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虚假销售的时效多长时间

2022-02-10 15: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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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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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 虚假销售房屋进行诉讼的时效一般是3年,该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保护,特殊情况可以申请适当延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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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大律云律师团
2024-05-11 09:41:24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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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合同纠纷夫妻共同债务(合同法夫妻共同债务)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买卖合同纠纷夫妻共同债务(合同法夫妻共同债务)

    内容:【拓展资料】一、买卖合同的订立与合同责任主体的认定1.【公章的效力】买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因合同上所盖印章并非其合同专用章或备案公章而当然免除合同责任2.【合同的涂改】一方认为对方提交法庭的买卖合同存在单方涂改但又不提交己方理应持有的合同原件的,其主张难获法院支持3.【避税合同】买卖双方为达到避税、通关等目的而就同一标的物签订价格不同的多份合同后因此发生纠纷时,法院应综合证据确认体现双方真实意思的合同的效力4.【长期供货的报价】长期供货合同的履行中买受人虽未在特定批次报价单上签字但接受货物且未提出异议的,一般可认定其对该报价已经认可5.【格式条款的认定】买卖合同一方主张合同中特定条款系格式条款而要求确认其无效或采取对该方有利的条款解释时,法院通常从双方的订约能力、交易地位和条款的广泛性、重复使用性、细致度及订立过程等方面综合予以认定6.【员工的职务行为】企业法人应对其员工在买卖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过程中签收确认等执行职务的行为承担民事责任7.【公司人格混同】买卖合同一方在缔约过程中有意混淆自身与名称相近的关联公司并以此主张免除特定公司合同责任的,法院可综合判定合同责任的实际承担者或认定公司人格存在混同8.【设立中所订合同】发起人以设立中公司的名义并为设立中公司的利益对外签订买卖合同的,在公司成立后应由公司承担合同权利义务9.【挂靠施工中的购销】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挂靠人以被挂靠人名义对外签订材料购销合同的,可认定由被挂靠人承担合同责任10.【婚姻期间货款】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对外订立买卖合同的,其拖欠的货款一般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二、买卖合同中的税费负担与二手房买卖的户口迁出11.【税费负担的约定】买卖合同中关于由并非缴纳税费义务人的合同一方或第三方负担税费的约定系有效约定12.【发票的开具】买卖合同纠纷中一方诉请法院判令对方开具发票的主张,一般不属于法院民事诉讼的处理范围13.【增值税的抵扣】销售方未履行向购货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法定义务,购货方可主张因无法抵扣税款而产生的损失14.【二手房户口迁出】二手房买卖纠纷中买受人因出卖人未履行合同中约定的户口迁出义务而要求其支付约定的违约金的,法院一般予以支持三、买卖合同纠纷中的表见代理、无效与撤销等效力争议15.【表见代理】以他人名义订立买卖合同之人虽无代理权但符合表见代理构成要件的,该合同仍拘束被代理人16.【违法与无效】买卖合同所违反的法律规定系管理性强制性法律规定而非效力性强制性法律规定的,不影响合同效力17.【农村房屋买卖】超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范围的宅基地上房屋、小产权房等农村房屋买卖合同一般应认定为无效18.【虚假需求】一方主张其订立高价买人合同系受出卖人与第三人串通制造虚假需求信息所致而诉请否认合同效力但未能举证证明的,难获法院支持四、买卖合同履行中的交易惯例、不安抗辩、情势变更、债务承担与继承19.【交易惯例】在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均不明确的情况下,买卖合同当事人应按交易惯例履行合同20.【挂靠与履行】出卖人将车船等特殊动产登记至被挂靠人名下可认定系对作为挂靠人的买受人履行合同义务21.【不安抗辩】买卖合同订立后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存在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逃债等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可以中止履行合同并以不安抗辩主张免责22.【情势变更】一方以价格、运费、成本大幅波动为由主张适用情势变更原则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对情势变更的客观事实、该事实并非不可抗力或商业风险、继续按约履行显失公平或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等充分举证23.【债务承担 ...。

    杨一凡律师
    2023.02.27375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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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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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欺诈方式销售房屋适用双倍赔偿的是:没有合法有效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出卖人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或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抵押的;出卖人将房屋出卖给第三人或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出卖的;故意隐瞒所售房屋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房屋买卖中毛坯房不予验收不能销售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房屋买卖中毛坯房不予验收不能销售

