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保最低缴费标准是多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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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艳英律师 2023-06-21 160 人收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父或母一方请求减少、免除给付子女抚养费的,应当举证证明本人的生活境遇发生变化,无实际支付能力,父或母一方请求减少、免除给付子女抚养费的,应当举证证明本人的生活境遇发生变化,无实际支付能力,父母双方首先应当协商解决,协议不成时,子女可以向法院起诉,具体包括以下三种法定情形: (1)原定抚养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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