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应当如何使用租赁物

2022-03-21 18:5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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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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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 承租人使用租赁物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或依照租赁物的性质进行使用。按约使用致使租赁物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未按约定使用租赁物造成其价值减损的,应当对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九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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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大律云律师团
2024-04-27 08:29:15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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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三方都同意就可以的。
  • 能否在合同中约定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租赁合同约定放弃优先购买权

    毋磊颖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毋磊颖

    能否在合同中约定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租赁合同约定放弃优先购买权

    内容:《 民法典 》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我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法律主观:优先购买权又称先买权,是指特定人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在出卖人出卖标的物于第三人时,享有的在同等条件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之规定,承租人在租赁合同期限届满后,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毋磊颖律师
    2023.12.12643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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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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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租赁经营中承租人是否需要提供担保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租赁经营中承租人是否需要提供担保

    内容:租赁经营中承租人是否需要提供担保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承租方提供财产作为担保,实际上是为出租方的受偿设定了一种优先权,并使自己的财产权受到一定限制。一方面,在承租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出租方优先于承租方的其他债权人,以担保财产受偿。在性质上,承租方提供的财产属于抵押物,出租方对该财产享有抵押权。在由第三方提供保证的情况下,当承租方不履行义务时,由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那么租赁经营中承租人是否需要提供担保。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2.02.07264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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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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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承租人妥善保管租赁物的义务具体包括:1、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妥善保管租赁物;2、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一十四条 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租赁合同承租人支付租金违约的状况怎样解决?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租赁合同承租人支付租金违约的状况怎样解决?

    内容:但是租赁合同约定的租房期限还没有到,租房人徐小姐又没有能力支付房租,乔女士想咨询是否可以中止租赁合同?那么租赁合同承租人支付租金违约的状况怎样解决?。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2.02.10126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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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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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未经同意 承租人不能对租赁房屋进行改建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未经同意 承租人不能对租赁房屋进行改建

    内容:承租人若需改建、扩建、生建租赁房屋应经出租方同意,并应报房管、规划部门审批,否则即违章建筑,同时也侵犯了出租房屋所有权。承租人因使用不当等原因造成承租房屋和设施损坏的,承租人应当负责修复或者承担赔偿责任。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第二百二十二条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那么未经同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荣静月律师
    2021.12.28402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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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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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承租人对融资租赁物承担怎样的义务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承租人对融资租赁物承担怎样的义务

    内容:承租人对融资租赁物承担怎样的义务1)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使用租赁物;2)承租人应当履行占有租赁物期间的维修义务;3)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租金。租期届满,租金支付完毕并且承租人根据融资租赁合同的规定履行完全部义务后,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然不能确定的,租赁物件所有权归出租人所有。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一般而言经营性租赁的租期不超过一年。随着创新租赁的发展,经营性租赁超过三年的物品有可能转换成融资租赁方式了。那么承租人对融资租赁物承担怎样的义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2.02.0675人收看
  • 毋磊颖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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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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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租赁中承租人的义务如下:支付租金,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妥善保管租赁物,不得擅自改善和增设他物,通知义务,租赁合同到期没有续约的,当事人需要返还租赁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十四条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 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的房屋进行装修改造,出租人是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的房屋进行装修改造,出租人是

    内容:不按时交租时间超过半年,新隆公司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后果由大方公司负责。在租赁合同履行期间,新隆公司一直占用两间办公室及一个仓库至今。2006年8月8日,新隆公司致函大方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提出原租金过低,今后年租金为850万元,每年重新签订一次续租合同。大方公司未在限定的期间内作出答复。新隆公司遂于2006年8月16日向上海市浦东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大方公司搬出大楼。上海市浦东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不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应当认定合同有效。那么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的房屋进行装修改造,出租人是。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1.12.271065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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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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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处理办法:1、当事人可以据此要求解除合同;2、可以在提出解除合同时,就租赁物质量不合格导致相关的损失,要求出租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第七百二十九条 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三十一条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 承租人非法转租,对租赁物造成损失应由谁赔偿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承租人非法转租,对租赁物造成损失应由谁赔偿

    内容: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由于甲非法转租,次承租人乙损坏房屋,您有权请求乙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根据有关规定,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承租人转租为严重的违约行为,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同时可以请求损害赔偿。双方之间的租赁合同有效,承租人负有使次承租人取得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义务。次承租人的租赁权不能对抗出租人。

