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票的基本当事人包括哪些人

2022-03-18 15: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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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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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
2024-05-18 08:56:29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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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汇票的非基本当事人主要包括承兑人、背书人、被背书人和保证人。非基本当事人是指基本当事人以外的通过一定的票据行为加入票据关系的当事人。背书人是指以背书方式转让汇票的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二十七条 持票人可以将汇票权利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一定的汇票权利授予他人行使。 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不得转让。 持票人行使第一款规定的权利时,应当背书并交付汇票。 背书是指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 第三十一条 以背书转让的汇票,背书应当连续。持票人以背书的连续,证明其汇票权利;非经背书转让,而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汇票的,依法举证,证明其汇票权利。 前款所称背书连续,是指在票据转让中,转让汇票的背书人与受让汇票的被背书人在汇票上的签章依次前后衔接。
  • 企业承包经营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企业承包经营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内容:企业承包经营合同包括哪些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条土地经营权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流转合同。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二)流转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三)流转期限和起止日期;(四)流转土地的用途;(五)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六)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七)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时有关补偿费的归属;(八)违约责任。承包方将土地交由他人代耕不超过一年的,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

    陈明月律师
    2022.03.25307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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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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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我国现行汇票的用法。如果没有该等文字,“汇票”则为无效。汇票金额是指出票时汇票上应该记载的确定金额,并不影响该汇票的效力,而以汇票金额为实际结算金额。实际结算金额只能小于或等于汇票金额,如果实际结算金额大于汇票金额的,实际结算金额无效,票据便为无效。根据《票据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汇票的绝对应记载事项包括七个方面的内容,如果汇票上未记载该七个方面事项之一的,汇票可有“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5万元以上等,汇票将无效。在实践中,以汇票金额为付款金额。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如果汇票上记载的金额是不确定的,即可以确定出票后定期付款汇票的付款日期,汇票即为无效。(3)确定的金额,并将实际结算金额和多余金额准确。这一问题在前述有关内容已作说明,汇票无效。具体内容如下。因此,汇票上未记载付款人,汇票便为无效,出票人实际上是约定自己支付汇票金额。从银行承兑汇票来看。汇票上记载有实际结算金额的收款人为出票人的.也就没有必要记载支付委托。从商业承兑汇票来看,以付款人为出票人的,出票人与付款人为同一个,也不存在支付委托问题。未填明实际结算金额和多余金额或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出票金额的,银行不予受理,则存在支付委托的问题。我们认为,收款人受理申请人交付的银行汇票时,应在出票金额以内。那么,汇票上未记载“无条件支付的委托”是否就导致汇票无效呢,但是,《票据法》生效之后,应严格依此规定记载该等支付文句。否则。如果汇票出票人不在汇票上签章,汇票即为无效。(4)付款人名称。付款人是指出票人在汇票上的委托支付汇票金额的人。付款人是汇票的主债务人.如果汇票上未记载付款人的名称,如10万元以下:(1)表明“汇票”的字样。这是指在票据上必须记载足以表明该票据是汇票的文字我国目前使用的汇票来看,主要有银行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汇票的绝对记载事项:(1)表明“汇票”的字样(2)无条件支付的承诺(3)确定的金额(4)付款人的名称(5)收款人的名称(6)出票日期(7)出票人签章汇票的绝对应记载事项是指票据法规定必须在票据上记载的事项,尽管实务中上述三种汇票的付款都是无条件付款、清晰地填入银行汇票内解讫通知的有关栏内,以实际结算金额为汇票金额。如果银行汇票记载汇票金额而未记载实际结算金额。这是指汇票上记载的金额必须是固定的数额,银行汇票记载的金额有汇票金额和实际结算。《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九条 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汇票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第二十条 出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票据并将其交付给收款人的票据行为。第二十一条 汇票的出票人必须与付款人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并且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不得签发无对价的汇票用以骗取银行或者其他票据当事人的资金。第二十二条 汇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1、表明“汇票”的字样;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3、确定的金额;4、付款人名称;5、收款人名称;6、出票日期;7、出票人签章。汇票上未记载前款规定事项之一的,汇票无效。
  • 建筑工程结算资料包括哪些内容?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建筑工程结算资料包括哪些内容?

