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对保证人的效力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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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基本前提。此外债权人占有的债权担保物也应全部移交受让的占有。对此通说认为应按照以下规则处理,全部转让中的受让人优于部分转让中的受让人取得权利已通知债务人的债权转让优先于未通知的债权转让。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点,1、债权转让对债务人的效力以债权转让通知为准该通知不得迟于债务履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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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在债权与债务关系中,有时需要进行债权转让,债权转让对外、对内都有相应的效力,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在债权转让时对外效力是怎么规定?在司法实践中,有的当事人以起诉债务人直接代替了债权转让通知。通知主体是由原债权人作出的,起诉则是由受让人作出的;通知自到达债务人后生效,起诉则是在债权转让尚未生效、双方尚无法律关系时提起的诉讼。当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的通知时,债务人对转让人即原债权人也享有到期债权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那么在债权转让时对外效力是怎么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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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债权同时转让,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对受让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保证人与债权人事先约定仅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禁止债权转债权的转让问题,一直是民法乃至关注的焦点之一。在债权人未经债务人与保证人同意时擅自转让债权,如何确认从属其的保证合同效力?本文整理了相关法律条文,为您提供一定的参考。因此,原则上债权人转让自己债权的,保证人应该在原来的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那么债权人转让债权要怎么确认原保证合同效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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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免责的债务承担有效成立后,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成为新债务人;原债务人脱离债的关系,由第三人直接向债权人承担债务。嗣后第三人不履行债的义务,债权人不得再请求原债务人承担债务,只能请求第三人承担债务不履行之损害赔偿责任或者诉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原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偿还能力并不负担保责任。依合同法第86条规定,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债务有关的从债务。债务存在无效原因的,第三人作为新债务人,可以向债权人主张无效;履行期尚未届满的,新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履行请求也可以抗辩。那么民间借贷中债权人把债务转让有什么影响以及有什么效力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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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债权转让未通知债务人效力怎么认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关于第二个问题,笔者认为,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并不导致债权转让无效,其理由为: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民法典如此规定,主要是为了防止债务人重复履行以及方便债务人履行债务。但是,在未通知债务人的情况下,债权转让的约定应约束原债权人和新债权人,即原债权人在接受债务人的履行后,必须再转交给新债权人,否则就是违约。那么债权转让未通知债务人效力怎么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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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债权人与受让人双方达成合意签订转让合同后,如无特殊约定,合同即成立并生效,受让人取得该笔债权;2、不通知对债务人无法律效力。因为债权人转让债权,必须亲自及时通知债务人,否则转让行为不对债务人发生效力。受让人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的效力是如何的受让人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的效力认定:依法应认定该债权转让行为是合法生效的。债权转让系债权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双方行为,只要双方系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该转让行为就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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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最高额抵押是抵押担保方式中的特殊的一种,其是为了实现交易而向债权人做出的一种特殊保证。当然如果经当事人同意,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也可以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所以这里我用了“一般”。(二)最高额抵押权具有相对独立性最高额抵押合同在决算前,所担保的一系列债权中的单个债权发生消灭,不影响最高额抵押权的存在。