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拆迁安置地建房证明

2022-01-06 10:3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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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玉君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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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 1、开发商应当提供《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分户验收表、面积报告实测报告及室内环境检验报告:

    房地产开发企业交付预售商品房,应当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取得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符合预售合同约定的其他交付条件。

    2、开发商应当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开发商在交付销售的新建商品住宅时,必须提供上述两书。若开发商不能提供上述任何一份材料,业主有权拒绝收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1、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2、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3、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4、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5、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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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玉君
2024-05-04 09:5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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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怎么区分证明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怎么区分证明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

    内容:所以,如果夫妻双方有自己共有的商品房的话,在起诉离婚的时候一定要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应的房屋所有权证书。但是农村建房涉及宅基地的审批问题,一般在建设房屋的时候会有宅基地使用证,而我国实行“地随房走”,所以在起诉的时候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应的宅基地使用证来证明相应的房屋产权归属。根据《婚姻法》的规定,除了婚姻关系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婚前个人财产并不会随着婚姻关系的建立而变为共同财产,在离婚的时候,其还是属于个人财产,另一方当事人是不能够分割的。所以在离婚的时候一定要向人民法院提交能够证明财产取得时间的证据,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怎么区分证明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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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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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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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拆迁安置房如果获得了房产证,并且没有规定限制对外出售,或者限制转让的期限已满,安置房可以买卖。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按照所有权调换形式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明确约定拆迁人以位置、用途特定的房屋对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如果拆迁人将该补偿安置房屋另行出卖给第三人,被拆迁人请求优先取得补偿安置房屋的,应予支持。 被拆迁人请求解除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按照本解释第八条的规定处理。
  • 一方存折写父母的名字,离婚怎么证明是夫妻共同财产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一方存折写父母的名字,离婚怎么证明是夫妻共同财产

    内容:一方存折写父母的名字,离婚怎么证明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配偶一方将以上所得的财产存到写了自己父母名字的存折,虽然属于父母名下,但本质是婚内财产,所以,只要能够证明是夫妻共同财产就可以请求分割。不过,虽然对方存折写父母的名字,但是双方对离婚财产分割协商一致,那么即可以根据协商的意思处理,不用大费周章找证据证明。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以货币形态存在的夫妻共同财产有工资、奖金、生产经营和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现金存款、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军人复员费、自主择业费。那么一方存折写父母的名字,离婚怎么证明是夫妻共同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2.02.11864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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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抢建房的界定标准是怎样,抢建房会有补偿吗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抢建房的界定标准是怎样,抢建房会有补偿吗

    内容:法律上没有这个概念,一般是指某地要拆迁,在没有法律手续的情况下违法抢建房子等待拆迁赔偿,抢建房一般是指临时建造的违法建筑。《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那么抢建房的界定标准是怎样,抢建房会有补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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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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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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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父母的拆迁安置房能直接写上子女的名字,但是子女与父母于属同一户宅基地家庭的成员。拆迁安置户家庭拿到拆迁安置房且具备办理房产证条件后,家庭人员可以协商对这些安置房如何办理房产证,在办理的房产证上写上谁的姓名。如家庭人员中有人愿意放弃安置房产权的,放弃产权人则必须带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等资料,到房地产登记中心填写一份放弃安置房权利的声明。通常没有矛盾的家庭,年纪大的老人会主动放弃安置房的产权,将自己的产权份额办到晚辈名下,否则以后一旦成为遗产也是挺麻烦的,需要花费很大的精力、财力办理房产继承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 安置房还没下来怎么写遗嘱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安置房还没下来怎么写遗嘱

    内容:如果被继承人在安置房交付前死亡的遗嘱继承人可以持遗嘱、身份证明、安置补偿协议等材料继承房屋。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自书遗嘱可按照下列程序订立1、遗嘱人书写遗嘱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公民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真实意思表示有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可按自书遗嘱对待。那么安置房还没下来怎么写遗嘱。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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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01074人收看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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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抢建房的界定有什么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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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东洁

    抢建房的界定有什么

    内容: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第一百一十八条不可抗力的通知与证明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其他法律对合同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那么抢建房的界定有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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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29176人收看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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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证明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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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楠楠

    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证明

    内容:(一)应签而未签订劳动合同;(二)以口头协议代替的书面劳动合同;(三)以其他合同形式代替劳动合同,即在其它合同中规定了劳动者的权力、义务条款,比如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兼并合同中规定了职工的使用、安置和待遇等问题,这就有了作为事实劳动关系存在的依据;(四)劳动合同期满没有终止也没有续签而形成的事实延续的劳动关系;(五)劳动合同构成要件或者相关条款缺乏或者违法,事实上成为无效合同,但是双方依照这一合同规定已经建立劳动关系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那么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证明。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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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06270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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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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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中安置房能否继承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民法典中安置房能否继承

    内容: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那么民法典中安置房能否继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2.02.11610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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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还建房与商品房的区别在哪里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还建房与商品房的区别在哪里

    内容:二、还建房与商品房房产证的区别1、定义上的区别:一般来说,还建房是指政府或开发商在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一些设施建设项目时,针对被拆迁户无房可居时所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还建房它由于是集体拥有的,所以这一类的房子在交房的时候,是不能够马上就能够办理处两证,而是要等到两年之后或者是在五年之内才能够办理出房产证明,而且在其中的土地证明除非是有村委的负责人去到土地局,将集体证明进行分割成一个个的个人小证,3、交易上的区别:因为还建房的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所以该类房屋的买卖除了受法律、法规的要求的规范之外,还会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

