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能否转让

2022-03-25 15:02:36
176人收看
大律云律师团 律师
在线咨询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律师介绍
大律云律师团
2024-03-23 06:18:00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展开全部
  • 律师回复中...
  • 协议纠纷案件怎么处理(店铺转让协议纠纷如何处理)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协议纠纷案件怎么处理(店铺转让协议纠纷如何处理)

    内容:在与其沟通及查看初步材料的基础上,律师有了重大发现:2021年12月31日,原告王某与被告刘先生签署门店转让协议,第二项对转让范围进行约定&ldquo,协议纠纷案件怎么处理案情简介第一次收到法院传票,刘先生在法律知识欠缺的情况下与王某和解,本以为店铺转让的事情圆满解决,可以安安稳稳地做生意了,没想到店铺的出让人王某再次将刘先生推到了被告席,转让范围:甲方将经营场所的所有装修、装饰、设备以及电器用品、酒水包括进货渠道一并转让给乙方(详细物品名称见双方签订认可的清单)甲方只带走私人物品&rdquo。

    李维律师
    2024.03.01760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202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被拆迁人取得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后,就有权处分拆迁安置房,可以申请房屋过户登记。但要遵守当地房地产调控政策。《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 债权转让后原债权人还有责任吗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债权转让后原债权人还有责任吗

    内容:债权转让后债务人仍向原债权人履行法律分析:债权转让后,原债务人仍向原债权人清偿的,对债权受让人而言,不发生清偿的法律效力,受让人仍可以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法律主观:债权转移原债权人可否追讨 债权转让 后,债权就由受让人取得,原债权人不再是债权人,所以原债权人不能向债务人追讨债权,债权转让不免除原债权人责任法律分析:债权转让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没有无效、可撤销情形,则原债权人不再承担债务责任,不行的,债权转让后应该通知债务人,通知后债务人扔向原债权人履行义务,不能免除其债务。

    崔玉君律师
    2024.01.29563人收看
  • 荣静月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193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按法律规定,因为拆迁集体所有的土地上所建农民自建安置房不允许买卖交易。农房的土地所有权为集体所有,农民个人只有使用权,不得违法转让。对于购房者来说,没有房产证的买卖,即使签订了安置房买卖协议,协议也是无效的,这种买卖不受法律保护。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如黄浦江两岸进行的世博会拆迁。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 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首先要申明的一点是,安置房和其他的房产一样,也是有房产证的,需要按照既定的程序去办理。 第一,购房者要审查发展商的资格手续是否健全,也就是常说的五证是否完备。 第二,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和不动产统一登记,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拆迁安置房怎么转让?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拆迁安置房怎么转让?

    内容:但是,当居民拥有了拆迁安置房,却不一定会一直居住在这个住所,并且可能有需要将房屋进行转让的情况,最后,购买拆迁安置房需要进行公证,确保房屋转让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同时将房屋所有权权利转移给新购房者,其次,进行拆迁安置房转让需要注意以下问题,总之,拆迁安置房的转让是需要考虑到各种各样的问题的,需要居民对当地的相关法律法规有一定的了解,针对拆迁安置房转让中可能遇到的问题,我们需要留意以下几点,因此,在进行拆迁安置房转让之前,需了解当地的相关规定,以确保合法合规。

    许瑞林律师
    2023.06.12492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0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可以的。被执行人未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的,法院可以依法强制划拨其银行存款。划拨银行存款是法律赋予人属民法院的职权,可强制实施,不需要存款人同意。不同意拆迁补偿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否则,征收决定机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 拆迁安置房未领产权证能否转让?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拆迁安置房未领产权证能否转让?

    内容:因市政拆迁所需,开发公司为王某安置住房一套。后因王某拒不提供安置房的相关证件协助刘某过户,双方产生纠纷,刘某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王某履行协助过户义务。王某辩称,其未实际领取房屋产权证就将安置房转让给刘某,房屋转让合同无效;故反诉请求确认合同无效,双方返还房屋、房款。本案的主要争议焦点是王某的领取安置房产权证之前能否转让该房。实务中,也有不少当事人和部分法官持相同的观点,认为房屋权属证书等于房屋产权证,未领取产权证的房屋不得转让。房屋产权证并不是惟一能够证实房屋产权清楚合法的证书。那么拆迁安置房未领产权证能否转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2.01.021032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2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1、当事人2、转让房屋的基本情况3、转让价格4、付款方式5、有关费用的承担6、房屋过户7、甲方的承诺保证8、违约责任《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第十六条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4、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 公司不良债权转让(金融不良债权转让)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公司不良债权转让(金融不良债权转让)

