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能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吗?

2021-12-24 14:3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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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者可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通知的形式解除合同。或者如果公司有拖欠工资、未依法缴纳社保等情形的,劳动者也可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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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 10: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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