    内容:1999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72号文件中,要求“加强对住宅装修的管理,积极推广装修一次到位或菜单式装修模式”,只是提倡商品房装修后交付使用,没有禁止毛坯房销售或交付业主。建设部根据上述要求于2002年发布的《商品住宅装修一次到位实施细则》中,也只是要求分步实施,逐步推行。因此,在法律法规没有强制性规定的情况,当事人可以对交付标准自行约定,但房屋交付使用必须经验收合格。当然,如当地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必须进行装修后才可以验收时,毛坯房销售也将不再存在,如上海、广州等城市都已经要求装修一次到位了,毛坯房不予验收也就不能销售。那么房屋买卖中毛坯房不予验收不能销售。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1.12.25811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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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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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材料是否能抵扣付款,需要跟材料商协商2、法院会根据个案情况,制定还款方式,可分期3、起诉甲方支付工程款需要根据你们双方的工程合同约定,是否到了交付工程款的时间4、可诉讼可协商调解5、会根据你的实际履行情况判断还款方式和时间6、如果房屋被扣押封存,你结清材料款后,可以向法院申请解封
  • 合同纠纷赔偿十倍案例(房屋租赁无效合同纠纷的赔偿案例)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合同纠纷赔偿十倍案例(房屋租赁无效合同纠纷的赔偿案例)

    内容:孙银山诉南京欧尚超市有限公司江宁店买卖合同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 2014年1月26日发布)裁判要点消费者购买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要求销售者或者生产者依照食品安全法规定支付价款十倍赔偿金或者依照法律规定的其他赔偿标准赔偿的,不论其购买时是否明知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人民法院都应予支持,房产纠纷双倍赔偿的情况有哪些法律分析:1、合同订立后,《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第八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翁玉素律师
    2024.01.31527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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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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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应收账款及预付款项中应注意14种的虚假形式

    李广荣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广荣

    应收账款及预付款项中应注意14种的虚假形式

    内容:企业收到外单位归还的欠款后,直接从银行提出现金转入企业小金库,不在银行日记账上反映,日后再将应收账款作为坏账处理,通过坏账损失列入管理费用。销售人员与财会人员共谋后,决定向购货单位索取5万元使用费而延长收款,遂造成应收账款长期挂账,而5万元落入私人腰包。那么应收账款及预付款项中应注意14种的虚假形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广荣律师
    2022.02.09405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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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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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预售人已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营业执照;2.按照土地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3.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并已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手续;4.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使用时间;5.七层以下(含本数)的商品房项目,已完成结构工程并封顶;七层以上(不含本数)的商品房预售项目,已完成三分之二结构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十一条 设定行政许可,应当遵循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律,有利于发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第十二条 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1、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2、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3、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4、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5、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
  • 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内容: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有哪些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有以下这些()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商品房基本状况()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装饰、设备标准承诺()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解决争议的方法()违约责任()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那么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2.02.10869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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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抵押借款规避风险举措包括哪些?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房屋抵押借款规避风险举措包括哪些?

    内容:但在利益的驱使下,有的评估机构不惜出具虚假评估报告。一是抵押物难以处置。我国《担保法》规定:“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额部分。”借款人将房产抵押给多个银行后,一旦破产倒闭,抵押房产将很难处置变现。我国《担保法》规定抵押贷款按规定至有权部门进行抵押登记后,可以优先受偿。那么房屋抵押借款规避风险举措包括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2.02.10251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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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虚假销售房屋进行诉讼的时效一般是3年,该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保护,特殊情况可以申请适当延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虚假抵押物担保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虚假抵押物担保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内容:简单说虚假抵押物担保构成骗贷罪。抵押物是指债务人(抵押人)为担保某项义务的履行而移转给债权人的担保物。按我国第34条规定,下列财产可作担保物: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期他地上定着物;2、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3、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 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4、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5、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6、依法可以抵押的其它财产。那么虚假抵押物担保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2.02.10429人收看
  • 荣静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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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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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的使用必须依法取得,房产开发必须依法向政府有关职能管理部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并取得相关许可证件,两公司在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并取得相关许可证的情况下,即实际合作开发建房,已经违反相关法律的规定。因此,两公司开发的该房屋应属违章建筑,其行为应当认定为违法行为。两公司虽签订了《合伙建房公约》,但实为房屋买卖合同关系,并且,该合同建立在违法开发房地产的基础上,故该合同属无效合同。鹏程公司认为该买卖合同有效,要求星源公司履行合同,并为其办理产权登记,没有法律依据,显然不会获得支持。
  • 如何进行房屋租赁登记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如何进行房屋租赁登记

