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退休年龄的雇佣协议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规定最高人民法院26日公布的司法解释(二)作出明确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有表示双方到民政部门离婚就财产分割问题达成的协议是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协商一致的结果。对于当事人的诉权人民法院予以保护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此类诉讼的只要是在离婚后一年内提出的人民法院都应依法予以受理。此外如果当事人在履行此类协议过程中因对方违反约定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也应依法受理。那么协议离婚后超过1年可以索赔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而债权人不对债务人主张债权超过诉讼时效期也产生债务免除的效果。免除债务是处分债权的行为作出免除意思表示的债权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免除行为除非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或经法定代理人同意否则不生法律效力。附生效条件的免除比如债权人表示只要债务人在合同履行期归还本金可以免除利息。免除债务应当通知债务人或者债务人的代理人向第三人为免除的意思表示不发生法律效力。那么债务免除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应。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协议离婚时双方就孩子的抚养权及抚养费的承担方式进行了约定但随着生活消费的增加或者因意外情况等发生导致原来约定的抚养费不能满足子女生活需要或者无法支付此时离婚协议约定的抚养费可以变更吗,承办法官认为,虽然双方在登记离婚时约定了在梅某某抚养婚生子时陈某不负担抚养费,但该约定不妨碍婚生子在必要时向父亲陈某提出超过离婚协议书约定数额的合理要求,若双方就子女抚养费约定为另一方不需要承担,抚养方的抚养能力又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实际上侵犯了子女的权利,子女在必要时可以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原定数额的要求。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通过起诉追讨借款的,需要注意诉讼时效:(一)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五)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民间借贷,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或者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章,就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欠债不管多少年,债务关系都是存在的,债权人都有权要求债务人还钱,但欠款超过3年就超出了欠款诉讼时效,法院可以不受理,欠债不管多少年,债务关系都是存在的,债权人都有权要求债务人还钱,但欠款超过3年就超出了欠款诉讼时效,法院可以不受理,实际上,欠债超过了3年,用户仍然可以向法院起诉,但是如果被告方抗辩说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那么法院会判决批款人败诉,(二)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债务人在约定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中断,从收到欠款条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诉讼时效。
擅长:交通事故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具体数额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设置,同时违约金并不应该过高,以避免给租客带来不必要的经济压力和不必要的困难,在租赁协议中,关于违约金的条款是非常重要的,首先,我们要了解租赁协议违约金的计算方式,违约金是指租赁协议中约定的,当一方违反协议条款时要向另一方支付的赔偿金,但是,房屋租赁协议违约金应该付多少呢,如果房屋租赁协议中的违约金超过了正当范围,租客可以向法院申请减免违约金。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并且,对于协议离婚,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即会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离婚协议书》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夫妻协议离婚时,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同时必须向民政部门提供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中应当对婚内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夫妻债权、债务承担等问题达成明确、一致的约定,双方一旦办理完离婚手续,男女双方均应当按照《离婚协议书》中的约定,对婚内财产进行分割,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能反悔。
擅长:婚姻家庭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劳动合同与雇佣合同有哪些不同之处劳动合同纠纷与雇佣合同纠纷区别:劳动合同纠纷适用劳动仲裁前置,雇佣合同纠纷签订仲裁协议才能申请仲裁;劳动合同纠纷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雇佣合同纠纷适用《仲裁法》;劳动合同不履行、非法履行所产生的责任有民事上的责任和行政上的责任,雇佣合同所产生的责任只有民事责任;其他。劳动合同纠纷公司如何抗辩劳动合同纠纷公司抗辩应当注意以下事项:寻求专业劳动法律师帮助,全面了解仲裁的法律风险;准备好针对劳动者提出的诉讼理由相对的有效证据;不要缺席,避免视为撤回仲裁申请或者缺席裁决;其他。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为了防止父母双方损害子女利益的发生,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应当认真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能力、子女的需要、当地的生活、教育水平等进行审查,如果协议不利于子女的,就不应准许。