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共有产权房屋怎么办理过户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购买商品房可以不按程序办理吗购买商品房不可以不按程序办理。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双方应当签订商品房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与开发商指定的银行签订商品房抵押贷款合同,签订商品房抵押贷款合同;办理备案登记,进行网签;交付房款换领收据,缴纳规定税金;办理商品房交付手续,携带购房合同等资料到房产交易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我现在已经与我的丈夫双方达成离婚协议,财产也进行了分割,但并没有办理离婚手续,请问我现在我挣的钱他还会分我的吗?在法律上你们的夫妻关系并未解除,所以你现在的挣的钱仍是共同财产性质。依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那么只达成离婚合同未办理手续收入是否算共有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用婚前财产购买的财产是否构成夫妻共同财产赵女与李男经人介绍于2001年3月登记结婚,结婚后刘男用婚前个人存款15万元购买住房一套。因双方感情不合,赵女起诉离婚。赵女认为:房产是婚后购买并办理的房产证,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求李男支付房产价值的一半12万元。赵女的请求是否能得到法律的支持,必须首先弄清以下问题:婚前存款婚后购房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以及房产的增值部分是否属于共同财产。房产是李男的个人财产,房产的增值是基于原物交换价值的上升所产生,不是最高法司法解释规定的“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那么用婚前财产购买的财产是否构成夫妇共有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婚姻登记之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了房屋并办理按揭手续,结婚以后双方共同还贷的,产权虽然只登记在一方名下,但是该房产应认定为按份共有,即按照双方的出资比例所有。那么婚后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能分割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用户这样评价她:
内容:夫妻一方能出卖共有房吗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出卖共有房产的,要对方同意才可以。相关法律规定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一条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那么夫妻一方能出卖共有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第三、该司法解释没有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转让当夫妻一方属于公司发起人和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时分割以一方名义持有的夫妻共有股权是否会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禁止性规定而无效,夫妻共有股权的分割和公司法规定存在的潜在冲突第一、夫妻股权分割导致公司股东人数只有一个即有限公司的存在形态成了我国公司法上的一人公司如果没有新的股东进来则应该适用公司法关于一人有限公司的法律规定办理相应变更手续即可,夫妻共有股权的分割(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购买共有房屋须注意什么购买共有房屋须注意:1、核实房屋的基本情况二手房购房合同里面要明确房屋的具体信息:房子地址、建筑类别、面积、房产证件号等。如何避免共有房屋买卖纠纷1、买受人先要查看出卖人的房屋产权证是否为共有产权证。如果是两人以上,则将来肯定要办理共有房屋产权证。购买共有房屋应当要求全部共有权人到场签署房屋买卖合同。以避免日后部分房屋共有人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那么购买共有房屋须注意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买卖共有房屋应当注意什么法律问题1.买受人先要查看出卖人的房屋产权证是否为共有产权证。如果是两人以上,则将来肯定要办理共有房屋产权证。购买共有房屋应当要求全部共有权人到场签署房屋买卖合同。以避免日后部分房屋共有人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这种情况买受人很难判断是否实为共有房屋。因此,房屋共有亦分为房屋按份共有和房屋共同共有两种共有方式。房屋的共有权人,无论属于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只要共有人处分共有房屋,均需得到其他共有人的同意,否则一般应认定该处分行为无效。