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包方多付的工程款应当由谁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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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玉君律师 2022-06-28 723 人收看
史尚宽先生认为,法律所以作此规定,是因为委托代理基于当事人相互之间的信任关系,如其信用动摇,应当允许一方之意见,由委托人将受托人解任,或受托人辞去任务,笔者认为,《合同法》第四百一十条所规定的委托合同法定解除权并没有区分是民事委托合同还是商事委托合同,因此甲事务所的观点没有法律依据,在上海盘起贸易有限公司诉盘起工业(大连)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中,最高人民法院认为,虽委托人行使法定解除权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这种责任的性质、程度和后果不能等同于当事人故意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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