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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真正连带之债的绝对效力是什么

张旭律师2022.02.07445人阅读
导读:

不真正连带之债的绝对效力是什么(一)对外效力由于不真正连带债务是各个独立债务,各个债务基于不同的发生原因而分别存在,因此,对于债务人之一发生的事项原则上对其他债务人不发生影响,即其效力不及于其他人。而在连带债务中,这些事项一般对其他债务人发生绝对效力。如果不真正连带债务人中有人应对债务的产生负终局责任,尽管债权人对终局责任人以外的其他债务人的债务免除的效力不及于终局责任人,但免除终局责任人的债务时在其免除限度内其他债务人的债务也归于消灭。所谓终局责任人,就是指对于数个不真正连带债务的发生应最终负责的人。不真正连带之债内部追偿的性质是让与请求权。那么不真正连带之债的绝对效力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不真正连带之债的绝对效力是什么(一)对外效力由于不真正连带债务是各个独立债务,各个债务基于不同的发生原因而分别存在,因此,对于债务人之一发生的事项原则上对其他债务人不发生影响,即其效力不及于其他人。而在连带债务中,这些事项一般对其他债务人发生绝对效力。如果不真正连带债务人中有人应对债务的产生负终局责任,尽管债权人对终局责任人以外的其他债务人的债务免除的效力不及于终局责任人,但免除终局责任人的债务时在其免除限度内其他债务人的债务也归于消灭。所谓终局责任人,就是指对于数个不真正连带债务的发生应最终负责的人。不真正连带之债内部追偿的性质是让与请求权。关于不真正连带之债的绝对效力是什么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不真正连带之债的绝对效力是什么

(一)对外效力

由于不真正连带债务是各个独立债务,各个债务基于不同的发生原因而分别存在,因此,对于债务人之一发生的事项原则上对其他债务人不发生影响,即其效力不及于其他人。例如,对债务人之一的履行请求、免除、混用、时效的完成等对其他债务人概不发生效力。而在连带债务中,这些事项一般对其他债务人发生绝对效力。例外情况如下:

1。客观上满足债权的事项就一个债务人而发生时,其效力及于其他债务人。其他债务人的债务也因而消灭。清偿、代物清偿、提存等均属此项。因为此类事项均可使债权在客观上得到满足,债权无存在必要和根据,其他债务人的债务当然应该消灭。

2。如果不真正连带债务人中有人应对债务的产生负终局责任,尽管债权人对终局责任人以外的其他债务人的债务免除的效力不及于终局责任人,但免除终局责任人的债务时在其免除限度内其他债务人的债务也归于消灭。因为其他债务人在履行债务后可向终局债务人求偿,如果对终局责任人的债务免除的效力不及于其他债务人,其他债务人在履行债务后就不能向终局责任人追偿,这实际上剥夺了其他债务人的追偿权。

(二)对内效力

在连带债务中,各债务人之间有分担数额,债务人之一超过其分担数额清偿时,就对其他债务人享有内部追偿权,这种求偿权是基于各债务人共同行为,而请求各债务人分摊各自的份额。不真正连带之债不存在内部分摊问题,不产生内部分摊求偿权,但存在内部追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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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有的区别有哪些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有的区别有哪些

    内容:一.区分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的意义主要在于二者的效力不同1.各债权人的债权或各债务人的债务各自独立,对某一债权人或某一债务人发生效力的事项,对于其他债权人或债务人原则上不发生影响。在因合同产生的按份之债中,当事人解除合同的,须由一方当事人全体向另一方当事人全体为之。二.连带之债的效力分为外部效力与内部效力外部效力是指有连带关系的一方与对方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内部效力是指有连带关系的一方当事人间的关系。在连带债务中,各债务人均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

    王学瑞律师
    2022.03.23433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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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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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真正连带之债是什么意思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不真正连带之债是什么意思

    内容:而在连带之债中,各个债务的发生原因,绝大多数的情况下都是同一的。如乙、丙二人对甲共同实施了加害行为,或者共同危险行为,则乙、丙二人与甲之间即发生了连带之债,而其中各个债之发生原因,显然是同一的。那么不真正连带之债是什么意思。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2.02.07281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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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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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连带之债的主要特点是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为两个人以上,债务为同一标的等,债权人为两人以上的,部分或全部的债权人都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有两个人以上的,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八条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第五百一十九条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该债务人主张。被追偿的连带债务人不能履行其应分担份额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应当在相应范围内按比例分担。
  • 不真正连带之债与连带之债的关系是什么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不真正连带之债与连带之债的关系是什么

    内容:有无目的之共同为连带债务与不真正连带债务根本区别之所在。不真正连带债务并未加重债务人自身的负担各债务人都只需对自己的债务负责而连带债务则是为了确保债权人利益的实现而设定给债务人的一种加重责任。不真正连带债务中对债务之一发生的事项原则上对其他债务人不发生任何影响但当存在终局责任人时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务免除效力及于其他债务人在连带债务中因各债务人之间具有主观联系因而就债务人所产生的事项效力及于其他债务人。那么不真正连带之债与连带之债的关系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2.01.24121人收看
  • 毋磊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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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连带之债的执行条件有:存在连带之债;债务人不能按约定全面履行其债务;债权人向法院提起诉讼,生效的裁判中有判决给付的内容;而连带债务人未提出抗辩或者异议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八条 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 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第五百一十九条 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该债务人主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 保险代位权是否是不真正连带之债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保险代位权是否是不真正连带之债