    吴梦云律师
    2021.12.041052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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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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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民的自建房虽然是属于私人财产,但是房子下面的宅基地却是集体所有,在“地随房走”的政策要求以及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和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下,农民的自建房可以买卖,但是有前提条件:1.只能村集体内部成员之间进行房屋买卖(转让),宅基地是村集体给农民的一项住房福利,只能是村集体内部成员才能享受到,为了保障村集体所有成员的该项权益,宅基地及房屋要转让或买卖的话,只能和同村人交易,部分宅基地改革试点地区可外村人交易,但城镇人口是严令禁止进行农村房屋买卖交易的。2.卖了房屋后失去宅地基使用权且无法再次申请宅基地,这一点很多人都容易忽视掉,认为只要户口不迁出去就可以继续申请,但法律上对这种行为是不允许的。因此宅基地买卖并不是特别可行,要知道同村内买卖大家知根知底,价格肯定不会很高,不过在预计在接下来的宅基地三权分置下,今后宅基地流转将逐步展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三十八条 农村居民建住宅,应当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使用耕地的,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使用原有的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其他土地的,由乡级人民政府批准。农村居民建住宅使用土地,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 什么是“小产权房”?它与农村拆迁安置房和农民的私房有什么区别?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什么是“小产权房”?它与农村拆迁安置房和农民的私房有什么区别?

    内容:什么是“小产权房”?前几天听说国家有新规定,城里人不准购买“小产权房”。它与农村拆迁安置房和农民的私房有什么区别?目前我国法律法规及国土资源部的政策都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以获取集体土地使用权。因此,所谓“小产权房”买受人无法办理相关产权证明,并需承担买卖无效之风险。农民的私房,是指村民在依据其集体组织成员身份而取得的宅基地之上自行建造的房屋,现行法律法规不许城镇居民购买,如需购买应经得特定程序审批。那么什么是“小产权房”?它与农村拆迁安置房和农民的私房有什么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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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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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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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1、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以便帮您分析解答。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 离婚时是否有权分自建房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离婚时是否有权分自建房

    内容:回复若该房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全部利用夫妻共同财产投资建设仅是借其婆婆之名登记并未赠与给其婆婆的话则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有权要求分割该房产。但鉴于该房产目前登记在其婆婆名下具体分割前一般需先行将房产变更至其夫妻名下或通过司法途径确认其夫妻为实际产权人。比如婚外情的相关证据以及证明其不承担家庭责任的相关证据等具体证据形式很多如照片书信录音录像短信证人等但若要收集相关证据建议在合法范围内进行。收集证据建议在合法范围内进行具体证据形式如上。四要确认自建房屋归属需要哪些程序?要其婆婆配合过户不予配合的可以考虑起诉确认房产归属。那么离婚时是否有权分自建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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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31226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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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建房继承包含土地使用权吗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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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铭芝

    自建房继承包含土地使用权吗

    内容: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那么自建房继承包含土地使用权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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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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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拆迁被安置人怎么分割补偿款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拆迁被安置人怎么分割补偿款

    内容:首先是对价一致原则,即对于原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人对拆迁后房屋补偿享有权利,再比如私搭私建人对于该私搭私建部分的补偿享有相应权利。其次是特定指向原则,比如说特困补助应该发放给提交困难证明的家庭,大病补贴理应发放给患有大病的人、搬家补偿理应发放给实际需要搬家的人;再次照顾实际居住人原则,在拆迁补偿中实际居住在房屋内的人,是属于切实需要安置的对像,因此在拆迁款分割过程中优先保证实际居住人获得的拆迁款能够解决居住问题。当然在拆迁款分割过程中,法院还有自由裁量权,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增减拆迁款。那么拆迁被安置人怎么分割补偿款。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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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03735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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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自建房赔偿是怎样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农村自建房赔偿是怎样

    内容:农村房屋属于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房屋归个人所有而土地归集体所有,按照《土地管理法》村民可以取得宅基地,所以农村房屋拆迁又叫征地拆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那么农村自建房赔偿是怎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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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03648人收看
  • 荣静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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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中宅基地安置房离婚协议有效吗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民法典中宅基地安置房离婚协议有效吗

    内容:一民法典中宅基地安置房离婚协议有效吗民法典规定夫妻签订的宅基地安置房离婚协议当事人有民事行为能力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具有法律效力。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二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材料1内地居民应当出具的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居民身份证与常住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那么民法典中宅基地安置房离婚协议有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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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11059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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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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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宅基地谁出资建房谁享有所有权吗?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农村宅基地谁出资建房谁享有所有权吗?

    内容:而农村居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农村宅基地建房的所有权和宅基地的使用权是统一的,只能为一人所有。农村宅基地建房谁出资,谁所有的说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宅基地发生纠纷时,宅基地使用权人应该到当地土地管理部门,领取农村宅基地使用申请登记表,然后到镇上开具土地来源证明,之后国土部门会根据村民的申请对宅基地进行实际调查,然后发布公告,公告期满后没有异议的,会签发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

    陈宗琼律师
    2022.04.06171人收看
  • 李广荣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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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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