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买卖能公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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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小产权房屋销售现象仍然很多,但小产权房屋销售纠纷的可能性仍然很高,因为小产权房屋销售风险相对较大,那么,小产权房子买卖纠纷怎么解决?对于这个问题,大律网小编将给您一个简单的分析,我希望能帮助您。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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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没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时,是可以办理公证的,公证的内容只能是对交易行为进行公证,不能对房屋合法性进行公证。买卖房子注意事项核实产权是否清晰卖方必须是房屋的所有人,通过查验产权证和产权人身份证核实,确认无误即可。房屋出租的,应约定交房后由谁收取剩余租金或买方如何重签租赁合同等明确违约责任和卖方要明确严格的违约责任,是双方诚信履行二手房买卖合同的保障。每项主要义务均应有违约责任一一对应。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应首选违约金,数额应考虑违约造成的损失,但以不超过总房款的20%为宜,因为违约金被认为过高时法院会依法调低,反而又处于不确定状态。那么无产权证房屋转让需要公证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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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1、买卖双方共同向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5、公证员根据买卖双方的实际情况以及买卖合同按照《公证程序规则》的要求分别与买卖双方谈话并且制作谈话笔录。6、公证员对交易的各个相关环节进行调查。7、公证员出具车库买卖合同公证书。公证员出具公证书后提示双方当事人应当在合同生效后三十天内凭借公证书到房产部门办理权属变更手续,车库权利转移的时间是房产部门准予变更登记的时间,而不是车库实际交付的时间。买卖双方的税收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六、本协议一式贰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并到大竹县公证处公证后生效。4、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那么车库买卖合同公证流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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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小产权房不能进行公证,公证的基础是要合法,即使公证也是无效的;所谓小产权是国家不认可的,更不能上市交易的,公证处当然不能做这种公证,即使做了国家也是不认可的。那么小产权房买卖可以做公证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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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房主去世的房产如何办理继承公证继承人需要县对房产进行公证说明自己对这套房子有处理权。如果在没有办理继承手续时着急签约可以让所有的继承人都到场一同签合同且配偶同意但是最好的办法就是先去办理一下产权继承手续所有的继承人到场在任意一家公证处都可办理继承公证办完后继承人拿着公证书可以去建委办理换本手续只有产权人变更以后才能办理建委的过户手续即下一次的买卖手续。房主去世的房产如何办理继承公证一、向户籍所在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应提供的材料1.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如果继承人已死亡也应出具继承人的死亡证明。那么房主去世的房产如何办理继承公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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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那么拆迁房产权证明如何办理继承公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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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继承公证办理前能签买卖合同吗《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物权法》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经过公证的房产处置合同,如果被公证人是产权所有人可以签订交易合同且具有合同履行效力;但要是被公证人是产权待有人其合同行为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但还不能对第三方产生抗拒力,所权合同履行效力受限。那么继承公证办理前能签买卖合同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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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一)卖方需提供的证明材料1、卖方为自然人《房地产权证》;本人身份证件;如委托他人代签合同需提供有效的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房屋估价凭证;房屋《买卖合同》文本。那么房地产买卖合同怎样进行公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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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第三十九条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委托人不在本地的其委托书应经当地公证处公证。三房产管理部门批准的卖房申请书和评议房价单等。四房屋买卖合同草稿。六如果是单位买房或卖房就应提供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文件。那么买卖房产公证合同永久有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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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那么法定继承的房产可以立即买卖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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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小产权房买卖不能到公证处公证。房产的买卖以办理权属转移登记为标准,小产权房不具有国家发放的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不允许进行交易、不能办理过户手续,提交公证申请时公证处不予受理。那么小产权房买卖协议可以公证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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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一般来说“小产权房”是在集体土地上建起来的房子,并且按照现在的政策,政府一般是不支持的,并且能够颁发这种房子的产权证只有乡一级政府和村级才能颁发,因此做“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那么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公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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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房产转让是指房产权人将其购买的房产再次出卖。房屋买卖合同是指房屋所有人与买方就买卖房屋及支付价款的有关事宜所达成的协议。房屋买卖合同是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重要法律行为,世界各国都规定,它是要式法律行为,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大陆法系各国还规定要采用公证形式。辽宁、上海、河南、深圳、广州等地的法规、规章中也规定,城市私有房屋买卖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后方为有效。那么怎样进行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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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如果卖方将房产和土地分别卖于不同的买方或者出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买方可以提出这种买卖合同无效。故只要房屋没有正式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即使卖方已收取了房价款并将房屋交付买方使用当事人仍可提出合同无效的主张。部分共有人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擅自出卖共有房屋的其买卖行为也无效。那么房产没公证签的买卖合同有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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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欠款纠纷,经过多次对账、谈判、以诉促调最终达成和解协议👏👏👏要账要遵循规律
十余年婚姻由相爱走向分离,元甲律所婚姻团队专业谈判,促成双方调解离婚,帮助当事人获得孩子抚养权、每月4000元抚养费、北京东城区房产、北京朝阳区房产三分之二产权、河北商铺产权、京牌车辆等财产。解决了当事人的离婚难题,争取了最大权益,超出当事人的预期!
客户对遗产的分割已经达成一致意见,需要办理公证、变更房产登记。取材料调证明,手续繁琐,客户委托我们办理,不用费心费力的学习办理公证的程序,省下了时间和精力。
【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亏71万!法院:属于重大过错,应赔偿妻子!原告曹某与被告范某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后经双方协商将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经曹某同意将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结果亏损了70余万元。曹某得知后将范某诉至法院,请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审法院均认为,范某的行为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重大过错,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支持了曹某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曹某与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记结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购得房屋,房屋登记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与刘某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涉案房屋以228万元价格出售。 房款支付细节如下: 房屋首付款为46万元,其中刘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银行账户转账41万元,其余5万元转至曹某账户; 2021年3月12日,刘某向范某银行账户转入31万元; 2021年3月23日,刘某再向该账户转入房款90万元; 2021年4月8日,刘某又向该账户转入房款60万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刘某向范某名下账户转款1万元。 拿到这笔钱后,范某声称给曹某房款共计33.29万元,其余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务,炒股,支付女儿生活费及日常消费支出等,现房款已无剩余。其中,双方将首付款44.7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万元在曹某账户内。而房款150万元,范某则未经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资金账号转账89万元,而后再次转账55万元。 但是,经过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从股票资金账号转出73万元,共计亏损71.12万元。范某称剩余房款另用于偿还信用卡41.17万元,偿还多名亲属共计30万元,范某还称借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债务、炒股及家庭生活。 为证明房款和债务分配约定以及范某挥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主张,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产分配协议》约定:女方占房产三分之二,男方占房产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与曹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范某长期不顾曹某反对炒股,且炒股未经过曹某同意。范某则辩称炒股为正常投资,系为改善家庭生活条件,并非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经法院审理,一审、二审法院认为,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决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北京高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经审查认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本案中,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综上,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亦无不当。范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情形。 案号:(2023)京民申1855号 裁判时间:2023年6月13日
什么是夫妻财产协议公证? 夫妻财产协议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夫妻双方就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实行何种财产制、所得财产的分配及产权归属事项达成协议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可以是未婚夫妻在婚前申办,也可由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申办。 申办该协议公证须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实践中,即使不办理公证,只要夫妻双方的婚内财产分配协议或离婚协议符合法定条件,也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依法起诉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