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哪些行政处罚可以要求听证

2022-02-09 23:4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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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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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 在我国,可以就其要求听证的行政处罚的具体种类包括:较大数额罚款;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以及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

    行政机关拟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一)较大数额罚款;

    (二)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

    (三)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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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大律云律师团
2024-05-18 10:17:07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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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机关在行政处罚听证会上是不一定当场做出决定的,一般需要根据听证会的内容进行具体的审查进行决定。《行政处罚法》规定,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负责人在听证后应当集体讨论决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七条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一)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二)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予行政处罚;(四)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 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听证程序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听证程序

    内容: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由听证主持人在笔录中记明; 6、主持人在听证会结束后,填写《房屋拆迁裁决听证意见书》,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听证结束。那么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听证程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2.01.0282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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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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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实施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需要满足下列条件:行政机关拟作出较大数额罚款、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等较重的行政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其享有听证的权利;而当事人要求组织听证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 行政机关拟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一)较大数额罚款; (二)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 (三)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第六十五条 听证结束后,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依照本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作出决定。
  • 关于行政离婚的程序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关于行政离婚的程序

    内容:行政离婚的程序根据我国《民法典》、民政部《婚姻登记条例》之规定,婚姻登记机关依行政程序办理离婚登记的程序分为申请、审查、批准。要求离婚的男女必须亲自到场,不能委托他人代办离婚手续。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必须进行严格审查。首先,应查明当事人提供的情况是否属实,不得弄虚作假;其次,审查申请离婚的当事人是否符合行政离婚的条件。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应当自当事人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离婚证与人民法院的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那么关于行政离婚的程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2.12590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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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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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许可中的听证程序如下:先由行政机关通知申请人等相关人员听证事项,然后依法举行听证,由申请人等相关人员陈述申辩,举证,行政许可机关进行审查,再制作听证笔录,最后行政许可机关作出决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八条 听证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行政机关应当于举行听证的七日前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必要时予以公告; (二)听证应当公开举行; (三)行政机关应当指定审查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为听证主持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主持人与该行政许可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四)举行听证时,审查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应当提供审查意见的证据、理由,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提出证据,并进行申辩和质证; (五)听证应当制作笔录,听证笔录应当交听证参加人确认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 安全事故行政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安全事故行政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内容:安全事故行政处罚标准是对此进行行政罚款或者是行政拘留行政拘留。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必须出示省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制作的有效行政执法证件。在交通不便地区,或者不及时查封、扣押可能影响案件查处,或者存在事故隐患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可以先行实施查封、扣押,并在48小时内补办查封、扣押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应当在收到行政处罚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进行陈述、申辩,或者依法提出听证要求,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不得因当事人陈述或者申辩而加重处罚。

    陈宗琼律师
    2022.04.061031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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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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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我国,警告是一种法定的行政处罚方式。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对于行政处罚种类的相关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行政拘留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通报批评;(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五)行政拘留;(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 我国强拆泥砖房屋是否违法?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我国强拆泥砖房屋是否违法?

    内容:强拆民房,如果是遵循法定的程序合法的政府强拆则不是犯法。被强拆人可以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程序提出执行异议,法院会就此执行异议进行审查或举行听证,并最终作出裁定。合法强拆的法律程序具体体现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中。申请的时效应遵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八条、九十条之规定。那么我国强拆泥砖房屋是否违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1.12.29195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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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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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计算行政处罚的听证时限的办法:从行政机关正式举行听证的当天计算至听证结束时止。如果当事人要求听证的,需要在行政机关告知后的五日内提出;如果行政机关举办听证的,则需要提前七天告知当事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 听证应当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五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举行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听证的时间、地点; (七)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八)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核对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拒绝签字或者盖章的,由听证主持人在笔录中注明。 第六十五条 听证结束后,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依照本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作出决定。
  • 普通债权人行政诉讼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普通债权人行政诉讼

    内容:我国行政诉讼法对原告资格有3条规定,即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二十四条规定:依照本法提起行政诉讼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原告。那么普通债权人行政诉讼。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2.02.10493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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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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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国债权转让的条件主要有哪些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我国债权转让的条件主要有哪些

    内容:我国债权转让的条件主要有哪些债权转让的条件主要有五个:(一)债权转让须有有效的合同存在。这种规定的意义在于防止国家、集体的利益受损。(三)债权人与受让人须达成债权转让协议。债权转让是一种处分行为,必须符合民事行为的生效条件。如果债权转移的主体不适合,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无效,因此,债权的转让以有效的债权转让协议为条件。(四)债权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五)债权转让必须遵守一定程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有的债权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债权转让如果系法律规定应由国家批准的合同,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那么我国债权转让的条件主要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2.02.07825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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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许可法》第七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享有陈述权、申辩权。”第四十七条规定:“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时,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应当告知该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本案中,县政府在向陈某颁发建设用地许可证时,并未告知吴某依法享有的相关权利,违反了法定程序。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规定,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县政府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市政府,可以根据利害关系人吴某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撤销该建设用地许可证。
  • 行政处罚有什么原则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行政处罚有什么原则