    内容: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张芸律师
    2022.04.02494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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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期是多长时间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合同的有效期。一般来说,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 因开发商未提供相应文件而拒收房屋的情形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因开发商未提供相应文件而拒收房屋的情形

    内容: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因面积误差而拒收房屋的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中规定 &ldquo,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hellip,《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对于面积误差问题都进行了规定,但两者对于面积误差对比方的表述不一致。

    王熙律师
    2023.07.04528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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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期是多长时间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合同的有效期。一般来说,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 未经配偶同意出售夫妻共有房屋应承担什么责任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未经配偶同意出售夫妻共有房屋应承担什么责任

    内容:未经配偶同意出售夫妻共有房屋应承担什么责任夫妻一方擅自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一般无效。卖房人因过错导致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应当对买房人承担缔约过失的责任,赔偿买房人的经济损失。法律规定根据我过《民法典》第五百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那么未经配偶同意出售夫妻共有房屋应承担什么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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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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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处理房屋销售合同违约责任的方法是:(一)支付违约金,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二)损害赔偿,因违约行为造成财产损失时,作出经济补偿;(三)继续履行,法院或仲裁机关作出要求实际履行的判决或下达特别履行命令,强迫债务人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合同债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房屋买卖居间合同是否有效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房屋买卖居间合同是否有效

    内容:在民法理论上居间合同又称为中介合同或者中介服务合同。居间人应当如实报告订立合同的有关事项和其他有关信息。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那么房屋买卖居间合同是否有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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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广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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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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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租赁备案证明怎么办理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房屋租赁备案证明怎么办理

    内容: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根据相关规定,办理租赁合同备案证明,必须是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带上各自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房屋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一起到房屋产权登记中心进行办理。

    陈宗琼律师
    2022.03.25665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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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期是多长时间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合同的有效期。一般来说,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 房屋确权的目的是什么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房屋确权的目的是什么

    内容:房屋确权面积需要开发商在房屋竣工签订购房合同后提交登记注册般是3个月左右合同内的房屋建筑面积就是房产证确权面积也是购买的房屋面积房屋确权维护购房者的利益为了防止房屋被恶意侵占如果实际的建筑面积与房屋的确权面积不相符合的时候可以依合同权利与义务要求开发商赔偿或是解除合同。旦确定房屋的建筑面积没有问题之后就与开发商没有关系了以后的交易也是依照房产证上的面积销售房屋确权证抵押贷款房屋确权完成之后政府会给你发布相关确权证件利用房屋确权证可以到银行去贷款般银行会根据你房屋所处的位置、面积等综合因素来考虑你到底能贷到多少钱。那么房屋确权的目的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2.02.10413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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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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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开发商虚假宣传退房成功案例(退房退款成功的最好方法)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开发商虚假宣传退房成功案例(退房退款成功的最好方法)

    内容:法院判决购房者胜诉:开发商的有配套游泳池,房产可装修成LOFT户型的宣传构成了要约,视为合同内容,此外,开发商已经在《风险提示》及《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中明确提示了购房者,本项目有关的楼书、广告、宣传资料、模型和样板房等所载内容、数据仅为要约邀请,不构成买卖合同的组成部分,样板房的设计与施工做法不作为交楼标准,具体交楼标准以合同约定为准,我们再看下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出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

    王学瑞律师
    2024.01.031089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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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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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近百业主指责开发商虚假宣传 拒领新房钥匙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近百业主指责开发商虚假宣传 拒领新房钥匙

    内容:因认为开发商销售时存在虚假宣传,昨天上午,海淀区南马坊东路,100余名“北岸布鲁斯二期”业主提出以拒领房屋钥匙表达不满,并自发组织维权与开发商进行谈判。开发商称,所售楼盘各项手续合法且有据可查,不存在虚假宣传问题。一位售楼中心的工作人员说,目前应有近200名业主已经领取了钥匙。业主何先生说,10月25日,部分业主收到开发商发来的短信,通知可前来验房。随后,当天来看房的业主现场决定与开发商面谈以解决房屋存在的问题。何先生说,业主们现在拒绝收房,并委派了10名代表与开发商交涉,“我们要求看房屋建设审验的相关文件”。那么近百业主指责开发商虚假宣传。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1.12.28586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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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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