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咨询一下关于被担保债权数额是借款金额吗

2022-02-23 06: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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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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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 被担保债权数额可以是借款金额。如果当事人约定担保的范围仅限于主债权,则被担保债权数额是借款的金额。但如果当事人约定担保的范围还包括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费用的,则按其约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九十一条 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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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大律云律师团
2024-04-13 09:07:33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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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议起诉
  • 不动产登记证明中担保债权数额指的什么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不动产登记证明中担保债权数额指的什么

    内容:被担保债权数额的计算:担保法第二十一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损害赔偿金损害赔偿金是当事人因不履行债务给另一方当事人造成的损失,损害赔偿金是违约行为发生后依法确定的。综上所述,在不动产的登记证明当中担保债权的数额,其实对于银行来说是非常重要的,这毕竟也可以降低自身的风险,而且当事人如果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来履行对应的义务的,那么银行就可以用抵押的东西来进行抵债。那么不动产登记证明中担保债权数额指的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2.02.10549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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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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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债权债务还会存在,会依照判决履行
  • 抵押物的价值是否必须超过被担保债权的数额?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抵押物的价值是否必须超过被担保债权的数额?

    内容:按照上述理解,如果当事人在设定抵押时,抵押物的价值低于债权的数额,将有可能导致该抵押合同的无效。从审判实践来看,确实存在着因为抵押物的价值低于担保的债权的价值而被宣告无效的情况。王利明教授指出,要求抵押人提供抵押的财产必须大于或者等于其所担保的债权的价值,并不符合担保法保障债权的目的。抵押权的不可分性也决定了设定抵押时,强调抵押人提供的财产价值高于或等于其所担保的债权的数额,是没有意义的。我国《担保法》应当允许抵押人可以以任何价值的财产设定抵押,只要债权人同意接受即可。那么抵押物的价值是否必须超过被担保债权的数额?。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2.02.10553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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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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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款的利息可以预先在本金扣除吗

    毋磊颖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毋磊颖

    借款的利息可以预先在本金扣除吗

    内容: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如果仍在提供借款时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的,则借款人只需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借款人采用等额本金还款方式归还贷款时,银行首先把贷款本金平均分配到每个还款月中,这时每月偿还同等数额的本金和剩余贷款在该月所产生的利息,这种还款方式借款人还款的压力比较大,不过支出的总利息要比等额本息少。

    毋磊颖律师
    2022.03.30390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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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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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被担保债权数额可以是借款金额。如果当事人约定担保的范围仅限于主债权,则被担保债权数额是借款的金额。但如果当事人约定担保的范围还包括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费用的,则按其约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九十一条 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 民间借贷借款本金与实际交付数额不符怎么办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民间借贷借款本金与实际交付数额不符怎么办

    内容:民间借贷借款本金与实际交付数额不符怎么办借款本金与实际交付数额不符的情形与困境(一)虚假案件。原被告之间实际上不存在借贷关系,但是由于被告一方所欠债务过多无力偿还,遂与原告串通,假借借款之名,书写假借条,以求法院出具法律文书确定债权债务,后在分配中可以获得利益。笔者审理的大部分借贷案件除了被告下落不明的以外,被告只要到庭,80%均以利息预先扣除为由进行抗辩。按照举证责任分配,由被告来对利息预先扣除的事实进行举证,但存在原告银行取款及打款凭证均为被告所述实际借款数额,原告则称其余均为现金,在实践中也难以审查。那么民间借贷借款本金与实际交付数额不符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荣静月律师
    2022.02.07623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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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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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分析:1、可依据《借款合同》向借款人主张权利。2、如果还需要进一步咨询,您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 在抵押借款合同中,最高额抵押担保的主债权能否转让?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在抵押借款合同中,最高额抵押担保的主债权能否转让?

    内容:同日,支行与资产管理公司在报纸上联合发布了上述债权转让公告。资产管理公司遂向法院起诉,要求化工公司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但是,预定的最高担保额并非最高额抵羲押担保所担保的实际债权额。债权存续的“一定期间”是最高额额抵押担保合同的一项基本内容,也是判断某项债权是否属于最高额抵押担保所担保的债权的时间标准。经过决算期,最高额抵押担保的数额才能得以确定。根据该条规定,最高额抵押的主合同债权不得转让,因此,最高额抵押权当然也不能转让。其立法本意在于保持最高额抵押权的完整性和概括性,禁止因主合同债权的分割转让而带来的最高额抵押权的分割。那么在抵押借款合同中,最高额抵押担保的主债权能否转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2.02.07405人收看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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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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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动产抵押被担保债权的数额必须要在抵押合同中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动产抵押被担保债权的数额必须要在抵押合同中

