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权利的内容有什么

2022-02-01 12:0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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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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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 股东权利的内容主要包括:表决权、知情权、资产收益权、参与重大决策权、选择管理者权等。且知情权一般体现为,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等文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第九十七条 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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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大律云律师团
2024-05-18 11:40:51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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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公司法为限制大股东权利设立有以下制度:1、表决权排除制度;2、关联董事的回避制度;3、累积投票制度(非强制性规范);4、“资本多数决”的例外;5、新公司法为限制大股东权利的其他制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质押的股权是否可以转让,有哪些相关内容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质押的股权是否可以转让,有哪些相关内容

    内容: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如果股权出质所担保的债权无法实现,该股权可能会被拍卖用于抵债。换言之,股权出质后,质权人只能行使其中的受益权等财产权利,公司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非财产权利则仍由出质股东行使。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因设立股权质押而使债权人取得对质押股权的担保物权,为股权质押。那么质押的股权是否可以转让,有哪些相关内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2.02.10655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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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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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担保合同中债权人的权利应该如何行使,担保合同都包含哪些内容?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担保合同中债权人的权利应该如何行使,担保合同都包含哪些内容?

    内容:担保合同旨在明确担保权人和担保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下面催天下小编为大家讲解:担保合同中债权人的权利应该如何行使,担保合同都包含哪些内容?担保合同的订立目的是保障所担保的债务履行,保护交易安全和债权人利益。那么担保合同中债权人的权利应该如何行使,担保合同都包含哪些内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2.02.09180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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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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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产权交易的内容,方式及组织形式有哪些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产权交易的内容,方式及组织形式有哪些

    内容:产权交易的内容,方式及组织形式有哪些产权交易是企业财产所有者以产权为商品而进行的一种市场经营活动。按交易方式分,有五种形式:购买式、承担债务式、吸收入股式、控股式、承担安排全部职工等其它条件式。按交易主体之间的组织形式分,有六种形式:兼并、承包、租赁、拍卖、股份转让、资产转让。产权拍卖是产权拥有者和需要者双方通过竞买方式,使产权从拥有者向出价最高的需要者转移的一种产权转让形式。股份转让,是股东根据自身利益和预期心理决定对持有股份转让与否的权利。有偿转让是指资产拥有者与需求者之间按照等价的原则用资产的实物价值与货币价值进行交换的一种方式。那么产权交易的内容,方式及组织形式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2.02.06739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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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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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债权人利益怎么处理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债权人利益怎么处理

    内容:《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那么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债权人利益怎么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2.02.07146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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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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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权代持纠纷,代持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可以起诉隐名股东吗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股权代持纠纷,代持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可以起诉隐名股东吗

    内容:股权代持的法律风险有,股权代持协议的法律效力被否定的风险、以及还有显名股东恶意侵害隐名股东权益的风险、再者就是隐名股东难以确立股东的身份,无法向公司主张自己的权益和利益,(二)显名股东恶意侵害隐名股东权益的风险 在一般的股权代持关系中,实际出资人隐于幕后,名义股东则接受隐名股东委托,在台前代为行使股东权利,法律主观:股权代持的法律风险具体:名义股东更容易侵害实际出资人利益的相关风险,股权代持协议要点有:(1)只要不违反合同第五十二条规定,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之间签署的股份代持合同即属有效协议,并成为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依据。

    王熙律师
    2024.01.2439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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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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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债务包括股东权利吗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债权债务包括股东权利吗

    内容: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那么债权债务包括股东权利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2.01.30933人收看
  • 张旭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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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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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使股东权利时容易存在的误区有:一、对发生违约或违法行为的股东,其他股东意图将该股东开除;二、公司成立后,股东意图抽逃出资;三、认为股东收益与公司盈亏无关;四、认为正在运营的公司资产属于股东。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 股东权利滥用应对公司债务及责任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股东权利滥用应对公司债务及责任

    内容:股东权利滥用应对公司债务承担的责任是什么大股东利用其优势地位,滥用股东权问题属于在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那么股东权利滥用应对公司债务及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2.061010人收看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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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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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显名股东作为公司登记的股东,直接持有公司的股权,出于其自身利益的考虑,可能会对所代持的股权予以处分。因此弓|申出了代持关系的第二种局限性,即隐名股东权益因显名股东违反双方约定。
  • 股权质押是利好吗?相关内容有哪些

