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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权处分的房屋赠与合同已公证怎么办

张旭律师2022.02.0696人阅读
导读:

无权处分的房屋赠与合同已公证怎么办赠与合同有效,只要在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情况下订立。但房屋所有权不转移,因为不符合善意取得的规定,受赠人没有支付对价。《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那么无权处分的房屋赠与合同已公证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无权处分的房屋赠与合同已公证怎么办赠与合同有效,只要在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情况下订立。但房屋所有权不转移,因为不符合善意取得的规定,受赠人没有支付对价。《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关于无权处分的房屋赠与合同已公证怎么办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无权处分的房屋赠与合同已公证怎么办

赠与合同有效,只要在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情况下订立。

但房屋所有权不转移,因为不符合善意取得的规定,受赠人没有支付对价。

《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一条【无权代理】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百一十一条【善意取得】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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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处理出售无权处分房屋的方式是:合同对房屋所有权人不发生法律效力,房屋所有权人可以收回房权,售房人需要对买房人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其损失;买房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经办理产权登记手续房屋所有权人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售房人承担。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 财产赠与合同是否公平有效呢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财产赠与合同是否公平有效呢

    内容:未经公证的财产赠与合同是否有效呢?财产赠与合同不公证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主要内容如下:赠与合同的生效并不以公证为要件,并非一定要公证。房屋赠与协议效力:享有产权的房屋所有人有权自由处分自己的房产,可以将房产赠与他人,并签订房产赠与合同。房产赠与协议经过公证效力: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通常情况下并不享有撤销赠与的权利,所以一经公证该赠与合同即生效,赠与人反悔的要承担违约责任。赠与公证是国家公证机构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依法证明财产所有人将个人所有的财产无偿赠送给他人的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那么财产赠与合同是否公平有效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2.02.09184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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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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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赠与合同(附房产赠与公证书)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房产赠与合同(附房产赠与公证书)

    内容:房产赠与合同以及房产赠与公证书。第一条甲方决定将位于_________区_________街_________楼_________层_________号的房屋一套,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无偿赠与给乙方;乙方同意接受此赠与。第六条在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应在_________日内向乙方移交上述房屋;并应在_________日内协助乙方到有关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手续。第八条违反本协议的约定为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第九条违约方应向对方赔偿一切损失。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那么房产赠与合同(附房产赠与公证书)。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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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凯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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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产权赠与合同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房屋产权赠与合同

    内容:房屋产权赠与合同甲方(赠与方):_____(姓名)乙方(受赠方):_____(姓名)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就赠与事项达成如下协议:1.赠与物的状况2.甲方对赠与物应承担如下责任、义务_____3.甲方享有_____的权利4.乙方为接受赠与应履行下述义务5.其它甲方:_____姓名:_____住址:_____电话:_____签字:_____盖章:_____乙方:_____姓名:_____住址:_____电话:_____签字:_____盖章:________年___月___日“赠与”需提交的材料有: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2、赠与人、受赠人双方身份证明复印件;3、赠与合同公证书;4、房地产证;5、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那么房屋产权赠与合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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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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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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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需要在房屋登记管理部门进行登记,但是不需要公证。房地产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当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城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当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第三十一条 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第三十二条 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下列文件:(一)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二)抵押登记申请书;(三)抵押合同;(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五)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六)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七)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 赠与房产公证费用需要多少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赠与房产公证费用需要多少

    内容:3、办理赠与公证收费情况:赠与公证费是评估价的2%。2、享有产权的房屋人有权自由处分自己的房产,可以将房产赠与他人,并签订房产赠与合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通常情况下并不享有撤销赠与的权利,所以一经公证该赠与合同即生效,赠与人反悔的要承担违约责任。但是由于房产赠与只有依法办理了登记才能转移房屋产权,所以只是经过了公证但是没有办理房屋登记手续,受赠人只能依据合同法要求赠与人承担违约责任,并不能得到房屋的产权。那么赠与房产公证费用需要多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荣静月律师
    2021.12.31385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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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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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这属于公证过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三十七条 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前款规定的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 无权处分赠予合同是否有效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无权处分赠予合同是否有效

