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销售公民信息罪既遂处罚规定?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单位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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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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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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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盗窃罪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3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不以信息所有人请求为前提。那么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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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2、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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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盗窃罪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3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不以信息所有人请求为前提。那么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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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不知道起诉人信息怎么办法律分析:1.起诉前不知道被告的具体住址的,可以委托律师到公安机关查询被告的户籍登记住址,提供被告的户籍信息后,法院就应该受理的,起诉对方如何获取对方信息法律分析:起诉对方前获取对方信息的方式:1、需要聘请一位律师,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他去被告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调取被告的身份户籍信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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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盗窃罪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那么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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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近年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行为不断发生,甚至还与电信网络诈骗、敲诈勒索、绑架等犯罪联系在一起,对社会造成了严重的危害。那么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立案标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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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那么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指的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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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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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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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涉及到公民的个人信息,是受到法律保护的,特别是对于违法犯罪分子利用获得的他人的个人信息来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如存在欺诈或者诈骗的行为,是属于严重的侵犯他人人身权益的行为,是需要基于上述不同的量刑情况来进行处理的。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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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个人信息是不可被侵犯的一些互联网程序的后台处理也许要进一步的管理保护消费者的个人权利不受到侵犯。那么购买公民个人信息犯法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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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公民个人财产信息包括哪些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合法收入。主要指公民用于生活居住的房屋。储蓄是指公民存入银行或信用社的货币。对公民的储蓄除司法机关办案需要可依法查询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查询。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法律规定,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什么是家庭成员个人财产和家庭共有财产家庭成员个人财产是指共同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员各自所有的财产,包括夫妻的个人财产、子女的个人财产、兄弟姐妹、父母、祖父母、外祖母的个人财产。那么公民个人财产信息包括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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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继续学习】趁周末时间来北京参加元甲百万律师培训班,我们的授课老师均是法律行业实战派专家——大律黄校长、邱旭瑜律师以及其他资深大律师、知名律所合伙人等。特别是黄校长,是律师行业做市场营销的先驱。[强][强][强] 一天培训下来,收益匪浅。真正的以客户为中心,关注客户的需求,做到服务可视化,是我们永远需要学习和锻炼的,今天小组都很努力,明天继续加油💪💪💪。
两人合伙承包工程,合伙过程中对方不公开信息也不配合审计,两人之间的约定大多是通过口头,通过艰苦卓绝的庭审最终胜诉👏👏👏拿下了在枣庄地区具有影响力的复杂案件👍👍👍
三人经商议合伙干工程, 由于合作期间分歧较大,两人退股, 导致后期发包人拒绝支付工程款, 869万欠款该如何快速要回? 三人商议合伙干工程 2017年,工程公司(化名)经招投标取得某县区交通运输扶贫“建养一体化”工程的施工。 经由市政建设公司(化名)的法定代表人及胡先生与工程公司商谈一致,将工程中的其中五个标段的施工进行转包。 胡先生与沈某、孙某三人经过协商,由胡先生和孙某负责出资,沈某负责承接工程,三人共同承包该标段的工程施工,以市政建设公司的名义开展业务,于2017年6月20日正式开始施工。 由胡先生与孙某负责现场项目施工管理,组织人力、机械设备、原材料等,并在现场临时搭建混凝土搅拌站,对上述标段进行实际施工。 两人退股导致工程款拖延 2017年7月9日,沈某、孙某与胡先生共同补签《项目合作协议书》一份,约定合作承包施工范围、股份比例、工程管理责任及分工、资金、财务管理等内容。 2018年11月4日,市政建设公司与工程公司签订协议,约定工程内容、工程地点、工期、定价方式、工程款支付等。 2019年1月16日,因沈某、孙某与胡先生在合作期间出现分歧,故沈某、孙某退出合作,由胡先生继续施工,各方签订合同一份,由胡先生支付沈某、孙某相应股份转让款,承接的上述工程由胡先生继续施工。 2019年12月31日,胡先生按期完成上述所有工程的施工义务,并交付业主使用至今。市政建设公司与工程公司已支付了一部分工程款,还剩余约869万元工程款一直拖延支付。 申请仲裁要回全部款项 2020年—2023年间,胡先生无数次与多个合作方沟通时,产生了严重的分歧与矛盾,所以款项一拖再拖,一直未解决工程款纠纷。 于是在2023年6月,胡先生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天用律师帮助胡先生梳理了案情,指导收集证据,包括合同、施工情况记录、合作协议书、结算会议纪要等全面的证据资料。 资料准备齐全后向北京仲裁委申请仲裁,由两位资深的天用律师参与出庭。庭审中,天用律师对全面的证据进行观点论述,对被拖欠的工程款据理力争,得到了仲裁院的认可与支持。 经合议,仲裁庭裁决如下: 1、工程公司向胡先生支付工程款869万元; 2、本案支出的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和律师费全部由工程公司承担; 3、本案仲裁费由胡先生承担20%,由工程公司承担 80%。 经过天用律师的不懈努力,胡先生的全部诉求达成,胡先生对天用律师的专业能力非常认可,特意送来一面锦旗表示感谢!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天用所)创办于2010年,地处北京CBD国贸。 天用所是一家新型综合智慧律所,以技术赋能、专业驱动为理念,是“植根本土、放眼国际”的特色云律所。天用所率行业之先引入法律技术产品,在国内各地设有云分支服务机构,形成覆盖全国的法律服务网络,各地服务机构与天用所资源共享、分工合作。云律所宗旨是整合律师行业优势资源、实现将首都律师、专家顾问的高水平法律服务推送到全国各地的客户,让客户体验新型法律服务的专业化、便捷化、科技化。云律所通过全国一体化运营,努力打造律师、客户之间“分享•共赢”的法律生态圈。 天用所与时俱进,为客户设计标准化法律服务产品,维护客户对法律需求的选择权,在数字时代享受便捷、普惠、专业、高水准的法律服务。 天用所怀着海纳百川、兼收并蓄的胸襟情怀,汇集了实战经验丰富的优秀法律人才,不断吸收拥有使命感、责任感的资深合伙人、青年才俊。天用所律师大多毕业于国内知名高等学府,部分律师曾就职于政府机关、司法机关、科研院校,不少律师现担任省市政府机关法律咨询专家或在各级律师协会兼任重要职务。天用所还聘用大量具有丰富司法工作经验的法官、检察官及其他有造诣的专业人士担任专家顾问,组建了实力强大的专家顾问团队,保证法律服务的高水准。 天用所秉持守护规则、尊崇品质、诚信重德的使命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在公司证券金融、知识产权、数据安全与信息保护、破产重组清算、合规业务、房地产建设工程、婚姻家事、私人财富管理、物业、民商事诉讼仲裁、刑事辩护等多领域为客户提供综合性、前瞻性的法律服务,最大程度维护和保障客户的合法权益。 建所以来,天用所在专业服务能力上精益求精,深受客户、业界同仁高度认可和一致好评,获赠无数客户锦旗,连续多年获得司法部门、律师协会、社会机构的嘉奖,同时积极践行服务宗旨,在全国各地举办近百场法律公益讲座、上万次免费法律咨询服务,被《CCTV栏目》、《方圆律政》、《法律与生活》、《法制晚报》、《法律生态圈》、《人民政协网》、《中国律师杂志》、《中国商报》、《见证品牌》等主流媒体所报道。 不忘初心,方能恒远。天用所将一以贯之,以敬畏之心打造底蕴,以无畏精神铸就光辉,不断提升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持续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