    毋磊颖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毋磊颖

    股权质押是利好吗?相关内容有哪些

    内容:股权质押就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因设立股权质押而使债权人取得对质押股权的担保物权,为股权质押。一般观点认为,以股权为质权标的时,质权的效力并不及于股东的全部权利,而只及于其中的财产权利。换言之,股权出质后,质权人只能行使其中的受益权等财产权利,公司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非财产权利则仍由出质股东行使。那么股权质押是利好吗?相关内容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毋磊颖律师
    2022.02.10816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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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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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健康权是指自然人的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都受到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害他人的健康权。健康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身体健康不受非法侵害的权利。身体健康是公民参加社会活动和从事民事活动的重要保证。对于不法侵害公民健康权的行为,不仅要追究其民事责任,有时还要追究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第一千零四条 自然人享有健康权。自然人的身心健康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健康权。
  • 公司债务是否应该对股东滥用权利承担连带责任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公司债务是否应该对股东滥用权利承担连带责任

    内容:它包含三个层面的含义:第一层含义(第一款),总括式规定,即"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利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第二层含义(第二款),目的在于保护公司或其他股东的规定,即"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三层含义(第三款),目的在于保护公司债权人利益的规定,即"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那么公司债务是否应该对股东滥用权利承担连带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2.02.06541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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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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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东权利的内容主要包括:表决权、知情权、资产收益权、参与重大决策权、选择管理者权等。且知情权一般体现为,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等文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第九十七条 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 股东会决议有错误是否影响决议合同效力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股东会决议有错误是否影响决议合同效力

    内容:二越权作出的股东会决议无效。三剥夺股东获取红利权利的股东会决议无效。四停发单个股东分红款的股东会决议无效。六修改的章程内容违法的股东会决议无效。七伪造签名形成的股东会决议无效。那么股东会决议有错误是否影响决议合同效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2.03.02117人收看
  • 荣静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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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担保法所抵押的权利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担保法所抵押的权利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内容:2、可以抵押与不可以抵押的财产《担保法》第三十四条下列财产可以抵押: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那么担保法所抵押的权利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2.02.10835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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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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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权利让与内部效力和对外效力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合同权利让与内部效力和对外效力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内容:合同权利让与的内部效力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合同权利及其从权利转让于受让人;②让与人对受让人负有告知的义务;③让与人对让与的合同权利负瑕疵担保义务。合同权利让与的对外效力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①债务人应向受让人履行债务;②债务人对原合同权利人的抗辩权可以向受让人主张;③债务人可以主张以其合同权利与让与的合同权利抵销。那么合同权利让与内部效力和对外效力的主要内容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1.12.23321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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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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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小股东和债权人权利的民事执行保障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中小股东和债权人权利的民事执行保障

    内容:新《公司法》健全了对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和人利益的保障机制,赋予股东查阅公司会计账簿,撤销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要求公司回购股份权以及申请解散公司等权利,同时,还赋予债权人申请人院组织清算等权利。这些权利的实现,一方面需要民事审判程序加以具体确认,同时亦需要民事执行程序进行强制保障。[3] 本文拟就新《公司法》确认的中小股东和债权人若干权利在民事执行程序中的实现加以论述。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那么中小股东和债权人权利的民事执行保障。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2.02.10195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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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东会可以对股东作出罚款决议,可以通过公司章程赋予股东会罚款的权利。但是股东会应该将罚款的范围、标准、幅度均应予以明确。否则股东会所作出罚款决定应认定为无效。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 股权收益权质押需要登记吗,有哪些相关内容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股权收益权质押需要登记吗,有哪些相关内容

    内容:接下来,律师365小编将在本文中回答关于股权收益权质押需要登记吗的问题。动产质押是指可移动并因此不损害其效用的物的质押;权利质押是指以可转让的权利为标的物的质押。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其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以上内容告诉你股权收益权质押需要登记吗的答案,答案也很明确,是需要登记的,质押要想成立就必须登记,登记是权利质押成立的要件。那么股权收益权质押需要登记吗,有哪些相关内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2.02.10226人收看
  • 李广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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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龚某能否要求公司直接向其支付红利,关键在于其是否是公司法律上股东。只有公司股东才能要求公司在赢利的情况下直接要求分红,在亏损的情况下直接承担亏损。具体到本案,只有胡某才是公司的正式股东,龚某只是胡某股份的部分实际出资人,可以称为“股名股东”,但不是法律上的正式股东,与公司不存在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得就其通过胡某的投资部分要求公司支付红利。龚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可以根据《合同法》第七十三条关于代位权的规定,以自己名义就其对胡的债权向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并在胜诉后要求公司在自己权利范围内支付红利。
  • 民法典中无股东会决议借款合同是否有效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民法典中无股东会决议借款合同是否有效

    内容: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二)越权作出的股东会决议无效。(三)剥夺股东获取红利权利的股东会决议无效。(四)停发单个股东分红款的股东会决议无效。(六)修改的章程内容违法的股东会决议无效。(七)伪造签名形成的股东会决议无效。那么民法典中无股东会决议借款合同是否有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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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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