那么抚养费已有协议的,子女还可以提出超过原数额的要求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办理好离婚房产析产手续之后,就正式进入了离婚房产过户的程序中,离婚的时候房产过户的具体流程第一步就是经过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要前往交易中心办理转户手续,同时还需要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最后就是办理析产登记手续以及缴纳登记所需要的费用,这个费用一般不会超过一百元,然后取证就完成了。当然这一系列的工序是夫妻双方通过协议离婚,才采取这样的方式。这是协议离婚的情况,如果是通过诉讼来离婚的,情况又不一样。诉讼离婚的时候房产过户需要离婚判决书以及复印件,除此以外还有房产证。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不超过10%的可作为签证、增加、变更工程,超过10%的亦不用再进行招标,只需与原施工单位签订补充协议就可,前提是前施工单位够施工资质,而你们又同意他们的报价,不超过10%的可作为签证、增加、变更工程,超过10%的亦不用再进行招标,只需与原施工单位签订补充协议就可,前提是前施工单位够施工资质,而甲方又同意对方的报价,不超过10%的可作为签证、增加、变更工程,超过10%的亦不用再进行招标,只需与原施工单位签订补充协议就可,前提是前施工单位达到施工资质。
擅长:交通事故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2010年1月14日,因刘某未按还款协议约定偿还债务,王某起诉至法院。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达成的还款协议是否应当受法律保护问题的批复》规定,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的还款协议,属于新的债权、债务关系。因此,刘某应当按照还款协议偿还债务。借贷纠纷适用普通时效,因此本案王某要求刘某偿还1995年4月25日借款的时效期间为2年。本案中双方当时约定借款期限为5个月,故诉讼时效应从1995年9月26日起算。那么超过诉讼时效当事人达成的还款协议还受法律保护吗?债务纠纷诉讼时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离婚以后可以将孩子抚养权协议解决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后续变更将孩子的抚养权给予一方也是如此,有争议的可以去法院诉讼解决。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从上述规定,不难看出,协议离婚,首先要求男女双方具有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申请离婚时,婚姻登记机关还会对双方的离婚意愿、已签署的关于子女抚养、财产处理等内容的离婚协议进一步询问审查,给予各方30天的冷静期后才会发给离婚证,协议离婚是男女双方对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协商一致后为离婚之目的而签署的协议,双方持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婚姻登记机关审查认为符合协议离婚条件的,在超过30日冷静期后、注销《结婚证》,发放《离婚证》。
擅长:交通事故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保密协议没有约定经济补偿金的,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按月支付经济补偿金,违反保密协议的违约金金额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以下是对其进行的分析:保密协议的违约金是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约定的,一般约定的违约金不超过实际造成的百分之三十,2、因此,用人单位可以要求雇员承担违反保密协议约定的违约责任,如果保密协议中约定了违约金,则用人单位可以要求违约的雇员支付违约金。
擅长:交通事故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协议离婚后超过1年,财产分割索赔能否变更不可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作出明确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那么协议离婚后超过1年,财产分割索赔能否变更。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用户这样评价她:
【案例分析】约定利息超过法定限额,借款人可否主张返还?2021年2月9日,杨某因为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向杨某科借款30000元,约定月利率2%,杨某科当天通过微信向杨某支付了30000元借款,杨某收到借款后向杨某科出具了借条,并马上向杨某科转账3000元作为利息。从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杨某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分15次共计转给杨某科27000元。 2021年8月28日,杨某科在向杨某催讨其他债务时,杨某的姑父刘某误以为杨某科在催讨27000元这笔债务,遂自作主张代杨某又向杨某科支付了27000元,杨某科当即将杨某出具的借条交给刘某,由刘某将借条销毁。杨某认为,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8月28日期间,杨某科收取利息共计27000元,其中多收取利息 24747元。杨某向杨某科多次讨要多支付的利息,但杨某科拒不退还,杨某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该案争议的焦点在于,杨某科是否收取了超过法律规定上限部分的利息,并且杨某科收取该部分利息是否有法律依据。 首先应当确定杨某向杨某科借款的本金金额。杨某向杨某科借款当天,即支付给杨某科3000元,按照一般交易习惯,利息应当在借款之次日开始计算,故该3000元应当认定是偿还的杨某科的本金,杨某科实际支付给杨某的借款本金应当认定为27000元。 其次应当确定杨某、杨某科之间的利息计算标准。杨某、杨某科约定的月利率2%过高,应当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2021年2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的四倍,即为15.4%计算,杨某科所收取的杨某利息,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杨某科应当返还给杨某。 最后,应当计算出杨某应支付给杨某科的利息,结合杨某已经支付的本息,确定杨某科应当返还多收取的金额。27000元本金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按照年利率15.4%计算的利息为1940元。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8月28日,该1940元的利息计算为25元。杨某姑父在2021年8月28日代替杨某向杨某科支付27000元,多支付25035元,该款应当由杨某科返还给杨某,但杨某起诉只要求杨某科返还24747元,法院予以支持。
