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行政立法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行政合同诉讼时效规定 行政合同诉讼时效是如果对行政机关单方变更、解除协议等行为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分析: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2、行政诉讼的时效规定如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唐岩2003年12月31日建设部印发《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首先谈一个目前公众对于征地拆迁的理解误区。这种说法目前在中国民间甚至部分学术界都占有一定的份额。代表商铺利益的商人协会对此作出上诉,官司一直打到了美国最高法院。次年,美国最高法院驳回商人协会的上诉,经过一系列复杂的法律赔偿程序后,纽约港务局终于得到了世贸大楼的楼址。而在这些权利没有得到实施之前,征地方无权强制拆迁。总之,之所以国外能够较好地解决拆迁双方当事人的矛盾,就在于他们是在司法过程中来达到一种动态平衡。那么征地拆迁应尽快立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行政案件是什么意思行政案件是什么意思行政案件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国家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违法,侵犯其合法权益时,依照程序提出起诉,由人民法院立案处理的行政争议案件,法律分析:案件类型行政是指涉及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并经行政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立案处理的行政争议,3、行政案件是指因为行政行为、行政处罚而产生的行政争议,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派出所告知我报的案件,已被受理为行政案件是什么意思公安的行政案件,是指公安机关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违法行为人决定行政处罚以及强制隔离戒毒、收容教育等处理措施的案件。
擅长:交通事故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同时,在实践过程中还需要注意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证明文件、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和审查、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担保手续、协助被担保人履行相关义务以及在行政拘留期间不得擅自离开所在地等方面的问题,在被担保人张某被释放后,李某需要继续履行其担保义务,包括协助张某履行相关义务以及在张某被释放后对其进行监督和帮助等,最后,在被担保人张某被释放后,李某需要继续履行其担保义务,包括协助张某履行相关义务以及在张某被释放后对其进行监督和帮助等。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行政诉讼案由规定1、法律分析:行政案件的案由分为:作为类案件、不作为类案件、行政赔偿类案件,行政诉讼案由1、法律分析:行政案件的案由分为:作为类案件、不作为类案件、行政赔偿类案件,最高法关于行政诉讼案由法律分析:行政案件的案由分为:作为类案件、不作为类案件、行政赔偿类案件,2、法律分析:行政案件的案由分为:作为类案件、不作为类案件、行政赔偿类案件,2、行政诉讼案件的案由规定有哪些行政案件的案由分为:作为类案件、不作为类案件、行政赔偿类案件行政案件案由的构成要素和确定方法行政案件的案由分为:作为类案件、不作为类案件、行政赔偿类案件。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立法者们在起草合同法时,坚持的一个基本精神就是:只要当事人订立的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尽可能地使当事人订立的合同有效。因此,根据<合同法>第36条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仍然成立。那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是否一定不成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追溯其源,《1991年条例》中所强调的立法目的就是:“为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保障城市建设顺利进行,保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这一立法目的存在着一个明显的问题:将管理作为立法目的,这完全是一种立法理念上的错位。如果是这样,以行政管理来替代私法便具有了十分冠冕堂皇的理由,显然,这是与法治社会应有的倡扬人权的法治观念背道而驰的。城市私房拆迁实际上是包括土地、房屋等诸不动产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在行使其各自物权时发生的一种现象,这一现象的发生由于涉及不同的主体,故需要管理机构加以协调。那么:房屋拆迁行政管理观念取代了私权保护应有的地位。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强调解决好被征地农民就业、社会保障问题的同时,首次提出要解决好被征地农民住房问题。保护被征地农民住房权益、逐步完善征地住房拆迁补偿配套制度已成为土地制度改革紧迫而重要的工作之一。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对征收集体土地涉及的房屋拆迁补偿制度内容没有明确规定。但对征收集体土地涉及的农民住房拆迁补偿应当适用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还是同时适用第二、第三两款不明确,致使实践中出现征收集体土地住房拆迁无法适用或适用法律混乱现象。征地住房拆迁补偿安置问题,已成为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焦点。那么:立法解决征地住房拆迁乱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用户这样评价她:
