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问下我签了两个月试用期的劳务派遣合同,工作了五个月的时候,用人单位提前一个月短信通知说工作到期,不让上班了,剩下的事情和劳务公司沟通。这样合理吗?而且一起上班的有很多人,只有部分人接到这样的通知。

2022-05-11 19:3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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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熙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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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 你好,需要看具体情况,看是什么原因解除合同, 第二十三条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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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王熙
2024-03-23 06:26:56
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中小企业协会调解中心调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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