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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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案件适用部分仲裁的情形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劳动争议仲裁案件适用部分仲裁的情形
内容:复议期间不停止部分裁决的执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在接到复议申请之日起7日内做出决定。部分裁决正确的,通知驳回当事人的申请。部分裁决不当的,撤销该部分裁决;已执行的,职工一方应返还企业一方先行支付的工资、医疗费;拒不返还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及其他有关条款处理。那么劳动争议仲裁案件适用部分仲裁的情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2022.01.06124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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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不予执行的情形 不予执行怎么办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劳动仲裁不予执行的情形 不予执行怎么办
内容:关于劳动仲裁不予执行的情形 不予执行怎么办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合同纠纷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2021.11.22727人收看 -
姚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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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期限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期限
内容:2007年12月29日通过,将于2008年5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在这些情形下,一年时效期间发生中断,仲裁时效期间自劳动者主张权利、寻求救济、用人单位同意履行义务时起重新计算一年期间。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劳动者可随时提出仲裁申请。那么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期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2022.01.08948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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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
内容: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 北京市仲裁机关目前的做法是,如果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管辖地的话,则由管辖地的仲裁机关管辖;没有约定的情况则不受理。但是北京市各级法院对于这种做法并不认同,他们认为,劳动争议的管辖,以方便员工仲裁为第一原则,因此,他们基于这一原则,认定劳动合同中的管辖条款,属于一种选择性的条款,没有强制性的约束力,员工可以遵守,也完全可以不遵守。除了以上案件外,劳动争议发生在哪个区就由哪个区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另外,对于其它情形的管辖,我们作以下说明: 1、内资企业的仲裁受理机关为企业注册地的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那么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2022.01.07542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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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种情况下劳动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可中断重新计算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三种情况下劳动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可中断重新计算
内容: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3种情形下时效期间计算可不受1年时间限制。中国劳动仲裁网pk;F-R$c%_曾凌说,仲裁时效期间内,劳动者有向用人单位主张权利的表现或用人单位确认劳动者权利的,1年时效期间即从中断之时起重新计算。那么三种情况下劳动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可中断重新计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2022.01.07464人收看 -
荣静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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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不收费 仲裁时效将延长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劳动仲裁不收费 仲裁时效将延长
内容:按照这一法规,许多劳动者因为对法律法规的不了解,一些劳动者错过了仲裁时效,使得自己的权利没有得到主张。新法还规定一种不受仲裁时效限制的特殊情形:“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从5月1日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仲裁裁决的劳动争议案件,一般自仲裁委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束,符合规定的可以延长。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提醒,因为新法规定的一年申请时效适用的是5月1日以后发生的劳动争议,而之前发生的争议仍按现行规定60天的申请仲裁时效执行。那么劳动仲裁不收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2022.01.07361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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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可向劳动争议仲委会申请仲裁的情形:(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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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谈谈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
内容:劳动争议仲裁申请时效的规定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开始计算,不论当事人知道或不知道权利被侵犯。什么是仲裁期限顺延的“正当理由”法院把劳动争议发生后,一方要求工会、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帮助解决争议,或个人因患重大疾病影响行使权利的,可以作为未能及时提起劳动争议仲裁的“正当理由”,但上述事件消失后,当事人仍有在60天内主张的权利。“正当理由”可掌握在向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本人患重大疾病等情形。那么谈谈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2022.01.071002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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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可以受理吗?
陈宗琼律师
超过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可以受理吗?
内容:劳动法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应当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司法实践中一般将因不可抗力和有正当理由超过60天,作为仍然可以受理的事由。根据劳动法和工会法,工会和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负会有维护劳动者权益的相应职责,可调解双方纠纷。目前,“正当理由”可掌握在因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及本人患重大疾病等情形。那么超过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可以受理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2022.01.07953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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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期间为几年?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期间为几年?
内容:福州市农民工维权工作站站长、福州新世通律师事务所律师翁齐斌说,说,《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的一年时效并非绝对。在这些情形下,一年时效期间发生中断,仲裁时效期间自劳动者主张权利、寻求救济、用人单位同意履行义务时起重新计算一年期间。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劳动者可随时提出仲裁申请。那么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期间为几年?。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2022.01.07889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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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裁决哪些情形可以撤销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劳动仲裁裁决哪些情形可以撤销
内容:(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那么劳动仲裁裁决哪些情形可以撤销。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2022.01.06982人收看 -
龙珊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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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条款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毋磊颖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劳动仲裁条款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内容:仲裁协议中要明确约定仲裁事项和选定的仲裁委员会,这是仲裁法对仲裁协议的基本要求。如果仲裁协议中没有对此进行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该仲裁协议则具有瑕疵。对于有瑕疵的仲裁协议,法律规定是可以补救的,即双方当事人可以达成补充协议。那么劳动仲裁条款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毋磊颖律师2022.01.07233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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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可被申请撤销的情形有哪些?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可被申请撤销的情形有哪些?
