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申请工伤对单位有何影响

2022-03-16 15:33:54
65人收看
大律云律师团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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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 职工申请工伤一般对用人单位没有不利影响;如果职工申请工伤后被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那么职工享受的工伤赔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给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才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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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大律云律师团
2024-05-11 08:25:22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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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位工伤保险怎么弄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单位工伤保险怎么弄

    内容:单位参保缴费后有人员变动及时将变动人员名单报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单位初次参保交费的次月新发生工伤的职工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开始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适用所属行业内相应的费率档次确定单位缴费费率。

    许瑞林律师
    2022.04.173358人收看
  • 姚平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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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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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五至十级工伤职工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赔偿标准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北京五至十级工伤职工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赔偿标准

    内容: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合并计算,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5至30个月的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其中:五级30个月,六级25个月,七级20个月,八级15个月,九级10个月,十级5个月。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超过五年(含五年)的,应当支付全额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不足五年的,每减少一年扣除全额的20%,但最高扣除额不得超过全额的90%。工伤职工的住院伙食补助费,根据工伤职工实际情况,由用人单位与工伤职工协商确定补助金额并一次性支付。那么北京五至十级工伤职工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赔偿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2.01.13504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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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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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用人单位拒绝给职工申请工伤保险待遇的,员工可以自己申请。员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申请工伤认定;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后员工可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等资料申请工伤赔偿。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交通事故工伤单位有啥义务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交通事故工伤单位有啥义务

    内容:交通事故引发工伤问题亦属此例。但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由于者逃逸或者其他原因,受伤害职工不能获得交通事故赔偿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工伤保险待遇。那么交通事故工伤单位有啥义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2.02.04789人收看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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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房产纠纷、合同纠纷、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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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职工发生工伤单位应当在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职工发生工伤单位应当在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

    内容:我单位有名职工发生工伤,但单位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询问一下还能否补办?答:据天津市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依据《关于贯彻落实〈工伤认定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第3条第2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人力社保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提出申请的,应当向人力社保行政部门提出延期申报工伤认定的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可适当延长申报时限。那么职工发生工伤单位应当在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2.01.09880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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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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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职工可以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协商无法解决的,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举报后仍存在争议,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进行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八级工伤职工辞职时候能否获得赔偿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八级工伤职工辞职时候能否获得赔偿

    内容:案例:4年前,小张工作时受伤后被认定为工伤,鉴定为八级伤残。因单位当时未缴纳工伤保险,与小张协商私了,小张在拿到两万元赔偿后与单位签订了私了协议书。现在单位因调整经营结构打算裁减25名员工,小张的劳动合同于今年10月31日到期,所以单位打算不再续签合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那么八级工伤职工辞职时候能否获得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2.01.13246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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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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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伤残鉴定需要单位盖章吗_工伤鉴定材料是否需要进行盖章

    李广荣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广荣

    工伤伤残鉴定需要单位盖章吗_工伤鉴定材料是否需要进行盖章

    内容: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进行工伤鉴定需哪些材料进行工伤鉴定需要下列材料: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法人代表和劳动者的身份证明;工伤认定申请表;书面的劳动合同;以及工伤事故的诊断证明或职业病的诊断证明。

    李广荣律师
    2022.05.087173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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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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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职工申请工伤一般对用人单位没有不利影响;如果职工申请工伤后被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那么职工享受的工伤赔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给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才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 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什么承担举证责任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什么承担举证责任

    内容: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张芸律师
    2022.03.29489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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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最后的用人单位承担;最后的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该职业病是先前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造成的,由先前的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因此,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时发生工伤事故,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标准支付民事赔偿金。《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 单位在职工工伤鉴定期间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吗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单位在职工工伤鉴定期间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吗

    内容:但是工伤认定期间解除劳动合同对职工不利,毕竟解除劳动合同后,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和社保关系不复存在。

    陈明月律师
    2022.05.105601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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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由用人单位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以下工伤保险待遇: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 工伤认定后单位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工伤认定后单位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内容:工伤认定后单位赔偿标准是怎样的1、按伤残等级支付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2、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那么工伤认定后单位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2.02.10197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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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用人单位和派遣公司怎么承担责任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工伤用人单位和派遣公司怎么承担责任

    内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那么工伤用人单位和派遣公司怎么承担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1.12329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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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者因为工伤、职业病,请求用人单位依法承担给予工伤保险待遇的争议,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当事人依法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 员工工伤死亡单位需要赔偿哪些费用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员工工伤死亡单位需要赔偿哪些费用

    内容:死亡赔偿金是在公民死亡后才产生的,并不属于公民的遗留财产。(二)工伤或职业病停工留薪期间死亡。(三)工伤旧伤复发或职业病旧病复发死亡。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那么员工工伤死亡单位需要赔偿哪些费用。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2.04.273346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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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视情况而定。公司承担了工伤赔偿责任后,不要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除非公司是肇事车的车主,且车经检测存在不合格的问题。《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 职工下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死亡单位有责任吗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职工下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死亡单位有责任吗

    内容: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那么职工下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死亡单位有责任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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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29526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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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如何处理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如何处理

    内容:总之,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时,应首先协商解决,如果无法协商,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当职工与用人单位出现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时,首先应该通过协商的方式进行解决,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如何处理工伤是指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而受到的人身伤害、疾病或者其他不幸事件,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常常会因为工伤待遇方面发生争议,一旦职工发生了工伤,他们享有合法的权利要求用人单位提供合理的待遇和保障,最后,作为职工,我们应该注重自身的安全和健康,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防止工伤的发生。

    李维律师
    2023.06.169人收看
  • 李广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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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用人单位不肯工伤认定怎么办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用人单位不肯工伤认定怎么办

    内容: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所以一般单位在员工不想继续干的时候,不同意工伤认定。

    陈宗琼律师
    2022.03.28181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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