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任期几年

2022-01-01 12:5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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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行董事任期不得超过3年;监事的任期为3年,由章程规定经理的任期。每届任期不超过三年,但是可以连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五条 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五十一条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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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2024-04-27 10: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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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限责任公司要有自己的执行董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独立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营职务。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五十条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 执行董事可以辞职吗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执行董事可以辞职吗

    内容:执行董事在任期未满前可以离职,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建议召开股东会决定。那么执行董事可以辞职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2.01.12761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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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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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行董事和董事长不可以同时存在,原因如下:首先必须介绍公司组织架构,做一近似的类比:公司股东会相当于人大会议(权力机构),董事会相当于人大常委会(决策机构),董事长相当于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主任,法定代表人相当于国家主席。另:经理层相当于各级政府(执行机构),监事会相当于司法系统(监督机构)。一般的有限公司会成立董事会,同时设一个董事长;小公司由于股东较少,没必要设立董事会,也就没有董事长,只设执行董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五十条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 被执行人的车辆能上高速吗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被执行人的车辆能上高速吗

    内容:可以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的行为:一是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包括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二是实施其他信用惩戒,包括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三是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规定目的这个司法解释的出台,旨在指导各级法院正确有效使用信用惩戒措施,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促使失信被执行人尽快履行义务,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那么被执行人的车辆能上高速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2.02.03174人收看
  • 龙珊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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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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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行董事任期不得超过3年;监事的任期为3年,由章程规定经理的任期。每届任期不超过三年,但是可以连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五条 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第五十一条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 民事财产纠纷强制执行(民事财产纠纷多少钱可以立案)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民事财产纠纷强制执行(民事财产纠纷多少钱可以立案)

    内容:引用法规:《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被申请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进行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于海明律师
    2024.01.19182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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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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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法》规定执行董事的职责主要包括:1、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2、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3、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4、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5、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6、决定聘任或者解聘负责管理人员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条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 与失信被执行单位签合同有效吗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与失信被执行单位签合同有效吗

    内容:如果不存在合同无效情形,则行为人与失信被执行单位签合同有效的,但是失信被执行单位其诚信有一定问题,因此行为人应当谨慎考虑之后,再决定是否与其签订合同。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通过该名单库统一向社会公布。中国将对严重危害正常秩序的失信行为责任人实施联合惩戒。可以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的行为:一是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包括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二是实施其他信用惩戒,包括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三是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那么与失信被执行单位签合同有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1.12.23705人收看
  • 李维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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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房产纠纷、合同纠纷、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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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董事会每届任期三年。董事会经营决策机构。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构;公司设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一般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由章程规定,最长三年 ,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五条 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每三年,公司召开董事会议重新投票选举。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 替他人担保无力偿是否会变成失信被执行人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替他人担保无力偿是否会变成失信被执行人

    内容:而连带担保责任则是指,债务人到期不能清偿债务人,则债权人可以直接向担保人要钱。什么是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可以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的行为一是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包括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二是实施其他信用惩戒,包括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三是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那么替他人担保无力偿是否会变成失信被执行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2.09391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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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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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调解好还是判决好,欠钱不还法院是先调解还是直接执行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是调解好还是判决好,欠钱不还法院是先调解还是直接执行

    内容:欠钱法院调解了不还携带法院所作出的调解书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因此,欠钱还不起被起诉到法院,债权人会申请法院查封债务人的财产,冻结其银行账户,要求债务人还款,如果债务人没有财产,那就等到有财产的时候再执行,7、调解组织出具调解协议书,法院立案按当事人撤诉方式处理。

    黄东洁律师
    2024.03.04947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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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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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行董事并不是一定要担任法人代表的。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可以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法定代表人不一定是公司的执行董事。公司法定代表人应当依法登记,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一条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执行规定最新)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执行规定最新)

    内容:第八条 人民法院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划拨等执行措施的,应当依法制作裁定书送达被执行人,并在实施执行措施后将有关情况及时告知双方当事人,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其他人民法院对没有登记的财产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制作笔录,并经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及被执行人签字,或者书面通知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

    李维律师
    2024.01.09270人收看
  • 毋磊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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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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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行董事是在公司不设董事会的情况下才有的职位,是公司的经营管理人员,也是管理的最高层,由股东指定或选举。但是公司上市以后,就会设董事会,不会再有执行董事的职位了,只有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是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的。是公司的管理最高层。执行董事,是指规模较小的有限公司在不设立董事会的情况下设立的负责公司经营管理的职务。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条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第一百二十二条 上市公司设独立董事,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一百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 代理律师可以收执行款吗(代理律师费用收取标准)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代理律师可以收执行款吗(代理律师费用收取标准)

    内容:律师代为收取执行款需要特别授权吗律师代为收取执行款是需要特别授权的,执行款一般情况下是直接而给申请执行人的,如果委托律师代为收取执行款,律师需要向人民法院出具特别授权的委托书,申请人申请执行非法院法律文书的,还应提供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一份,当然,律师代为收取执行款的前提条件是法院采取了强制执行措施,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也有严格适用条件,一、律师代为收取执行款需要特别授权吗,律师代为收取执行款需要特别授权。

    崔玉君律师
    2024.01.18618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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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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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董事会内部接受委任担当经理职务,并就该职务负有专业责任的董事。一般执行董事这种设定是出自股东人数少或者规模比较小的公司,由于没有董事会,执行董事就相当于董事长,总经理在公司架构里面属于董事长任命的,公司小,就由执行董事长任命,如果兼总经理,就是说公司的决策人是这个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由这个人承担所有的决策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五十条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 和解协议可以起诉吗,执行和解协议可以起诉吗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和解协议可以起诉吗,执行和解协议可以起诉吗

