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开发商卖使用权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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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位出租需要写协议吗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车位出租需要写协议吗
内容:最好写车位出租协议,避免日后发生纠纷。租金由乙方在签署协议后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乙方对该车位只有使用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对该车位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小区的车位是建筑规划内的,在出售、附赠或出租前,一般属于开发商所有,由开发商与业主分别协商约定产权转移方式或使用权归属,但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如果是占用共有道路、绿地等业主共有场所的车位,则属于业主共有,其出售、赠与或出租都必须经业主共同决定。那么车位出租需要写协议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1.12.25116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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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土地使用权抵押是否合法?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开发商土地使用权抵押是否合法?
内容:开发商土地使用权抵押是合法的。开发商在申请到土地使用权的时候,可以以此向银行抵押贷款。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抵押房地产转让所得价款,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抵押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如抵押人未按合同规定履行债务,又未能与抵押权人达成延迟履行协议的,抵押权人有权处分抵押的部分或全部房地产,直至偿还全部债务。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开发商土地使用权抵押是否合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1.12.29207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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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委会状告开发商 争回门卫、地下室使用权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业委会状告开发商 争回门卫、地下室使用权
内容:日前,静安区良友高层业委会状告小区开发商,终于争回了小区门卫室、半地下室的使用权。静安区良友高层业委会把原开发商上海市粮食储运公司 及上海粮油仓储有限公司、上海良俊贸易有限公司 一并告上法院,要求收回小区门卫室、地下室使用权。审理中,储运公司、仓储公司和良俊公司均表示同意将系争部分,分别恢复为门卫室及半地下室 由全体业主使用,但良友高层业委会应支付一定的使用费。法院调查后认为,良友高层业委会诉请三被告返还出租所得收入请求权基础,是良友高层业委会对系争门卫室、半地下室享有共有权,但所主张三被告侵权的事实依据不足,法院不予采信。那么业委会状告开发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1.12.3072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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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1,如果小区内的车位、车库的所有权是归属开发商的,那么开发商在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选择出售或者出租、转赠是可以的,也就是说开发商只租不卖或者只卖不租是不违法的。如果小区有占用公共场地来修建的车位,该车位的所有权是不归属开发商的,所有权是归属全体业主的。2,如果开发商违反合同约定,建议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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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卖房后卖车位 业主质疑开发商捂车位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先卖房后卖车位 业主质疑开发商捂车位
内容:机动车保有量的激增,相对应的是小区车位的迅速走俏,导致许多业主买不到车位而“抱怨”开发商所建车位太少。今年,成都已有多个楼盘发生“捂车位”引发业主不满的事件。而且车位本身积压就容易给开发商造成资金压力。如果要改变这一状况,国家可出台相关规定,在售楼时就公开所有车位信息并在指定时间公开销售,这样可以避免开发商“捂车位”的情况。目前,在车位配比不够,不能完全满足业主需求的楼盘,通过摇号这种方式,尽量满足业主公平、公正的诉求也是缓解开发商和业主矛盾的方法之一。日前,城东一大盘正在以摇号的形式进行车位出售,这一销售方式由于公平得到了业主的支持。那么先卖房后卖车位。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1.12.30810人收看 -
李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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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没有土地使用权意味着这个房子是违规建设,无法使用,否则后果不会承担。如果没有产权,买卖不受物权法保护,建议租用。车位(库)是否可销售、买卖的唯一标准是能否办理产权证(或有无预售许可证),如果没有车位产权证,那么,这个车位不允许出售。如果开发商把不能办理产权证的车位卖给业主,那么,业主最后拿到手的只是一纸合同,而不是权属证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十九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抵押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二条 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第四十三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第四十四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受让人改变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原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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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车位的土地使用权年限和产权相同吗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地下车位的土地使用权年限和产权相同吗
