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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需要根据劳动合同判断,是什么原因辞退的,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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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感谢你的信任。针对你的描述,作出以下回复。如果口头约定有证据证明,他就有法律效力。如果对方认可这个口头约定,那么也是有法律效力的。除此之外,既没有证据证明口头约定,同时对方也不承认有这个口头约定的存在。那么这种情况下的口头约定,就没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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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建议协商处理,或按合同约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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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建议协商处理,或按合同约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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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建议协商处理,或按约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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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可以的,具体情况还行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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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主张格式条款无效,退还相应课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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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请详细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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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你的年龄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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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存在下列情况的股东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1、公司资不抵债的情况;2、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情况;3、一人独资企业中,股东与公司人格混同,而股东无法证明该情况不存在的情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