    内容:法律主观:双方签订调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法律主观:双方签订调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和解协议可以起诉吗法律主观:双方签订调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派出所和解协议签订后还可以起诉吗可以,如果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和解协议签订后是否可以起诉,视情况而定:普通第三人的调解没有强制执行力,反悔后可以向法院起诉。

    许瑞林律师
    2023.12.26334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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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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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设董事会的公司,才会设立董事长职务,而对于股东人数少或者规模小的公司一般不设董事会,设定执行董事即可。但董事长及执行董事均有义务主持股东会议,且不得兼任监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第四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第四十五条 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第五十条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 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是否会坐牢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是否会坐牢

    内容:目前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主要限制有这些首先,会对上了失信名单的人,在执行信息网进行登记,任何人都可以根据基本信息要查询到这些老赖,11、毁损、抢夺执行案件材料、执行公务车辆和其他执行器械、执行人员服装以及执行公务证件,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除此之外,老赖不能再继续在经营中做老板,当董事,监事之类的高管,总之就是要从生活出行到工作学习进行限制,10、对执行人员进行侮辱、围攻、扣押、殴打,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5、具有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情况、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令等拒不执行行为,经采取罚款或者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执行的,6、伪造、毁灭有关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的重要证据,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他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妨碍人民法院查明被执行人财产情况的。

    龙珊律师
    2023.07.06168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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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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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两者的产生方式不同;执行董事系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总经理由董事会(或执行董事)进行聘任,并对董事会(或执行董事)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第五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 债权人可不可以直接执行抵押物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债权人可不可以直接执行抵押物

    内容:但是,如果债务人对债权人直接执行抵押物的行为提出异议,认为债权人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或者抵押合同的约定,那么双方就需要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争议,如果债务人和债权人在抵押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即在债务到期未偿还时,抵押物可以直接由债权人处理,那么债权人在遵守合同约定的前提下,可以不经过法院程序直接执行抵押物,(1)当事人设立抵押权的目的在于实现债权价值而非追求抵押物的使用价值,亦即提供抵押担保是为了保证债务人能够偿还债务,进而保障债主的财产免受损失,这也是民法创设担保物权的初衷。

    李孟阳律师
    2024.03.08310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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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属于。属于公司董事。董事长,是股东利益的最高代表,它不属于公司雇员的范畴,理论是指公司管理层所有权力的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百一十六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一)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 中小股东和债权人权利的民事执行保障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中小股东和债权人权利的民事执行保障

    内容:新《公司法》健全了对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和人利益的保障机制,赋予股东查阅公司会计账簿,撤销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要求公司回购股份权以及申请解散公司等权利,同时,还赋予债权人申请人院组织清算等权利。这些权利的实现,一方面需要民事审判程序加以具体确认,同时亦需要民事执行程序进行强制保障。[3] 本文拟就新《公司法》确认的中小股东和债权人若干权利在民事执行程序中的实现加以论述。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那么中小股东和债权人权利的民事执行保障。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2.02.10193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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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任何公司都是股东会最大,它可以变更董事会,从而变更执行董事、法人代表和总经理。但股东会表决是以所占股份来决定的,并不是所谓的大股东来决定的(除非你一个人占股份50%以上或者有合计有50%以上的股份同意,注意是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五十一条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 执行和解协议不履行能否起诉

    陈凯旋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凯旋

    执行和解协议不履行能否起诉

    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申请执行人以被执行人一方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为由申请恢复执行,人民法院经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恢复执行,无书面协议的,执行人员应将和解协议的内容记入笔录,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4、非强制性,即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已经达成的和解协议,法院只能依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而不能对该执行和解协议予以强制执行,在司法实践中,法院的强制执行也是需要逐步进行的,在法院强制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自愿跟申请人和解的,也不排除当事人是想利用执行和解的机会转移财产,否则,既然已经签了执行和解协议,对方也不会不履行应尽义务。

    陈凯旋律师
    2024.03.06735人收看
  • 姚平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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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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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针对执行董事的规定,执行董事不是法定代表人,但是公司章程可以约定执行董事担任法定代表人。因为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一个内部机关,需要公司章程的明确规定才能予以授权。而执行董事也属于公司内部的一个机关,所以两个机关不能将其混在一起,虽然实际上可能为同一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 起诉后对方把钱转移了怎么办(起诉后对方转移的财产还能执行吗)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起诉后对方把钱转移了怎么办(起诉后对方转移的财产还能执行吗)

    内容:所以需要先向法院申请对方财产保全,提供对方转移财产的足够证据,才能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起诉期间如果财产转移了怎么办在起诉期间被告人财产转移,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申请财产保全:在起诉过程中,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以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追究当事人转移财产责任的,应当以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为前提,而保全措施以对方申请保全为前提,未经对方申请,人民法院一般不会主动采取措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

    王学瑞律师
    2024.01.101037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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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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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和程序(申请强制执行的律师费怎么收取)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和程序(申请强制执行的律师费怎么收取)

    内容:从以上法律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已经生效的民事判决书、裁定、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应具备哪些条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要求民事判决书、裁定、调解书或者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并且需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法院合法采取执行措施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周春花律师
    2024.01.10389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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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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