    内容:因此被担保的主债权的数额在抵押合同中应予以载明。设立抵押权的目的是为了担保主债权的实现,因此,对于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应有明确的约定。需要注意的是,抵押合同对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根据主合同和抵押合同不能补正或者无法推定的,抵押不成立。在被抵押之后的一定期间内,需要将抵押物偿还。那么动产抵押被担保债权的数额必须要在抵押合同中。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2.02.10506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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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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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款借条算合同吗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借款借条算合同吗

    内容: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广义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门中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还有最狭义合同仅指民事合同中的债权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借款人可以在合同履行期间按照约定分批偿付给贷款人或者在借款期限届满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但借款利息不能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任冰峰律师
    2022.03.29746人收看
  • 毋磊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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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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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合法的。债权转让不需要经过债务人的同意,但是必须要通知债务人,否则转让行为将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 民间借贷中借款人是债权人还是债务人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民间借贷中借款人是债权人还是债务人

    内容:借款人是属于债务人,借款人是指向贷款人借款的人,借款人承担如期偿还本金和利息的责任。第一百九十七条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第一百九十九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那么民间借贷中借款人是债权人还是债务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2.09512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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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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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款未约定利息,还款时债权人讨要的解决办法:债务人只需要偿还本金。法律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未约定利息的,在法律上视为不支付利息。在归还借款时,出借人无权要求支付利息。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 债务人认可借条形式否认借款事实债权人应如何举证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债务人认可借条形式否认借款事实债权人应如何举证

    内容:债务人认可借条形式否认借款事实债权人应如何举证可以搜集转账借钱的交易记录等信息。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第六百六十九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那么债务人认可借条形式否认借款事实债权人应如何举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2.02.08583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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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数额是不是实际抵押金额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债权数额是不是实际抵押金额

    内容:在签订抵押合同时,双方会根据抵押物的价值、借款人的信用状况等因素协商确定债权数额和实际抵押金额,实际抵押金额是指抵押人向借款人提供的实际贷款金额,通常会低于或等于债权数额,总结 债权数额与实际抵押金额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它们之间的关系取决于双方的协商和贷款机构的政策,债权数额和实际抵押金额的比例取决于双方的谈判和贷款机构的政策,通过本文的分析,相信您对债权数额与实际抵押金额的关系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律师在起草抵押合同时,应充分考虑债权数额与实际抵押金额的关系,为当事人提供合法、有效的法律保障。

    李维律师
    2023.10.27980人收看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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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死亡,借款合同是否提前终止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债权人死亡,借款合同是否提前终止

    内容:然而,如果债权人在借款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债权不得继承或规定了只有债权人才能履行还款义务的情况,那么债权人的死亡就可能导致借款合同的提前终止,2.借款合同中约定的提前终止情况:有些借款合同中会约定在特定情况下可以提前终止合同,比如借款人违约或债权人死亡等,同时,借款合同的提前终止也可能发生在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或者是债权人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债权不得继承的情况,总而言之,借款合同是否会因债权人死亡而提前终止取决于具体情况和合同条款的规定,根据我国法律,债权人的死亡并不会自动导致借款合同的提前终止,尤其是对于债权人的死亡,不少人会困惑借款合同是否会提前终止。

    崔玉君律师
    2023.12.29836人收看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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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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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上被担保债权数额是什么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法律上被担保债权数额是什么

    内容:法律上被担保债权数额是什么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是《担保法》中规定的提示性条款之一,是抵押合同应当具备的内容。特别是在当事人未约定所担保的范围时往往就根据被担保主债权的数额来界定抵押人的担保范围。因此被担保的主债权的数额在抵押合同中应予以载明。被担保的债权的范围2、被担保的债权的范围我国《担保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法中对被担保债权数额的解释,是作为担保文件中一种法律提示性条款,主要还是作为一种约束的作用,也是担保合同中必备内容。那么法律上被担保债权数额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2.02.101017人收看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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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房产纠纷、合同纠纷、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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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被担保债权数额是什么意思?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被担保债权数额是什么意思?

    内容:被担保债权的数额是指,在抵押合同中应确定被担保主债权的数额。特别是在当事人未约定所担保的范围时往往就根据被担保主债权的数额来界定抵押人的担保范围。被担保债权数额的计算:担保法第二十一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被担保债权的种类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是《担保法》中规定的提示性条款之一,是抵押合同应当具备的内容。设立抵押权的目的是为了担保主债权的实现,因此,对于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应有明确的约定。那么被担保债权数额是什么意思?。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2.02.10253人收看
  • 陈凯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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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被担保债权数额是贷款金额吗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被担保债权数额是贷款金额吗

    内容:不是,被担保债权的数额是指,在抵押合同中应确定被担保主债权的数额。特别是在当事人未约定所担保的范围时往往就根据被担保主债权的数额来界定抵押人的担保范围。民间借贷利息超过年利率15.4%的属于高利贷,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15.4%,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15.4%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一般会予以支持。抵押人可以将上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邢颖律师
    2021.11.24578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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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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