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没合同私人口头协议装修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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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纠纷管辖)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纠纷管辖)
内容:二、如何确定建筑工程合同起诉地点(一)当事人想约定管辖时,在不违反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下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或者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三)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龙珊律师
2024.01.24614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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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合同纠纷起诉,如何起诉装修公司要求赔偿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装修合同纠纷起诉,如何起诉装修公司要求赔偿
内容:装修纠纷未签合同如何起诉装修没签合同可以先收集证据,进行双方协商,协商不会成的话,可以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法院维护你的合法权利,装修合同纠纷起诉应该怎么处理1、因装修合同纠纷起诉的,当事人应当向法院递交起诉状,递交双方证据,等待法院调解、开庭审理、判决,法律主观:未签装修验收合同的,公司进行诉讼可以收集证据向人民法院起诉,没有签订合同,也可以走法律程序,可以先收集证据,进行双方协商,协商不会成的话,可以上诉到人民法院,法院维护你的合法权利。
李孟阳律师
2023.11.03264人收看 -
张旭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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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纠纷案件怎么处理(店铺转让协议纠纷如何处理)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协议纠纷案件怎么处理(店铺转让协议纠纷如何处理)
内容:在与其沟通及查看初步材料的基础上,律师有了重大发现:2021年12月31日,原告王某与被告刘先生签署门店转让协议,第二项对转让范围进行约定&ldquo,协议纠纷案件怎么处理案情简介第一次收到法院传票,刘先生在法律知识欠缺的情况下与王某和解,本以为店铺转让的事情圆满解决,可以安安稳稳地做生意了,没想到店铺的出让人王某再次将刘先生推到了被告席,转让范围:甲方将经营场所的所有装修、装饰、设备以及电器用品、酒水包括进货渠道一并转让给乙方(详细物品名称见双方签订认可的清单)甲方只带走私人物品&rdquo。
翁玉素律师
2024.03.01833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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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装修合同是否成立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口头装修合同是否成立
内容:口头装修合同是否成立,装饰合同纠纷,合同纠纷,合同法,法律知识大律为您提供快捷、高效的在线律师咨询、在线委托律师等服务。
吴梦云律师
2021.11.10674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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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合同纠纷,消费者合同纠纷仲裁流程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消费者合同纠纷,消费者合同纠纷仲裁流程
内容:2、当事人没有仲裁协议,不愿仲裁的,就不能采用仲裁方式解决其合同争议,即使一方申请仲裁,仲裁机构也不予受理,装修合同仲裁流程1、法律主观:装修 合同纠纷 仲裁首先必须有约定的仲裁条款,其次是约定的仲裁必须明确唯一且真实存在,在发生纠纷后,才可与仲裁申请和 证据 一起提交给仲裁委员会仲裁,2、装修延期起诉流程是:携起诉状、装修合同、延期凭证等材料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立案,法院通知双方受理案件、送达开庭公告并在七个工作日内通知双方开庭时间,开庭当日当事人带齐资料到庭辩论质证。
孔孟廷律师
2023.11.24899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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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私人签订装修合同应注意什么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与私人签订装修合同应注意什么
内容: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5、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签订合同是非常的重要的,不管是签订哪一种类型的合同,肯定是需要明确一下职责划分的,比如说装修合同,需要明确装修的具体范围,以及装修用料,还有就是装修费用的计算等等,也可以对违约责任进行约定。那么与私人签订装修合同应注意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2.04.284205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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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未签合同引起质量尾款纠纷怎么处理
陈宗琼律师
装修未签合同引起质量尾款纠纷怎么处理