离婚协议没有强制执行力,一方不按离婚协议履行,不能直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何能让自己的权益最大话,可以联系我,帮你规划。
达成和解协议但交付的汇票无法承兑,能否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鲁法案例【2023】643 原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但交付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法承兑,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协议提出执行异议,法院该如何处理? 案情简介 在史某与曾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万元。2021年4月19日,双方达成《协议书》,约定:85万元债务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额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抵付,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 后来史某承兑汇票时发现,因第三方公司财务问题,该汇票无法被承兑。该汇票现处于拒付追索待清偿的状态,故史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给付义务。被执行人曾某提出异议,认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毕85万元给付义务,史某债权转移和变现的风险应当由史某依法承担和依法解决。 申请执行人史某称,不同意曾某所提异议,协议书中虽然约定交付票据履行本案义务,但曾某需保证该票据最终被承兑。现在该票据不能被承兑,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义务,史某申请执行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审理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曾某是否应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本案中,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调解书后,双方在执行前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后申请执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异议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向法院提出异议,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故本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根据当事人自行达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协议,或者一方当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当事人不予认可的和解协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执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裁定中止执行; (四)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裁定驳回异议; (五)和解协议不成立、未生效或者无效的,裁定驳回异议。” 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调解书之后,就本案债务达成协议书,约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即表示该民事调解书项下曾某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但在该协议书中双方约定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在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业承兑汇票未能成功兑付。即使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但因为票据未能成功兑付,曾某并未履行完毕本案义务。 申请执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立案执行,并依照法律规定向被执行人曾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裁定驳回曾某提出的执行异议,经济南中院复议并予以维持。 法官说法 执行当事人双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书后、执行立案之前达成和解协议,系当事人双方在本案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之外达成的和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质,不属于执行和解协议,不产生阻却原生效法律文书恢复执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调解书后,史某与曾某在执行前自行达成《协议书》,此后,曾某虽然按约定向史某交付商业汇票,但并未成功兑付,史某民事调解书项下债权并未获得清偿。曾某在和解协议中承诺“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协议书》,史某有权向法院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私下签的和解协议可以强制执行吗?#债权债务律师
胜诉判决书来了,对方过错导致感情破裂,双方协议离婚时把一套现价商品房赠与给孩子,孩子签署了一份《自愿放弃房屋产权》的声明后,该房屋立即就变成了离婚后没有处理的共同财产,于是我方不但主张对方过错要求多分,还要求扣除房屋未来涉及缴纳的35%土地收益款项,同时要求对方腾退该房屋,法院均支持了我方的诉讼请求。大家不要觉得离婚后财产纠纷就不涉及离婚时的过错了,这个判决已经证明过错方是要承担少分财产的风险。
婚内财产协议怎么签? 婚内财产协议需要双方认可同意,双方需明确归各自所有的财产,并在协议上签字按手印,注明日期。婚内财产协议在夫妻双方自愿、平等的情况下签订,协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或共同所有,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