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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建房与商品房的区别在哪里

杨一凡律师2021.12.041051人阅读
导读:

二、还建房与商品房房产证的区别1、定义上的区别:一般来说,还建房是指政府或开发商在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一些设施建设项目时,针对被拆迁户无房可居时所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还建房它由于是集体拥有的,所以这一类的房子在交房的时候,是不能够马上就能够办理处两证,而是要等到两年之后或者是在五年之内才能够办理出房产证明,而且在其中的土地证明除非是有村委的负责人去到土地局,将集体证明进行分割成一个个的个人小证,3、交易上的区别:因为还建房的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所以该类房屋的买卖除了受法律、法规的要求的规范之外,还会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

一、还建房与商品房的区别在哪里?

1、性质不同。还建房其实绝大多数是指这一块土地是为集体所拥有,就比如说在拆迁时,以村为单位,这些土地就不是为个人所拥有,而是为集体拥有。而商品房它一般是指由开发商在拿下着一块地皮之后,在这块地皮上面所开发建造的楼盘,着类房子它是属于个人拥有而非集体拥有。

2、办证不同。还建房它由于是集体拥有的,所以这一类的房子在交房的时候,是不能够马上就能够办理处两证,而是要等到两年之后或者是在五年之内才能够办理出房产证明,而且在其中的土地证明除非是有村委的负责人去到土地局,将集体证明进行分割成一个个的个人小证。

二、还建房与商品房房产证的区别

1、定义上的区别:一般来说,还建房是指政府或开发商在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一些设施建设项目时,针对被拆迁户无房可居时所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的拆迁,而为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所安置的房屋。而商品房则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经营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公司,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营的住宅,均按市场价出售。另外,从法律角度来分析,商品房是指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可在市场上自由交易,包括新建商品房、二手房等。

2、产权上的区别:相对于商品房来说,还建房与之在产权上是有着非常明显的区别。一般来说,现在有许多的还建房并不是完全产权,即你可能具有完全的房屋产权所有权,却不一定会具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因为很多安置房的土地性质都是划拨的,也就是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因此如果你的还建房想进行再次交易的话,是必须要补交土地出让金的。而商品房就不同了,商品房是拥有完全产权的。即具有的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和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土地性质是出让,是可以正常的上市交易的。

3、交易上的区别:因为还建房的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所以该类房屋的买卖除了受法律、法规的要求的规范之外,还会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而且,不少还建房还会有交易时间的限制,会规定在几年内不得上市进行转手。但是,如若拆迁的还建房已经取得了房屋所有权证,那么就可以进行上市交易了。与还建房交易方式不同的就是,商品房没有明显交易时间的限制。

4、质量上的区别:商品房的质量通常还是比较有保障的。但还建房就不同了,由于还建房因为建筑利润的问题,因此在社区里的容积率、绿化率、物业能力相对会明显较弱一些,也就是居住舒适度往往是没有商品房高的。其实,在实际生活中,也有不少购房者因还建房的价格比较低,就想购买此类房屋,对此,小编想说的就是:由于还建房的特殊性,因此在交易过程中,还是会出现很多不可预知的风险,也就是说,请谨慎购买,即使是要购买,在买卖前还是要确定清楚房屋的产权、质量等问题。

法律法规

一、《土地管理法》

第十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公有住宅租赁能继承吗

公有住宅租赁不能继承。承租人去世后,租赁权不属于被继承人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或者是依法可以继承的其它合法财产权益,不能作为承租人的财产进行继承分割,但可以依法由同住人或其他亲属与出租人协商继续承租。

小产权房如何买卖的

小产权房不可以买卖,小产权房只可以集体内部买卖,不可以对外销售的。

一、所谓“小产权”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又叫“小产权”。

二、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三、国家明令禁止小产权房不能买卖的,但是对于拥有小产权房集体土地的本村户口的居民来讲是可以相互转让的,对于外村的户口居民来讲是不能买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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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是土地性质不同,二是取得方式不同,三是土地使用年限不同,四是交易条件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宅基地:(一)因国家或集体建设、移民、灾毁等需要迁建、重建的(二)实施城市、村庄和集镇规划或旧村改造,需要调整拆迁的(三)现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到本办法规定限额标准需重建、扩建的(四)已具备分户条件且原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到本办法规定限额标准需重建、扩建的(五)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引进或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确需在农村安家落户的(六)离休、退休、退职的职工,复员军人和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持合法证明回原籍定居的(七)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
  • 房产律师:商品房和二手房买卖合同解除有什么区别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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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梦云