内容:装修没签合同出现纠纷,可以通过收集其他证据,证实确实存在装修服务关系,再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交上述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处理相关纠纷,装修没签合同出现纠纷,可以通过收集其他证据,证实确实存在装修服务关系,再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交上述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处理相关纠纷,装修时没签合同有问题怎么办装修没签合同可以先收集证据,进行双方协商,协商不会成的话,可以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法院维护你的合法权利。
陈宗琼律师
2023.11.08438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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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中有益费用的返还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中有益费用的返还
内容:房屋租赁的随意性很大,常采取口头协议;有的是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在经营过程中,承租人为了经营目的和利益,经双方口头协议,添置他物或进行装修等。笔者认为对此问题比较合理的处理原则是:如果《房屋租赁合同》中对租赁房屋增设、添附物的所有权和补偿问题有明确约定的,只要该约定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显失公平和违法,应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按照该约定处理。若没有约定的,依据有益费用返还原则处理。所以,出租人只负有返还有益费用余额的部分。那么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中有益费用的返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1.12.28716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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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协议与合同冲突怎么处理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口头协议与合同冲突怎么处理
内容:口头协议与合同冲突怎么处理一般以书面合同为准。口头合同与书面合同的优劣不能一概而论。但有的时国家法律规定必须要采用书面的方式比如建设工程合同、技术开发合同等等。采用书面方式订立合同能够将当事人协商确定的合同内容明确地记载下来有利于保证民事活动的安全。一旦发生纠纷也便于当事人举证和分清责任。建议在即时交易中可以采用口头合同。这样这些工作的文件、信函、意见、信息沟通也都会成为口头合同的有益补充和证明。
姚平律师
2022.02.22934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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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装修的合同纠纷(关于装修合同纠纷的消协叫我写诉求怎么写)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关于装修的合同纠纷(关于装修合同纠纷的消协叫我写诉求怎么写)
内容:《仲裁法》第四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装修合同纠纷最有效的处理装修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1、与经营者协商解决,【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张嘉娱律师
2023.02.28340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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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解决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怎么解决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内容: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发生纠纷可以通过哪些方式解决1、法律分析:和解或者调解,4、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四条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2、劳务分包合同纠纷怎样处理 协商和解 协商和解是指合同纠纷当事人在自愿友好的基础上,互相沟通、互相谅解,从而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纠纷有哪些解决方式1、(1)协商和解。
张芸律师
2023.10.16115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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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区别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区别
内容:建设工程分包合同与装饰装修合同属于两种不同类型的合同。(一)工程分包合同是指承包商为将工程承包合同中某些专业工程施工交由另一承包商(分包商)完成而与其签订的合同。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二)装修合同就是为了房屋装修而签订的合同。这个合同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在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的协议。那么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1.12.16535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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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合同纠纷管辖权,口头合同纠纷管辖权如何确定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口头合同纠纷管辖权,口头合同纠纷管辖权如何确定