那么债权转让最高额抵押担保的效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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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定金债权转让的效力都有哪些对债权人而言,如果在全部转让的情形,原债权人脱离债权债务关系,受让人取代债权人地位。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其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那么定金债权转让的效力都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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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权转让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对债务人而言,债权转让生效的时间点以通知为准,未经通知债务人,债权受让人无权请求债务人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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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或合同权利的转让,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从该条规定可以看出,合同法对债权转让的生效要件采用通知主义原则。那么债权转让的类型有哪些以及债权人转让的权利效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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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跨境债权转让的法律效力跨境债权转让的法律效力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银行跨境债权转让行为的法律效力将一定程度上受制于现行外汇管理法规规章。法理上债权人转让债权给债务人增加额外负担的债权人应该承担救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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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实现此种债务转移常见方式就是借款人,即债务人与第三人签订协议,由协议规定第三人向出借人履行还款义务,但是借款人与第三人订立转让债务的协议,必须要经过出借人的同意,否则该协议不能生效。指原借款人并没有脱离民间借贷合同中债务关系,第三人与原借款人共同承担债务。实践中认为此种债务加入无需取得出借人的同意即可生效。那么民法典中债权转让对担保人发生效力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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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即债权人转让债权而对债务人作的通知,一经通知便不得撤销。经以上分析,可清楚地得出,债权转让时只有债权人通知债务人方发生法律效力。笔者认为,由受让人进行通知的情况,因受让人不具有通知债权转让的主体资格,不符合有关通知主体的要求,因此,受让人进行通知不具有法律效力。这并非说无任何关系,债权转让合同的主体虽不涉及债务人,但转让合同生效,依照合同法第八十条之规定,必须与债务人有关。那么债权转让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以及法律效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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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应理解为,债权人作为主语,将转让权利的作为省略状语,那么后一句应当通知债务人主语当然是债权人。从该条规定可以看出,法院责令履行通知的主体是原债权银行,也即债权转让中的债权人。在通知未到达债务人前,其债权转让协议仅在债权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发生效力,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而此时债务人尚未加入到债权转让关系中,受让人与债务人之间并没有发生合同关系,债务人不是合同的一方当事人,那么受让人就没有资格向债务人作出通知。而在正式通知以前,合同关系仍只存在于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而债务人与受让人没有发生合同义务,所以应当只能由债权人履行通知义务。那么债权人转让权利未通知债务人,那么该转让对债务人是否发生效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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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定金债权转让的效力具体有哪些定金债权,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转让。定金有证约的功能,即证明原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合同成立的作用。但是,随着合同主体发生了变化,债务人可能会对新债权人的履约能力发生怀疑,原先确定的定金数额会因债务人的怀疑而发生变化,故定金是否能随合同的权利的转让而转让,应取决于债务人的意愿。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其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那么定金债权转让的效力具体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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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过程中的常见法律风险有哪些? 案例:出资不实的股权转让纠纷 基本案情 甲公司股东A认缴出资500万元,实缴100万元后将40%股权以300万元转让给B。后公司负债无法清偿,债权人起诉要求A、B在未出资范围内(400万元)承担连带责任。B抗辩称受让时不知A未实缴,拒绝承担责任。 争议焦点 1. 股权转让时未如实告知出资瑕疵,受让方是否需承担责任? 2. 原股东A与受让方B的责任如何划分? 法院观点(依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18条) 1. 