屋产权》的声明后,该房屋立即就变成了离婚后没有处理的共同财产,于是我方不但主张对方过错要求多分,还要求扣除房屋未来涉及缴纳的35%土地收益款项,同时要求对方腾退该房屋,法院均支持了我方的诉讼请求。大家不要觉得离婚后财产纠纷就不涉及离婚时的过错了,这个判决已经证明过错方是要承担少分财产的风险。北京法律咨询 553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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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拖欠工程款怎么办: 政府拖欠工程款,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了解相关法律法规:需要了解政府拖欠工程款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处理方式; 2、与政府协商:可以与欠款的政府部门进行协商,了解欠款的原因和解决方案,协商解决欠款问题; 3、申请仲裁: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向仲裁部门申请仲裁,通过仲裁来解决欠款问题; 4、提起诉讼:如果仲裁无效,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院的判决来解决欠款问题。
拖欠工程款怎么起诉 520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