内容:口头合同纠纷管辖权如何确定确定口头合同纠纷的管辖权通常依赖于以下几个因素:1. 合同条款:如果当事人在口头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管辖法院或仲裁机构,那么这个约定通常会起到决定性作用,在这种情况下,国际私法和国际商事仲裁机构成为解决争议的重要途径,合同当事人应当依法选择合适的管辖机构,并遵守国际法律的相关规定,3. 常住地:如果合同没有明确约定管辖法院,并且纠纷涉及到当事人的常住地,法院可能会根据当事人的常住地来确定管辖权。
李维律师
2024.01.02762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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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合同的包工工程纠纷怎么解决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没有合同的包工工程纠纷怎么解决
内容:三、律师经典案例分析针对上述案例中建筑公司与开发商之间的工程纠纷,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1)建筑公司应积极搜集证据,包括施工图纸、验收报告等,证明自己的权益,一、没有合同的包工工程纠纷怎么解决-经典案例介绍某建筑公司与一开发商达成口头协议,为其修建一栋商业大楼,二、解决没有合同的包工工程纠纷的方法1)搜集证据,确认权益在未签订合同的情况下,首先要做的是搜集所有与该工程相关的证据,包括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验收报告等。
崔玉君律师
2023.09.08904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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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协议纠纷怎么解决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口头协议纠纷怎么解决
内容:订立口头合同并不是新鲜事,在双方口头约定之后,往往在一个电话里面就约定好了,但是很多的口头协议容易发生纠纷,发生纠纷时较难取证,不容易分清责任。那么,口头协议纠纷怎么解决?对于这个问题,大律网专业律师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段建国律师
2021.11.05654人收看 -
龙珊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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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家析产必看!帮您总结的避坑指南】🌟 分家析产真的不是简单分东西!处理不好可能亲情破裂+财产纠纷!总结了这份超实用干货,看完少踩雷! 💡【四大核心注意事项】💡 🍀法律红线别碰! 👉🏻必须全家到场签字!少一个人都可能无效 👉🏻房产/存款/贵重物品必须明确分割比例 👉🏻⚠?口头约定=没约定!必须白纸黑字 🍀亲情比钱更重要! 🔥提前开家庭会议摊开说清 💔别让外人插手!七大姑八大姨建议听听就好 🌸适当让步:给长辈多留养老钱/给困难兄弟姐妹帮扶 🍀关键流程不能省! ✅清点家产清单(附购买凭证) ✅拟定《析产协议》必备7要素: - 各人份额 - 分割方式 - 债务处理 - 履行期限 - 违约责任 - 签字页指纹 - 公证/律师见证章❗? 🍀90%人忽略的细节! 🚫宅基地别乱分!非本村户口没资格 🚫遗产≠分家产!有遗嘱先按遗嘱执行 🚫隐形债务要排查!小心莫名背债 💬🍀【真心话】 上个月帮客户调解分家纠纷,就因没做公证,亲兄妹为5万差价闹上法庭!血泪教训告诉我们: ✔找专业律师审协议 ✔全程录音录像留证 ✔分割后及时过户 📌【高能提醒】 房产分割最复杂! 🌱按份共有?共同共有? 🌱市场价折算还是原价回购? 🌱贷款未结清怎么处理? 建议直接咨询不动产登记中心! 有问必答❤? 关键时候能保住房子和亲情!
北京婚姻律师-姚平 837评论 -
💑【婚前必修课|情侣同居必看的4个财产规划建议】别让爱情输给现实! "房租AA还是他全包?" "一起买的沙发分手怎么分?" "恋爱脑上头时,如何守住钱包?" 没有规划的「甜蜜同居」可能变成「撕逼导火索」 🔖【聪明人的4个同居理财法则】 1?? 日常开销:设立"爱情小金库" 👉🏻 每人每月转固定金额到共同账户(建议工资5-10%) 👉🏻 房租/水电/日用品都从这里扣 👉🏻 推荐支付宝"荷包"功能,随时查看余额 2?? 大额消费:签订"物品归属备忘录" 📝 冰箱/家电等共同购买物品: ✅ 记录出资比例(微信转账别删!) ✅ 约定分手处理方式(折价补偿/带走) ❌ 忌口头承诺!截图保存聊天记录 3?? 亲密转账:巧用备注防纠纷 💸 520/1314等特殊金额 = 法律默认赠与 💡 大额转账务必备注: "XX暂时周转"或"共同买房基金" 4?? 终极保护:签署同居财产协议 📌 财产归属 📌 债务承担 📌 分手补偿 📌 隐私条款 👉🏻 一份协议,让感情更纯粹! ✨ 最后想说: 谈钱不伤感情,模糊的金钱观才最致命 清醒规划不是算计,是对爱情最大的诚意 💌 愿所有真心都不被金钱辜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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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一些股权纠纷典型案例及法院裁判要旨 1. 美康生物股权纠纷案 案情:美康生物与全资子公司原股东姚丹华因股权转让纠纷,历经多次审理,最终在2025年3月4日由宁波中院维持一审判决,驳回姚丹华上诉。姚丹华需承担14万元案件受理费。 裁判要点:股权转让纠纷中,若受让方未按协议履行义务,转让方有权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后,执行情况可能影响公司利润。 2. 出资瑕疵股权转让纠纷 裁判要旨:出资瑕疵的股东转让股权,若受让方明知或应知瑕疵,仍需承担出资瑕疵责任。股权转让的本质是股东资格的转移,而非单纯出资义务的转移。 3. 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纠纷 裁判要旨: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合同需经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2016年后,负面清单以外的股权转让适用备案制,备案不再构成合同生效要件。 股权纠纷的常见类型 1. 股权转让合同效力争议 包括代签行为、隐瞒债务、侵犯优先购买权等问题。例如,转让方隐瞒目标公司债务,受让方可主张撤销合同。 2. 