    于海明律师
    2022.04.186316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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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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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分析:1、根据您的描述,您可以不承担部分维修责任,因为您没有过错,更换新热水器也没有经过您的同意如果还需要进一步咨询,您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 租赁物正常使用损坏承租人要赔偿吗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租赁物正常使用损坏承租人要赔偿吗

    内容: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在合同生效后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按照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而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那么租赁物正常使用损坏承租人要赔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2.02.10416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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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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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拆迁非居住租赁房屋承租人应享有哪些权利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拆迁非居住租赁房屋承租人应享有哪些权利

    内容:根据新动拆迁有关法规的规定,拆迁由租赁双方协商议定租金标准的非居住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协议解除租赁关系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未达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价值标准房屋调换,安置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那么拆迁非居住租赁房屋承租人应享有哪些权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1.12.27249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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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承租人损害租赁物时的处理办法:1、若该损害是承租人不按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造成的,承租人要承担赔偿责任;2、若承租人不存在过错的,则不承担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 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的处理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的处理

    内容: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应在利用价值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3、因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4、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分担。(五)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承租人无权请求出租人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在合同无效场合,承租人通常已经占用使用租赁房屋一段时间,其在此期间享有的装饰装修利益,不应再列入合同无效的损失范围。那么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的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1.12.28377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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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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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承租人使用租赁物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或依照租赁物的性质进行使用。按约使用致使租赁物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未按约定使用租赁物造成其价值减损的,应当对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九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 租赁的房屋被拆迁了承租人有赔偿吗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租赁的房屋被拆迁了承租人有赔偿吗

    内容:确定申请行政复议的要按照下面的步骤来先看看满不满足可申请的条件①是认为政府拆迁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相对人②有明确的拆迁人③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根据④属于依法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范围⑤相应的行政复议申请属于受理行政复议机关管辖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采取书面形式申请的主要是填写行政复议申请书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会当场记录申请人相关信息。那么租赁的房屋被拆迁了承租人有赔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2.02.10557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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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租赁纠纷次承租人要求赔偿是否属于反诉?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房屋租赁纠纷次承租人要求赔偿是否属于反诉?

    内容:次承租人作为案件的第三人,一般情况下属于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不具有诉讼被告的地位,因此,无论其提出什么主张,都不能构成反诉。但出于解决纠纷的考虑,如果次承租人提出此类主张的,可以在其另行提起诉讼后,将该诉讼与原租赁合同解除纠纷合并审理。起诉后,业主向次承租人告知了以上情况,表示次承租人须与业主签定新合同重新确定租金标准。最后能买单的诉状是:被告为承租人,第三人为所有次承租人,诉讼请求是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及所有第三人将房屋归还原告使用。那么房屋租赁纠纷次承租人要求赔偿是否属于反诉?。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1.12.27207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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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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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承租人下落不明,企业租赁期间所欠债务应该由谁来承担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承租人下落不明,企业租赁期间所欠债务应该由谁来承担

    内容:承租人下落不明,企业租赁期间所欠债务应该由谁来承担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民法典》第七百二十条在租赁期限内因占有、使用租赁物获得的收益,归承租人所有,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那么承租人下落不明,企业租赁期间所欠债务应该由谁来承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2.02.07383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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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解除租赁合同的次承租人诉讼纠纷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解除租赁合同的次承租人诉讼纠纷

    内容:次承租人要求承租人解除合同并赔偿装修等添附损失的,属于合同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一般无须追加出租人为案件的第三人。相关法律法规第十七条因承租人拖欠租金,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时,次承租人请求代承租人支付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以抗辩出租人合同解除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十八条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履行期限届满或者解除,出租人请求负有腾房义务的次承租人支付逾期腾房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二十二条出租人与抵押权人协议折价、变卖租赁房屋偿还债务,应当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参加拍卖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那么解除租赁合同的次承租人诉讼纠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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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27613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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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承租人享有自由解除权的情形 租赁房屋关系中次承租人是否享有优先购买权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承租人享有自由解除权的情形 租赁房屋关系中次承租人是否享有优先购买权

    内容:如果租赁房屋的瑕疵不会导致“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而该瑕疵在订立合同时即为承租人所知悉的,承租人将不得主张解除合同。关于承租人享有自由解除权的情形,承租人解除合同要满足哪些条件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合同解除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1.12.30846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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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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