出资瑕疵的股权转让有效,但受让方B明知或应知出资瑕疵的,需与原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2. 本案中,B未核实出资证明书(显示实缴100万元),存在重大过失,被推定为“应知”瑕疵,需在400万元未出资范围内与A连带清偿。 裁判结果 A、B连带向债权人支付400万元。 案例启示 股权受让方必须尽到尽职调查义务(如验资报告、公司章程、银行流水等); 协议中需明确约定:若存在出资瑕疵,出让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 未实缴的股权转让价格应显著低于实缴股权,否则可能被推定“明知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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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一些股权纠纷典型案例及法院裁判要旨 1. 美康生物股权纠纷案 案情:美康生物与全资子公司原股东姚丹华因股权转让纠纷,历经多次审理,最终在2025年3月4日由宁波中院维持一审判决,驳回姚丹华上诉。姚丹华需承担14万元案件受理费。 裁判要点:股权转让纠纷中,若受让方未按协议履行义务,转让方有权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后,执行情况可能影响公司利润。 2. 出资瑕疵股权转让纠纷 裁判要旨:出资瑕疵的股东转让股权,若受让方明知或应知瑕疵,仍需承担出资瑕疵责任。股权转让的本质是股东资格的转移,而非单纯出资义务的转移。 3. 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纠纷 裁判要旨: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合同需经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2016年后,负面清单以外的股权转让适用备案制,备案不再构成合同生效要件。 股权纠纷的常见类型 1. 股权转让合同效力争议 包括代签行为、隐瞒债务、侵犯优先购买权等问题。例如,转让方隐瞒目标公司债务,受让方可主张撤销合同。 2. 股权转让款支付纠纷 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转让款,转让方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支付违约金。例如,某仲裁案例中,受让方未支付第二笔转让款,被裁决支付840万元及50%违约金。 3. 出资瑕疵与责任承担 未届出资期限的股权转让后,原股东仍需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责任。 4. 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纠纷 隐名股东虽未登记,但可通过协议确认股东资格。例如,某案例中,法院依据《股权认购协议》确认隐名股东身份。 最新动态与司法实践 1. 股东损害债权人利益纠纷 北京西城法院发布典型案例,明确股东抽逃出资、违法减资等行为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一人公司财产混同时,适用举证责任倒置规则。 2. 仲裁案例中的违约金争议 某仲裁案例中,违约金约定为转让款的50%,仲裁庭综合考虑资金占用损失,支持了该约定。 建议与启示 1. 对转让方的建议 确保股权转让协议条款明确,避免隐瞒债务或出资瑕疵。 在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保障自身权益。 2. 对受让方的建议 在受让股权前,进行尽职调查,核实目标公司债务及股权状况。 明确约定转让款支付方式及时间,避免纠纷。 3. 对债权人的建议 关注公司股东出资情况,发现抽逃出资或违法减资时,及时主张权利。
中途被迫退场,工程款怎么计算?没合同、没结算单,能要回工程款吗?5月30日17:30 民商律师分享会,真实案例展示,类案策略分享!运用谈判调解、财产保全、债权转让、诉讼等,多种解决方案帮你快速要回工程款!
季主任,我这些年真是筋疲力尽,我这个干工程这么多年,左手全是回不来的钱,右手全是欠别人的钱,我自己还被执行了,我身上20多个案子吧,你说我接下来还有大的必要吗?还是说我就这么直接就黑户到底就完事了呀?也就是说你你的财富都是纸上的财富,没有财富,我现在也是个被执行人,那要看你要不要翻盘对不对,也就看你的左手的钱和右手的钱这个差额哪边是更多一些,然后我现在担心什么呢?就是我比如说我把钱要回来,然后我得付律师费,我还得打这官司,我等要回来一笔还没到我手里呢,又被那边划走了,又给还回去了,所以你就要看你是不是甘愿去做这种执行人呀,你现在是失信人,然后也有是黑名单对你的生活影响很大啊,未来对你的孩子影响也很大,那你如果说要解决这个问题,那我们就要说你的左手和右手的资产到底是怎么来进行评估的问题,或者是说外边有债,是不是可以通过这种三角债的这种方式来进行化解,也可以减少你的任。
种成本啊,也就直接通过这种债权转让的这种形式,别人欠你钱,你欠别人钱,这样的话做一个冲抵,然后让你能恢复到一个正常的一个生活状态,所以的话就是说通过这种三角债化解的这种形式,把这个事情给解决了,然后你这个也能解脱嘛,关注西主人,有事不求人。
司法部发布律师工作指导案例 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做好新时代律师工作,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2022年12月30日,司法部发布3篇律师代理成功的诉讼案例。 此次发布的3篇案例均为民事诉讼案例。案例一“律师代理某建设集团诉某置业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案”,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涉及工程招投标、招投标过程中备案合同和非备案合同的效力之争以及结算合同效力问题,在一审判决败诉的情况下,代理律师围绕结算协议的独立性进行论证,最终赢得法院支持。案例二“律师代理某商业经营公司参与汪某伟诉某蔬菜集团、某蔬菜批发市场、某商业经营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再审案”,为债权转让纠纷案,涉及不良资产处理以及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与公司法人的认定,律师从事实认定和二者法律适用的不同作为切入点,释法说理,最大限度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案例三“律师代理某银行分行参与某融资担保公司提起的执行异议之诉二审、再审案”,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案,涉及在执行标的上同时存在质权与抵押权如何确定清偿顺序的问题,律师适用民法典以及《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的相关规定进行分析论证,逻辑清晰、结构严谨,对相关案件的处理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以上案例均可在中国法律服务网的“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中搜索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