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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律师回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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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你可以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被执行人的存款,收入,房产或者土地等不动产,车辆、机械设备、产品、原材料等动产,债券、股票、基金份额、股权等财产,调取被执行人的银行流水信息,通过查询被执行人的资金走向,看其是否有向其亲属的大额转账、和关联公司的不正常交易往来等行为来确定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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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律师回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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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办理房产证所需材料如下:身份证、房屋外部测绘调查表、分层家庭计划原件、房屋购销合同原件、补充合同原件、纳税凭证、户籍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已婚婚姻证明复印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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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罗某应按照约定向郑某履行还款义务。《物权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根据该条法律规定,财产抵押必须符合两个条件,第一,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抵押财产有处分权;第二,是本条规定的可以抵押的财产。因罗某与郑某设立的抵押属于权属不清的财产,因此,抵押的约定是无效的,郑某无法就车辆实现抵押权,但仍可要求罗某偿还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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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你可以详细叙述一下情况或者打电话咨询我们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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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住房公积金可以取。国家关于公积金的提取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其中允许的情况就有购买、建造自住房屋或偿还房屋贷款、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的等。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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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股权转让的方式主要包括:1、依照法定程序的不同,分为约定转让和批准转让;2、依照转让范围的不同,分为部分转让和全部转让;3、依照受让主体的不同,分为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4、股权转让的其他方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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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赠与合同具有以下法律性质:1、双方行为。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2.诺成行为。赠与合同必须交付赠与物后方能成立;3.无偿行为。原则上受赠人并不因赠与合同而承担义务,故为单务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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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正常情况下,普通的交通事故有全险不需要车主再额外承担了,买保险就是转嫁风险的。但是遇到保险承保范围之外的,和超出保险理赔额度的,还是要自己承担额外费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