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直接损失的情形有什么

2022-02-08 21:56:23
34人收看
大律云律师团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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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 国家在下列情形下要赔偿受害人的直接损失:
    1、保全、执行造成停产停业的,停产停业期间的职工工资、税金、水电费等必要的经常性费用;
    2、违法使用保全、执行的财物造成损坏的;
    3、保全、执行过程中造成财物灭失、毁损、霉变、腐烂等损坏的;
    4、其他。法律依据:《国家赔偿法》第四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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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大律云律师团
2024-04-27 08:10:26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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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正式落地实施,这部围绕新一轮医改主框架“四梁八柱”搭建法律制度的综合性立法,具有重大战略意义,业界认为,其实施将极大程度推动我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的改革步伐。医疗领域的上半场重磅政策不断,并基本勾勒出“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商业健康保险、医疗救助、职工互助和医疗慈善服务等为补充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发展路径。路径之外,各项重磅政策的背后,是国家关于医保基金亏空的隐忧,是稳固医保局以支付方的角色撬动医疗服务模式转变的决心与态度,更是公立医院压强式的成本管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 无效合同的情形及法律后果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无效合同的情形及法律后果

    内容: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这里的损失应以实际已经发生的损失为限,不应当赔偿期待利益,因为无效合同的处理以恢复原状为原则。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后,除发生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民事性法律后果外,在特殊情况下还发生非民事性后果。合同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发生追缴财产的法律后果,即将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所取得的财产追追缴回来,收归国家或返还给受损失的集体、第三人。那么无效合同的情形及法律后果。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1.12.2852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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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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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森林保险是指森林经营者(被保险人)按照一定的标准缴纳保险费以获得保险企业(保险人)在森林遭受灾害时提供经济补偿的行为。这种行为以契约形式固定下来,并受到法律的保护。投保可以是国有林业生产单位、集体所有制合作林场、林业股份制企业以及林业专业户、重点户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建立护林组织,负责护林工作;根据实际需要建设护林设施,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督促相关组织订立护林公约、组织群众护林、划定护林责任区、配备专职或者兼职护林员。县级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可以聘用护林员,其主要职责是巡护森林,发现火情、林业有害生物以及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应当及时处理并向当地林业等有关部门报告。第三十四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森林防火工作,发挥群防作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领导应急管理、林业、公安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做好森林火灾的科学预防、扑救和处置工作:1、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普及森林防火知识;2、划定森林防火区,规定森林防火期;3、设置防火设施,配备防灭火装备和物资;4、建立森林火灾监测预警体系,及时消除隐患;5、制定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发生森林火灾,立即组织扑救;6、保障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所需费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承担国家规定的森林火灾扑救任务和预防相关工作。
  • 合同可撤销情形都有哪些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合同可撤销情形都有哪些

    内容: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那么合同可撤销情形都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1.12.30524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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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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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会影响交通事故精神损失费赔偿数额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什么会影响交通事故精神损失费赔偿数额

    内容:会影响交通事故精神损失费赔偿数额的情形有:买卖合同的内容除依照本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以外,还可以包括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托运人违反前款规定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也可以采取相应措施以避免损失的发生,因此产生的费用由托运人承担。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或者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因定作人怠于答复等原因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那么什么会影响交通事故精神损失费赔偿数额。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2.01.04646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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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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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在下列情形下要赔偿受害人的直接损失:1、保全、执行造成停产停业的,停产停业期间的职工工资、税金、水电费等必要的经常性费用;2、违法使用保全、执行的财物造成损坏的;3、保全、执行过程中造成财物灭失、毁损、霉变、腐烂等损坏的;4、其他。法律依据:《国家赔偿法》第四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 发生交通事故哪些情形需要立即报警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发生交通事故哪些情形需要立即报警

    内容:当事人自行撤离现场后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可以报警。发生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一)、造成人身伤亡的(二)、造成较大财产损失的(三)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四)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五)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六)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二款规定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七)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八)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那么发生交通事故哪些情形需要立即报警。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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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25185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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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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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车辆损失险必须赔付的情形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车辆损失险必须赔付的情形

    内容:但按照车辆丢失险条款,稳妥公司并不会对所有的车损进行赔付,一些特别的部件比方车风挡玻璃或车窗玻璃在事端中破碎了,车损险却并不包括这一部分内容。此外,假如驾驶员与准驾车型不符、实习期上高速等景象,稳妥公司也会回绝赔付。但因轮胎爆裂而引起的磕碰、翻车等事端,形成车辆其他部位的丢失,稳妥公司会担任补偿。那么车辆损失险必须赔付的情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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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4579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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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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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赔偿的标准中包含间接损失、可得利损失吗 不包括间接损失、可得利损失,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三十九条 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适用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有关时效的规定。 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 违法拆迁应由哪个部门赔偿损失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违法拆迁应由哪个部门赔偿损失

    内容:请问,违法拆除房屋所引发的行政官司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到底由哪个部门解决?国家赔偿由本法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履行赔偿义务。”该法第4条还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政职权时有4种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赔偿义务机关是区人民政府。辽宁省建设集团和辽宁省建一公司作为辽西房地产开发公司的上级管理部门,监管不力。驻马店市拆迁办在拆迁人未提供有效的土地批准文件和资金证明的情况下,发放拆迁许可证,违反《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7条规定,后被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为程序违法。那么违法拆迁应由哪个部门赔偿损失。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2.01.02395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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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赔偿全部事故损失责任的情形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赔偿全部事故损失责任的情形

    内容:赔偿全部事故损失责任的情形 一、逃逸一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员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此,《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2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那么赔偿全部事故损失责任的情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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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4128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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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事故不许私了的情形有哪些

