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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因管理的内容是什么

邢颖律师2022.02.06934人阅读
导读:

无因管理的内容是什么一、被管理人的义务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物而遭受的损害,必须是管理人本身没有过错而产生的损失。在无因管理中,管理人应承担适当管理义务,也即应依本人明示或可推知的意思,以利于本人的方法为管理。无因管理开始后,管理人就负有一定的义务,如适当管理、及时通知本人等。管理人未履行或不适当履行的责任。法律规定无因管理制度的制度目的是为了鼓励见义勇为,乐于助人的行为。那么无因管理的内容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无因管理的内容是什么一、被管理人的义务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物而遭受的损害,必须是管理人本身没有过错而产生的损失。在无因管理中,管理人应承担适当管理义务,也即应依本人明示或可推知的意思,以利于本人的方法为管理。无因管理开始后,管理人就负有一定的义务,如适当管理、及时通知本人等。管理人未履行或不适当履行的责任。法律规定无因管理制度的制度目的是为了鼓励见义勇为,乐于助人的行为。关于无因管理的内容是什么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无因管理的内容是什么

一、被管理人的义务

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民法通则第九十三条规定的管理人或者服务人可以要求受益人偿付的必要费用,包括在管理或者服务活动中直接支出的费用,以及在该活动中受到的实际损失。

1、偿还管理人为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注意必须是管理事物所支出的必要费用,若某项费用可支出可不支出,那么不能请求被管理人偿还。只要是管理事物所支出的必要费用,而不论是否超过其管理事物而给被管理人带来的价值均可请求偿还。

2、清偿管理人为管理事务而承担的必要债务。

3、赔偿管理人为管理事务而遭受的损失。此种损害,应与管理事务具有相当的因果关系。管理人因管理事物而遭受的损害,必须是管理人本身没有过错而产生的损失。若某项损失虽然是在管理事物过程中发生的但是与管理人的事务无关或者虽然与管理的事务有关但是却是因管理人自身的过错所产生的则被管理人不承担该项损失。

二、管理人的义务

1、适当管理义务。管理人管理事务应当尽到必要的注意,否则因为管理人的过失给被管理人造成损害额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在无因管理中,管理人应承担适当管理义务,也即应依本人明示或可推知的意思,以利于本人的方法为管理。

2、返还义务。管理人因管理事务所获得的一切财产或者权利都应当反还给被管理人。

3、及时通知义务。管理人开始管理后,除无法通知被管理人的应当及时通知被管理人并遵照被管理人的指示进行管理。

4、债务不履行的责任。无因管理开始后,管理人就负有一定的义务,如适当管理、及时通知本人等。如果管理人未尽到这些法定义务,就属于债的不履行,应承担不履行债的法律后果。管理人未履行或不适当履行的责任。对本人造成损害的,应向本人承担债务不履行的责任。该责任以管理人主观上有过错为要件,但为免除本人生命、身体或财产上的急迫危险时,对本人造成的损害,管理人仅于具有恶意或重大过失时,始负赔偿责任。此为管理人赔偿责任的减轻,因为管理人在危急场合往往来不及审慎判断,不能苛求管理人周全管理,因而应降低对管理人注意程度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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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因管理的内容是什么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无因管理的内容是什么

    内容:无因管理的内容是什么一、被管理人的义务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物而遭受的损害,必须是管理人本身没有过错而产生的损失。在无因管理中,管理人应承担适当管理义务,也即应依本人明示或可推知的意思,以利于本人的方法为管理。无因管理开始后,管理人就负有一定的义务,如适当管理、及时通知本人等。管理人未履行或不适当履行的责任。法律规定无因管理制度的制度目的是为了鼓励见义勇为,乐于助人的行为。那么无因管理的内容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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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广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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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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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是我国民法上的无因管理行为。具体到本案,龙二与历大和历小并无事先约定,亦无法定办理上述事务的义务,为避免历大及历小利益受损,主动为历大办理后事、摘卖西瓜,构成无管理的民事行为。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三条的规定,无因管理人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因无因管理而支出的必要费用。龙二据此可以要求历小承担的必要费用,包括历大殡葬费1.5万元、雇工费5干元。其本人3000元劳务费不属于无因管理的必要费用,不在法定请求范围之内,不获法律支持。但历小如主动给付或者自愿给付龙二3000元不在此限。
  • 无因管理之债属于意定之债吗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无因管理之债属于意定之债吗