    内容:无权处分赠予合同是否有效无权处分赠予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无权处分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权处分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赠与合同和其他无权处分合同一样,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一般的无权处分法律效力:(一)无权处分,权利人拒绝追认,在处分物尚未交付,买受人未支付价款场合,买卖或赠与合同等无效,在买受人或受赠人等善意的情况下,由无权处分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不当得利返还仍未消除权利人的损失时,权利人有权基于侵权行为法向处分人主张损害赔偿。此处之侵权行为同样为一般侵权行为,权利人的举证责任重。那么无权处分赠予合同是否有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2.02.06368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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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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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权处分合同未经追认的法律后果是无效的。《民法典》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第五百九十七条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
  • 经公证的房屋赠与合同诉讼的情形具体有哪些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经公证的房屋赠与合同诉讼的情形具体有哪些

    内容:只有在赠与人把房地产实际交付给受赠人,受赠人接受赠与房地产之后,该房地产赠与合同才生效。房地产赠与合同一旦生效,赠与人就不得再行撤回赠与。房地产赠与合同依法应采用书面形式,由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订立书面合同;其次,该赠与合同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最后,房地产赠与和房地产买卖一样,应当规定,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否则赠与无效。

    张嘉娱律师
    2022.04.111735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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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先自行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如果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或者仲裁条款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没有仲裁协议,也没有仲裁条款,可以到法院起诉。1.当事人应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自愿协商解决。这种解决纠纷的方式,无须任何第三人介入,有利于及时解决纠纷又有利于双方当事人的和谐。因此,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应把“协商”作为解决纠纷的首选途径。2.第三人居中调解。合同发生纠纷,当事人可以请协议条款约定的单位或人员居中进行调解。这种调解不同于仲裁程序和诉讼程序中以调解方式结案的调解。3.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如果不愿意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仲裁或诉讼。4.向人民法院起诉。合同发生纠纷后,当事人自行协商、调解不成的,合同中又没有仲裁条款,事后又没达成仲裁协议的,则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 第十七条 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可以主动调解。当事人一方明确拒绝调解的,不得调解。
  • 无权处分的房屋赠与合同已公证怎么办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无权处分的房屋赠与合同已公证怎么办

    内容:无权处分的房屋赠与合同已公证怎么办赠与合同有效,只要在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情况下订立。但房屋所有权不转移,因为不符合善意取得的规定,受赠人没有支付对价。《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那么无权处分的房屋赠与合同已公证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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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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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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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已做公证赠与他人,没有正式过户是否可以反悔?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房屋已做公证赠与他人,没有正式过户是否可以反悔?

    内容:2005年8月份,干女儿李小姐因交通事故不幸死亡,李小姐的生母拿着赠与合同索要该房产,并要求王老先生办理过户手续,但此时的王老先生却因经济原因及干女儿已去世等原因,不想将该房出赠。本案中,王老先生与李小姐虽然到公证处办理了赠与公证,将该房赠与李小姐,但他们未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故该赠与尚未生效。现在王老先生提出不愿赠与,符合法律规定,该房产权仍归王老先生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那么房屋已做公证赠与他人,没有正式过户是否可以反悔?。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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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毋磊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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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证过的赠与合同在通常情况下是不可以撤销的。但受赠人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严重侵害赠与人合法权益等法定情形的,赠与人可以行使法定撤销权,撤销赠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 出租他人房屋是否属于无权处分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出租他人房屋是否属于无权处分

    内容:房屋承租人擅自转租的无权处分行为如得不到房主追认,转租合同无效。这就使得次承租人在追究承租人违约责任时遇到了难题。如合同被认定为无效,次承租人只能追究承租人的缔约过失责任即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而不能追究因合同违约应承担的惩罚性赔偿责任。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那么出租他人房屋是否属于无权处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2.02.06559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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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后有效,房屋买卖合同依法成立后就是有效的,是否公证并不是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具备这些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四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房屋赠与不公证有效吗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房屋赠与不公证有效吗

