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婚姻的法定情形已消失怎么处理

2022-03-17 14:3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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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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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 《民法典》规定无效婚姻的法定情形已消失,则婚姻有效,若是不想共同生活的,可以离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只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以及未到法定婚龄这三种情况婚姻才是无效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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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大律云律师团
2024-04-27 07:59:42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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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主要包括:1、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情形;2、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情形等。法律依据:《民法典》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法定判离情形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法定判离情形

    内容:法定判离情形根据婚姻法第32条男女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年的()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方被宣告失踪另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是否存在以上情形需要法官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加以判断。那么法定判离情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2.02.0984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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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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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呢?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呢?

    内容: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规定:&ldquo,无论是依法登记结婚,还是依法成立的事实婚姻,都是合法的婚姻关系,一方在有配偶的情况下,再与他人登记结婚的,即构成重婚,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确认婚姻无效,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在提起诉讼时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dquo,重婚主要有三种情形:1、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此处的&ldquo,目前,禁止结婚的亲属范围限定于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亲上加亲这种做法在现代社会是不再被允许了,之所以作此规定,主要是从伦理和优生方面的考虑。

    郭铭芝律师
    2023.06.09574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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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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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惩罚性赔偿的七种法定情形

    陈凯旋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凯旋

    惩罚性赔偿的七种法定情形

    内容:第七种情形: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其他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当个人侵犯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其他公民合法权益时,法律允许受害人申请惩罚性赔偿,第一种情形: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当个人或单位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妨害公共秩序,造成严重后果时,法律规定允许受害人提起惩罚性赔偿的诉讼,第六种情形:违反婚姻家庭法律的行为婚姻家庭关系是社会稳定的基石之一,当个人侵犯他人婚姻、家庭权益时,被侵犯方可提起惩罚性赔偿,通过揭示这七种情形,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惩罚性赔偿的法定情形对于维护公正、保护受害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作用。

    陈凯旋律师
    2023.10.27313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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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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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下列法定情形的,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当事人未订立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的;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或者仲裁庭的组成违法的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
  • 探望权中止的情形有哪些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探望权中止的情形有哪些

    内容: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探望权的中止,是指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探望权不宜继续行使,而由人民法院依法暂时停止探望权的行使。探望权是离异父母依法享有的法定权利,不得任意阻碍、限制甚至剥夺。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义务的法定监护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权的请求。那么探望权中止的情形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2.02.11554人收看
  • 陈凯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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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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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规定无效婚姻的法定情形已消失,则婚姻有效,若是不想共同生活的,可以离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只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以及未到法定婚龄这三种情况婚姻才是无效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详解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详解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

    内容:也就是说,离婚赔偿应该以离婚为原因,如果没有达到离婚程度,而是在婚内损害,则不应该单独提起夫妻之间的损害赔偿。这种损害包括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两种。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具有弥补损失、抚慰精神、制裁和预防违法行为等三种功能。则是基于一方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给配偶带来巨大的精神创伤,因此要求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本身兼具经济补偿和精神抚慰性质,让受害人因精神损害而产生的痛苦、失望、怨恨与不满情绪获得心理上的慰藉。而且通过责令违法行为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违法行为也能够起到制裁和预防作用。那么详解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2.11177人收看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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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房产纠纷、合同纠纷、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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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保人法定解除保险合同的情形主要包括:1、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什么情形可以剥夺另一方探望孩子的权利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什么情形可以剥夺另一方探望孩子的权利

    内容:什么情形可以剥夺另一方探望孩子的权利子女探望权是一种法定的权利,离婚夫妻任何一方都不能以任何理由剥夺另一方探望孩子的权利,除非对方对孩子身心成长具有危害性,比如说有伤害子女,对子女犯罪的行为。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那么什么情形可以剥夺另一方探望孩子的权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2.02.11233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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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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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变更抚养权,法定四种情形须知道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变更抚养权,法定四种情形须知道

    内容:的问题,而是必须要变更孩子抚养权问题。但是,变更抚养权不能要求重新分割原有的共同财产。父母离婚时,对于十周岁以上的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应当听取孩子的意见。而在离婚时不满十周岁,过了几年,超过十周岁后,如果孩子明确表示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就可以申请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为了孩子能在更有利的生活环境下健康成长,父母对待抚养权一定要慎重。那么变更抚养权,法定四种情形须知道。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2.02.1694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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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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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定判决离婚的几种情形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法定判决离婚的几种情形

    内容: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矛盾激化、离婚不成而形成的分居,往往是坚决要求离婚的一方造成的,因而,不愿离婚的一方认为这是对方在制造离婚条件。关于法定判决离婚的几种情形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2.02.11195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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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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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变更抚养权的法定情形都有哪些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变更抚养权的法定情形都有哪些

    内容:在这种情况下,关心孩子成长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但是,变更抚养权不能要求重新分割原有的共同财产。父母离婚时,对于十周岁以上的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应当听取孩子的意见。总之,在出现需要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情形时,父母首先是可以私下协商,通过交流达成一直意见,直接变更子女抚养权。那么变更抚养权的法定情形都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2.15692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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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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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扣留事故车辆的法定情形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可以扣留事故车辆的法定情形

    内容:可以扣留事故车辆的法定情形有下列情形之的因无其他机动车驾驶人代替驾驶、违法行为尚未消除、需要调查或者证据保全等原因不能立即放行的可以扣留车辆1、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2、具有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3、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第者责任强制保险的4、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5、具有被盗抢嫌疑的6、属于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7、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那么可以扣留事故车辆的法定情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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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9100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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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起诉离婚的法定情形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起诉离婚的法定情形

    内容:起诉离婚的法定情形凡属下列情形之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1、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那么起诉离婚的法定情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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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9375人收看
  • 毋磊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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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探望权的消失有哪些情形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探望权的消失有哪些情形

    内容:探望权的消失有哪些情形一、被探望人死亡;二、探望权人死亡;三、被探望人成年探望权是法律赋予的,任何人、任何单位都无权中止这种权利的行使。探望权应在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前提下行使,如果行使探望权有损子女的健康成长,直接与子女生活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出暂时中止探望权的行使,在这种情形消失后,应申请恢复探望权。那么探望权的消失有哪些情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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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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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时提起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离婚时提起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内容:一、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二、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权人-----无过错方三、离婚损害赔偿的责任人-----无过错方的配偶四、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五、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期限:1、离婚诉讼的原告为无过错方时,在离婚诉讼同时提出;2、离婚诉讼的被告为无过错方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一审中未提出,在二审提出的,法院那么离婚时提起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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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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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变更抚养费的法定条件有哪些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变更抚养费的法定条件有哪些

    内容:增加抚养费的条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需要注意的是,无论要求增加还是减少抚养费,在增加或减少抚养费的特殊情形消失时,对于增加抚养费的,可以要求恢复按原定数额支付;对于减少或免除抚养费的,应当恢复给付。那么变更抚养费的法定条件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2.02.12123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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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解除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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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清琴

    合同解除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内容: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只有其致使合同目的完全不能实现时则任何方当事人均享有合同解除权。债务人无正当理由若对于未约定履行期限在债权人催告后仍未履行的债权人便可享有合同解除权若在合同履行期间届满仍未履行合同主要债务则债权人可不进行催告即享有解除权。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违约形态有多种包括迟延履行、不完全履行以及履行地点不符合合同约定等。这是个概括性的规定当以上情形都没有出现而法律规定其他情形合同也应该解除时合同就解除。那么合同解除的法定情形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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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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