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转让代理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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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股权转让纠纷是指股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所有纠纷的总称。股权转让纠纷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型,不同的类型应该以不同的方式处理。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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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父亲的股份转给儿子怎么办但是将股权无偿转让给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 抚养 或者 赡养 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的,可以不征个人所得税,股票过户给儿子需要什么手续1、在进行股票转让时,需要提供一些文件和资料,例如股票交易记录、家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父亲的股权需要转让给儿子需要做相关的公证事项的,一般说来,上市交易的委托买卖交易的交割手续完成后,股票的原持有者需在股票背面的背书栏中盖章或签名,以证明该股票它成为可转让过户股票。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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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规定是: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对 有限责任公司 而言,《 公司法 》第72条第一款规定,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股权,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3、法律客观:《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只要是不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管理章程,一般情况下是有效的,如果公司股东之间规定不能进行股权转让则另当别议,只要是不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管理章程,一般情况下是有效的,如果公司股东之间规定不能进行股权转让则另当别议。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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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合资企业外资股权转让的限制内容,以及相关的条件和程序,综上所述,合资企业外资股权转让在中国具有一定的限制和程序,此外,合资企业外资股权转让还需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等相关规定,如果您有意向进行外资合资企业股权转让,建议您提前了解相关规定和流程,以免因为不了解规定而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此外,合资企业外资股权转让还需要考虑到其他一些限制因素,其次,合资企业外资股权转让的程序相对复杂。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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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公司法为了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定股东身份,制定了一整套股权确权和转让的程序性规定。然而,司法实践中,仍然有不少中小企业的股东由于缺乏必要的法律知识和经验,在股权转让过程中未能采取完备的法定形式,进而产生股权转让合同效力认定的问题。本文作者张树贵律师试图通过其所代理的一个真实案件,对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认定及争议解决提出自己的见解。上述股东会决议落款处有陈某某及付某某的签名字样。某某餐饮公司注册资本为60万元,其中付某某的出资数额为36万元,陈某某的出资数额为24万元。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部门或全部出资。同日,陈某某出具一份证明。那么辩谈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和争议。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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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天用律师接受被告刘先生的委托后,详细地分析了案件情况,由于原告的诉请与当事人刘先生讲述的事实有很大出入,所以首要任务是将我方证据予以整理完善,以利于揭开事实真相,维护当事人权益,在庭审中,天用律师向对方专业发问,在回答了几个问题后,原告愤然离场,被书记员拦下,2022年9月,刘先生收到法院传票,公司的显名股东张某作为原告,将刘先生及另一名股东同列为被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刘先生及另一名股东两人支付原告张某股权转让金600万元。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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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未就其股权转让事项征求其他股东意见,或者以欺诈、恶意串通等手段,损害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主张按照同等条件购买该转让股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但其他股东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同等条件之日起三十日内没有主张,或者自股权变更登记之日起超过一年的除外,同等条件&rdquo,3、其他侵害情形比如:(1)第三人委托公司股东代持股份,隐名收购其他股东股权(2)通过控股目标公司股东的母公司,间接收购目标公司股权(二)受侵害股东提起股权转让纠纷常见法律问题1、诉讼时效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同等条件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自股权变更登记之日起超过一年。