    内容:在工程进行结算时所需的资料具体包括以下内容;1、施工合同以及其附件或者法定协议书;2、补充协议;3、施工图以及竣工图,有地勘报告的得出具地勘报告;4、施工企业的收费标准以及能够实施安全施工的证明;5、招标文件以及招标过程中涉及的数据文件;6、隐蔽资料;7、设计变更资料;8、相关联系单;9、现场材料签证单以及材料审批单价;10、其他与工程结算有关或者会影响工程结算的通知文件;11、结算资料以及承诺书。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签订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协商方式即由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签订施工合同;二是通过招标投标的方式。

    林艳英律师
    2022.04.06541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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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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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程施工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发包人和承包人。工程施工合同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是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人)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五条 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第七百九十七条发包人在不妨碍承包人正常作业的情况下,可以随时对作业进度、质量进行检查。
  • 股权质押合同当事人包括哪些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股权质押合同当事人包括哪些

    内容:在质押行为中,提供财产的人称为出质人。质押担保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质押合同自质物或质权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质押合同的内容与抵押合同的内容基本相同。使质押合同有效的前提是作为质押标的的专利权是有效的。因此,在质押合同的有效期间内,专利权人不得行使放弃专利权的权利,使其专利权提前终止。如果质押合同的有效期限包括其专利权的续展期限,那么,出质人必须在专利权的5年保护期限届满前向专利局提出续展申请,以维持其专利权的有效。那么股权质押合同当事人包括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2.10390人收看
  • 张芸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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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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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险合同的当事人主要包括:投保人、保险人、被保险人等主体。如果保险合同依法成立的,即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三条 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 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 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第十四条 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
  • 诉讼费包括什么?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诉讼费包括什么?

    内容: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一)案件受理费,(二)申请费,(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当事人复制案件卷宗材料和法律文书应当按实际成本向人民法院交纳工本费。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声明后,应当将该声明转送发出通知的权利人,并告知其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网络服务提供者在转送声明到达权利人后的合理期限内,未收到权利人已经投诉或者提起诉讼通知的,应当及时终止所采取的措施。

    段建国律师
    2022.03.03208人收看
  • 张旭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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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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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二审,起诉状问题,我们基本了解,具体的分析方案还需要深入的沟通
  • 情侣之间出轨赔偿钱违法么_出轨的物质损害赔偿包括什么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情侣之间出轨赔偿钱违法么_出轨的物质损害赔偿包括什么

    内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适用情形包括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这是离婚损害赔偿的因果关系要件,即过错一方的违法行为与无过错一方的损害事实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这是离婚损害赔偿的客观后果要件,即享有请求权的一方当事人必须具有损害事实,包括财产损害与精神损害,(二)由于我国对精神损害没有明确的标准,因此,因为婚外情离婚遭受的精神损害赔偿也没有明确的标准,3、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

    姚平律师
    2022.05.17885人收看
  • 姚平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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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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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包括保险人和保证人。保险人是指从事保险业务,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收取保险费,组织保险资金的保险公司,在保险事故发生或者保险合同到期后,向被保险人赔偿损失或者给付一定的保险金。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签订保险合同,按照保险合同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条: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十条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 按份之债成立的条件包括哪些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按份之债成立的条件包括哪些

    内容:按份债权人或者按份债务人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在按份之债中,按份债权人只能就自己享有债权份额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而无权要求债务人向自己清偿全部债务;每一个按份债务人也只就自己所负担的债务份额负有清偿义务,对其他债务人所负担的债务份额,无义务清偿。那么按份之债成立的条件包括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2.04.268386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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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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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的当事人包括以下主体:依法订立合同,受合同拘束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上述主体都可以成为合同的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后,订立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十三条 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第五十七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第五十九条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 给别人提供担保的风险_为他人担保会带来的法律风险包括哪些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给别人提供担保的风险_为他人担保会带来的法律风险包括哪些

    内容:即使主债务人有履行能力,债权人要求主债务人履行之前,便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人也不得拒绝履行保证义务。为他人担保会带来的法律风险包括哪些为他人担保会带来的法律风险包括: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担保人需要按照约定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者连带保证责任。第七百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陈宗琼律师
    2022.05.06208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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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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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合同当事人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主要包括:1、买受人应当履行支付价款、受领标的物、检验标的物等义务;2、出卖人应当履行交付标的物、物的瑕疵担保、权利的瑕疵担保等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第五百九十七条 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
  • 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哪些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哪些

    内容:出借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误工费、交通费,诉讼费等由借款人承担所表明的意思是,一旦发生欠款未偿还的情况,债权人为了讨回欠款所产生的律师费、误工费、交通费等费用,由借款人承担,实现债权的费用法律规定是指债务人除主债务之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费用,当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并且当事人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抵充: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法律规定债务人主动清偿债务,然而没有主动清偿,债权人为了实现其本应当由债务人主动清偿的债权而产生的合理费用就应当由债务人承担,此外相应损失和利息也应当由债务人承担。

    周春花律师
    2024.01.29880人收看
  • 李维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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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房产纠纷、合同纠纷、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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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包括保险人和投保人。1、保险人也称承保人,是指经营保险业务,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收取保费,组织保险基金,并在保险事故发生或者保险合同届满后,对被保险人赔偿损失或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公司。保险人具有以下特征:(1)保险人仅指从事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其资格的取得只能是符合法律的严格规定;(2)保险人有权收取保险费;(3)保险人有履行承担保险责任或给付保险金的义务。2、投保人也称“要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在人身保险合同中,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必须具有保险利益;在财产保险合同中,投保人对保险标的要具有保险利益。投保人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具备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2)承担支付保险费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十条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 和自己有关的直系亲属包括哪些人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和自己有关的直系亲属包括哪些人

