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股东大会公告多久?

2022-02-07 20: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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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没有具体规定,一般是第二个工作日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条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1、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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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4 10: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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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零三条 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 股权全部转让债权债务处理公告如何写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股权全部转让债权债务处理公告如何写

    内容:特此公告联系人XX电话XXXX有限公司年月日二、股权转让后公司债权债务如何处理(一)债权问题公司有股权发生转让同时公司对外享有债权的情况相对容易处理。股东在拟转让自己所持有的股权时不管是内部转让还是对外转让到转让基准日为止目标公司对外负有尚未到期的债务的该公司应对相应的外部债权人进行告知。合同法第84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根据公平原则股东转让其股权的权利不应受到侵犯和保护债权人远期利益不受侵犯是同等的。那么股权全部转让债权债务处理公告如何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2.01.30711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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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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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董事会认为必要时;监事会提议召开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条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 债权债务清算公告有哪些用途?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债权债务清算公告有哪些用途?

    内容: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公司清算组除了在成立十日内通知债权人,还要在六十日内将债权债务清算公告登报,公司如果资不抵债,应当申请破产。那么债权债务清算公告有哪些用途?。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2.02.0981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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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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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不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会计工作,不得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会计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不得申请取得会计人员荣誉证书。
  • 股东对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有几种情形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股东对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有几种情形

    内容:股东对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有几种情形股东对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有:虚假出资、出资不到位、抽逃出资、公司清算未依法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等等。《公司法》第30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那么股东对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有几种情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2.02.06440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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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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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董事长有权召集,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条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 未依法清算的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未依法清算的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内容:现服务公司起诉要求张某、陈某、钱某赔偿服务公司合同价款24万元及违约金14.5万元。但公司清算组并未通知债权人服务公司,也未在报纸上公告,没有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向工商局办理注销登记,债权人有权依法要求策划公司股东承担清偿责任。陈某有关其并非清算组成员故不应承担清偿责任的上诉主张,没有法律依据,应当不予支持。因此,法院据此判决由股东张某、陈某、钱某对策划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符合法律规定。那么未依法清算的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2.02.06702人收看
  • 龙珊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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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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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债务能让股东偿还吗?追讨公司债务的法律方法有哪些?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公司债务能让股东偿还吗?追讨公司债务的法律方法有哪些?

    内容:《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担负债务时,债权人只能要求公司偿还,而股东由于已缴纳出资,相应财产已转变为公司财产。清算组未按照前款规定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导致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而未获清偿,债权人主张清算组成员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那么公司债务能让股东偿还吗?追讨公司债务的法律方法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2.09321人收看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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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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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持股5%大股东减持规定为:减持股票比例达到5%的股东,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三个交易日内发布公告,且在发布公告后的两日内不能再自行买卖该股票。出售方的信息披露义务包括:1、减持比例达到5%的,应当在三个交易日内公告,并在公告后的二日内不得再行买卖;2、5%以上大股东因减持股份导致其持股比例低于5%的,应当在二个交易日内公告;3、公司控股股东因减持股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应当公告权益变动报告书;4、已实施股改公司的股票,持股5%以上股东每增减1%时必须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冶炼公司欠债走人,债权人可以向股东追偿吗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冶炼公司欠债走人,债权人可以向股东追偿吗

    内容: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只有债权人同意了,公司才能以股份或债权偿还债务。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那么冶炼公司欠债走人,债权人可以向股东追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2.02.07980人收看
  • 毋磊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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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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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东会决议通过条件是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零三条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 股权转让债权债务公告期限是多久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股权转让债权债务公告期限是多久

    内容:股权转让债权债务公告期限是多久股权转让债权债务公告的期限一般是三个月也就是90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A、股权转让合同违反公司章程则在进行变更股权登记时登记机关会要求选择公司股东先变更公司章程再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股权变更或是同时变更公司章程和股权转让。B、股权转让合同不违反公司章程但违反上述公司法规定其效力将处于待定状态。那么股权转让债权债务公告期限是多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1.30828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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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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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直接承担法律责任的条件是什么?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直接承担法律责任的条件是什么?

