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答律师回复中...
-
答虽然你在该培训机构做兼职但你还在上学就具有“在校学生”的这一身份,工作活动属于脱产学业外的兼职性质。因此,在校学生在外兼职、为完成学校安排的社会实习、自行从事的社会实践活动等,一般无法被认定为劳动关系也就无法要求双倍工资赔偿。
-
答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劳动合同中应当包括劳动报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等九项条款。该校虽然没有和你签订劳动合同,但聘书中已经写明了工作内容、工资待遇、聘用期限等内容并加盖公章。聘书中的约定已经包含了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且双方按照聘书的内容履行义务,应当视为双方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
-
答合同的签订及履行均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费某与星光度假公司签订的《度假权益承购合同》虽合法有效,但因分时度假经营形式目前缺乏相关的法律规范和行政监管,对购买者存在较大风险。且合同履行期限长达20年,星光度假公司称其为某国际公寓度假权益的拥有人,但经费某了解,该公司在某国际公寓只有四五套房屋,费某为避免履行风险要求对方提供履行担保属于正当合理的要求,星光度假公司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该项义务。当费某提出履行能力异议时,星光度假公司未提供任何担保,从而导致双方继续履行合同的信任基础已丧失,合同已无法继续履行。费某要求解除合同,理由正当,应予支持。
-
答《刑法》第十四条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合同诈骗作为故意犯罪,钱某对于犯罪对象即所侵害的权益应当具有侵害的目的性。对于在其犯罪预谋之外的第三人,如果其犯罪活动顺利实施,本不应受到损害,甚至还可能受益。肖某如约支付了部分房款,由于彭某撤回委托而无法获得房屋所有权。肖某并不知晓该房产是赃物,其是善意购买该房。该房款被钱某取得后,并不属于第三人肖某,而是属于房主彭某,因此彭某为被害人,肖某可以通过对彭某的民事诉讼,依据合同约定进行追偿。
-
答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罗某应按照约定向郑某履行还款义务。《物权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根据该条法律规定,财产抵押必须符合两个条件,第一,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抵押财产有处分权;第二,是本条规定的可以抵押的财产。因罗某与郑某设立的抵押属于权属不清的财产,因此,抵押的约定是无效的,郑某无法就车辆实现抵押权,但仍可要求罗某偿还欠款。
-
答你好,提前收费的需谨慎。可以不交。
-
答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1、可以换个牙医、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
答律师回复中...
-
答您好,具体可以看下学校官网的规范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