    内容:直系亲属的内容比较广,涵盖的人数众多。对于一个大家庭来说,核心人物的直系亲属应包含大部分的人。以家庭中以婚配、育子的男性为例,他的直系亲属包括父母、岳父母、子女、继子女、配偶还有上下几倍的直系血亲,如祖父母、外祖父母等。直系亲属的内容还出现在《诉讼法》中,当当事人因为某个案件受到拘留惩罚的时候,其家属可以代替他提起诉讼,或者代替他出庭。为了避免影响审案的公允,亲属不能作为证人出庭作证,不过特殊情况下也能适当放宽政策。还有很多法律涉及亲属的内容,如当事人背负的债务,由其继承人继续承担,他的其他亲属也可以帮其承担一部分,不过具体问题需要具体分析。

    王学瑞律师
    2022.03.29529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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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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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除去必要的约定条款,其他的都是一般不约定的条款,合同必须包括的内容是: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2、标的;3、数量;4、质量;5、价款或者报酬;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7、违约责任;8、解决争议的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2、标的;3、数量;4、质量;5、价款或者报酬;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7、违约责任;8、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 反担保的内容包括哪些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反担保的内容包括哪些

    内容:反担保的内容有哪些一、反担保企业可以其合法的财产提供抵押反担保。(一)下列权利可以质押:1、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2、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3、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4、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二)质押反担保操作程序1、合同当事人以上述动产质押的,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动产交付质权人。那么反担保的内容包括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2.02.07294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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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债权质押的法律效力应包括什么内容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合同债权质押的法律效力应包括什么内容

    内容:合同债权质押的法律效力应包括什么内容合同债权质押的法律效力应包括三方面的内容:被担保的主债权的效力范围;对出质合同债权的拘束力;对各方当事人的效力。出质债权金额超过质押担保范围的部分,质权实现后,质权人应退还出质人;不足部分,质权人可向主债务人追偿。这主要体现在出质人和第三债务人受到不得实施侵害出质债权之行为的约束。所以,为延续诉讼时效,保全出质债权,出质人应当采取中断诉讼时效的的措施。

    郭铭芝律师
    2022.03.24435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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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险合同的当事人主要包括:1、投保人,即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2、被保险人,即保险事故发生或保险期满时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3、保险人,即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收取保险费,在保险事故发生或保险期满时承担损失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经营组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条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 合同诈骗是否包括无效合同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合同诈骗是否包括无效合同

    内容:即以凭空捏造出来的单位的名义或者未经他人授权或同意以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合同诈骗包括使用无效的合同来诈骗,但当事人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和欺诈的故意。

    张旭律师
    2022.04.116551人收看
  • 李广荣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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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业汇票的当事人主要包括:1、出票人,即在各种有价证券(主要是本票、汇票和支票)上签名发行证券的人;2、收款人,即票据到期后有权收取票据所载金额的人,又称票据权利人;3、付款人,即出票人命令支付票据款项的人,付款人只有在票据上签章,确认付款责任以后,他才成为票据的债务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四条 票据出票人制作票据,应当按照法定条件在票据上签章,并按照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 持票人行使票据权利,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在票据上签章,并出示票据。 其他票据债务人在票据上签章的,按照票据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 本法所称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本法所称票据责任,是指票据债务人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的义务。
  • 一般企业债权包括有哪些?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一般企业债权包括有哪些?

    内容:合同是债权产生最主要的原因。侵权行为可分为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在一般侵权行为中,当事人一方只有因自己的过错而给他人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时,才负赔偿的责任,如果没有过错,就不需负赔偿责任。在不当得利的情况下,受到损失的当事人有权要求另一方返还不当利益。公司债务包括公司与特定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其转让受合同法的限制,它具有不同的偿还方式和期限,且形式是多样性的。

    段建国律师
    2022.04.07306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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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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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产租赁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财产租赁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内容:租赁合同中约定租赁物的用途,对于双方当事人正常履行合同、合理确认双方的法律责任有着重要作用。一般财产租赁合同都要明确租赁期限,因为它要决定租赁物价值的回收,租金数额的确定问题。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那么财产租赁合同包括哪些内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2.04.286931人收看
  • 龙珊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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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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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款合同的违约责任_我国借款合同中违约责任包括什么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借款合同的违约责任_我国借款合同中违约责任包括什么

    内容:借款合同违约责任有什么形式借款合同的违约责任有下列形式:支付逾期利息;支付违约金;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当事人如果依法在借款合同中约定了违约责任的,按其约定来确定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二条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借款合同违约责任的形式借款合同违约责任的形式借款合同违约责任的形式包括支付违约金或者支付罚息。支付违约金是当事人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借款合同约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借款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量的货币。

    李楠楠律师
    2022.05.061201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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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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