    内容:审判实践中,不良金融资产转让合同的效力认定,主要涉及以下几种类型:1.债权转让时评估不真实,即在不良金融债权处置的评估过程中,漏估、低估债务人的资产,对债务人偿债能力低值评估的情形,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李孟阳律师
    2024.01.29322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77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满5年取得产权证的拆迁安置房能转让。拆迁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买卖拆迁安置房应在原户主房产证下来后再办理交易及过户手续,或者在交易时到公证处进行相应的交易公证。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股权转让纠纷的管辖权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股权转让纠纷的管辖权

    内容:具体到股权转让纠纷,股权转让这一义务属于反映此类合同本质特征的义务,则以履行股权转让义务一方所在地或转让股权的行为地(即公司住所地)作为合同履行地,如上所述,在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关于合同纠纷的规则确认股权转让纠纷地域管辖的基础上,仍需根据诉争议标的的种类进而确定合同履行地,故股权转让纠纷应依据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来确定管辖法院,第72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郭铭芝律师
    2024.03.14359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0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农村宅基地是不能买卖的,它建立在农村村民的户籍信息之上,一户一处宅基地。买卖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属于无效约定,但对于实际购买者,若房屋存在拆迁,是可以要求原房屋所有人适当赔偿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1、国防和外交的需要;2、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3、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4、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5、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 拆迁安置地基转让合同纠纷如何处置?

    陈凯旋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凯旋

    拆迁安置地基转让合同纠纷如何处置?

    内容:宅基地转让协议签署实行后遇到拆迁的,那么法院能够直接以判决动迁款的归属的方式处置双方之间的纠葛,假如购置人是被集体经济组织的,那么动迁款均归购置人一切,假如购置人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者以至是城镇户口的,那么在动迁款分配过程中依照三七开的准绳处置。拆迁安置房补偿由于地区不同、同一地区区位价值也不同,补偿标准也不相同。那么拆迁安置地基转让合同纠纷如何处置?。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凯旋律师
    2021.12.29279人收看
  • 张旭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462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安置房过户的时候一般都是先给该安置房办理房产证,然后才可以进行过户。办理房产证的条件是房产住满5年。办理房产证后可以按照正常的流程进行过户,流程如下:先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在合同里面写明交易双方的约定,比如怎么付款,分几次付款,一般都是签了买卖合同首付给他3成,然后去房地产交易中心过户,过户当日付6成,等安置房人拿到产证后给他最后的1成。过户的手续不复杂,只要双方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户口本、结婚证、税费缴纳凭证、合同还有房产证,就可以去过户了。注意的是双方当事人一定都要到场,要签字的,如一方不去的话要去公证处作委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债权转让协议无效怎么处理呢?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债权转让协议无效怎么处理呢?

    内容:债权转让协议无效的情况是:转让的债权属于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属于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的债权,属于根据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债权人转让债权没有通知债务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第四类是依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由于债权自身的特殊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二、合同的转让分为哪几类合同转让,是指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亦即当事人一方将合同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现象,也就是说由新的债权人代替原债权人,由新的债务人代替原债务人,不过债的内容保持同一性的一种法律现象。

    王学瑞律师
    2024.03.06431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457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1、交易手续服务费:住宅6元/平方米(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房减半收取:3元/平方米);非住宅10元/平方米。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2、登记费:普通二手房住宅类为80元/套,买方承担。3、土地收益金(代收):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房买卖过户时收取,按房屋正常成交价的2%计征。卖方承担。4、核档费:50元/宗。5、契税:税率为3% ,按正常交易成交价格计征;个人购买的自用普通住宅(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容积率1.2以上、交易价格4290元/平方米)契税税率减半,按1.5%征收;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二手房的对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买方承担。6、印花税:税率1%,按正常交易成交价格计征,交易双方各承担一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 股权转让协议不履行如何起诉(股权转让协议无效的认定)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股权转让协议不履行如何起诉(股权转让协议无效的认定)