    房产律师:商品房和二手房买卖合同解除有什么区别

    内容:原告于签订协议当日将房款人民币 114,000 元暂存于中介方“ww公司”,由中介方在签订本协议后三个工作日内将该笔房款交于被告。被告于开发商通知交房之日付清所有房款,并通知原告办理进户手续,原告支付房款 22.8 万元。因房价上涨因素,被告单方面违约,故请求判令被告履行《转让协议》、履行交房义务并与原告办理产权过户手续。2004年 7 月 22 日,因得知被告已将系争房屋再次转让给了案外人,并已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故原告被迫变更诉讼请求,撤销原第一条诉讼请求,判令被告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 905,550 元。那么房产律师:商品房和二手房买卖合同解除有什么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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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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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标的物不同: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标的物为还在建设中的房屋,具有不可预见性。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标的物在法律上呈现出复杂的形态。标的物既可能是已建好的房屋,也可能是尚未竣工的房屋,而且还包括建筑物和小区的公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使用权。2、合同履行周期不同:商品房预售合同在商品房预售交易中,从订立合同到房屋竣工需要较长的时间。在订立合同后房屋完工前可能出现很多情况影响房屋的竣工,所以对于预购方存在一定的风险。商品房买卖合同一般买卖合同成立后,出卖人即负有交付买卖标的物及转移所有权的义务。3、支付方式不同: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指商品房预售方和预购方双方约定,预售方在约定时间内将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权转移于预购方,预购方向预售方交付定金或部分房款并按期接受商品房的书面协议。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出卖人转移在建或已建商品房所有权及相关权利予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它是商品房交易中最为重要的凭证,是确定开发商和消费者权利义务的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条 商品房销售包括商品房现售和商品房预售。本办法所称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本办法所称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第六条 商品房预售实行预售许可制度。商品房预售条件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办理程序,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四)已通过竣工验收;(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 安置房与商品房的区别是什么,是否可以购买安置房?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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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珊

    安置房与商品房的区别是什么,是否可以购买安置房?

    内容:2.如果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拆迁的情况,这类安置房与商品房是没有区别的,都是被安置人的个人财产,在上市交易方面没有限制,4、产权登记:拆迁安置房屋的土地是划拨的,因此与购买的正常商品房(商品房开发,开发商取得土地是通过出让方式)是有区别的,3.安置房的上市交易与普通商品房是有区别的,在取得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权证的情况下,可以进行上市交易,但拆迁安置房如果进行了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就可以进行上市交易。

    龙珊律师
    2023.07.04996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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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概念区别安置房指的是进行征地拆迁之时,由政府为拆迁户提供的新住房,通常安置在其他地方,而并不是在动迁原地;回迁房则指的是拆迁户遭遇拆迁之后,由开发商在原来动迁的地方为拆迁户建造的新住房。2、 产权区别安置房虽然拥有房屋本身的产权,但是由于安置房通常是建立在政府储备地块之上,并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因此拥有安置房并不等于拥有土地使用权,房主可能会被要求缴纳土地出让金;而回迁房是建立在开发商已经竞拍获得的土地之上,房主可以拥有回迁房的全部产权。3、 交易限制区别二手房市场上,安置房通常是并不受欢迎的,这是因为安置房的交易存在交易时间限制,房主需要在五年之后才能进行交易,否则属于非法交易,但是回迁房本质是商品房,并不存在这一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三十七条 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 在商品房交易中,订金与定金在法律上是有明显区别的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在商品房交易中,订金与定金在法律上是有明显区别的

    内容:商品房交易中,买家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发展商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值得一提的是,签订正式的房屋预售契约之前,买卖双方签订的有关认购书并不是房屋买卖契约,不具备房屋预售契约的法律效力,只是一份广义的合同。若认购书中有定金条款,则若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后反悔,发展商有权没收购房者的定金;若发展商违约,不与购房者签订正式的预售合同,则购房者有权要求发展商双倍返还定金。如果认购书中约定的只是订金,那么就不具备定金的法律后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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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广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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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房包销和商品房买卖的区别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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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铭芝