    内容: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主张未缴出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清算组未按照前款规定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导致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而未获清偿,债权人主张清算组成员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那么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直接承担法律责任的条件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2.02.09855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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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定条件:(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条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 变更法定代表人债权债务申报公告都有哪些内容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变更法定代表人债权债务申报公告都有哪些内容

    内容:变更法定代表人债权债务申报公告都有哪些内容xxxx经我公司股东会决议现由xxx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原法定代表人xxx不再担任法定代表一职。xx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因严重亏损现拟进行重组处置。各债权人申报债权后本公司将尽快核实在此基础上与经确认的债权人签署债权债务和解清偿协议。联系人联系电话特此公告xx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第四十八条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那么变更法定代表人债权债务申报公告都有哪些内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1.24600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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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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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拥有上市公司股份5%的股东结婚需要公布,没有拥有上市公司股份5%的股东结婚不需要公布。因为拥有上市公司股份5%的股东,拥有决策公司重大事项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股票停牌是什么意思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股票停牌是什么意思

    内容:股票停牌是什么意思停牌是指某一种上市证券临时停止交易的行为。对上市公司的股票进行停牌,是证券交易所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市场信息披露的公平、公正以及对上市公司行为进行监管约束而采取的必要措施。证券交易所采取技术性停牌或者决定临时停市,必须及时报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停牌原因一、上市公司有重要信息公布时,如公布年报、中期业绩报告,召开股东会,增资扩股,公布分配方案,重大收购兼并,投资以及股权变动等;二、证券监管机关认为上市公司须就有关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问题进行澄清和公告时;三、上市公司涉嫌违规需要进行调查时,至于停牌时间长短要视情况来确定。那么股票停牌是什么意思。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2.02.06567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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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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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没有具体规定,一般是第二个工作日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条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 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几种情形有哪些?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几种情形有哪些?

    内容: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主张未缴出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清算组未按照前款规定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导致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而未获清偿,债权人主张清算组成员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那么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几种情形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2.02.09285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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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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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要召开董事会。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规定负责召集,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零一条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 民法典股权转让后债权债务公告时间一般多久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民法典股权转让后债权债务公告时间一般多久

    内容:股权转让并不影响公司对外负债的承担转让前后的公司债务都应由公司对外承担。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那么民法典股权转让后债权债务公告时间一般多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2.01.30619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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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 分钟响应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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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欠款如何追偿法人和股东责任?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公司欠款如何追偿法人和股东责任?

    内容:根据公司法第180条的规定,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应该解散;第183条:公司吊销营业执照解散的,应自解散事由出现之日十五日内清算。公司恶意注销就更加好办了 根据公司法184条的规定,股东清算告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进行通知义务,未经通知即公告的话术语表一种恶意逃避债务的常见手段,主观上存在明显的故意,此时便是恶意注销。因此,只要股东承诺公司的清偿债务连带责任,依照该承诺,法院可以判令其直接向公司债权人承担清偿责任。那么公司欠款如何追偿法人和股东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2.02.10392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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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帮助过 343
    • 好评率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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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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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临时会议是在公司章程规定的时间以外召开的会议。召开股东会会议,应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分年会和临时会议。召开股东大会应当会议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30日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不得对通知中位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零三条 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股东大会不得对前两款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无记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五日前至股东大会闭会时将股票交存于公司。
  • 在进行反担保股权质押时是否需要公告呢

    李广荣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广荣

    在进行反担保股权质押时是否需要公告呢

    内容:依据担保法的规定,债务人通过股权质押为担保人提供反担保的,是不需要对质押合同进行公告的,就需要对质押合同进行登记。股权质押反担保是指借款人或第三人以企业的股权依法质押给担保中心以取得贷款的一种反担保方式。公司股权质押反担保的,如不是100%股权质押的,应提供全体股东会同意质押的股东会决议。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出质人转让股票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质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那么在进行反担保股权质押时是否需要公告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广荣律师
    2022.02.09216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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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东会公告登报规定如下:公司登报发出清算公告后仍在清算期间,公司存续,可以经营但仅可开展与清算有关的经营活动。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 公司清算债务股东如何分配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公司清算债务股东如何分配

    内容: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注销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被依法责令关闭的公司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那么公司清算债务股东如何分配。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2.01.30690人收看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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