    内容:天用律师接受被告刘先生的委托后,详细地分析了案件情况,由于原告的诉请与当事人刘先生讲述的事实有很大出入,所以首要任务是将我方证据予以整理完善,以利于揭开事实真相,维护当事人权益,在庭审中,天用律师向对方专业发问,在回答了几个问题后,原告愤然离场,被书记员拦下,2022年9月,刘先生收到法院传票,公司的显名股东张某作为原告,将刘先生及另一名股东同列为被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刘先生及另一名股东两人支付原告张某股权转让金600万元。

    周春花律师
    2024.02.28212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299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商铺拆迁转让合同纠纷的方式有哪些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商铺拆迁转让合同纠纷的方式有哪些

    内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合同纠纷,是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和合同的约定,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以达成和解协议,自行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合同仲裁,即由第三者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断.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所以,诉讼是解决合同纠纷的最终形式。

    陈宗琼律师
    2022.04.08550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289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安置房办理房产证的流程是:携带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屋拆迁安置协议书、旧房拆迁作价凭证、原房屋所有权证、住宅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缴交约定书、税费缴纳凭证到房地产交易中心领证,未取得完整产权的拆迁赔偿房不能转让。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 门面转让拆迁合同纠纷的损失由谁承担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门面转让拆迁合同纠纷的损失由谁承担

    内容:在拆迁协议签订的过程中,在法定手续不齐全的情形下与被拆迁人签订协议,可以请求法院确定协议无效。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4.02760人收看
  • 张芸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3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拆迁打官司需要多少钱(拆迁打官司能提高补偿吗)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拆迁打官司需要多少钱(拆迁打官司能提高补偿吗)

    内容:法律允许被拆迁人根据自身的实际需要选择补偿方式,比如被征收的房屋是家里唯一住房那就可以要求房屋产权置换,拆迁方应提供安置房而不是统统给&ldquo,北京律师打个拆迁官司大概需要8到10万元,下面我给大家介绍一下拆迁的原则一、房屋价值补偿不低于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原则从实践来看,拆迁中的各种矛盾无论以何种形式呈现,最终似乎都会落到&ldquo,但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征地拆迁案件一般都以行政机关为被告,属于行政案件,而法律规定行政案件不可以风险代理,即不能适用先打官司,官司赢了再付律师费的模式。

    姚平律师
    2024.01.30579人收看
  • 李广荣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299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买了房没过户,拆迁补偿应归房产证上面的户主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为了拆迁再婚,拆迁后起诉离婚能分到财产吗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为了拆迁再婚,拆迁后起诉离婚能分到财产吗

    内容:拆迁了儿媳要离婚财产怎样分法律分析:拆迁了儿媳要离婚财产怎样分:具体要看情况,结婚前买的房子为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在现实中普遍有以下三种情形: (一)一方在结婚前自己出资购买的房子,婚内拆迁款离婚能分吗法律分析:可以,如果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拆迁补偿款离婚就可以分割,离婚拆迁款如何分割法律分析:离婚时拆迁费一般是给与房屋产权人的,因此,如果之前房屋产权是夫妻共有的,拆迁费应当由夫妻协商分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段建国律师
    2024.03.01495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拆迁安置房是可以办理过户的。但必须先给该安置房办理房产证,然后才可以进行过户,办理房产证的条件是房产住满5年。办理房产证后可以按照正常的流程进行过户。过户的手续不复杂,只要双方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户口本、结婚证、税费缴纳凭证、合同还有房产证,就可以去过户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三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载明土地界址、面积、动工期限、使用期限、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和双方其他权利义务。
  • 股权转让纠纷怎么处理(股权转让纠纷怎么处理)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股权转让纠纷怎么处理(股权转让纠纷怎么处理)

    内容:第二十六条规定,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确认股东资格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因确认股东资格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七条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荣静月律师
    2024.01.23472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134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孙xx与王x房屋拆迁协议转让纠纷案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孙xx与王x房屋拆迁协议转让纠纷案

    内容:上诉人孙xx因房屋拆迁协议转让纠纷一案,不服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沈高 新法民房初字第8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出上诉。原审法院认为,原告王x与被告孙xx达成房屋拆迁 买卖协议时,被告孙xx所出卖的拆迁协议中所载明的被拆迁人为被告,并未载明为第三人,且被告在出卖时亦未告知原告该拆迁协议有第三人份额,故原告王x据 此协议所取得的房屋系善意取得,其主张并无过错,所取得的权益应受到法律保护,故原告王x要求被告继续履行双方买卖协议书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 持。那么孙xx与王x房屋拆迁协议转让纠纷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1.12.26824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54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