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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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实践中,股权转让纠纷日益增多,尤其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对外转让,因为《公司法》对其作出了较多的限制性规定,如转让时需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等,造成实践中关于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优先购买权等引发的纠纷不断增多,此外,《公司法》还规定了公司在特定情形下应收购股东的股权,这类纠纷也有不断增多的趋势,因此,《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将股权转让纠纷列为第三级案由,股权转让纠纷是指股东之间、股东与非股东之间进行股权转让而发生的纠纷,包括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纠纷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纠纷(即股份转让纠纷)两种情况。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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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律师该如何处理股权转让合同纠纷转让合同纠纷,律师处理时可以首先以协商为主,向双方讲明权利以义务关系。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著作权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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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经过与家人商议,大明将公司股权转让给了父亲老明,并写下了股权转让协议,之后,在工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小兰提出要分割公司股权,大明告诉法官,公司股权已经转让给了父亲,自己不再是公司股东,自然谈不上分割了。但本案中,老明在明知自己的儿子与儿媳正在离婚诉讼期间,仍受让公司股权,其主观不能被认为是善意。大明名下的股权价值巨大,是重要的夫妻共同财产,小兰与大明任何一方擅自处分股权都不适用“家事代理”,受让方必须审查转让方的转让行为是否已经征得配偶的同意。那么配偶一方离婚前将公司股权转让给父母有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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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庭审中,科技公司代理律师主张:通讯公司未及时办理股权转让变更工商登记手续,侵害了科技公司的合法权益;将诉讼请求变更为撤销股权转让协议;通讯公司发起股东张某和黄某出资是虚假的。但是,变更登记不能直接决定股权转让协议的成立与生效与否:股权转让合同自股东会决议通过时生效。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需要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经过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受让方取得股东权。发起股东出资瑕疵不影响其后的股权转让协议之效力,二者之间并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出资瑕疵不构成股权转让协议欺诈。那么股权转让变更工商登记与转让合同之效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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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第一条规定:股权交易各方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股权转让交易以后至企业变更股权登记之前,负有纳税义务或代扣代缴义务的转让方或受让方,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扣缴)申报,并持税务机关开具的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或免 ...。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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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具体到股权转让纠纷,股权转让这一义务属于反映此类合同本质特征的义务,则以履行股权转让义务一方所在地或转让股权的行为地(即公司住所地)作为合同履行地,如上所述,在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关于合同纠纷的规则确认股权转让纠纷地域管辖的基础上,仍需根据诉争议标的的种类进而确定合同履行地,故股权转让纠纷应依据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来确定管辖法院,第72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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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股权转让没有签协议是否合法法律主观:股权转让没有签协议,如当事人已经对股权转让的标的额、对价以及如何履行进行了相应的约定,并已经实际履行,即使无任何书面协议也可以得到法律的保护,如当事人已经对股权转让的标的额、对价以及如何履行进行了相应的约定,并已经实际履行,即使无任何书面协议也可以得到法律的保护。