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占用费和租金的区别

2021-12-19 14:5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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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建国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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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 租金是基于合同有效,出租人要求承租人履行合同义务的一种方式;而“房屋占有使用费”是合同无效后,出租人要求承租人返还占有利益的一种方式,因占有利益是无形财产,因此以“房屋占有使用费”的方式折价为现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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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段建国
2025-07-19 18:57:11
段建国律师,本科学历法学专业;电话:13501131448;执业证号:11101198710150208;目前就任于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段建国律师擅长立遗嘱、继承、起诉离婚、债权债务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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