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需要找律师

北京律师,专业团队, 200+云律所实力在线

解决
难题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专业化团队,全程跟进
一站式解决您的法律难题

直接找律师

我需要打官司

严选律师,权威专业,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

委托
律师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处理案件类型丰富,庭审经验分析
上万案件代理,胜诉率高

直接委托律师打官司

我需要详细咨询

专案咨询服务,资深律师方案定制

付费
咨询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根据实际情况量身定制专属维权方案
精准把控案件难点,寻求最优方法

直接付费咨询律师

我需要基础咨询

快速应答,高效服务,24小时在线

免费
咨询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专业认证律师,一对一在线咨询
法律问题优质解答,及时与客户反馈

等待免费咨询律师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关于印发四川省2013年度有关统计数据的通知

陈明月律师2022.01.27162人阅读
导读:

附四川省2012年度各行业平均工资表二〇一四年六月三日主题词2013年度统计数据通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2014年6月3日印发那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关于印发四川省2013年度有关统计数据的通知。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附四川省2012年度各行业平均工资表二〇一四年六月三日主题词2013年度统计数据通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2014年6月3日印发关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关于印发四川省2013年度有关统计数据的通知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2014年2015年四川省(成都)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最新)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川高法民一20149号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关于印发四川省2013年度有关统计数据的通知

全省各中级人民法院相关民事审判庭、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民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04年5月1日起实施该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第三十五条规定“本解释所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职工平均工资’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上一年度’是指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统计年度”。

为了正确理解与适用该司法解释我院从国家统计局四川调查总队和四川省统计局取得了四川省2013年度有关统计数据现将这些数据供在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时参考

1、2013年四川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368元

2、2013年四川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7,895元

3、2013年四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6,343元

4、2013年四川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6,127元

5、2013年全省就业人员平均工资41,795元

6、2013年度分行业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见附表

由于上一年的统计数据须在统计局公布才能取得因此省法院原则上将每年5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视为一个统计年度即每年自5月1日起适用前一年度的统计数据。

特此通知。

附四川省2012年度各行业平均工资表

二〇一四年六月三日

主题词2013年度统计数据通知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

2014年6月3日印发

(共印5份)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 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分享至:
陈明月律师

在线 问题仍未解决?1对1咨询为您解答

  • 在线律师
  • 已服务282599人
  • 5分钟内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