    内容:赠与合同的生效并不以公证为要件,经过了公证但是没有办理房屋登记手续,受赠人只能依据合同法要求赠与人承担违约责任,并不能得到房屋的产权。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吴梦云律师
    2022.03.22222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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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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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于无权处分订立的赠与合同怎么处理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基于无权处分订立的赠与合同怎么处理

    内容:基于无权处分订立的赠与合同怎么处理赠与合同有效,因为经过了双方合意。但是财产所有权不发生转让。第三百一十一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那么基于无权处分订立的赠与合同怎么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2.06897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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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请求确认夫妻一方所签合同无效、无权处分起诉状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请求确认夫妻一方所签合同无效、无权处分起诉状

    内容:一.请求确认夫妻一方所签合同无效、无权处分起诉状夫妻一方与第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夫妻共有房产出卖给第三人,另一方依照《合同法》第五十一条“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的规定,已善意取得该房屋所有权,请求判决驳回夫妻另一方的诉请。的规定,应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有效,买房的第三人因夫妻另一方不协助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导致房屋产权无法过户,有权请求卖房的夫妻一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主张赔偿损失。那么请求确认夫妻一方所签合同无效、无权处分起诉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2.02.06495人收看
  • 李维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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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房产纠纷、合同纠纷、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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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没公证赠与的财产在一定条件下是能要回的。赠与合同不属于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且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是可以撤销的;出现法定撤销赠与的事由时,也可以请求撤销赠与。
  • 非所有权人赠与房屋 合同无效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非所有权人赠与房屋 合同无效

    内容:在法院审理中,依法准予侯某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第三人侯某诉称,其与张某离婚时共同房产西房判归其所有,张某无权处分属于我的财产,要求确认张某与被告签订的赠与合同无效。被告张某之弟辩称,张某与被告签订的赠与合同,系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并没有违背公平原则,因此赠与合同真实有效。张某在未取得该部分房屋所有权、事后又未征得侯某同意情况下所做的将西房赠与他人的行为显属无权处分。因此张某将侯某所有的房产赠与本案被告的民事行为无效。综上所述,张某将侯某所有的西房和自己所有的北房赠与他人的行为属无效民事行为,故依法判决赠与合同无效。那么非所有权人赠与房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1.12.31554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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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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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条件的赠与合同经法定程序也是可以进行公证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应当对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继承、合同等相关事项办理公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 离婚合同为什么无权处分他人财产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离婚合同为什么无权处分他人财产

    内容:离婚协议无权处分他人财产案件经过49岁的侯奶奶,有一儿一女,哪个当妈的都希望自己的儿女能幸福。没想到,儿媳小红却不同意。今年5月,小俩口正式办理了离婚手续。侯奶奶说,儿子儿媳的离婚协议,他从来就没看见过,更不知道到底写了什么,她马上给身在外地的小伟打了电话。律师表示,侯奶奶和小红签订的属于赠予协议,由于房屋是固定财产,在没有实际办理房产过户的情况下,仍然归侯奶奶个人所有。侯女士的儿子和她的儿媳,对于这个财产处理这一块,在法律上是不生效的。目前,小红已经对侯奶奶的居住权造成了非法侵害,属于侵权行为。那么离婚合同为什么无权处分他人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2.01.30204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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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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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公证需要以下这些材料: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房产所有权证;房产管理部门批准的卖房申请书和评议房价单等;房屋买卖合同;如果房产属卖房人与他人共有的,应提供其他房产所有权人同意卖房或放弃产权的书面意见;公证员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公正程序规则》 第十八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2、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3、申请公证的文书;4、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5、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 赠与合同的公证问题

    李广荣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广荣

    赠与合同的公证问题

    内容: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2000年5月老万夫妇把自己的一处房产赠与了儿子小万并签订了房产赠与合同,合同同时约定:老万夫妇在其所赠与的房屋内有享有居住权,直至去世。双方将该份赠与合同进行了公证,此后小万办理了房屋产权的变更登记,将该房产权属登记在自己名下。第一条甲方决定将位于_________区_________街_________楼_________层_________号的房屋一套,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无偿赠与给乙方;乙方同意接受此赠与。第二条甲方保证其对上述房屋拥有所有权。那么赠与合同的公证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广荣律师
    2021.12.31501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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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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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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