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是怎样的
导读:
交强险的承办机构为经保监会批准授权的中资保险公司及其代办机构每辆机动车只需投保一份交强险投保人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决定或选择购买不同责任限额的商业险。建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不仅有利于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获得及时有效的经济保障和医疗救治而且有助于减轻交通事故肇事方的经济负担。这种强制性不仅体现在强制投保上也体现在强制承保上具有经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资格的保险公司不得拒绝承保也不能随意解除合同。那么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交强险的承办机构为经保监会批准授权的中资保险公司及其代办机构每辆机动车只需投保一份交强险投保人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决定或选择购买不同责任限额的商业险。建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不仅有利于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获得及时有效的经济保障和医疗救治而且有助于减轻交通事故肇事方的经济负担。这种强制性不仅体现在强制投保上也体现在强制承保上具有经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资格的保险公司不得拒绝承保也不能随意解除合同。关于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是怎样的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是怎样的
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属于责任保险的一种。
根据交强险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并处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交强险的保险期间为1年仅有四种情形下投保人可以投保1年以内的短期交强险一是境外机动车临时入境的二是机动车临时上道路行驶的三是机动车距规定的报废期限不足1年的四是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道交法和交强险条例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理拖拉机的农业机械管理部门对交强险实施监督制度在受理机动车注册登记、变更登记、改装和安全技术检验时对符合要求的机动车辆均需具备有效的交强险保险否则不能办理相关登记。
交强险的承办机构为经保监会批准授权的中资保险公司及其代办机构每辆机动车只需投保一份交强险投保人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决定或选择购买不同责任限额的商业险。
购买交强险的必要性
实行交强险制度是通过国家法规强制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购买相应的责任保险以提高第三者责任险(简称“三责险”)的投保面在最大程度上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及时和基本的保障。
交强险负有更多的社会管理职能。建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不仅有利于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获得及时有效的经济保障和医疗救治而且有助于减轻交通事故肇事方的经济负担。而商业三责险则属于商业保险保险公司经营该险种的目的便是盈利这与交强险“不盈不亏”的经营理念显然相去甚远(目前交强险的全国统计情况表明保险公司在该险种上暂处亏损状态)。
交强险还具有一般责任保险所没有的强制性。只要是在中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未投保的机动车不得上路行驶。这种强制性不仅体现在强制投保上也体现在强制承保上具有经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资格的保险公司不得拒绝承保也不能随意解除合同。而商业三责险则属于民事合同机动车主或者是管理人拥有是否选择购买的权利保险公司也享有拒绝承保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