内容:地下车位的土地如果属于居住用地的,使用权年限一般是七十年;如果当事人是租赁地下车位的,则租赁期限最长是二十年,超过部分的期限则是无效的。如果是业主从开发商手里买来的私人车位,并且拥有相应的产权的,是可以买卖的,此时的买卖就受法律保护。
张旭律师
2022.04.08182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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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需要看具体的合同约定,可以电话咨询我们,了解您的详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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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车位买卖合法吗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小区车位买卖合法吗
内容:房产公司出售的如果属于建筑物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库,且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双方明确约定车库可以出售,那么该房产公司出售车库是合法的。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开发商必须申明该小区里的地下车位的产权属于单独转让,不随房子一起卖。”因此若不能办理产权,车位买卖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业主买到手的只是一张白纸。”开发商的投资已经随着土地使用权的转移而自动转移给了全体业主,所以利用人防工程改建的车库收益归全体业主共有。有的开发商很“明智”,在签车位合同的时候会申明车位不能买卖,不签买卖合同,只与业主签租赁合同。那么小区车位买卖合法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1.12.26177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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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土地使用权抵押购房者怎么办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开发商土地使用权抵押购房者怎么办
内容:4、办理相关竞买手续根据土地使用权出让部门规定,准备有关资料,实地办理竞买手续。那么开发商土地使用权抵押购房者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1.12.29618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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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无效的情形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无效的情形
内容: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成立,但因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社会公共利益而无效。可见,无效合同是已经成立的合同,是欠缺生效要件的合同是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不受国家法律保护。③意思表示不真实, 即意思表示有瑕疵,如: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无效。那么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无效的情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1.12.28662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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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人防车位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是可以买卖人防车位使用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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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规划车位开发商能否卖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小区规划车位开发商能否卖
内容:可见,判断房产公司出售车库的行为是否合法,要区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房产公司出售的如果属于建筑物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库,且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双方明确约定车库可以出售,那么该房产公司出售车库是合法的。二是车库在规划中没有纳入到业主购房的公摊面积中,车库的建盖资金全部由房产公司支付,建成后也没有通过任何形式转由业主负担,则该车库的所有权应属房产公司,房产公司当然有权出售。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那么小区规划车位开发商能否卖。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1.12.30917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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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根据您的描述,建议与开发商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具体情况还需您提供相关材料给我们,我们研究之后才能给出相应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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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车位都归开发商?“只售不租”愈演愈烈