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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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股东转让股权流程是什么股权转让是指股东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转让给他人或其他机构的行为,公司的股权转让需要什么流程1、股权转让的一般程序 召开公司股东会议,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研究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4、公司转让具体流程如下:股东会讨论表决 欲转让出资的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转让出资的中请,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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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过程中的常见法律风险有哪些? 案例:出资不实的股权转让纠纷 基本案情 甲公司股东A认缴出资500万元,实缴100万元后将40%股权以300万元转让给B。后公司负债无法清偿,债权人起诉要求A、B在未出资范围内(400万元)承担连带责任。B抗辩称受让时不知A未实缴,拒绝承担责任。 争议焦点 1. 股权转让时未如实告知出资瑕疵,受让方是否需承担责任? 2. 原股东A与受让方B的责任如何划分? 法院观点(依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18条) 1. 出资瑕疵的股权转让有效,但受让方B明知或应知出资瑕疵的,需与原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2. 本案中,B未核实出资证明书(显示实缴100万元),存在重大过失,被推定为“应知”瑕疵,需在400万元未出资范围内与A连带清偿。 裁判结果 A、B连带向债权人支付400万元。 案例启示 股权受让方必须尽到尽职调查义务(如验资报告、公司章程、银行流水等); 协议中需明确约定:若存在出资瑕疵,出让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 未实缴的股权转让价格应显著低于实缴股权,否则可能被推定“明知瑕疵”。
【离婚时原始股怎么分?这5个关键点一定要知道!💼】 ✨离婚财产分割的水真的太深了!尤其是公司原始股这种特殊资产,稍不注意就会吃大亏!今天把律师才搞明白的干货整理给你们,建议收藏备用! 🔍【重点预警】 ✅ 婚前取得的原始股:配偶可能分到增值部分! ✅ 婚后取得的原始股:大概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公司上市前的"静默期":可能影响分割时效! 📝 必须掌握的5个知识点: 1?? 法律依据:《民法典》1062条+公司法司法解释 2?? 分割方式(3选1): ◽ 协商折价补偿(最快捷) ◽ 股权评估后分割(要找专业机构!) ◽ 诉讼确权(耗时但彻底) 3?? 避坑指南: ⚠? 注意公司章程是否有转让限制 ⚠? 保留所有出资凭证+股东协议 ⚠? 上市禁售期内的股票要特别约定 4?? 证据清单(建议截图保存): 🔸 股权代持协议 🔸 银行转账记录 🔸 股东会决议文件 🔸 公司估值报告 5?? 冷知识: 💡 离婚后发现的未分割股权,3年内可重新起诉! 💡 境外上市股票要按外汇管理规定处理 💬 暖心提醒: 离婚时对方故意隐瞒股权?赶紧申请财产调查令!遇到复杂情况建议直接找【婚姻家事且懂公司法】律师,千万别自己硬扛!
未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的股权转让协议是否生效? 举个栗子:大牛将股权卖给富贵,签约后未在30天内办理变更登记,之后大牛觉得卖亏了,遂反悔并主张合同未生效。 关于合同生效与报批义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该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关于市场主体变更登记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市场主体变更登记事项,应当自作出变更决议、决定或者法定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市场主体变更登记事项属于依法须经批准的,申请人应当在批准文件有效期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此条规定是指决议和决定,并非协议。 (2008)开民初字第134号判决书的观点:未经登记并不能认定股权转让协议的无效,因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是宣示性登记而非设权性登记。是市场部门为了便于管理,为满足公开查询目的所进行的股东信息登记。真正决定股东身份的并非登记行为,而是股东名册、股东出资证明以及股东实际行使股东权利等实质行为。所以大牛的主张不予成立。 那么如何防范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相关风险呢? 如果是卖方: 1.尽量约定先收钱,再办理变更登记; 2.约定自己只有配合义务; 3.不接受未及时配合办理登记过重的违约责任; 4.移交后及时办理登记; 5.约定买方不配合办理登记的违约责任。 如果是买方: 1.尽量约定先登记后付款,或者分期付款(留较大尾款); 2.就卖方不配合办理登记约定较重违约责任; 3.约定公司本身为登记的义务人且承担违约责任且与卖方承担连带责任(买方原因除外)。
一方婚内私自将名下所持公司股权对外转让,到经济开发区市场管理局调取公司档案查看股东会决议
司法部发布律师工作指导案例 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做好新时代律师工作,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2022年12月30日,司法部发布3篇律师代理成功的诉讼案例。 此次发布的3篇案例均为民事诉讼案例。案例一“律师代理某建设集团诉某置业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案”,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涉及工程招投标、招投标过程中备案合同和非备案合同的效力之争以及结算合同效力问题,在一审判决败诉的情况下,代理律师围绕结算协议的独立性进行论证,最终赢得法院支持。案例二“律师代理某商业经营公司参与汪某伟诉某蔬菜集团、某蔬菜批发市场、某商业经营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再审案”,为债权转让纠纷案,涉及不良资产处理以及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与公司法人的认定,律师从事实认定和二者法律适用的不同作为切入点,释法说理,最大限度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案例三“律师代理某银行分行参与某融资担保公司提起的执行异议之诉二审、再审案”,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案,涉及在执行标的上同时存在质权与抵押权如何确定清偿顺序的问题,律师适用民法典以及《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的相关规定进行分析论证,逻辑清晰、结构严谨,对相关案件的处理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以上案例均可在中国法律服务网的“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中搜索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