内容:网友提问:我国行政补偿制度的立法现状律师解答:我国2004年的《宪法》(修正案)第13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这对我国健全和完善行政补偿制度具有里程碑似的时代意义。那么涉及行政补偿的立法主要包括哪几方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六十条 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未经批准立项建设、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擅自增加投资概算、未及时拨付工程款等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除依法承担责任外,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约谈建设单位负责人,并作为其业绩考核、薪酬分配、评优评先、职务晋升等的重要依据,甲方不支付工程款给项目部违法吗法律主观:施工单位完成建设单位交给的施工任务后,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提供必要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可以先到监督部门去投诉,如果监督部门在规定时间内没有答复或者投诉人对于回复不满意,可以向法院起衫御诉拖欠工程款的政府,(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3、法律主观:行政处罚 是单方面行政行为,是不可以进行调解的,但在决定下达前,双方如果达成和解可以减轻处罚,4、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单方面作出的,原则上是不能调解的,但在处罚决定下达后当事人不服提起行政复议,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自愿达成和解的,行政复议机构应当准许,但是,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但是,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地方立法对集体土地房屋进行强拆,就是打着合法旗号剥夺老百姓财产权。笔者翻阅许多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地方规定,见不到为了公共利益需要立法目的,脱离宪法宗旨私设拆迁权。目前,人大授权国务院制定《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尚未授权制定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行政法规,国务院实际也没制定集体土地房屋拆迁条例,许多省、市、自治区,地级市,甚至于县出台了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立法规定,笔者不明白他们是如何突破《立法法》而找到立法权的。那么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立法权来源不明。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但是法律对诉讼期限另有规定的,例如因不动产而提起的诉讼,如果超过六个月,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的,法院仍然会予以受理,但是法律对诉讼期限另有规定的,例如因不动产而提起的诉讼,如果超过六个月,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的,法院仍然会予以受理,但是法律对诉讼期限另有规定的,例如因不动产而提起的诉讼,如果超过六个月,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的,法院仍然会予以受理,行政诉讼过了6个月还能起诉吗法律主观:行政诉讼若是行政相对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超过六个月了一般情形下是不能再起诉的,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行政处罚有什么原则1.处罚法定原则。这原则是我国依法行政在行政处罚中的具体体现和要求。也就是说行政处罚必须依法进行。处罚法定原则包含处罚主体法定处罚的依据法定处罚的种类、内容、程序法定被处罚行为法定。所谓公正原则就是处罚法定原则的必要补充是指在实施行政处罚时不仅要求形式是合法的而且要求在内容上合法符合立法目的。指对相对方的某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同类处罚。或者说相对方的个行为违反种行政法规范时只能由个行政机关作出次处罚。那么行政处罚有什么原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刑事责任是指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人因违反刑法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侵犯商业秘密罪、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和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等,其中,行政责任是指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人因违反行政法律法规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程序包括:1. 立案:行政机关发现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应当立案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行政责任包括:1. 行政处罚: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人,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 10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的罚款。
擅长:婚姻家庭
用户这样评价她:
自2024年1月29日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判决包括调解书、支付令。
元甲普法:空置房要交物业费吗?答案来了! 空置房到底要不要交物业费?答案是:要交!因为物业服务具有公众性空置房业主也享受到了物业服务。 此前,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物业合同纠纷案件房屋空置拒不缴纳物业费的当事业主杨某败诉被判交纳拖欠的物业费! 业主房屋空置5年不交物业费 物业公司起诉! 2015年5月,杨某在湖南省平江县某小区购买了一套住宅并办理了收房手续。同年,杨某与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服务协议。 此后,由于杨某一直未交纳物业费,物业公司多次致电和书面催交,但杨某以未真正入住为由拒不交纳物业费。 2020年9月,物业公司将杨某起诉至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要求杨某支付物业费,并承担近千元的违约金。 杨某辩称,其房屋在交付后一直处于闲置状态,既未对房屋进行装修,也未居住或使用,根本未享受过物业公司提供的任何服务,所以不应支付物业费和违约金。 而物业公司坚称,虽然杨某的房屋处于闲置状态,但物业公司仍为其房屋的安全、公共设施的维护、小区的整体绿化和保洁提供了服务,故杨某理应交纳物业费,并承担违约金。 