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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以个人名义借款是不是一定是个人债务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配偶以个人名义借款是不是一定是个人债务
内容:配偶以个人名义借款是不是一定是个人债务1、原则上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首先,依据法律规定,在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对外所欠的债务原则上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所以以一方的名义借钱,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这也是大多数人所认同的。产生夫妻共有债务的情形如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按照当前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共有债务是指依法登记结婚后产生的债务,一般结婚后产生的债务都可归为夫妻共同债务。因而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举债后用于个人违法犯罪活动的,举债人就该债务主张是夫妻共同债务的,法律不予支持。那么配偶以个人名义借款是不是一定是个人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2022.02.07393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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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最高人民法院2003年12月26日颁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根据相关规定,个人债务的情形为:“婚前所负债务;婚后以个人名义所负以供养没有抚养义务之人的债务……”具体到本案,王某以个人名义所借款项只是用于给非法同居的杨某使用,并不是用于王某与李某共同生活所用,属于“婚后以个人名义所负以供养没有抚养义务之人的债务”。因此,王某所借款项的性质为个人债务,而不属于王某与李某的夫妻共同债务。此时,应从王某的遗产中支付5万元给债权人张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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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借款人不要遗漏了其配偶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起诉借款人不要遗漏了其配偶
内容:朋友间借款是很正常的一件事,但是对那些不守信誉,借款不还的人,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来主张你的权利了。但是,律师在此提醒你:起诉借款人时不要遗漏了其配偶,将借款人和其配偶一并列为被告,要求判决借款人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借款。因为,一般借款人向你借款,都是用于家庭急需,比如:孩子上学、家里有人突发疾病需要救治、购买生活大件物品、购置房产等等。起诉债务人时,将其配偶列为被告由法院判决共同承担偿还责任,有利于判决的执行,便于债权的顺利实现,可以防止债务人借“离婚”之名行逃脱债务之实。那么起诉借款人不要遗漏了其配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2022.02.07744人收看 -
姚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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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如果配偶以个人名义借款,该债务并不都是个人债务。若该借款是归个人使用的,则属于个人债务;如果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则该笔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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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证明配偶借款为个人债务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如何证明配偶借款为个人债务
内容:《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如果经双方协商,确定双方清偿的比例,对协议达成一致的,双方要按协议履行还款义务。那么如何证明配偶借款为个人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2022.02.07407人收看 -
毋磊颖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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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的配偶是否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借款人的配偶是否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内容:借款人的配偶是否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是否担责需要结合案例具体分析。王某一纸诉状,将邵某及其丈夫刘某诉至法院。被告邵某经公告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邵某不务正业,目前已向法院起诉的借款共计有40余万元,尚未起诉的还有两笔共计32万元,其已与邵某离婚近一年,离婚协议约定邵某的债务由邵某偿还,被告刘某不同意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第二种意见认为,本案的举证责任应由被告刘某负担。即应由其夫刘某负担“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的举证责任,若被告刘某举证不能,则应认定该借款属夫妻共同债务,判令被告刘某承担连带责任。那么借款人的配偶是否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2022.02.08347人收看 -
李广荣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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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不还钱无力偿还,会牵连借款人配偶和家人吗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借款人不还钱无力偿还,会牵连借款人配偶和家人吗
内容:借款人不还钱无力偿还,会牵连借款人父母吗?借款人的父母没有义务替他偿还借款,先收集相关证据,证明有个人财产。其次,他父母的财产不能用于偿还债务,父母自愿履行的除外。借款人不还款怎么办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还款以及超期的利息。贷款人依法催收到期贷款,按照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的约定,贷款人将向法院起诉,法院会采取财产保全等措施,包括冻结借款人以及贷款担保人的所有银行帐户上的存款,查封已抵质押的财产等。判决下来后,会依法强制执行财产以清偿银行的贷款损失。那么借款人不还钱无力偿还,会牵连借款人配偶和家人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2022.02.07399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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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单方面借款算共同债务吗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夫妻单方面借款算共同债务吗
内容:的规定,虽然上诉人王某某提出《个人购房借款/担保合同》和《抵押担保声明书》中,抵押人配偶姓名和抵押物共有人签字并非其本人亲笔签名,并要求笔迹鉴定,但涉案借款是用于购买商品房,并发生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商品房属家庭日常生活中的大宗商品开支,即使王某某认为合同和声明书上的签名不是其本人所签,但根据上述法律规定,亦可认定属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吴梦云律师2023.06.12713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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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向借款人的配偶要债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能否向借款人的配偶要债