陈宗琼律师
地下车位都归开发商?“只售不租”愈演愈烈
内容:不仅仅是时光澔韵小区,随着开春楼市销售旺季的到来,南京很多小区的地下车位"只售不租"情况有愈演愈烈之势。然而南京小区地下车位"只售不租"却有愈演愈烈之势。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不过对人防范围内的地下车位,开发商一般是没有产权的,只能拿来出租,在取得所有权后方可进行出售。签合同应约定车位明细 南京市房产部门目前要求,开发商在售楼现场都应该公示小区车位是售、是租,还是赠。"政府应该出台规范市场地下车位租售的规定。车位租售方案应在开盘前,在小区显著位置提前公示30天。那么地下车位都归开发商?“只售不租”愈演愈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1.12.30149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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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位买卖合同注意事项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车位买卖合同注意事项
内容:很多开发商在卖房子的同时也在卖地下车位(库),可这地下车位(库)的买卖是否合法,很多业主并不知道。”开发商的投资已经随着土地使用权的转移而自动转移给了全体业主,所以利用人防工程改建的车库收益归全体业主共有。”消费者租赁车位(库),最长期限也只有20年,20年后是不受法律保护的。网签价为车位原购买价,需要准备的资料有:车位本、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银行卡。那么车位买卖合同注意事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1.12.26537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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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外墙面不属于单个业主,也不属于开发商,而属于业主共有,开发商不能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保留外墙面的所有权和使用权。首先,依据《物权法》第十六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在登记机构的不动产登记簿上,也不可能将特定房屋的特定外墙面登记在单个业主名下,那么只能属于该特定房屋的全体业主。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共有部分外,建筑区划内的以下部分,也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六章所称的共同部分: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属于特定房屋全体业主共有。因此,开发商不享有已出售房屋外墙的所有权和使用权,而姜某利用与其商铺相连的外墙面从事经营活动,属于合理使用,无需支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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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小区停车位应注意哪些问题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购买小区停车位应注意哪些问题
内容:2015年2月25日,王某作为乙方、开发商作为甲方,双方签订了一份《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王某向开发商支付人民币110000元,获得该地下车库某一车位使用权至2078年2月22日。"开发商认为,王某一直正常占有、使用涉案车位至今,开发商不存在违约行为。涉案车位系独立的不动产,权属归开发商所有,开发商有权对其处分,又因其系开放性空间,转移占有即应视为交付使用。王某应该向有关侵权人主张相关侵权责任。那么购买小区停车位应注意哪些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1.12.30124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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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小区的地下车位不一定归开发商。地下车位面积分摊的归全体业主所有;地下车位面积未分摊且开发商单独取得车位产权的归开发商所有;属于国家强制配套的人防工程的地下车位归国家所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三百四十四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四十五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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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保留外墙面使用权条款无效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开发商保留外墙面使用权条款无效
内容:裁判要旨在商品房交易过程中,开发商以合同约定的方式保留外墙面使用权的行为,系以格式条款的方式排除他人权利,应属无效。2005年底,“亿佰生活广场”的其他购房者在二原告所购商品房的外墙面上设置了广告牌,影响了二原告对该商品房的正常使用,故二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确认原、被告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第十七条第二款中的约定无效。如果允许开发商利用预先设计的销售合同以约定的方式保留外墙面的使用权和广告设置权等,显然使其获得了相应的利益,而使房产的买受人对其所购房产的商业价值受到了较大影响,有失公平。那么开发商保留外墙面使用权条款无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1.12.28229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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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具体需要看当时的合同或者协议是怎么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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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卖的非人防车位是什么意思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开发商卖的非人防车位是什么意思
