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咨询一下关于债务人被判刑诉讼时效中止吗

2022-02-23 05:39:08
38人收看
大律云律师团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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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 对于被判刑的债务人应当依法中止诉讼时效。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发生不可抗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等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诉讼时效会中止。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百九十四条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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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大律云律师团
2024-05-11 09:02:03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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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债务律师咨询,怎么找债权债务律师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债权债务律师咨询,怎么找债权债务律师

    内容:当事人可以到相关的律师事务所咨询,如果对方欠款到期不还的,债权人可以先与债务人协商还款,如果债务人拒绝还款的责任,债权人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要求对方还钱,3、欠债起诉律师费多少应当是根据追讨欠款的额度来进行判断的,实际上如果双方当事人关于律师费用这个问题能够达成这个情况之下,应当是予以支持的,追讨债务类型的案件,财产标的在10万元以内的每件是按照800元到6000元标准确定,欠款追讨律师1、追讨欠债起诉后律师费各地的支付标准是不一样的,需要起诉方和律师私下协商具体的数额,诉讼费用是由败诉的一方承担,诉讼的费用根据财产数额不同缴纳的诉讼费用也有所不同。

    崔玉君律师
    2023.11.24750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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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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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务人的债权与转让的债权基于同一合同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债务人的债权与转让的债权基于同一合同

    内容:当乙公司解除合同并要求甲公司支付违约金时,其对该10万元的债权即已产生权利瑕疵,丙公司在未通知乙公司的情况下将其所享有的针对甲公司的10万元债权转让给了丁公司,那么这种行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在本案中丙公司将乙公司的债权进行转让并未征得乙公司的同意导致纠纷发生由此可见在进行任何涉及到债权、债务的法律行为时务必请专业人士进行咨询从而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债权转让应当遵守的规定根据《合同法》的规定:除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以外,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应当通知债务人,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于海明律师
    2023.10.08315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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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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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进入了破产程序的,债权人可以请求其他债务人履行债务,连带债务为债务人在两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的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八条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第五百一十九条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该债务人主张。被追偿的连带债务人不能履行其应分担份额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应当在相应范围内按比例分担。
  • 债务人是否承担中止诉讼期间的利息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债务人是否承担中止诉讼期间的利息

    内容:对于这一问题应因中止诉讼的事由及具体案情而定。例如在借贷案件中因债务人下落不明,致使借贷关系无法查清而裁定中止诉讼,后来债务人来法院应诉,经查该债务关系存在,则债务人就应当承担中止诉讼期间的利息。如果中止诉讼的事由与债务人的行为没有直接因果关系,该中止诉讼期间的利息,债务人不应承担。假若债务人接受货物后在国家禁止该营销活动前已销完货物,则债务人对中止诉讼期间的利息应当承担。那么债务人是否承担中止诉讼期间的利息。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2.08180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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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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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务人转移财产,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债务人的该行为,如果债务人是为了逃避债务放弃其债权或者无偿转让等方式无偿处分自己的债务,则债权人可以行使其撤销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第五百四十条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 中止诉讼期间的利息由债务人承担是否合理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中止诉讼期间的利息由债务人承担是否合理

    内容:中止诉讼期间的利息由债务人承担是否合理不合理不能承担中止诉讼期间的利息。对于这一问题应因中止诉讼的事由及具体案情而定。例如在货款纠纷案件中当事人双方对货物结算后正逢国家禁止销售该货物并进行清理整顿债务人接受货物却无法销售不能如期支付货款而引起纠纷法院受理案件后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中止诉讼但中止诉讼和货物没有销出不是债务人原因造成的该中止诉讼期间的利息债务人不应当承担。假若债务人接受货物后在国家禁止该营销活动前已销完货物则债务人对中止诉讼期间的利息应当承担。那么中止诉讼期间的利息由债务人承担是否合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2.01.24991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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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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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情况可中止子女探望权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什么情况可中止子女探望权

    内容:网友咨询:我与李某于半年前因感情破裂而被法院判决离婚,7岁的儿子随我共同生活。我提出不能如此探望,李某却以其享有法定探望权为由变本加厉。虽然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中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即明确了夫妻离异后对子女的探望权。本案中,李某不仅所患病毒性肝炎属于传染病防治法第三类所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对儿子危害极大,而且已严重干扰儿子的学习、生活、休息,当属其列。那么什么情况可中止子女探望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2.02.11594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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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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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务人把钱转移给子女的,如果债务人的该行为是为了逃避债务无偿处分自己的财产导致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债务人的该行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第五百四十条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 保证诉讼时效的中止情形有哪些?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保证诉讼时效的中止情形有哪些?

    内容: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从确定保证责任时起,在连带保证,开始起算保证的诉讼时效。在一般保证,则在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算保证的诉讼时效。保证的诉讼时效期限,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应为两年。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止的,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同时中止。保证人对于通知到达债权人前所发生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那么保证诉讼时效的中止情形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2.02.1077人收看
  • 姚平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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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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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当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的行为会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的时候,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承担。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条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是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六百七十七条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 中止诉讼期间的利息是债务人来承担吗?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中止诉讼期间的利息是债务人来承担吗?