内容: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劳动争议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的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件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那么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可被申请撤销的情形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2022.01.07598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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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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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裁决撤销情形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劳动仲裁裁决撤销情形
内容: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为仲裁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负责办理仲裁委员会的日常事务。
林艳英律师2022.03.28221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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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的申请时效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劳动仲裁的申请时效
内容:仲裁时效是劳动仲裁程序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应当在时效范围内申请劳动仲裁,如果过了时效申请,就丧失了胜诉权。由该条款规定可知,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为一年,该时效也可中止或中断,即符合中止或者中断的情形时,即便过了一年时间仍可以申请仲裁,并不丧失胜诉权。那么劳动仲裁的申请时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2022.01.07305人收看 -
李广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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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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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未到期,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情形?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劳动合同未到期,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情形?
内容:《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了过错性解除的六种情形。否则,劳动者提出劳动仲裁或诉讼,用人单位不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劳动者违反公司制度,将承担对已不利的后果。此情况下解除合同,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那么劳动合同未到期,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情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2022.01.12229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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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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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没有法定情形未判决离婚,但是法院认可了原告举证的对方与他人有不正当关系的事实,并进行了否定评价!很多人都认为这样的第一次诉讼不需要委托专业律师,其实不然。第一次诉讼即使不判离,但诉讼中的每一个细节都是第二次的铺垫,可谓失之毫厘,差之千里!
元甲婚姻家事 202评论 -
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死亡,但用工单位不承认存在劳动关系,不配合办理工伤程序,怎么办?元甲律所专业处理,劳动仲裁委已成功确认劳动关系,赔偿事宜正在顺利进行中!
元甲交通律师 403评论 -
【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亏71万!法院:属于重大过错,应赔偿妻子!原告曹某与被告范某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后经双方协商将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经曹某同意将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结果亏损了70余万元。曹某得知后将范某诉至法院,请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审法院均认为,范某的行为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重大过错,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支持了曹某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曹某与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记结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购得房屋,房屋登记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与刘某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涉案房屋以228万元价格出售。 房款支付细节如下: 房屋首付款为46万元,其中刘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银行账户转账41万元,其余5万元转至曹某账户; 2021年3月12日,刘某向范某银行账户转入31万元; 2021年3月23日,刘某再向该账户转入房款90万元; 2021年4月8日,刘某又向该账户转入房款60万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刘某向范某名下账户转款1万元。 拿到这笔钱后,范某声称给曹某房款共计33.29万元,其余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务,炒股,支付女儿生活费及日常消费支出等,现房款已无剩余。其中,双方将首付款44.7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万元在曹某账户内。而房款150万元,范某则未经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资金账号转账89万元,而后再次转账55万元。 但是,经过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从股票资金账号转出73万元,共计亏损71.12万元。范某称剩余房款另用于偿还信用卡41.17万元,偿还多名亲属共计30万元,范某还称借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债务、炒股及家庭生活。 为证明房款和债务分配约定以及范某挥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主张,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产分配协议》约定:女方占房产三分之二,男方占房产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与曹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范某长期不顾曹某反对炒股,且炒股未经过曹某同意。范某则辩称炒股为正常投资,系为改善家庭生活条件,并非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经法院审理,一审、二审法院认为,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决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北京高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经审查认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本案中,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综上,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亦无不当。范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情形。 案号:(2023)京民申1855号 裁判时间:2023年6月13日
婚内财产协议 552评论 -
每一笔工程款背后都是实际施工人辛勤的劳动,复杂的法律程序、繁多的证据材料,我们一步步揭开真相,帮助当事人要回22万元工程款。用法律的力量让公正的天平维护当事人的权益,让优质法律服务触手可及!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246评论 -
交通事故怎么快速谈和解?您是属于“适合和解的7种情形”吗?和解多少钱最合适?第360期元甲和解大讲堂现场为您预估伤残,定时专属和解方案,让您少走弯路、快拿赔偿款!
北京法律咨询 1评论 -
为了当时人的诉求,律师把工作群中近一年的工作整理成稿,提交仲裁委。仲裁委最终认定,存在劳动关系,维护了当事人的权益!
大律云律师团 684评论 -
劳动争议纠纷申请仲裁期间和起诉期间有何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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