    内容:无因管理之债是指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的管理或者服务的事实行为,该事实行为所产生的债务称之为无因管理之债。债是特定当事人之间请求为特定的给付的法律关系。按照债的设定及其内容是否允许当事人以自由意思决定,债可以分为法定之债与意定之债。法定之债,是指债的发生及其内容均由法律予以规定的债。法定之债主要包括侵权行为之债、不当得利之债、无因管理之债及缔约过失之债。单方允诺属于意定之债。法律承认意定之债的法律效力,是民法私法自治精神的必然要求。那么无因管理之债属于意定之债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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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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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因管理特征包括哪些内容

    荣静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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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因管理特征包括哪些内容

    内容:无因管理特征包括哪些内容1、无因管理是管理他人事务的行为。因为确定无因管理不是基于管理人管理他人事务的意思表示,而是基于一定的需要管理的客观事实状态,所以,无因管理不以管理人与本人的双方意思表示为要素,它不是法律行为,而只能是事实行为。如果管理人管理事务的行为是违法行为,这不仅不构成无因管理,而且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只有在既无当事人的协议又无法定义务时,管理人对他人事务的管理才是无因管理。对于连带债务,当其中一个债务人代其他债务人履行了全部债务时,有的人认为这是无因管理。那么无因管理特征包括哪些内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荣静月律师
    2022.02.06194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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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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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的区别包括哪些呢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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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冰峰

    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的区别包括哪些呢

    内容:现实生活中经常会出现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的情况,但是涉及到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等原因时,往往需要区分开来,这里催天下小编为大家他们之间的区别。无因管理中,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很可能支出必要费用,但却未必获得利益。若以不当得利制度取代无因管理制度,则不利于对管理人合法权益的保护。这些内容只有无因管理制度才能包揽。那么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的区别包括哪些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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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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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善意的无因管理的含义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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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嘉娱

    善意的无因管理的含义是什么

    内容:善意的无因管理的含义是什么一、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的区别是什么1、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无因管理属于行为,管理人的意志内容有意义,其是否有为他人利益管理的意思是能否成立无因管理的重要条件;而不当得利属于事件,不论当事人的意志内容如何,均不会影响不当得利的成立。由于不当得利是无法律根据的得到利益,而无因管理是本人得到利益的法律根据,所以在法律适用上,无因管理排斥不当得利。无因管理就是行为人没有义务管理某事而去管理了,为对方减少了损失。那么善意的无因管理的含义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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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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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无因管理的具体内容都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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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无因管理的具体内容都有哪些

    内容:关于无因管理的具体内容都有哪些1.被管理人的义务:偿还管理人为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清偿管理人为管理事务而承担的必要债务、赔偿管理人为管理事务而遭受的损失。管理人因管理事物而遭受的损害,必须是管理人本身没有过错而产生的损失。在无因管理中,管理人应承担适当管理义务,也即应依本人明示或可推知的意思,以利于本人的方法为管理。无因管理开始后,管理人就负有一定的义务,如适当管理、及时通知本人等。法律规定无因管理制度的制度目的是为了鼓励见义勇为,乐于助人的行为。因此,无因管理具有无偿性,管理人不能要求本人支付报酬。那么关于无因管理的具体内容都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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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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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因管理包括什么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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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楠楠

    无因管理包括什么内容

    内容:无因管理包括什么内容一、被管理人的义务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物而遭受的损害,必须是管理人本身没有过错而产生的损失。在无因管理中,管理人应承担适当管理义务,也即应依本人明示或可推知的意思,以利于本人的方法为管理。那么无因管理包括什么内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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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无因管理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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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晓红