内容:已经列入公摊面积的车位。只要列入了公摊,从法律上来说就属于不能办出产权证的车位,因为是全体业主共有。因此该类车位不可以购买产权但可以租赁。那么开发商卖的非人防车位是什么意思。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1.12.31381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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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区停车位如何区分以及办理产权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住宅小区停车位如何区分以及办理产权
内容:小区车位如何区分?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也就是说,规划车位的权属问题,由开发商和业主通过合同来确定。另外一种情况是开发商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绿地等场地,用于停放汽车,按照《物权法》,这一部分停车位属于业主共有,产生的收益由业主和物业双方协商分配。需要注意的是,这种停车位开发商和业主均无产权,经人防管理部门同意后开发商可经营使用。也就是说这种车位不能买卖、过户,只能出租使用权,且根据《合同法》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那么住宅小区停车位如何区分以及办理产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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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明月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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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无法解决的问题,一份调解书大到房产、公司股权、车辆、小到车位和仓藏间,以及如何配合变更过户,私人物品,甚至连钥匙都给大家分好了,就这样还是担心履行难的问题,如果不支付折价款,利息也提前约定了,可谓是一份完整的调解书,真正的帮助委托人解决问题👍。我们始终坚持调解/和解优先,以诉促调为首选,诉讼是最后一步的原则。
北京法律咨询 803评论 -
承接的惠民工程经济适用房项目,原开发商资金紧张导致车库和底商烂尾,我方当事人承接项目后顺利验收完工,对方却不按约支付工程款 律师介入后,在法院的主持下组织双方当事人现场勘验对账,最终调解成功回500余万工程款并获得优先受偿权👍🏻
王熙 753评论 -
🚩离婚时这7种情况,可以多分财产! 对方出轨了,我能多分财产吗? 我要离婚了,财产能不一人一半吗? 1.隐藏财产。如将车辆、首饰等动产藏起来。由于法院尚未全面推行财产申报制度,未主动申报的财产,是否可以视为隐藏财产,实务中处理不一。 2.转移财产。转移财产是指改变财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如将财产无偿转让他人。 3.变卖财产。如私自将房屋变卖,但变卖财产并不必然会对夫妻财产造成减损,只是改变财产形态。如果将变卖房子的钱存起来,并未进行消费,最终未必会少分。当然,如果私自变卖房产后,房产涨价了,另一方可以要求赔偿相应的损失。 4.毁损财产。在实务中,夫妻矛盾激化时,一方可能会有砸坏车辆、收藏品等贵重物品的行为,若有证据证实,亦可主张多分财产。 5.伪造债务。在实务中,针对银行流水的支出,法院一般会审查。 6.一方有过错,一方作为无过错方可酌情多分财产。 7.对方获得子女抚养权。大律云律师团 809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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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欠钱不还,遇到这种情况需要注意了,欠钱不还的,一次次的问他要,一次次的在拖,这就是在挑战你的底线啊,就是在用怀柔战术来拖垮你,拖垮你的身心,拖垮你的精神,直到把你拖到崩溃为止。有很多人被拖垮,直接放弃,你是这种情况吗?被拖了多久?评论区说一说欠债就必须要还,关注赵律师帮你要回每一笔欠款。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573评论 -
法院不愿意给你做这些事情,是不是因为法院没收钱啊,就我就我是不是的钱没给到位,不是的,是做不过来,给他钱也没用,对,那我要查控,查控不了,他不给我查,那我怎么知道那个他的那个财产线索,你不知道是吧?律师可以知道呀,我们可以查呀,律师可以查,对我们是可以查的,我们也可以申请法院帮我们去出一些调令,然后来查询他的一些财产情况也是可以的。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915评论 -
我说这300块算是我借你的,嗯,我也不入股了,嗯嗯,结果现在我找他要不给了,在你刚刚描述的过程中,其实你们双方之间有可能存在两种关系,一种关系呢,就是你用你的这个300万作为一个股权,然后入股,那这个过程中其实就是要风险订单的,这个就叫这个合伙这样的一个一个纠纷嘛,另外一个这个过程中还涉及到一个纠纷,就是借贷,最后你们其实形成的是借款的这样的一个合意,首先确定诶你们到底是哪种关系,如果他到期了没有还你钱的话,你让他把钱还给咱们就OK了,那我现在就怕他别拿出那个股东协议,他说对他说他说我是入股,那要是按照入股退股的那来说,那我可。
亏了,对,我个人认为还是快速的让律师介入,帮您去和解,用和解的方式去解决问题。另外呢,可能我们要同步进行的是查询一下对方的资产情况,来确认一下他的还款能力到底是什么样的,然后用诉讼的方式来进行调解。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917评论 -
我跟他和解书已经签了,嗯,是不是咱们马上就可以强制执行他财产,哦,那肯定不是的啊,我告诉你什么样的情况下,你签了和解协议可以进入强制执行,需要法院出具一个调解书,法院的调解书最终生效之后是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我们什么样的情况下,建议大家说我们双方之间达成一个合议,比如说你欠我钱,或者欠我工程款,咱们之间签了个还款协议,或者是和解协议,说写清了到底多少期,多少期,你分多少期还我,每一期给我多少钱,嗯,好,咱们双方都认可了,其实签完这个协议之后,如果你到期了没还怎么办?其实这个协议里面其实有很多的一个小技巧,比如说约定加速到期条款,比如说约定到期不支付的违约金,或者是一些违约责任的承担,比如说产生违约了,我主张权利而产生的律师费呀,什么差旅费呀,保全费啊,诉讼费呀等等一系列的费用由违约方来承担。你这些都是可以在和解协议。
或者是混合协议书中增加的一些小技巧。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318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