股权转让款支付纠纷 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转让款,转让方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支付违约金。例如,某仲裁案例中,受让方未支付第二笔转让款,被裁决支付840万元及50%违约金。 3. 出资瑕疵与责任承担 未届出资期限的股权转让后,原股东仍需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责任。 4. 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纠纷 隐名股东虽未登记,但可通过协议确认股东资格。例如,某案例中,法院依据《股权认购协议》确认隐名股东身份。 最新动态与司法实践 1. 股东损害债权人利益纠纷 北京西城法院发布典型案例,明确股东抽逃出资、违法减资等行为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一人公司财产混同时,适用举证责任倒置规则。 2. 仲裁案例中的违约金争议 某仲裁案例中,违约金约定为转让款的50%,仲裁庭综合考虑资金占用损失,支持了该约定。 建议与启示 1. 对转让方的建议 确保股权转让协议条款明确,避免隐瞒债务或出资瑕疵。 在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保障自身权益。 2. 对受让方的建议 在受让股权前,进行尽职调查,核实目标公司债务及股权状况。 明确约定转让款支付方式及时间,避免纠纷。 3. 对债权人的建议 关注公司股东出资情况,发现抽逃出资或违法减资时,及时主张权利。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485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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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审查如何避开“坑”?《民商律师分享会——合同纠纷专题》防范合同风险!合同审查一般包含3个阶段:合同签订前、签订时以及合同履行中。邢颖律师指出,在每个阶段中要关注“人、财、物”的安全性,在合同签订前要对签订方有一个全面清晰的认识,一方面是对主体的形式审查,另一方面是对主体的实质性审查。 针对合同签订方的审查内容包含多个方面,例如对方是否具有独立签订合同主体的资格、企业经营范围、是否有履约能力、资信能力、注册资金的真实性、验资报告的真实性、会计资料的审查、股东的审查、固定资产变现能力、流动资金是否充足等,需要对此逐一排查核实。 看似简单的事情,做起来却没有想象中那么容易!合同审查相对来说流程繁琐、专业性强、难度大,对此邢颖律师建议,一定谨慎对待,要咨询专业律师进行处理,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
邢颖 326评论 -
达成和解协议但交付的汇票无法承兑,能否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鲁法案例【2023】643 原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但交付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法承兑,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协议提出执行异议,法院该如何处理? 案情简介 在史某与曾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万元。2021年4月19日,双方达成《协议书》,约定:85万元债务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额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抵付,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 后来史某承兑汇票时发现,因第三方公司财务问题,该汇票无法被承兑。该汇票现处于拒付追索待清偿的状态,故史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给付义务。被执行人曾某提出异议,认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毕85万元给付义务,史某债权转移和变现的风险应当由史某依法承担和依法解决。 申请执行人史某称,不同意曾某所提异议,协议书中虽然约定交付票据履行本案义务,但曾某需保证该票据最终被承兑。现在该票据不能被承兑,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义务,史某申请执行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审理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曾某是否应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本案中,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调解书后,双方在执行前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后申请执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异议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向法院提出异议,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故本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根据当事人自行达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协议,或者一方当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当事人不予认可的和解协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执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裁定中止执行; (四)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裁定驳回异议; (五)和解协议不成立、未生效或者无效的,裁定驳回异议。” 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调解书之后,就本案债务达成协议书,约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即表示该民事调解书项下曾某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但在该协议书中双方约定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在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业承兑汇票未能成功兑付。