    内容:行政处罚有什么原则1.处罚法定原则。这原则是我国依法行政在行政处罚中的具体体现和要求。也就是说行政处罚必须依法进行。处罚法定原则包含处罚主体法定处罚的依据法定处罚的种类、内容、程序法定被处罚行为法定。所谓公正原则就是处罚法定原则的必要补充是指在实施行政处罚时不仅要求形式是合法的而且要求在内容上合法符合立法目的。指对相对方的某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同类处罚。或者说相对方的个行为违反种行政法规范时只能由个行政机关作出次处罚。那么行政处罚有什么原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2.02.09882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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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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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行政机关要采用听证程序来作出行政处罚的,至少需要十二天。因为当事人要求听证的时间,是行政机关告知后的五日内;而行政机关举办听证会的,需要提前七日通知各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参加。至于具体的期限,则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 听证应当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五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举行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听证的时间、地点; (七)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八)听证应当制作笔录。 笔录应当交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核对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拒绝签字或者盖章的,由听证主持人在笔录中注明。 第六十五条 听证结束后,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依照本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作出决定。
  • 非法营运罚款法院起诉能撤销吗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非法营运罚款法院起诉能撤销吗

    内容:非法营运罚款法院起诉能撤销吗如果是当事人直没有去缴纳处罚所定的金额那么做出这个处罚的行政机关是可以采取以下的措施的1.如果当事人没有按处罚期间去交罚款的每超过日就增加被处罚的金额的3.2.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有权利去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冻结的存款中划账抵扣罚款。在当事人接到处罚的决定书后的60日内都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复议可以依法听证在复议决定还是认为不合理的只要符合了起诉的条件法院般情况都会受理只要提出起诉的方有足够的证据就可以撤销处罚。那么非法营运罚款法院起诉能撤销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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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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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对行政处罚决定进行听证的条件:行政机关拟作出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告知了当事人其享有听证的权利;而当事人提出听证的请求的。其中行政机关拟作出的较重的行政处罚包括较大数额罚款、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 行政机关拟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一)较大数额罚款; (二)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 (三)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第六十五条 听证结束后,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依照本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作出决定。
  • 我国现行离婚法对离婚程序有哪些规定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我国现行离婚法对离婚程序有哪些规定

    内容:离婚是解除婚姻关系专指通过法律手续解除夫妻关系。协议离婚的程序通过行政程序进行的协议离婚由民政部门主管。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那么我国现行离婚法对离婚程序有哪些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2.02309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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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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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行政许可中的听证程序的规定:1、行政机关应当于举行听证的七日前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必要时予以公告;2、听证应当公开举行;3、举行听证时,审查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应当提供审查意见的证据、理由,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提出证据,并进行申辩和质证等。法律依据:《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八条 听证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行政机关应当于举行听证的七日前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必要时予以公告; (二)听证应当公开举行; (三)行政机关应当指定审查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为听证主持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主持人与该行政许可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四)举行听证时,审查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应当提供审查意见的证据、理由,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提出证据,并进行申辩和质证; (五)听证应当制作笔录,听证笔录应当交听证参加人确认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 我国的房屋被强拆违法吗?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我国的房屋被强拆违法吗?

    内容:而诉讼执行主要是指具体行政行为被依法提起诉讼后,待裁判文书生效以后由法院的执行机构执行的情形。被拆迁人的房屋被合法强拆,可以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程序提出执行异议,法院会就此执行异议进行审查或举行听证,并最终作出裁定。如果被征收人对房屋拆迁有异议,在法定期限内应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否则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那么我国的房屋被强拆违法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1.12.29344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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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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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税务行政处罚举行听证的范围包括:国税机关拟对公民作出二千元(含)以上、对法人或其他组织作出一万元(含)以上罚款的,必须在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前,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 行政机关拟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一)较大数额罚款; (二)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 (三)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 围标串标的行政处罚和民事责任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围标串标的行政处罚和民事责任

    内容:围标的本质其实也就是相互之间串通投标这样的行为在我国达到了一定程度之后才会被认定构成犯罪之后依法追究行为人或者单位的刑事责任。第六百四十四条招标投标买卖的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招标投标程序等,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崔玉君律师
    2022.03.03674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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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处罚包括哪些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行政处罚包括哪些

    内容:听证的法定程序:&emsp,行政机关拟作出像较大数额罚款、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较重的行政处罚时,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要点三、行政处罚作出前可申请听证一般来讲,在行政处罚作出前,行政机关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

    孔孟廷律师
    2023.06.29591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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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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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法人代表常见行政及刑事责任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公司法人代表常见行政及刑事责任

    内容:[9]二、其他常见刑事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可能因自身原因或公司原因,触犯刑法,受到刑事制裁。通常以单位的意志以单位的名义实施违法行为的,大部分情况下是构成单位犯罪,单位犯罪不仅仅处罚单位,对单位判处罚金,很多情况下会追究主管人员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在我国刑法中,对单位犯罪实行单罚制和双罚制并用的制度,即有的单位犯罪只追究单位的责任,有的单位犯罪只追究主管人员和主要责任人员的责任,有的单位犯罪则既追究单位的责任又追究主管人员和主要责任人员的责任。大部分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是掌握企业事务的负责人、主管人员,故一旦构成单位犯罪,难辞其咎。那么公司法人代表常见行政及刑事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2.02.06146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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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我国,可以就其要求听证的行政处罚的具体种类包括:较大数额罚款;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以及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行政机关拟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一)较大数额罚款;(二)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三)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五)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 交通事故听证会有什么程序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交通事故听证会有什么程序

    内容:交通事故听证会有什么程序依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时要告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要举行听证。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有异议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执行。那么交通事故听证会有什么程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2.01.27494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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