    商品房包销和商品房买卖的区别

    内容:商品房买卖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一方交付房屋并移转房屋所有权于他方,他方受领房屋并支付价款的行为。《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即开发商将已建成的符合销售条件或尚未建成但符合预售条件的房屋向社会公开出售,社会公众购买房屋的行为。转移标的物所有权是买卖的目的。商品房包销是开发商与包销人之间订立商品房包销合同,约定开发商以包销基价,将其开发建设的房屋交由包销人以开发商的名义进行销售,包销期满,对包销人未销售的房屋由包销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包销价格购买的行为。那么商品房包销和商品房买卖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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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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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房买卖协议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区别如下: 1、商品房买卖协议指的是买卖之前一种协议,作为开发商在不具备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条件之前的一种协议,认购书具备担保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的担保效力; 2、商品房买卖合同更加详细,认购书中对于房屋的房号、面积、价格以及双方权利义务等内容做了较为明确的约定,那么 认购书可以被看作为一份预先约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只是对于认购书内容做出了更为具体的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销售许可证有什么区别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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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芸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销售许可证有什么区别

    内容: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适用对象是期房,因为该证件是证明房地产管理机关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房产项目未建成时便可销售的标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变更材料:1、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变更申请表;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开发企业名称变更的文件;3、名称变更后的开发企业营业执照副本;4、名称变更后的开发企业资质证书;5、开发企业书面通知预购人名称变更的承诺;6、预售许可证。那么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销售许可证有什么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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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签订购房协议和购房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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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广荣

    签订购房协议和购房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内容:购房协议书是购房合同的一种体现,是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而签订的协议。一份正式的购房协议书范本会包含当事人信息、房屋情况、房款及支付约定、双方违约责任约定等内容。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只是对于认购书内容做出了更为具体的约定,而如果认购书中没有约定上述内容,则其只是一份购房意向书,不具备合同性质,也就没有合同的约束力。那么签订购房协议和购房合同的区别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广荣律师
    2022.02.11573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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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自建房,泛指拥有自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自己组织并通过雇佣他人施工,而建造的房屋和建筑。农村住宅是农村中主要供从事农业生产者居住的宅院。农业生产者居住的农村住宅,在组成上除一般生活起居部分外,还包括农业生产用房,如农机具存放、家禽家畜饲养场所和其他副业生产设施等。
  • 定金和订金的区别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定金和订金的区别

    内容:一、定金和订金的区别与特点1. 相同点定金和订金都是一种预付款,需要在合同进行前或合同履行期间提前支付一定数额的资金,以表明买方对此笔交易的认真和诚意,以下是一些值得注意的应用场景和事项:1. 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二、定金的应用场景和注意事项定金在实践中具有担保作用,可以用于担保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如果没有违反合约则认定为交易因为无法兑现而被取消,道德阻碍就会成为使用方自愿放弃定金的条件以寻求和解,2. 不同点(1) 性质不同定金具有担保合同签订和履行的功能,是一种法律概念,具有一定的法律约束力,三、订金的应用场景和注意事项订金常用于商品房的交易过程中,以下是一些值得注意的应用场景和事项:1. 订金数额不得超过总房价的千分之五。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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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回迁房和普通商品房存在的区别是:1、回迁房就是指安置拆迁房,所占用的土地一般是划拨土地,商品房一般建造在出让土地上;2、回迁房没有完全的产权不能自由转让,商品房能够自由转让;3、回迁房没有产权证,商品房有产权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 大产权和小产权的区别是什么?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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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东洁

    大产权和小产权的区别是什么?