内容:能否向借款人的配偶要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债务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如何界定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因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2、因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3、夫妻一方或双方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4、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5、因赡养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6、其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不足偿还的从夫妻个人所得财产偿还。那么能否向借款人的配偶要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2022.01.25267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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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以个人名义借钱是否属于夫妻个人债务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配偶以个人名义借钱是否属于夫妻个人债务
内容:配偶以个人名义借钱是否属于夫妻个人债务我国《婚姻法》第19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根据此解释,在司法实践中,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对外所负债务原则上应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那么配偶以个人名义借钱是否属于夫妻个人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2022.02.07537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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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自己名义替他人借款的需承担还款责任吗
许瑞林律师
以自己名义替他人借款的需承担还款责任吗
内容:在司法实践中因债务问题产生的民事纠纷通常是比较复杂的,特别是一些三角债的问题、以自己的名义替他人借款等的问题,出现债务纠纷的,可以通过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以自己的名义替他人借款的,是属于风险非常高的行为,这种行为是不可取的,以自己的名为替他人借款的,自己就成为债务的直接承担人,而他人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万一他人不还债的情况下,自己是需要承担偿还债务责任的,如果他人不认账的,自己也不能向其追讨款项,所有的损失就由自己承担。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那么以自己名义替他人借款的需承担还款责任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2022.02.07527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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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在借款后失联还能催收欠款吗?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债务人在借款后失联还能催收欠款吗?
内容: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通知债务人出庭应诉。、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所负债务一般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婚姻法》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可以将债务人的配偶列为共同被告,请求债务人的配偶一并偿还。保证人应当在其保证范围内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有义务替债务人偿还借款。那么债务人在借款后失联还能催收欠款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2022.02.09453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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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死亡后配偶应否还债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债务人死亡后配偶应否还债
内容:债务人死亡后配偶应否还债《婚姻法》规定的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所以借款者如果是以个人名义借夫妻共同债务的,那么未死亡一方则须对此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死亡一方以个人名义借个人之债的。当借款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首先应及时协商解决。如果当事人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管理机构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债的消灭原因主要有清偿、抵销、提存、双方协议、免除债务、解除合同、合同更新、混同等。那么债务人死亡后配偶应否还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2022.02.08774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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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名义借款人与实际借款人不同时谁应该偿还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当名义借款人与实际借款人不同时谁应该偿还
内容:名义借款人应承担还款责任,实际借款人不作为民间借贷关系中的债务人,名义借款人与实际借款人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应另案处理,名义借款人与出借人之间签订借款协议,基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签订的应认定为合法有效,形成借款合同法律关系,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应由名义借款人承担还款责任。名义借款人在偿还借款后,可向实际借款人追偿,双方的民间借贷纠纷应另案处理。那么当名义借款人与实际借款人不同时谁应该偿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2022.02.09607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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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借款为名义的诈骗属于犯罪吗
陈凯旋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以借款为名义的诈骗属于犯罪吗
内容:在认定诈骗贷款罪时,不能简单地认为,只要贷款到期不能偿还,就以诈骗贷款罪论处。只有那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欺骗的方法取得贷款的行为,才构成贷款诈骗罪。如无法履约这一点并不十分了解,即使到期不还,也不应认定为诈骗贷款罪而应以借贷纠纷处理。如行为人采用伪造公文、证件、印章诈骗贷款,其行为又触犯了伪造公文、证件、印章罪的,应按牵连犯的处罚原则,从一重罪论处,定贷款诈骗罪。那么以借款为名义的诈骗属于犯罪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凯旋律师2022.02.07566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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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民间借贷可以连配偶一起起诉吗?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在我国民间借贷可以连配偶一起起诉吗?