    李广荣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广荣

    交通事故不许私了的情形有哪些

    内容: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对交通事故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车辆单方发生交通事故的。如果允许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实际上就是放纵行为人的违法行为与交通事故处理的基本原则背道而驰。上述第、项情形当事人不得自行协商解决这是由相关法律对“私了”适用范围所决定的。第、项情形当事人不得自行协商解决主要是因为包括许多单方事故在内车辆碰撞的固定物一般是交通设施及其他公共设施往往造成了国家、集体财产的损失。那么交通事故不许私了的情形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广荣律师
    2022.01.25313人收看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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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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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2、设施是指道路安全设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设施,如电力、水利设施,房屋,树木花卉等。3、修复。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行修复,恢复原状。修复以就地修复为主,尽量恢复原来状态,即在功能上、形态上、价值上没有太大变化。4、折价赔偿。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没有修复的可能,需要折价赔偿。折价时应计算出原物的价值,原物的新旧市场价以及残存价值等因素进行折价赔偿。5、牲畜受伤但没有失去使用价值的,应就地治疗为主;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经有关部门评估鉴定,折价赔偿。6、实物赔偿。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用种类、质量相同或相近的实物进行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离婚损失赔偿有哪些情形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离婚损失赔偿有哪些情形

    内容:离婚损失赔偿引起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有1重婚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3实施家庭暴力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离婚损害赔偿要考虑多方面因素1受害人的精神损害程度。应考虑受害人所遭受的精神损害是长期的还是短期的是否给受害人的生活工作学习带来影响由于损害结果涉及人的身体和精神方面必要时应由医学专家鉴定其轻重程度以便确定赔偿数额的高低。3过错方具体的侵权情节。简单地说法律体系就是部门法体系。部门法又称法律部门是根据一定标准原则所制定的同类规范的总称。那么离婚损失赔偿有哪些情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2.02727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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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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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何进行交通事故中发生的财产损失的赔偿

    陈凯旋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凯旋

    如何进行交通事故中发生的财产损失的赔偿

    内容:通常包括车辆、物品及其他有关设施的损失还应包括现场抢救和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第三不予赔偿和有限赔偿间接损失的情形。对于那些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的间接损失不应当赔偿。比如当乘客和承运人之间订立了有偿客运合同时由于交通事故导致乘客可以获得的间接利益超出了承运人可以预见的范围对此承运人无须全部赔偿而一般只以所得运费为限进行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17条第2款、第3款规定“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那么如何进行交通事故中发生的财产损失的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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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27827人收看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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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房产纠纷、合同纠纷、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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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健身房格式合同无效的具体情形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健身房格式合同无效的具体情形

    内容:无效合同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国家不予承认和保护。在商务活动或生活中有时合同当事人会为获得某项利益而故意签订无法律效力的合同。在合同被认定无效后,某些利益依然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获得部分甚至全部的“回填”。例如企业间的借贷关系,小产权房交易等。例如小产权房交易中,卖方者如果缺少实际的债务承担能力,则在房屋交易被确认无效后,买方很难获得卖方的实际赔偿。该证据对合同当事人在合同无效后追回损失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合同无效后的责任追究原则往往按照侵权责任来处理。争议解决条款涉及的范围主要是:违约责任,合同解除权,损害赔偿,合同争议的诉讼法院等。那么健身房格式合同无效的具体情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2.01.011101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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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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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个没有明确规定,主要依据渎职犯罪中财产损失立案标准进行量刑。分为玩忽职守和滥用职权导致损失。滥用职权罪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以上的;3、造成有关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产、严重亏损、破产的;4、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5、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6、徇私舞弊,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国家赔偿法刑事赔偿那情形有多少种?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国家赔偿法刑事赔偿那情形有多少种?

    内容:刑事案件这14种情形可申请国家赔偿谁能申请赔偿7种决定不起诉情形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规定,公民申请赔偿应当以“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为前提。7种侵犯财产权情形《解释》还明确侵犯财产权的刑事赔偿审查范围。据了解,在此前的司法实践中,对于两种情形存在较大争议:第一是在没有撤销案件、不起诉或判决无罪的情况下,哪些情形可以进入国家赔偿程序纳入国家赔偿法规定的侵犯财产权的审查范围;第二是法院作出生效有罪裁决后,对裁决没有处理的财产,刑事赔偿程序中是否有权对相应涉财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赔偿决定。

    姚平律师
    2022.01.10332人收看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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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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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动车撞人后应该立即报警的情形

    毋磊颖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毋磊颖

    电动车撞人后应该立即报警的情形

    内容:电动车撞人后应该立即报警的情形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1、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2、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以及虽然对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但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3、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4、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5、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6、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7、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8、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那么电动车撞人后应该立即报警的情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毋磊颖律师
    2022.02.10145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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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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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是车辆损失险车损险有必要买吗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什么是车辆损失险车损险有必要买吗

    内容:车损险是有必要买的。车损险是指第四百零五条 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义务被保险人或用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及时交付电费。而造成保险车辆受损,保险公司在合理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那么什么是车辆损失险车损险有必要买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荣静月律师
    2022.01.16289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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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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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用人单位可暂时停止履行合同的情形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用人单位可暂时停止履行合同的情形

    内容: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用人单位不承担劳动合同规定的相应义务。劳动者经证明被错误限制人身自由的,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劳动者的损失,可由其依据《国家赔偿法》要求有关部门赔偿。那么用人单位可暂时停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1.12.31336人收看
  • 毋磊颖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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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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