法院判决 业主应按合同支付物业费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杨某作为业主,物业公司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为杨某提供物业服务,因此,当事人之间系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杨某应按物业服务合同及相关规定向原告交纳物业费。 杨某辩称办理入住手续后未实际居住,未享受过物业公司提供的任何服务,所以不应支付物业费和违约金的主张,不予采纳。 依据《合同法》第六十条(现《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判决杨某支付2015年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的物业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地方立法空置房物业费打折,与上位法不一致,应予以纠正) 审理法官怎么说? “交纳物业费是业主应承担的一项基本合同义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 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温馨提示 物业服务具有公众性,它的价值在于在满足公共性服务的同时,达到对整个居住环境品质的提升,最终体现对业主个体的服务价值。 物业费的构成包括保洁费、保安费、绿化费等,大部分是为全体业主公共部分的管理、共用设备设施维护的费用,并非针对专门某个业主的服务。 虽然房屋空置,但小区卫生仍需天天清洁打扫,公共秩序必须时时巡查维护,所有设施设备如电梯、消防等费用也要正常支出。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婚内协议怎么写具有法律效力 婚内财产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的写法如下: 夫妻双方关系存续期间内,签订了婚内财产协议书,其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男女双方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协议书是双方自愿签订,并且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的,该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据此,婚内协议书只要符合了法律规定的形式条件和实质条件,便可以拥有法律效力了。
挂靠经营会带来哪些风险隐患? 一、合同无效。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挂靠经营拿到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如果对方知晓挂靠经营事实,就可以单方面取消合同,并且不支付任何费用。这样的情况下,挂靠方就会因此拿不到费用,最终无法创造业绩和利润。 二、行政处罚。一般来说,个人或企事业想要开展经营,是需要依据要求获取经营资格的。挂靠营业执照的方式,属于是投机取巧的行为,一般被发现就会面临主管部门的严厉处罚。 三、事故责任。因为挂靠经营,是为了减少人员、资产等方面的支出,所以多、半不具有承接业务的能力。一旦发生事故需要承担更多的责任。因此,挂靠行为从法律上讲是不合法的,同时挂靠经营还会为后续生产经营埋下很多风险隐患。
构成交通肇事后逃逸条件: (1)行为必须齐备交通肇事罪的基本犯罪构成要件,这是认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情节的基础条件。 (2)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逃避法律追究”的目的,这是认定“交通肇事后逃逸”的主观条件。逃避法律追究,包括逃避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追究。实践中,行为人如果没有正当的理由离开事故现场(包括但不限定于事故现场),应当认定行为人具有逃逸法律追究之主观目的。 (3)客观上有逃离的行为,且逃离行为可能影响到对被害人的救助、导致事故损失的扩大、妨害民警对事故的查处。如果行为人的“逃离”没有影响其对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之法定义务的履行,则不应认定其“逃离”行为构成“交通肇事后逃逸”情节,从而不应承担交通肇事罪加重之刑罚。
司法部发布律师工作指导案例 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做好新时代律师工作,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2022年12月30日,司法部发布3篇律师代理成功的诉讼案例。 此次发布的3篇案例均为民事诉讼案例。案例一“律师代理某建设集团诉某置业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案”,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涉及工程招投标、招投标过程中备案合同和非备案合同的效力之争以及结算合同效力问题,在一审判决败诉的情况下,代理律师围绕结算协议的独立性进行论证,最终赢得法院支持。案例二“律师代理某商业经营公司参与汪某伟诉某蔬菜集团、某蔬菜批发市场、某商业经营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再审案”,为债权转让纠纷案,涉及不良资产处理以及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与公司法人的认定,律师从事实认定和二者法律适用的不同作为切入点,释法说理,最大限度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案例三“律师代理某银行分行参与某融资担保公司提起的执行异议之诉二审、再审案”,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案,涉及在执行标的上同时存在质权与抵押权如何确定清偿顺序的问题,律师适用民法典以及《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的相关规定进行分析论证,逻辑清晰、结构严谨,对相关案件的处理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以上案例均可在中国法律服务网的“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中搜索查询。
民告G案件,刘女士入住的农贸市场是地方行政机关招商引资的项目,优惠政策为免租金三年,刘女士按照其启动方案,经营一个月,因农贸市场验收未合格,随即被强制停止营业,给刘女士造成了租金、歇业等各项损失近百万元。相关部门的不作为已四年之久,刘女士多次向其寻求解决方案,均未果。现刘女士委托到我所,调解中心郑老师为刘女士梳理出有利证据、不利证据、待补充证据,并提供了完备的解决方案,促使相关部门积极履行法律责任和法律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