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职工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和标准

2021-12-28 13:3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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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旭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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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 男职工享受生育保险主要用于对应照顾妻子生产的产假期间护理津贴,以及以后生育结扎手术等生殖健康医疗的相关费用报销。另,男职工可申请享受的一次性生育补贴标准为:流产的200元;顺产的1200元;难产或多胞胎生育的2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1、生育的医疗费用;2、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1、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2、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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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张旭
2024-05-04 09:54:57
张旭律师自执业以来,一直专注于物业领域的法律服务,办理过上千余起物业纠纷案件,客户赠送锦旗80多面,开展了《物业轻松管理》《物业供暖服务12问》《提升物业满意度的10大策略》等系列讲座十余场,参与编著了《物业轻松管理》等著作,在物业费催缴清收、物业供暖纠纷、不动产权属纠纷、侵权纠纷等方面具有丰富的实战经验,并常年担任多家大型物业供暖公司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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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职工工伤死亡的赔偿项目与标准:1、职工近亲属获得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丧葬补助金;2、职工近亲属获得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3、职工近亲属获得职工本人工资的比例的供养亲属抚恤金。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 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内容:目前企业缴费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确定,少数省、自治区、直辖市离退休人数较多,养老保险负担较重,确实需要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的,需要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的批准。那么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2.01.08575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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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灵活就业社保和职工社保区别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灵活就业社保和职工社保区别

    内容:总之,灵活就业社保和职工社保虽然都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权益,但是两者之间存在很多差异,包括社保缴费、社保福利等方面,因此,职工社保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些保险都是必须缴纳的,此外,灵活就业者和职工在享受社保福利方面也存在差异,灵活就业者在享受社保福利方面的门槛较高,例如在享受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方面,需要满足一定的缴费年限和条件,灵活就业社保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另外,灵活就业社保和职工社保在缴费标准上也存在差异。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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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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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职工因工伤而停工的期间内,用人单位不能降低其工资标准,职工在此期间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但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享受伤残待遇。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需要延长的,则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按什么标准发放?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按什么标准发放?

    内容: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多数省份颁布《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对应具体伤情,确定停工留薪期长短。一般来讲,在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没有做出新的鉴定结论的情况下,停工留薪期间的确定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上载明的工伤医疗期为准。停工留薪期按照医疗终结期规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那么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按什么标准发放?。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荣静月律师
    2022.01.08507人收看
  • 荣静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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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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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灵活就业社保和职工社保区别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灵活就业社保和职工社保区别

    内容:总之,灵活就业社保和职工社保虽然都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权益,但是两者之间存在很多差异,包括社保缴费、社保福利等方面,因此,职工社保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些保险都是必须缴纳的,此外,灵活就业者和职工在享受社保福利方面也存在差异,灵活就业者在享受社保福利方面的门槛较高,例如在享受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方面,需要满足一定的缴费年限和条件,灵活就业社保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另外,灵活就业社保和职工社保在缴费标准上也存在差异。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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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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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倒闭企业对职工的补偿标准如下:1、一般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2、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计算标准依据哪条法律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计算标准依据哪条法律

    内容: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所在单位应当在停工留薪期内,按月支付原工资福利待遇。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那么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计算标准依据哪条法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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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08123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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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育期的女职工享有下列待遇:1、产假,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2、工资福利,如果用人单位为女职工参加了生育保险的,产假期间,由社会保险机构发给生育津贴;如果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休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 企业职工丧葬费标准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企业职工丧葬费标准

    内容:企业职工丧葬费标准企业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一)丧葬补助费和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救济费,分别按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和10个月社会平均工资一次性发给。(三)供养直系亲属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领取的生活救济费,按当地城镇企业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200%发给。那么企业职工丧葬费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2.02.03613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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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用人单位的职工均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 职工各种休假制度详解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职工各种休假制度详解