内容:可以将借款人的妻子一同起诉。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夫妻个人债务一般是指男女一方在婚前所欠的债务,婚后与共同生活无关的为满足个人欲望而挥霍享受所负的债务。但是,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确实用于维持家庭共同生活的,应属共同债务。如果第三人不知道约定,仍以夫妻共同债务处理。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才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那么在我国民间借贷可以连配偶一起起诉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2022.02.09443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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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借款人和名义借款人(名义借款人和实际借款人谁承担还款责任)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实际借款人和名义借款人(名义借款人和实际借款人谁承担还款责任)
内容:借用他人名义借款责任承担法律分析:名义借款人和实际借款人不一致时,名义借款人承担还款义务:出借款项并未签订书面借款合同的,对于借款人的认定应依据借条出具、账户提供、用款还款等情况进行综合判断,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应由名义借款人承担还款责任,至于实际借款与名义借款人之间的纠纷应另案处理,实际借款人和名义借款人法律规定实际借款人和名义借款人不同的银行贷款清偿方式如下:1、银行贷款给名义借款人时,不知道实际借款人存在的,应该有名义借款人承担还款责任。
刘晓红律师2024.01.05719人收看 -
李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房产纠纷、合同纠纷、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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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欠钱后迟迟不还,自己各种催要无果,借助律师的力量,先和解、后诉讼,成功要回142万借款!欠钱不还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 63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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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欠钱后迟迟不还,自己各种催要无果,借助律师的力量,先和解、后诉讼,成功要回142万借款!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889评论 -
本案几个亮点被吴律师实现了👍 1.未约定利息,按照4倍LPR支持 2.配偶代还部分借款,视为债务追认,共同偿还 3.律师费和诉讼费全部由对方承担
吴梦云 555评论 -
【天用案例】以恋爱的名义借钱千万注意!别被骗财又骗色!有人说“你的宽容就是对方放纵的理由”,上次的借款还没有还一分钱,随后,一次又一次的借钱理由向小丽扑面而来,微信支付、支付宝转账等多笔记录,合计有20多万元。为了所谓的“面子”,小丽内心也很挣扎,但还是不得不借给小李钱,但每每提及还钱的时间,小李都是一堆借口,“过几天就还给你、生意赚钱了肯定还你、等我出差回来就还钱......” 这些搪塞的理由小丽都听了无数遍,碰到小李这种近似耍无赖的行为,她虽然气急败坏,但也是无计可施。频繁的争吵和小李的言而无信,让小丽失望透顶,两人的感情也逐渐走向分手的边缘。 有一天下班后,小丽给小李发微信,忽然发现信息发不过去,显示自己已不是对方好友!小丽心里咯噔一下,她顿时感觉不妙,赶紧拨打了电话,那头却传来“您拨打的电话无法接通......”的声音。 这时,小丽顿时原地慌乱,那个曾经口口声声说要陪伴自己一辈子的人,居然借完钱就“失踪了”!自己难道真的是被骗了吗?她感到沮丧和绝望,觉得自己陷入了一个无法解脱的困境,这事也不敢向父母和朋友诉说,只有独自默默忍受。 电话打了半个月,仍然是无法接通。小丽感到非常无助,内心痛苦至极,一方面觉得自己感情受骗,另一方面她不知道如何才能要回自己辛辛苦苦赚来的钱。 难道这借出去的20万元真的要打水漂?怎么才能找到对方要回钱呢?在痛苦的挣扎中,小丽没有放弃,她决定寻求法律的帮助,随后委托北京天用律所帮助要回借款。 天用律所专案组核实事实、分析案情后,出具了“以诉促调”的解决方案,并立即开展行动。本案是一起因分手而引起的借贷纠纷,虽然对方给打了欠条,但一直拖延支付借款。天用律师以联系到对方父亲作为突破口,仅用3个月,成功和解、案结事了,帮助当事人成功收回欠款! 当事人对天用律所专业实力和高效办案非常认可,赠送了锦旗表达感谢!