    内容:尔后,贺某未将物品售出而未付款给何某,何某遂于1998年4月30日向法院起诉,请求依法判令贺某归还货款。1998年4月18日国务院发布通知规定,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禁止何某、陈某这种形式的经营活动。法院为此对该案裁定中止诉讼 。2009年5月,该案又恢复诉讼。何某在诉讼中要求贺某偿还全部货款并承担中止诉讼期间的货款利息14009元。第一种意见认为,该案属于债权债务纠纷,双方对货款数额的确认合法有效,贺某除全额归还货款外,还应承担1998年1月1日以来,包括中止诉讼期间的全部利息。那么中止诉讼期间的利息是债务人来承担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1.12.09556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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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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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务转让后如果是全部转让则不可以向原债务人追讨,债务转让应当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债权人不同意的,则该转让行为无效,且债务转让的其从债务也一并转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第五百五十三条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
  • 中止探视权行使的情形有哪些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中止探视权行使的情形有哪些

    内容:中止探视权行使的情形包括:1.探视权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2.探视权人患有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3.探视权人在行使探视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的;4.探视权人与子女感情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的;咨询:我与前夫离婚后,婚生女由我抚育,对方每月给付抚育费400元。探望权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享有的一种身份权。只有在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下,才能行使中止探望权。对方不付抚育费,并不是中止探望权的事由,为此不能作为中止探望权的依据。那么中止探视权行使的情形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2.11757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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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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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于被判刑的债务人应当依法中止诉讼时效。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发生不可抗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等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诉讼时效会中止。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百九十四条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 债权人死亡诉讼时效中止吗

    毋磊颖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毋磊颖

    债权人死亡诉讼时效中止吗

    内容:债权人死亡诉讼时效中止吗债权人死亡,而其继承人当时不知道存在这笔债权,不可能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应视为时效中止。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诉讼时效中止,是指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暂时停止。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包括不可抗力、丧失民事行为、法定代理人未确定、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本站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那么债权人死亡诉讼时效中止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毋磊颖律师
    2022.02.07857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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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务人死后其债务应当由继承人处理,继承人需要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该债务,超出遗产范围的债务继承人不需要偿还,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则也不需要偿还债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 债务人失踪造成诉讼时效中止该如何处理?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债务人失踪造成诉讼时效中止该如何处理?

    内容:在民间借贷中,债务人无法偿还借款,往往会消极应对债权人追讨欠款。债权人的借款可能随着债务人的跑路,付之东流。因为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债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超过三年,若债务人以此作为抗辩理由,且债权人无诉讼时效中断、中止情形的证据,债权人将面临非常大的败诉风险。所以,只要刊登公告,就意味着延长了诉讼时效。公告时间一到,不论被告是否看到该公告,都视为已经送达。庭审中进行缺席审判,经法院对债权人提出的债权证明进行审查,然后作出判决。在判决生效后无法获得清偿的债务,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那么债务人失踪造成诉讼时效中止该如何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2.02.091051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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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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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人债务法律咨询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个人债务法律咨询

    内容:个人债务法律咨询个人债务纠纷起诉流程包括提交诉状申请立案——法院发出受理通知——法院组织双方交换证据、被告递交答辩状——开庭审理、质证、辩论——宣布判决结果——判决生效,执行。起诉前进行财产保全,有利于维护权益,有利于执行。因此,出借人要保留有借款合同、借贷凭证等“借贷关系明确”的证据材料,否则一旦借款人失踪,案件将无限期“中止诉讼”。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那么个人债务法律咨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2.02.07590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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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服刑期间中止债务人的诉讼时效。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具有发生不可抗力;丧失行为能力等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的,诉讼时效中止。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百九十四条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 连带债务中免除某一债务人的债务,连带债务中免除某一债务人的债务怎么处理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连带债务中免除某一债务人的债务,连带债务中免除某一债务人的债务怎么处理

    内容:二、免除某一债务人的债务的法律分析在连带债务中,债权人有权选择向其中一个或多个债务人追偿,但有时,出于某种原因,债权人可能会选择免除某一债务人的债务,因此,债权人与某一债务人达成免除其债务的协议是合法的,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尽管甲已经与丙达成协议免除了乙的债务,但该协议不能对抗其他债务人,但是,债权人能否免除某一债务人的债务呢,在处理连带债务中免除某一债务人的债务时,最好咨询专业的法律意见。

    黄东洁律师
    2023.11.16254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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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务人基本的权利有先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等,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之间互负债务,且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的债务人没有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的债务人可以拒绝履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第五百二十五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 债务人向债权人诉讼时效中止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债务人向债权人诉讼时效中止

    内容: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包括不可抗力、丧失民事行为、法定代理人未确定、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法律规定要求支付租金的诉讼时效为一年。日后若继承人发现此债权存在,诉讼时效则于此时继续计算。因此,按照诉讼时效的规定,债权转让应该构成时效中断。虽然已经完成了诉讼时效,但债务人尚有自愿履行债务的可能,且债务人履行之后不得以诉讼时效完成为理由请求返还。那么债务人向债权人诉讼时效中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2.07382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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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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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务人异议的处理时间应当是十五日,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 执行中止后利息债务人承担吗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执行中止后利息债务人承担吗

    内容:执行中止后利息债务人承担吗执行中止是不计算利息的延迟执行才会计算利息而延迟执行的利息是由被执行人承担的。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第二百五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那么执行中止后利息债务人承担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2.01.30525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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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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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无法找到债务人是否构成中止执行

    内容: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那么无法找到债务人是否构成中止执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2.01.30539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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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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