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公司章程是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的职权

2021-12-29 06: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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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都规定对于公司章程的修改属于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股东会会议作出的修改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三十四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基于双方或者多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成立,也可以基于单方的意思表示成立。法人、非法人组织依照法律或者章程规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作出决议的,该决议行为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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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9 18:5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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