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系亲属赠与房地产如何转让

2022-02-10 15: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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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金保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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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 1.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房产赠与合同书范本。根据规定,房屋赠与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2.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3.办理公证。根据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手续。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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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赵金保
2024-05-11 09:04:57
赵金保律师,本科学历法学专业;;电话:010-58698547;执业证号:11101201910105695; 目前就任于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业务领域:专注交通事故及人身损害纠纷,自入职以来认真负责,勤奋、探索、尝试推进执行的各种方式方法,始终为实现当事人的最大权益而努力,接触过他的当事人都对他的人品和工作态度交口称赞。同时让每一个当事人如期如数获得赔偿款也是其不懈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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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何处理房产转让的继承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如何处理房产转让的继承

    内容: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不动产转让是指当事人通过转让、出售、赠与、继承等方式取得不动产,办理房屋产权变更手续,真正拥有不动产所有权,那么如何处理房地产转让的继承呢?在发生继承纠纷后,如有关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以继承法为依据,通过说服教育的方法来调解纠纷,促使当事人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互相谅解,互相让步,达成协议。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协议达成以后,各当事人都应当自觉遵守和履行。经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不成协议的,任何一方也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那么如何处理房产转让的继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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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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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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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的转让有哪几种情况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债权的转让有哪几种情况

    内容:债权转让的概念可以在与相关概念的比较中体现出来:(一)债权转让与赠与合同。而债权转让基于原合同,受让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债权转让是债权请求权的转让继尔是财产所有权的转让,与这相随的一些合同义务的转让。债权转让一般是具有原因的,即转让方与受让方存在着债权债务关系或其他关系。(三)债权转让与债权的代位权及撤销权。那么债权的转让有哪几种情况。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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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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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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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父母赠与房屋怎么立遗嘱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父母赠与房屋怎么立遗嘱

    内容:父母赠与房屋怎么立遗嘱1.首部。订立遗嘱人基本情况写明立遗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等。写明订立遗嘱人所有的财产名称、数额及所在地。写明所订立遗嘱的份数。赠与合同通常是单务合同即合同生效后赠与方负有将赠与物交给受赠人的义务而不享有任何权利受赠方享有领取赠与物的权利而不承担义务。赠与也可以附条件即赠与一方要求受赠方履行某种义务受赠方不履行义务赠与方有权撤销赠与。因此附条件的赠与仍然是单务行为。例如专利权人可以将专利权赠与他人房屋所有人可以将房屋赠与他人等。例如赠与房屋合同就需要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手续没有办理手续的其转让无效。那么父母赠与房屋怎么立遗嘱。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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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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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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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父亲单方赠与房屋离婚如何处理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父亲单方赠与房屋离婚如何处理

    内容:若为夫妻共同房产,则女方可追认该行为,逾期不追人或拒绝追认的,可向法院主张行为无效,追回房屋。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拿着原房屋所有权证、房产赠与合同,到税务部门缴纳相关税费,如契税。房产所有权的转让,经依法登记,方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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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3.31693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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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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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可以。对于已经过户的赠与房产,在受赠人有法定情形时,赠与人可以在法定期间内撤销赠与从而收回。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赠与给他人的,当受赠人接收到赠与通知即可以生效,但是,房产所有权的转移必须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否则不发生无权变动。赠与房产过户流程主要是根据书面赠予合同办理了过户手续的,应当认定赠予关系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 债权转让与赠与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债权转让与赠与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内容:债权转让与赠与合同的区别是什么1、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债权转让一般是具有原因的,即转让方与受让方存在着债权债务关系或其他关系。债权转让,是指合同债权人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那么债权转让与赠与合同的区别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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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7559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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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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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务人放弃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时债权人怎么办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债务人放弃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时债权人怎么办