那么买卖共有房屋应当注意什么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共同购买的房屋可以继承吗房屋作为遗产被继承,那么继承人只有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完成继承和房屋过户。这类房屋如果政策规定可以继承的话,那么继承人继承的也只有房屋的使用权,产权仍然是和政府共同所有。有的保障性住房是压根不允许继承的,这就需要大家在购买社会保障性住房的时候,了解清楚该类房屋的继承事项。那么共有购买的房屋可以继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而对于已办理了房产证的物业要增减产权共有人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况即夫妻之间与夫妻之外关系人的名字增减。按照相关规定夫妻之间在房产证上增减姓名较为简单因为对于婚后购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不管要在房产证上增加还是删减名字只要双方同意直接去房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即可。夫妻以外的其他关系包括子女父母朋友等要增减房产证上的名字一般只能通过买卖或赠与的方式来实现名字增减。那么房屋共有是指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同年4月,双方按照传统习俗举行了婚礼。后原告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与被告离婚。在诉讼中,被告表示同意离婚,但要求将夫妻共同财产摩托车一辆判归其所有,并提供购车发票一张。经查,该车出售时间是在原、被告办理结婚登记之后,举行婚礼之前,为女方娘家购买陪送的嫁妆。法院认为,原、被告对于离婚问题已经达成一致意见,应准予离婚。本案焦点为双方讼争的摩托车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女方个人财产。那么举行婚礼前陪送的嫁妆是不是夫妻共有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抵押是指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抵押物作为债权的担保。以及流程是怎样的呢?共有房屋怎么办理抵押手续共有房地产,每个共有人都有权对该房地产设定抵押权,但须取得其他共有人的书面同意。按份共有的房地产设定抵押时,以抵押人本人所有的份额为限;以共同共有的房地产设定抵押时,全部房地产均为抵押财产,抵押物变卖时,其他共有人员负连带责任,在以变卖款偿还债务后,其他共有人有权向抵押人追偿。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共有房产抵押贷款规定有: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合法居留身份。那么共有房屋如何办理抵押手续以及流程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夫妻个人特有财产有哪些,一方擅自出售共有房产怎么办夫妻个人特有财产:夫妻个人特有财产是指专属于配偶一方个人所有并排斥夫妻共有的财产。特有财产制是与共同财产制相匹配的制度。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特有财产包括:1、一方的婚前财产。这些财产与生命健康直接相关,应专属于夫妻个人所有,不能成为共同财产。一方擅自出售共有房产怎么办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那么夫妻个人特有财产有哪些,一方擅自出售共有房产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需要先到公证部门办理房屋的夫妻析产公证手续,然后到财税部门办理完税或手续,再到市国土房管局测绘部门出具测绘附图,后持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完税或证明、夫妻析产协议书、测绘附图、原房地产权证书、身份证明等资料,再到国土房管局交易登记部门,申请房屋析产登记。那么共有房产所有权人可否变更产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第三、该司法解释没有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转让当夫妻一方属于公司发起人和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时分割以一方名义持有的夫妻共有股权是否会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禁止性规定而无效,夫妻共有股权的分割和公司法规定存在的潜在冲突第一、夫妻股权分割导致公司股东人数只有一个即有限公司的存在形态成了我国公司法上的一人公司如果没有新的股东进来则应该适用公司法关于一人有限公司的法律规定办理相应变更手续即可,夫妻共有股权的分割(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用户这样评价她:
下午新接房屋买卖合同案件,客户购买对方三定三限三结合回迁安置房,在办理产权转移登记之前,对方私下补办了新的房本对外抵押,并多次办理了抵押权登记,为防止损失继续扩大,加急出具了起诉状和财产保全申请及情况紧急说明,争取尽快诉前财产保全,恰好躲过了大雨☔
