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成立后,出卖人享有哪些权利

2022-02-10 16:22:24
58人收看
大律云律师团 律师
在线咨询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 买卖合同成立后,出卖人享有以下权利:出卖的标的物,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有权处分;出卖人享有标的物交付前产生的孳息;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七条

    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

    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律师介绍
大律云律师团
2025-07-19 18:25:53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展开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