    民法典无因管理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内容:所以无因管理的受益人有可能要承担赔偿的。法定之债,是指债的发生及其内容均由法律予以规定的债。法定之债主要包括侵权行为之债、不当得利之债、无因管理之债及缔约过失之债。具体而言,侵权行为之债是指行为人因故意或过失侵害他人财产权利或人身权利,并造成损失而产生的债;不当得利之债是指没有法律上或合同上的根据,使他人财产受到损失而使自己获得利益而产生的债;无因管理之债,是指没有法定和约定的义务为他人管理事务的行为产生的债。那么民法典无因管理是否承担赔偿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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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因管理之债的含义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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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段建国

    无因管理之债的含义

    内容:无因管理之债的含义和构成要件是指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的管理或者服务的事实行为,该事实行为所产生的债务称之为无因管理之债。无因管理之债的构成条件一、客观要件第一、管理他人事务所谓“事务”,是指为足以满足人们生活需要的一切事项。无因管理是无因管理之债的发生根据,无因管理之债是无因管理的效力,其内容是管理人与本人享有的权利和负担的义务。那么无因管理之债的含义。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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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因管理的定义以及无因管理纠纷的成立条件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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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维

    无因管理的定义以及无因管理纠纷的成立条件

    内容:无因管理之债发生后,管理人享有请求本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的债权,本人负有偿还该项费用的债务。无因管理之债的产生是基于法律规定,而非当事人意思。无因管理纠纷的成立条件是什么成立要件有三:为了他人的利益、无法律上的义务、管理他人事务。无因管理是无因管理之债的发生根据,无因管理之债是无因管理的效力,其内容是管理人与本人享有的权利和负担的义务。那么无因管理的定义以及无因管理纠纷的成立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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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因管理内容有哪些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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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邢颖

    无因管理内容有哪些

    内容:无因管理内容有哪些一、无因管理的概念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自愿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无因管理之债发生后,管理人享有请求本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的债权,本人负有偿还该项费用的债务。无因管理之债的产生是基于法律规定,而非当事人意思。无因管理之事务,可以是有关财产的事项,也可以是非财产的事项,但应当是适宜成为债的客体的事务。大家需要注意,无因管理人是不享受报酬请求权的,只能要求权利人对自己在无因管理中的适当支出进行赔偿。那么无因管理内容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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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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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因管理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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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铭芝

    无因管理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内容:无因管理的具体内容是什么一、被管理人的义务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物而遭受的损害,必须是管理人本身没有过错而产生的损失。在无因管理中,管理人应承担适当管理义务,也即应依本人明示或可推知的意思,以利于本人的方法为管理。法律规定无因管理制度的制度目的是为了鼓励见义勇为,乐于助人的行为。中断管理对受益人不利的,无正当理由不得中断。管理的事务不需要紧急处理的,应当等待受益人的指示。管理人管理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及时转交给受益人。那么无因管理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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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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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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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因管理债权是优先受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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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珊

    无因管理债权是优先受偿吗

    内容:多个债权人的债权种类不同的,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优先于金钱债权受偿。一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执行的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各债权比例受偿。所谓他人的事务,是指无因管理的事务须是他人的事务,而非管理人的事物。那么无因管理债权是优先受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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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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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见义勇为和无因管理的区别是什么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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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义勇为和无因管理的区别是什么

    内容:见义勇为和无因管理的区别是什么见义勇为和无因管理的区别主要在于具体行为的危险程度不同。无因管理属于行为,管理人的意志内容有意义,其是否有为他人利益管理的意思是能否成立无因管理的重要条件;而不当得利属于事件,不论当事人的意志内容如何,均不会影响不当得利的成立。一般情况下,两者的含义大体相似,不过不能把见义勇为简单地归为无因管理。从法学理论上来说,见义勇为在我国民法中应属于无因管理的范畴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到损害而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行为。那么见义勇为和无因管理的区别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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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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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因管理之债的内容有什么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无因管理之债的内容有什么

    内容:无因管理之债的内容有什么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第九百七十九条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管理事务不符合受益人真实意思的,管理人不享有前款规定的权利;但是,受益人的真实意思违反法律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除外。中断管理对受益人不利的,无正当理由不得中断。管理的事务不需要紧急处理的,应当等待受益人的指示。管理人管理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及时转交给受益人。那么无因管理之债的内容有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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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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