    内容:答:女员工生育,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30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者增加产假35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天。休假期间,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劳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在国务院没有发布企业职工年休假规定以前,1991年6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共同发出的《关于职工休假问题的通知》应继续贯彻执行。员工结婚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那么职工各种休假制度详解。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2.01.10794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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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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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男职工享受生育保险主要用于对应照顾妻子生产的产假期间护理津贴,以及以后生育结扎手术等生殖健康医疗的相关费用报销。另,男职工可申请享受的一次性生育补贴标准为:流产的200元;顺产的1200元;难产或多胞胎生育的2000元。《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1、生育的医疗费用;2、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1、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2、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 职工不签劳动合同 难享最低工资标准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职工不签劳动合同 难享最低工资标准

    内容:荥阳市的尹先生给本报短信平台发来短信,询问郑州市与荥阳市目前的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自己是一名乡村小学的代课教师,现在学校给付的工资比较低,能否适用最低工资标准?所谓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所在企业或雇主应当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临时聘用人员与用工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也应该适用这个规定。据了解,尹先生的情况不适用最低工资标准,因为他没有与聘用他的那所学校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那么职工不签劳动合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2.01.11608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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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主要由当地的缴费基数来决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指的是上一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连续缴纳养老保险15年及以上的消费者,退休后可按月领取养老保险。《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医学标准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医学标准

    内容: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原则和分级标准。那么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医学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2.01.08325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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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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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发放标准如下: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参加生育保险的,生育保险基金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生育津贴。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 2022职工福利费的扣除标准是怎样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2022职工福利费的扣除标准是怎样

    内容: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的税前扣除标准分别是:1、职工福利费是工资薪金总额的14%;2、工会经费是是工资薪金总额的2%;3、职工教育经费是工资薪金总额的2.5%;职工教育经费方面,为鼓励企业加强职工教育投入,《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规定,除国务院财税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那么2022职工福利费的扣除标准是怎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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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11881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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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五至十级工伤职工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赔偿标准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北京五至十级工伤职工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赔偿标准

    内容: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合并计算,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5至30个月的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其中:五级30个月,六级25个月,七级20个月,八级15个月,九级10个月,十级5个月。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超过五年(含五年)的,应当支付全额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不足五年的,每减少一年扣除全额的20%,但最高扣除额不得超过全额的90%。工伤职工的住院伙食补助费,根据工伤职工实际情况,由用人单位与工伤职工协商确定补助金额并一次性支付。那么北京五至十级工伤职工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赔偿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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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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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西灵活就业人员社保2021年缴费标准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广西灵活就业人员社保2021年缴费标准

    内容: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基数的最低和最高标准分别为2812元和14058元。社保缴费比例,根据缴费比例养老28医疗12失业3生育0.8工伤0.5五险合计占缴费基数44.3。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为6047元。按照6047元缴费确有困难的可在6047元与2912元之间选择确定缴费基数。灵活就业自谋职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基数为2912元。托管中心中大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保险缴费基数为2812元。

    郭铭芝律师
    2022.03.031233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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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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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珊

    男方如何申请生育津贴

    内容:施行输精管结扎的,计7天和输精管复通手术的,计14天。上述两个特殊情况男方才能申请生育津贴哟。所以一般情况下,女方分娩,男方是没有生育津贴申请的,只有符合条件申请生育医疗费用哟!职工已经享受生育津贴的,视同用人单位已经支付相应数额的工资。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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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2.13108人收看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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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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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晚婚晚育奖励标准是怎样的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晚婚晚育奖励标准是怎样的

    内容:根据相关规定关于晚婚晚育的政策已经废除晚婚晚育奖励标准是怎样的根据《民法典》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晚婚晚育奖励标准,职工结婚可享受以下待遇:(一)婚假:1、按法定结婚年龄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正常产假90天+晚育奖励产假30天+难产假15天,一般生一个小孩的且是晚育和难产的,也就是135天了。那么晚婚晚育奖励标准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2.02.16167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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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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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女职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用人单位能否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女职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用人单位能否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内容:违反这两个原则的,则应当属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事实上,从《劳动合同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的相关规定,不难看出,法律对三期女职工的解雇保护是不具体区分系何种原因导致的怀孕,是否违反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也在所不问,因此,只要有怀孕和生育的事实,用人单位就不能以此为由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另外,未婚先孕和未婚生育是两个概念,女职工只要在孩子出生之前办理了结婚登记并取得了准生证等相关法律手续,就不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应享有全部相关的劳动保护待遇。那么女职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用人单位能否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1.12562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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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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