    内容:债务人放弃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时债权人怎么办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时,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实践生活中,债务人为了赖帐,谎称自己没有偿付能力,不行使自己对第三人的债权,或者将自己的财产无偿赠与他人等情形很多。债务人的这种赖帐行为不仅违背了民法典的诚实信用原则,而且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极大地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另外,债务人有时为了蒙蔽债权人,谎称自己有偿转让财产,但实际上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转让。为了保护债务人的正当处分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那么债务人放弃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时债权人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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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8487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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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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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种办法办理:1、办理赠与:需要双方一块去公证处办理.费用如下:评估费0.5%;公证费:评估价的2%; 契税:3% 测绘费:200-400元;登记费:80元.。如果日后出售需要缴纳20%个税。2.买卖办理:契税:成交价的1-3%,测绘费:200-400元,登记费:80元,不需要公证和评估所以,如果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唯一一套住房的话,还是买卖比较合适。(不满5年,需要交纳5.5%营业税,多套住房的,需要另加1%个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 第三十七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条件的;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4、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5、权属有争议的;6、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 债权转让与赠与合同是什么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债权转让与赠与合同是什么

    内容:债权转让与赠与合同是什么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而债权转让基于原合同,受让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债权转让是债权请求权的转让继尔是财产所有权的转让,与这相随的一些合同义务的转让。债权转让一般是具有原因的,即转让方与受让方存在着债权债务关系或其他关系。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第五百五十条因债权转让增加的履行费用,由让与人负担。那么债权转让与赠与合同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2.02.07395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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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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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房产赠与合同书范本。根据规定,房屋赠与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2.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3.办理公证。根据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手续。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 虚构债权转让金额行为无效吗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虚构债权转让金额行为无效吗

    内容:该行为是无效的,虚假债权转让金额是属于欺诈的行为。当事人基于信任关系订立的委托合同、雇佣合同、赠与合同的权利等,都属于不得转让的权利。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可以在订立合同时或者订立合同后特别约定,禁止任何一方转让合同权利,只要此约定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和社会公共道德,就能产生法律效力。那么虚构债权转让金额行为无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2.02.07447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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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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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房产赠与过户,夫妻双方不一定必须到场,他可以指定他的授权人(比如律师)来处理此事。婚后买的房子,就算房产证上只有他一人的名字,房子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一人一半。不管他以何种方式把房子“处理”掉,在没得到你的允许下都是不合法的。如果他伪造你同意赠与的书面说明,承担法律责任,并且他所伪造的那些证明也没有任何用处了,房子依然有你的一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第四百九十一条 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继承权可以转让吗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继承权可以转让吗

    内容:继承权人可以放弃继承权放弃继承权意味着放弃与继承权相关的其他几种权利。继承人表示放弃继承实际是以法定继承人身份行使了自己的继承权。而把继承来的一份遗产再赠与别人法律是允许的也是合法的。但此时继承人不是转让继承权而是转让的财产所有权。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转继承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那么继承权可以转让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2.02.10725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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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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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何写房屋转让协议有效

    毋磊颖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毋磊颖

    如何写房屋转让协议有效

    内容:综上所述房屋转让指合法拥有土地使用权及土地上建筑物、附(引)着物所有权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买卖、交换、赠与将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法律行为。

    毋磊颖律师
    2022.04.08811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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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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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前丈夫赠与房产没有过户的房产转让纠纷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婚前丈夫赠与房产没有过户的房产转让纠纷

    内容:婚前丈夫赠与房产没有过户的房产转让纠纷 [导读]文章描述了冯先生与王女士在结婚期间签订了一份房产转让约定。同年7月,两人签订了一份财产转让约定,冯先生声明将自己婚前购置的一套房子转让给妻子,上述房产自声明签订之日开始,属于王女士个人财产,与双方夫妻关系无关,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王女士在受赠人栏内签字。面对房产转让纠纷,法院认为该套房屋是冯先生婚前购买。由于该套房屋未办理过户登记,房屋产权尚未发生转移,冯先生主张撤销是符合法律规定的。那么婚前丈夫赠与房产没有过户的房产转让纠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1.12.31573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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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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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收入所得不同税率不同。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因此赠与过户房子属于财产转让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1、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2、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3、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 合同权利转让包括了哪些情况

