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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建国律师 2022-06-28 813 人收看
如果工程款的支付时间超过竣工后的6个月,就丧失优先权受偿权,给追索垫资和工程款带来不可估量的风险,如合同约定垫资款按形象进度返还时,则在达到支付条件时,承包方应做好相应的验收记录,以此为请求支付的凭据,6、在约定垫资时,注意约定支付工程款的时间不超过竣工后的6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承包方应注意合理界定垫资款支付时限,实践中有时出现承包方不按照合同约定提交结算资料、资料不全,或以不交结算资料来要挟甲方支付拖欠的工程款,不合理的,最终可能损害的是自身利益,3、在签订建设工程合同时,对垫资的利息是否给付,如何计算等问题应在合同条款中加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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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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