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者继承房产能否获法院支持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在《婚姻法》修改过程中,曾经有一种意见认为,应该对第三者施以惩罚,或者确立无过错方可以向离婚诉讼中第三者请求损害赔偿,最终因为法律概念不好界定,证据难以获得,以及避免激化社会矛盾,最终没有对第三者赔偿作出规定,后来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对此也没有规定。第二十九条承担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那么离婚案件中,能否向第三者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放弃的表示一经作出,并得到其他继承人的认可,为恢复其继承权、重新主张继承权而引发的诉讼纠纷,必经人民法院依据放弃继承权人提出的恢复继承权的理由作出,否则,继承权不能复得。放弃继承权必须在继承开始之后和遗产分割之前表示,恢复继承权则必须在遗产处理之前表示,否则法院不予支持。
擅长:婚姻家庭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即使第三者的行为是导致夫妻离婚的原因之一,由于缺乏直接的法律规定,法院一般不会支持将第三者纳入离婚案件作为被告,受害配偶能否对第三者提起诉讼的可能性在中国法律体系中,离婚诉讼通常仅涉及夫妻双方的权利义务调整和分割,在婚姻法律实务中,第三者介入他人婚姻导致夫妻关系破裂,进而离婚的案例并不鲜见,可以起诉第三者破坏婚姻吗不能起诉第三者破坏婚姻,但是可以起诉第三者重婚罪、破坏军婚罪或者侵犯夫妻共同财产,因第三者导致夫妻离婚,可以向过错方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擅长:交通事故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那么离婚无过错方可否向第三者要求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婚姻法》第二条确立了我国实行婚姻自由的基本原则,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的自由,是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其他任何人都无权干涉。婚姻一方当事人受第三者胁迫,要求离婚的,另一方有权起诉第三者,因为第三者侵犯了他人的婚姻自由权。同时,法院在查明真相后,也会制止第三者的胁迫,对于受胁迫一方的离婚请求,不予支持。《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对于干涉他人婚姻自由,不够刑法处罚的,可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罚款、警告或拘留。那么因第三者“胁迫”一方离婚,当事人该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起诉小三返还财产配偶出轨证据、配偶向第三者转账记录、小三的身份信息,这三大类证据,去法院起诉,打一个&ldquo,原配搜集以上重婚证据,去报警or法院起诉重婚罪,这是刑事犯罪,渣男小三都要吃牢饭,如果证据齐全,法庭上小三也拿不出别的证据去辩解,只要原配胜诉,法院就会判决小三返还财产,包括配偶送出的房车、红包、转账、送的奢侈品礼物等,但是,针对此一身份权遭受侵害能获得精神损害赔偿,我国法律仅规定了,当离婚时,无过错方可以请求"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的过错方赔偿精神损害,而不是向"第三者"提起,但是你起诉小三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法院是不会支持的,虽然他们的婚外情给你带来伤害,侵害了你的配偶这一身份权,小三破坏我的家庭,我要去法院起诉小三插足他人婚姻,我要让小三给我赔礼道歉,给我精神损失费。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丈夫突然去世方知自己是第三者眼看着孩子都快1岁了,还没有落上户口,她等得有些不耐烦了,一再催促下,丈夫终于答应今年过年回家的时候把手续办了,就在她热盼着丈夫回家时,突然接到丈夫死亡的噩耗,说在返回的途中遭遇车祸,异地相逢产生好感两人同居生子这名女士是外地的A城市人(她也不同意点出所在城市),她在A城经营了一个小茶馆,根据这一规定,这位女士与烟台男士所生的孩子对其父亲的遗产有继承的权利,对于男方的财产,与其妻子形成夫妻共同财产,在男方死亡后,妻子占有一半共同财产,其共同财产的另一半作为他的遗产,由其妻子、婚生孩子和非婚生孩子共同继承,至于这位女士,因为她只是与男方形成同居关系,不是正式的夫妻关系,不是合法的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因此,不享有继承权,但会面临一个问题,就是如果男方的妻子和孩子不认这个孩子的真实身份,就需要做DNA鉴定了。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优先购买权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即具有一定的物权效力,这是优先购买权优先性的必然体现;3、期待性。优先购买权的享有是基于某种特定法律关系的存在,即法律只赋予具有某种特定法律关系的民事主体享有优先购买权,因此,优先购买权是附属在某种特定法律关系上的。依据《民法典物权编》的规定,共有份额的权利主体因继承、遗赠等原因发生变化时,其他按份共有人主张优先购买的,不予支持,但按份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因此仅有婚外情即婚外性行为,法院支持赔偿请求的可能性是不大的。实践案例中当事人如果以对方有过错为由要求赔偿,经查,不符合民法典46条规定的四种情形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既然法律仅规定四种情况才能适用损害赔偿,且未加兜底条款,法官就不能随意扩大损害赔偿的范围。若是对方有第三者并同居,致使夫妻感情破裂的,当事人提起离婚时,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这里,证明对方“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证据就成为关键。那么有第三者证据就能得到赔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除此之外,既可以指定由其全部法定继承人继承他的遗产,也可把遗产的一部或全部不给有劳动能力的父母、配偶,而遗留给兄弟姐妹,也可以越过其子女,把遗产直接遗留给孙子女或外孙子女。公民也有权把自己的财产遗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这种人可能是与被继承人无任何亲属关系的公民。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对于这类问题,一般是在承认其有继承权的基础上,根据权利义务相一致的精神,不分或少分遗产。那么第三者可否继承配偶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用户这样评价她:
内容: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则处理,房产继承手续办理流程: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3、三个子女的房产继承方式如下:有遗嘱的按其遗嘱办理,进行遗赠的按其遗赠要求办理,三个人继承一个房产怎么办理1、法律分析:三个人房产继承,如果有遗嘱,将按照遗嘱继承,5、三个人房产继承,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由其法定继承人予以继承,继承的房产须为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3、法律主观:房产继承分割如下:签订遗赠抚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处理。
擅长:婚姻家庭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然而,为了确保赠与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以及为以后可能发生的纠纷提供有力的证据支持,建议在进行财产赠与时准备一份书面赠与协议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并留存备查,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一点,老人的财产赠与是一种法律行为,因此需要符合法律的规定,总结起来,老人生前赠予钱财的确没有明确的法律要求需要提供书面证据,总之,老人生前赠予钱款的继承纠纷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建议继承人在处理该类纠纷时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因此,对于老人生前赠予钱财是否需要有书面证据,实际上并没有明确的要求。
擅长:交通事故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第三者受法律保护吗《婚姻法》没有明确规定因“小三”介入导致的离婚案件中,“小三”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一个可能的途径是,“小三”侵犯了婚姻中受害方的财产权。当事人要想得到法院的支持,应该有足够充分的证据:1、有证据表明“小三”与配偶有不正当关系。妻子能不能起诉第三者1、妻子可以获得损害赔偿责任。所以,当前,妻子难以起诉“小三”。强加在“小三”身上,并以此要她承担拯救家庭的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是不可行的。那么第三者受法律保护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海珠法院近日判决,苏阿婆遗留的位于广州市海珠区的房屋一套为无主财产,归申请人梁女士、刘先生共同所有,苏阿婆去世后,侄女梁女士和侄女婿刘先生来到海珠区法院,就房子问题提出申请,法院查明,梁女士夫妇一直照顾苏阿婆至其去世,申请人梁女士、刘先生对苏阿婆尽了生养死葬的义务,可以分配适当的遗产,故申请人申请要求涉案房屋归其所有的请求,法院予以支持,梁女士夫妇称,婶婶苏阿婆的继承人均已先于其去世,苏阿婆档案中也无其外祖父母的记录。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离婚协议约定房产做为遗产继承,现在反悔以遗嘱形式分配是否支持协议只要是双方自愿签订的,没有违法内容就是有效的。不过事后当事人也可以随意另行立遗嘱,这是法律赋予的权力,另行立遗嘱后,原有遗嘱作废。《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那么离婚协议约定房产做为遗产继承,现在反悔以遗嘱形式分配是否支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用户这样评价她:
涉及到继承分割财产钱的问题啊,估计啊兄弟姐妹们十有八九都会吵架,其实啊,大家吵架的原因呢,很简单,总希望自己呢能够多分点,最起码呢也希望能够平均分配,但平均分配这个想法呢,绝对是错误的,按照现行的法律规定,老人的子女们都有权利分割遗产,但这并不意味着一定要平均分配,很多人呀,都有这个误区,以为呀,每个人都能分到一样多的遗产,实际上呀,遗产分配啊,原则上是公平,而不是绝对的公平。根据啊民法典的规定,子女呢,在分配遗产时,要考虑到他们对老人的赡养情况,如果某个子女呢,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或者是一直和老人生活在一起,他们可能会分到更多的遗产,而如果呢,有赡养能力。
却未尽到赡养义务的子女,分遗产的时候呢,就比较少,或者呢,根本就分不到遗产。法律规定是明确的,但需要你有证据来支持,所以呢,在处理遗产纠纷的时候,证明自己啊,对老人的赡养贡献是非常重要的,这需要专业的律师来帮你梳理相关的证据材料,这些证据呢,可能决定了你能分到多少遗产。虽然孝顺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每个子女啊都有责任去履行,如果你的付出没有得到应有的回报,甚至呀在遗产分配上受到了不公正的对待,这无疑会让人感到心寒。请记住,只要你坚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且采取正确的方式,法律始终会站到正义的一边。如果你有类似的问题,欢迎私信我们,我们一起来帮你。
感谢委托人的锦旗和对我们的认可!一个继承纠纷案件,从继母不配合做委托人父亲的行为能力鉴定,到推翻继母一手设计的见证遗嘱,真是步步都考验着专业!见识到老年人婚姻可能出现各种问题,建议专业人员来处理。最终法院支持我方的诉讼请求,还多支持了房产份额!
在父母生前与父母同住并进行照顾,在法定继承分配遗产时,最终法院予以支持多分遗产,既是权利义务对等的体现,也彰显传统孝道及弘扬社会核心价值观。
再婚家庭的3个子女遗产继承纠纷,对于房产购买出资、遗嘱真实性等问题,三人各执一词。元甲律师梳理案件关键点,寻求有力证据,帮助当事人获得了北京朝阳区的房产,获得当事人的赞誉与口碑!
一起继承案件,当事人有3份遗嘱,都有瑕疵,提前进行庭审模拟,从不同角度找出问题,想出解决方案,让当事人利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