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

2022-02-10 07:3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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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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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 可以通过下列方式来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
    1、被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间与管制的时间相同,同时执行;
    2、并处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开始计算。法律依据:《刑法》第五十四条 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第五十五条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外,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 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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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大律云律师团
2024-04-13 10:01:27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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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法律问题
  • 附加刑执行期间又犯新罪数罪并罚时如何计算剥夺政治权利期限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附加刑执行期间又犯新罪数罪并罚时如何计算剥夺政治权利期限

    内容:遂于2003年9月22日作出判决被告人周书建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被告人周书建原因犯强奸罪、抢劫罪被判处的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执行的二年七个月零二十八天于本判决主刑执行完毕以后继续执行,遂于2003年9月22日作出判决被告人周书建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被告人周书建原因犯强奸罪、抢劫罪被判处的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执行的二年七个月零二十八天于本判决主刑执行完毕以后继续执行。

    许瑞林律师
    2022.01.1770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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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减刑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申请减刑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内容: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一次减2年至3年有期徒刑之后,再减刑时,其间隔时间一般不得少于2年。酌减后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最短不得少于1年。无期徒刑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又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自新罪判决确定之日起一般在2年之内不予减刑;对新罪判处无期徒刑的,减刑的起始时间要适当延长。

    杨一凡律师
    2022.03.27215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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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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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死刑包括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是立即执行。剥夺政治权利指的是剥夺犯罪人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和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等四类权利,不是对行刑日期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八条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四条 【剥夺政治权利的含义】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 刑罚执行的原则 刑罚执行的目的和意义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刑罚执行的原则 刑罚执行的目的和意义

    内容:关于刑罚执行的原则 刑罚执行的目的和意义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刑事辩护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1.11.22260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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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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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剥夺政治权利一般由监狱管理机关和公安机关来执行。一般情况下,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八条 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监督管理的规定,服从监督;不得行使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各项权利。
  • 拘役罪犯交付执行由哪个机关负责?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拘役罪犯交付执行由哪个机关负责?

    内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前,剩余刑期在1年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刑罚。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看守所执行刑罚。被判处拘役的罪犯每月可以回家一至二日,由罪犯本人提出申请,管教民警签署意见,经看守所所长审核后,报所属公安机关批准。对于准许回家的拘役罪犯,看守所应当发给回家证明,并告知应当遵守的相关规定。拘役和民事拘留均由法院适用,而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则由公安机关适用依据的法律不同。拘役的适用以刑法为依据;刑事拘留的适用以刑事诉讼法和逮捕拘留条例为依据;行政拘留的适用以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为依据;民事拘留的适用以民事诉讼法为依据。

    张嘉娱律师
    2022.04.114794人收看
  • 李广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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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法律问题
  •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能够分为哪几种情况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能够分为哪几种情况

    内容:管制期满解除管制,政治权利也同时恢复。也就是说,主刑的执行期间虽然不计入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但犯罪分子不享有政治权利。准予其行使选举权,但其它政治权利的行使受到限制。

    赵金保律师
    2022.03.26464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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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被判缓刑如果没有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七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是多久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是多久

    内容: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第五十七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任冰峰律师
    2022.03.26506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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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刑事事务律师解答无期徒刑一般会执行刑罚多少年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刑事事务律师解答无期徒刑一般会执行刑罚多少年

    内容:我国的无期徒刑是没有年限限制的,但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等情形的,最少也要服刑十三年才可以刑满释放。那么无期徒刑一般会执行刑罚多少年?无期徒

    刘晓红律师
    2021.11.11283人收看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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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内容: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3、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期限届满和判处无期徒刑减刑后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从主刑执行期限届满或者自假释之日起计算。

    陈宗琼律师
    2022.03.261064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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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拘留与拘役两种刑罚形式区别在哪里?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拘留与拘役两种刑罚形式区别在哪里?

    内容:其次,在拘留和拘役的使用过程中,应该强化相关法律的监督和约束,确保司法人员在实施行政拘留措施时,遵守法律程序和原则,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综上所述,针对拘留和拘役在使用范围和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不足,我们应该加强相关法律的完善和监督,确保司法实践的公正和合法,三、拘留与拘役法律分析拘留是指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于轻微违法行为或者轻微犯罪行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限制人身自由的刑罚。

    李维律师
    2023.07.05618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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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加刑包括哪些内容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附加刑包括哪些内容

    内容:附加刑有四种: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2.剥夺政治权利(1)剥夺政治权利的概念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分子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1.罚金(1)罚金的概念罚金是人民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3.没收财产(1)没收财产的概念没收财产是指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它是针对那些犯罪性质比较严重,判处了主刑或者其他附加刑的外国人,可以在主刑执行完结后适用驱逐出境。

    姚平律师
    2023.06.30217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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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从原则上来说,无期徒刑的刑罚是没有期间的。但是,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在减刑之后就会转成有期徒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 管制属于刑罚吗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管制属于刑罚吗

    内容:管制是由人民法院判决,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一定自由,交由公安机关管束和监督的一种刑罚方法,是主刑中最轻的刑罚。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由人民法院将判决书和执行通知书送到犯罪分子户口所在地或者常年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执行。执行时间到期的,由执行机关通知本人,并向有关单位和群众宣布解除管制。那么管制属于刑罚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4.28610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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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拘役的执行期限是多久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拘役的执行期限是多久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三条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拘役是刑罚方法;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行政拘留属于治安行政处罚;民事拘留属于司法行政性质的处理,是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拘役的适用以刑法为依据;刑事拘留的适用以刑事诉讼法和逮捕拘留条例为依据;行政拘留的适用以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为依据;民事拘留的适用以民事诉讼法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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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4.02165人收看
  • 毋磊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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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什么意思?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什么意思?

    内容:一、什么是剥夺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是指依法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4.死刑缓期执行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3年以上10年以下,根据刑法第55条至58条的规定,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有定期与终身之分,包括以下四种情况:1.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三、什么是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是指终身没有以上四项权利,对于死刑犯、无期徒刑犯都应该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判处拘役、有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单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1年以上5年以下,二、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独立适用的以外,依所附加的主刑不同而有所不同。

    林艳英律师
    2022.01.12165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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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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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因为表现好,按照执行完毕操作,就是假设释放,到期满没有犯罪,就视为执行完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一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 被判入狱的人一定被剥夺政治权利吗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被判入狱的人一定被剥夺政治权利吗

    内容:《刑法》规定,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陈明月律师
    2022.03.26544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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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剥夺政治权利是哪些“权力”

    陈凯旋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凯旋

    剥夺政治权利是哪些“权力”

    内容:这六项自由,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政治自由,是人民发表意见、参加政治活动和国家管理的自由权利,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能行使这些自由,剥夺政治权利包括剥夺以下四项权利:1.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而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人,在执行期间仍然享有政治权利,也就是说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能担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中的任何职务,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可以在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继续工作,但是不能担任领导职务。

    陈凯旋律师
    2023.06.30268人收看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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