邢颖 181评论 -
【案例分析】约定利息超过法定限额,借款人可否主张返还?2021年2月9日,杨某因为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向杨某科借款30000元,约定月利率2%,杨某科当天通过微信向杨某支付了30000元借款,杨某收到借款后向杨某科出具了借条,并马上向杨某科转账3000元作为利息。从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杨某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分15次共计转给杨某科27000元。 2021年8月28日,杨某科在向杨某催讨其他债务时,杨某的姑父刘某误以为杨某科在催讨27000元这笔债务,遂自作主张代杨某又向杨某科支付了27000元,杨某科当即将杨某出具的借条交给刘某,由刘某将借条销毁。杨某认为,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8月28日期间,杨某科收取利息共计27000元,其中多收取利息 24747元。杨某向杨某科多次讨要多支付的利息,但杨某科拒不退还,杨某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该案争议的焦点在于,杨某科是否收取了超过法律规定上限部分的利息,并且杨某科收取该部分利息是否有法律依据。 首先应当确定杨某向杨某科借款的本金金额。杨某向杨某科借款当天,即支付给杨某科3000元,按照一般交易习惯,利息应当在借款之次日开始计算,故该3000元应当认定是偿还的杨某科的本金,杨某科实际支付给杨某的借款本金应当认定为27000元。 其次应当确定杨某、杨某科之间的利息计算标准。杨某、杨某科约定的月利率2%过高,应当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2021年2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的四倍,即为15.4%计算,杨某科所收取的杨某利息,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杨某科应当返还给杨某。 最后,应当计算出杨某应支付给杨某科的利息,结合杨某已经支付的本息,确定杨某科应当返还多收取的金额。27000元本金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按照年利率15.4%计算的利息为1940元。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8月28日,该1940元的利息计算为25元。杨某姑父在2021年8月28日代替杨某向杨某科支付27000元,多支付25035元,该款应当由杨某科返还给杨某,但杨某起诉只要求杨某科返还24747元,法院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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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甲案例】丈夫婚内给网恋女友转账200万,是借款还是赠与?妻子有权要回吗? 2008年,汪女士与薛先生在相爱相知的加持下,步入幸福的婚姻殿堂。但相爱容易相处难,十几年的婚姻生活磨灭了曾经浓烈的爱,他们的感情也逐渐变得疏远起来。近几年,薛先生在工作之余逐渐迷恋网络游戏。2021年,薛先生在机缘巧合之下在网上认识了一位开朗活泼、温柔体贴、年轻貌美的90后丹丹(上述人物均为化名)。两人志趣相投、相谈甚欢,有一种一见如故的感觉,后二人迅速发展成恋人关系。在恋爱期间,薛先生陆续给丹丹转账合计100万元。在交往了2个月后,薛先生向丹丹坦白了自己是已婚的身份。丹丹没有拒绝,且表示自愿与薛先生继续交往,并再次向薛先生索要款项。因为之前薛先生已经向丹丹转账100万元,眼下手里没有款项,丹丹就介绍贷款公司给薛先生,薛先生贷出款项再次转给丹丹使用。对丹丹持续索要款项的行为,薛先生感觉就像跌入了无底洞,他心生不喜并拒绝了丹丹的无理要求。丹丹拿薛先生婚外情一事要挟,薛先生担心东窗事发,无奈又再次转款,转款同时并附言让丹丹还款。面对丹丹的不断逼迫,薛先生前前后后合计向其转账合计200万元。 无底洞 • 陷入困境 但高额的贷款让薛先生无力承担、苦不堪言,加之妻子汪女士对自己不断怀疑与追问。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薛先生不得不主动向汪女士坦白出轨及转款的事情。汪女士听到后如同晴天霹雳,情绪反应很大,一顿情绪发泄之后,理性的汪女士很快冷静下来,面对丈夫的忏悔与道歉,她选择了宽容与原谅。现在最重要的问题是如何将转给第三者的200万元款项要回来!汪女士多次与丹丹联系,要求丹丹出具借条并尽快还款。丹丹不但没有对汪女士的身份忌惮和不安,反而非常嚣张,表示“是薛先生隐瞒已婚事实,欺骗了自己,对200万元的借款数额不认可,其中有一部分款项是两个人共同生活的花销”,拒绝还款。 财产保全 • 要回200万 面对丹丹无理辩三分的态度,汪女士决定委托北京市元甲律所帮助自己维权,但就转款性质是借款还是赠与有争议。根据案情核实,元甲律师通过证据资料核实确认薛先生与丹丹之间没有借贷合意,转款属于赠与,且违反公序良俗。元甲律师积极推进案件,对此进行了诉前财产保全,申请法院将丹丹名下的存款均予以查封冻结,后案件很快开庭。庭审中,丹丹辨称薛先生1万元以上转账是借款,1万元以下款项在恋爱期间已花完,不同意偿还。元甲律师对此观点进行有力驳回,并阐述我方的证据事实与法律依据。案件历经4次开庭,期间,元甲律师为维护当事人权益不懈努力!最终法院认可了款项属于赠与的主张,判决丹丹向汪女士还款200万元,汪女士全部诉求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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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他人同居”是否构成法定离婚事由? 夫妻一方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根据《民法典》第1079条的规定,与他人同居,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姚平 615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