    内容:大产权即完全产权,包括房产使用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权。大产权的房屋在进入二级市场时,无需缴纳土地出让金和收益收成。通俗的解释,买的房再转让时不用再交土地出让金的叫“大产权”,再转让时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小产权”。按这种解释普通商品房就是“大产权”房,经济适用房就是“小产权”房,对这个区别购房人可从合同第一条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形式中加以确认。我们在这里所说的小产权正是第二种解释中的小产权房屋,这样的房子没有国家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国土房管局也不予以备案,换言之,这样的小产权房子是国家所不认可的,购买此类房屋的权益也将是不受国家法律所保护的。那么大产权和小产权的区别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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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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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定金订金的区别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合同定金订金的区别

    内容:所谓定金,是指当事人一方为确保合同债权实现,依照定金合同的约定,于合同订立时或在合同履行前预先向另一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定金是合同双方约定交付一定数量的金钱作为质物,以作担保之用,故定金在性质上属于金钱质。商品房认购书,是商品房的买卖双方当事人在签订正式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或现房买卖合同之前所签订的协议。认购书是对双方即将进行交易的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依照上述概念可知,一般来说,商品房认购书实在签订合同之前的一种协议书,不是购房合同。此时,之前购房人的利益难以通过认购书得到保障。那么合同定金订金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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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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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国回迁房和商品房存在的区别有:(一)回迁房大部分是划拨性质不能直接买卖交易,商品房可以直接上市交易;(二)回迁房基本不能直接贷款,商品房申请贷款较简单;(三)商品房相对于回迁房价格较高,数量也较多,选择的空间更大;(四)回迁房再次交易的难度较大,商品房办理产权证相较容易、二次交易较简单。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
  • 债权转让与商品房买卖合同区别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债权转让与商品房买卖合同区别

    内容:如今,很多借款人的债务很难追回的情况下,债权人会把自己的债权低价出售给别的机构或者个人,那么,债权转让与商品房买卖合同区别?今天,大律网的律师为您整理了如下的内容,欢迎大家的阅读。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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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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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国工抵房与商品房存在的区别如下:工抵房是指拿房屋抵作工程价款来给建筑方,建筑方通过与开发商签订工抵房合同并办理房屋产权证来获得房屋物权。工抵房的房屋产权还抵押给建筑方,所以购买时需要注意房屋的实际情况。商品房是指开放商进行建设,取得“五证”后的房屋,是可以进行买卖的。法律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 还建房与商品房的区别在哪里

    毋磊颖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毋磊颖

    还建房与商品房的区别在哪里

    内容:二、还建房与商品房房产证的区别1、定义上的区别:一般来说,还建房是指政府或开发商在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一些设施建设项目时,针对被拆迁户无房可居时所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还建房它由于是集体拥有的,所以这一类的房子在交房的时候,是不能够马上就能够办理处两证,而是要等到两年之后或者是在五年之内才能够办理出房产证明,而且在其中的土地证明除非是有村委的负责人去到土地局,将集体证明进行分割成一个个的个人小证,3、交易上的区别:因为还建房的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所以该类房屋的买卖除了受法律、法规的要求的规范之外,还会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

    毋磊颖律师
    2021.12.041051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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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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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产权房与商品房有什么区别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小产权房与商品房有什么区别

    内容:小产权房”:是指一些村集体组织或开发商,以新农村建设的名义,在土地性质为集体所有,或违法占用耕地建设,并公开向社会出售的那部分房屋。那么小产权房与商品房有什么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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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06340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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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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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认购书里订金和定金的区别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认购书里订金和定金的区别

    内容:在售楼书验完以后要签订认购书,要交定金,这里提醒购房人注意的是,认购书里的定金和订金是有区别的,定金是一个专门的法律概念,其目的是在于对合同的成立、履行其担保作用,并有一定的定金规则,即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不履行义务的应该双倍返还定金。认购书内容一般包括: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房屋的基本情况;房屋价款计算;定金;签署正式买卖合同的期限。认购书为预约合同,其效力必须区别于本约即商品房销售合同的效力。那么认购书里订金和定金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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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011024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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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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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认购书的区别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认购书的区别

    内容:规章是规制商品房交易合同本约的规范性文件,规章的条款适用于本约合同而非预约合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具备的内容,也是指本约应当具备的合同条款,而非预约必备条款。那么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认购书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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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25492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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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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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置房与商品房之间有何区别?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安置房与商品房之间有何区别?

    内容:很多人都会有疑问,安置房到底是什么呢?它为什么会存在呢?其实就是政府为了不让拆迁给民众带来太多困扰,设置了很多的安置房给拆迁户用。但是,安置房和商品房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呢?今天小编就带大家来解密一下这两者的区别。

    张芸律师
    2022.12.1336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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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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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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