即使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但因为票据未能成功兑付,曾某并未履行完毕本案义务。 申请执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立案执行,并依照法律规定向被执行人曾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裁定驳回曾某提出的执行异议,经济南中院复议并予以维持。 法官说法 执行当事人双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书后、执行立案之前达成和解协议,系当事人双方在本案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之外达成的和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质,不属于执行和解协议,不产生阻却原生效法律文书恢复执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调解书后,史某与曾某在执行前自行达成《协议书》,此后,曾某虽然按约定向史某交付商业汇票,但并未成功兑付,史某民事调解书项下债权并未获得清偿。曾某在和解协议中承诺“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协议书》,史某有权向法院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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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甲普法:空置房要交物业费吗?答案来了! 空置房到底要不要交物业费?答案是:要交!因为物业服务具有公众性空置房业主也享受到了物业服务。 此前,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物业合同纠纷案件房屋空置拒不缴纳物业费的当事业主杨某败诉被判交纳拖欠的物业费! 业主房屋空置5年不交物业费 物业公司起诉! 2015年5月,杨某在湖南省平江县某小区购买了一套住宅并办理了收房手续。同年,杨某与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服务协议。 此后,由于杨某一直未交纳物业费,物业公司多次致电和书面催交,但杨某以未真正入住为由拒不交纳物业费。 2020年9月,物业公司将杨某起诉至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要求杨某支付物业费,并承担近千元的违约金。 杨某辩称,其房屋在交付后一直处于闲置状态,既未对房屋进行装修,也未居住或使用,根本未享受过物业公司提供的任何服务,所以不应支付物业费和违约金。 而物业公司坚称,虽然杨某的房屋处于闲置状态,但物业公司仍为其房屋的安全、公共设施的维护、小区的整体绿化和保洁提供了服务,故杨某理应交纳物业费,并承担违约金。 法院判决 业主应按合同支付物业费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杨某作为业主,物业公司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为杨某提供物业服务,因此,当事人之间系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杨某应按物业服务合同及相关规定向原告交纳物业费。 杨某辩称办理入住手续后未实际居住,未享受过物业公司提供的任何服务,所以不应支付物业费和违约金的主张,不予采纳。 依据《合同法》第六十条(现《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判决杨某支付2015年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的物业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地方立法空置房物业费打折,与上位法不一致,应予以纠正) 审理法官怎么说? “交纳物业费是业主应承担的一项基本合同义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 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温馨提示 物业服务具有公众性,它的价值在于在满足公共性服务的同时,达到对整个居住环境品质的提升,最终体现对业主个体的服务价值。 物业费的构成包括保洁费、保安费、绿化费等,大部分是为全体业主公共部分的管理、共用设备设施维护的费用,并非针对专门某个业主的服务。 虽然房屋空置,但小区卫生仍需天天清洁打扫,公共秩序必须时时巡查维护,所有设施设备如电梯、消防等费用也要正常支出。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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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不还怎么起诉? 欠钱是一件很常见的事情,但是当有人拖欠债务时,就可能会出现法律纠纷。如果你有人欠你钱,而他不还,你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来追回债务。但是要起诉成功,需要有一定的证据。 在起诉前,首先要明确的是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存在债权关系。一般情况下,可以通过书面合同、口头协议或者其他文件来证明存在借贷关系。此外,也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来判断是否存在借贷关系。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对于“无因合同”的规定就可以用作判断标准。 其次要有证明债务已到期并且未能支付的证明。一般情况下,应当准备好到期日前后的凭证或者协议文书来作为依据。此外,还应当准备好相应的电子数据、电子信函、电子邮件、手机短信、承诺书、会计凭证等文件作为补充依据, 使得整个交易流程都能够得到相应的佐证, 使得整个交易流程都能够得到相应的佐证, 使得整个交易流程都能够得到相应的佐证, 使得整个交易流程都能够真实可信地呈上法庭。 再者, 在立案诉讼之前, 还要对债务人进行必要考察, 相关考察方式包括: 办理相关民事行为能力宣告手续; 检验当事人是否存在隐匿、伪造、死亡或者无法找到; 检验当事人是否已将真实姓名、住所或者工作单位告之法庭。 此外, 还要考察一般性历史信誉情况。 在立案诉讼之前, 需要对历史信誉情况进行考察, 并收集相应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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