北京的小两口呢,要注意了,虽然呀全国呢不少地方放开了限购,但是呢,北京的限购呢还没有放开,估计呀还有不少人为了买房呢假离婚,我们之前啊,接到一个案子,就是这样的小两口儿呢,在结婚的第一年为了买房呢假离婚了,男方呢,出了首付购买了顺义的房子,登记在女方名下,随后呢迅速的复婚,第二次呢,是在两年后,他们呀再次离婚,男方呢,出售了自己的房屋,并在不久后再次复婚,到了2020年,他们又购买了海淀的房子,这次呀,女方将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不过这次出了点儿问题,假离婚变成真离婚了,女方在离婚后呢,不愿意复婚了,而且呢,顺义的房子,海淀的房子呢,都登记在了女方名下,还是双方离婚期间买的房子,男方呀,对这两套房子没有了所有。
股权。这下男方就有点儿不乐意了,说好的假离婚怎么就变成真离婚了呢?不但呢,离婚了,两套房子还没了,然后呀,男方就找到我们,想看看有没有挽救的机会,我们代表男方也找了女方,本来呢,想着两个人还有感情基础,说不定呢还能复婚,结果女方的态度很坚决,离婚就是离了,不同意再复婚,两套房子也坚持是自己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没有办法,我们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这两次离婚都是假离婚,两套房子都要求重新分割。而且呀,在诉讼过程中,我们提供了双方的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和共同生活的记录证明,尽管他们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但是呀,实际上还在一起共同生活,在大量的证据前提下,法院呢,也认可了我们的主张。婚虽。
但离了,但好歹啊房子呢算是要回来了,在这里呢,我要奉劝呢各位一句,离婚可不是过家家,到最后呢假戏真做,把自己呢搞成了孤家寡人了,如果呢,大家遇到类似的问题呢,欢迎呢给我们私信,我们呢一起来帮助你。
协议离婚有流程,不是当天去就能离的! 需要提前预约,并已满30天的冷静期才可以办理离婚手续
元甲普法:空置房要交物业费吗?答案来了! 空置房到底要不要交物业费?答案是:要交!因为物业服务具有公众性空置房业主也享受到了物业服务。 此前,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物业合同纠纷案件房屋空置拒不缴纳物业费的当事业主杨某败诉被判交纳拖欠的物业费! 业主房屋空置5年不交物业费 物业公司起诉! 2015年5月,杨某在湖南省平江县某小区购买了一套住宅并办理了收房手续。同年,杨某与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服务协议。 此后,由于杨某一直未交纳物业费,物业公司多次致电和书面催交,但杨某以未真正入住为由拒不交纳物业费。 2020年9月,物业公司将杨某起诉至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要求杨某支付物业费,并承担近千元的违约金。 杨某辩称,其房屋在交付后一直处于闲置状态,既未对房屋进行装修,也未居住或使用,根本未享受过物业公司提供的任何服务,所以不应支付物业费和违约金。 而物业公司坚称,虽然杨某的房屋处于闲置状态,但物业公司仍为其房屋的安全、公共设施的维护、小区的整体绿化和保洁提供了服务,故杨某理应交纳物业费,并承担违约金。 法院判决 业主应按合同支付物业费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杨某作为业主,物业公司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为杨某提供物业服务,因此,当事人之间系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杨某应按物业服务合同及相关规定向原告交纳物业费。 杨某辩称办理入住手续后未实际居住,未享受过物业公司提供的任何服务,所以不应支付物业费和违约金的主张,不予采纳。 依据《合同法》第六十条(现《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判决杨某支付2015年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的物业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地方立法空置房物业费打折,与上位法不一致,应予以纠正) 审理法官怎么说? “交纳物业费是业主应承担的一项基本合同义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 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温馨提示 物业服务具有公众性,它的价值在于在满足公共性服务的同时,达到对整个居住环境品质的提升,最终体现对业主个体的服务价值。 物业费的构成包括保洁费、保安费、绿化费等,大部分是为全体业主公共部分的管理、共用设备设施维护的费用,并非针对专门某个业主的服务。 虽然房屋空置,但小区卫生仍需天天清洁打扫,公共秩序必须时时巡查维护,所有设施设备如电梯、消防等费用也要正常支出。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长达20页的判决书中有这么一段彰显了公平,委托人出售婚前的房屋购买婚后的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婚后出资一小部分,登记为共同共有,大家以为共同所有是不是各50%呢? 经过努力争取,这个案件法官考虑了我方出售婚前房产的贡献,法院直接按我方计算的83.17%,对方16.83%的比例判决,虽然分居期间我方被迫搬离该房屋,依然是将房产判决归我方所有。所以自己的贡献得到了法院的认可,并且也不是谁占有房屋,谁就能获得该房屋的所有权,每个案件的不同,判决结果也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