    李广荣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广荣

    合同权利转让包括了哪些情况

    内容:合同权利转让包括了哪些情况一、转让方退出原合同关系,由受让人代替其债权人地位;二、转让方不退出原合同关系,与受让方共同成为原合同的债权人。债权转让的概念可以在与相关概念的比较中体现出来:一、债权转让与赠与合同。而债权转让基于原合同,受让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债权转让是债权请求权的转让继尔是财产所有权的转让,与这相随的一些合同义务的转让。债权转让一般是具有原因的,即转让方与受让方存在着债权债务关系或其他关系。而债权转让方与受让方合意的结果,无须诉讼程序解决。那么合同权利转让包括了哪些情况。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广荣律师
    2022.02.07432人收看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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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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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直系亲属,即相互之间有一脉相承的血缘关系的上下各代亲属,如父母与子女、外祖父与外孙子女等。一般分为直系血亲和直系姻亲。直系亲属房产赠与过户主要分为两种:夫妻之间,父母与子女之间。第一,直系亲属、抚养人、赡养人之间的无偿赠与。(1)营业税:不征收;(2)个人所得税:不征收;(3)契税:受赠人缴纳3%,再转让房产,按照正常的房屋买卖计税。第二,2020年直系亲属房产赠与过户费用:夫妻之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及财政部的通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或另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变更为其中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双方约定、变更共有份额的,免征契税。第三,2021年直系亲属房产赠与过户费用:父母与子女之间。《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 子女的房产是否能够转让给父母呢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子女的房产是否能够转让给父母呢

    内容:房产作为许多家庭的重要财产之一,受到很多人的关注,要花半辈子的时间才能买到,如果你是一个家庭的成员,需要对这方面有一定的了解,例如子女的房产是否能够转让给父母呢?子女房产是可以过户给父母的,因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子女可以买卖、赠与等方式将名下房产过户给父母。过户房产需无贷款、无抵押,且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有其他共有人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子女房产过户给父母有哪些方法直系亲属间的房屋过户,主要有赠与、继承与买卖3种形式。那么子女的房产是否能够转让给父母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2.02.09268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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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方式不同:1、赠与(赠予):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应订立书面合同。2、过户: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二、特点不同:1、赠与(赠予):赠与人做出意思表示时虽未实际取得但将来可以取得的财产,也可成为赠与合同的“标的”。赠与,是指既不需要付息也不需要还本,是“标的”单方面转移。2、过户:房产过户有几种不同的情形,有继承的房产过户、赠与的房产过户、二手房过户等。房产过户税金缴纳完毕后便可拿到房产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第六百六十条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依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房产赠与子女后算夫妻共同财产吗(房产赠与给子女新规)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房产赠与子女后算夫妻共同财产吗(房产赠与给子女新规)

    内容:甲女调取的系争房屋档案材料显示,因室内地坪低,经常漏水,甲男之父于1961年3月就该房屋的修缮向上海市杨浦区人民委员会提交零星建筑执照请照单,审核同意将房屋四周竹笆坪改砌1.2米高的砖,上部坪仍用竹笆建筑,赠与人是上海市杭州路XXX弄XXX号第三层房屋的所有权人,现赠与人宝就受赠人甲男就上述房屋产权无偿转让一事达成如下协议:1.赠与人自愿将坐落在上海市杭州路XXX弄XXX号第三层房屋赠与给甲男,兹有座(坐)落在杨浦区杭州路XXX弄XXX号砖木结构3层1幢3间房屋系我所有,房屋来源系我购买,1965年2月无建筑执照进行翻建(办理过建房申请手续,经有关部门同意)。

    陈明月律师
    2024.03.12735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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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转让与赠与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债权转让与赠与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内容:债权转让一般是具有原因的,即转让方与受让方存在着债权债务关系或其他关系。(二)原合同的有效成立是债权转让合同有效成立的前提条件,如果原合同不威风凛凛或无效那么债权转让合同也不能成立生效。那么债权转让与赠与合同的区别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2.02.09523人收看
  • 荣静月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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