    内容:保险代位求偿权是指因第三人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由于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方的请求赔偿的权利或过错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追偿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或相应扣减保险赔偿金。其二,代位权的产生须在保险人给付保险金额之后。代位求偿权,实质上是一种转移了的债权;而债又是特定当事人之间的一种民事法律关系,在保险公司未给付赔款即保险金额之前,它与造成保险事故的第三者是没有任何债务关系的。那么保险代位权是否是不真正连带之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2.02.07290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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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连带之债执行的依据如下: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 不真正连带之债与连带之债的区别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不真正连带之债与连带之债的区别

    内容:而在连带之债中,各个债务的发生原因,绝大多数的情况下都是同一的。如乙、丙二人对甲共同实施了加害行为,或者共同危险行为,则乙、丙二人与甲之间即发生了连带之债,而其中各个债之发生原因,显然是同一的。因此,连带之债的各个债务人,具有主观上的关联。那么不真正连带之债与连带之债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荣静月律师
    2022.02.07298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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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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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真正连带之债的绝对效力是什么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不真正连带之债的绝对效力是什么

    内容:不真正连带之债的绝对效力是什么(一)对外效力由于不真正连带债务是各个独立债务,各个债务基于不同的发生原因而分别存在,因此,对于债务人之一发生的事项原则上对其他债务人不发生影响,即其效力不及于其他人。而在连带债务中,这些事项一般对其他债务人发生绝对效力。如果不真正连带债务人中有人应对债务的产生负终局责任,尽管债权人对终局责任人以外的其他债务人的债务免除的效力不及于终局责任人,但免除终局责任人的债务时在其免除限度内其他债务人的债务也归于消灭。所谓终局责任人,就是指对于数个不真正连带债务的发生应最终负责的人。不真正连带之债内部追偿的性质是让与请求权。那么不真正连带之债的绝对效力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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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广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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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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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连带之债的效力是如何规定的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连带之债的效力是如何规定的

    内容:连带之债的效力是如何规定的连带之债的效力,因其既有债权人之间及债务人之间的内部连带关系,又有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而应从两方面来看,一为其外部效力,二为其内部效力。连带之债的外部效力对于连带债权而言,各债权人均有权向债务人请求全部给付,债务人也有权向任一债权人主动履行全部债务。在连带债务的情况下,每一债务人均负有履行全部债务的义务。连带债务全部履行前,全体债务人对未履行部分仍负连带清偿责任。在连带之债中,债权人或债务人中一人所生事项的效力,是否及于其他债权人或债务人,各国立法不尽一致。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那么连带之债的效力是如何规定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2.02.07360人收看
  • 姚平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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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而连带之债是指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八条 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 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七百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 什么是连带之债及其有怎样的效力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什么是连带之债及其有怎样的效力

    内容:什么是连带之债及其有怎样的效力一、连带之债的概念连带之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权人或债务人,对外享有连带债权或负有连带债务的债。在连带债务全部清偿之前,全部债务人对未履行部分仍负连带义务。在连带债务中,当一个债务人履行债务超过他应承担的债务份额时,其对其他债务人享有求偿权。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那么什么是连带之债及其有怎样的效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2.02.07531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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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真正连带债务是指多个债务人就各自立场,基于不同的发生原因而偶然产生的同一内容的给付,各自独立地对债权人负全部履行的义务,并因债务人的履行而因其使全体债务人的债务归于消灭的债务。不真正连带债务制度既能保护债权人的合法利益,充分实现债权,又能保护债务人的合法权益,使其免受连带债务重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八条 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第五百一十九条 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该债务人主张。被追偿的连带债务人不能履行其应分担份额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应当在相应范围内按比例分担。
  • 如何区分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如何区分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

    内容:区分按份之债和连带之债的主要意义在于二者的效力不同。在按份之债中,任一债权人接受了其应受份额义务的履行或任一债务人履行了其应负担份额的义务后,与其他债权人或债务人均不再发生任何权利义务关系。在连带债务全部清偿之前,全部债务人对未履行部分仍负连带义务。某一债权人受领全部给付或者受领部分给付超过自己应享有份额的部分,应按债权人之间确定的债权比例交还其他债权人,其他债权人也有权利要求受领给付的债权人予以返还。那么如何区分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2.02.09838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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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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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连带之债与不真正连带之债的区别有哪些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连带之债与不真正连带之债的区别有哪些

    内容:连带之债与不真正连带之债的区别有哪些1、二者各个债务发生的原因不同不真正连带之债的各个债务,其发生原因必不相同。如乙、丙二人对甲共同实施了加害行为,或者共同危险行为,则乙、丙二人与甲之间即发生了连带之债,而其中各个债之发生原因,显然是同一的。因此,连带之债的各个债务人,具有主观上的关联。这主要是由连带之债中的各个债务在多数的情况下具有共同的发生原因所决定的。那么连带之债与不真正连带之债的区别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2.02.071010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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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连带之债的效力是什么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连带之债的效力是什么

    内容:在连带债务全部清偿之前,全部债务人对未履行部分仍负连带义务。连带之债的效力,又可分为连带债权的内部效力和连带债务的内部效力。在连带债务中,当一个债务人履行债务超过他应承担的债务份额时,其对其他债务人享有求偿权。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那么连带之债的效力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2.02.0771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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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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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连带之债种类的内容有哪些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连带之债种类的内容有哪些

    内容:连带之债种类的内容有哪些连带之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权人或债务人,对外享有连带债权或负有连带债务的债。在连带之债中,多数债权人中的任何一个人都有要求债务人清偿全部债务的权利,这种连带关系称之为连带债权;多数债务人中的任何一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这种连带关系称之为连带债务。再如,两家工厂向同一河道排污,造成养鱼户的鱼死亡,此时两家工厂对排污损害负不真正连带债务。连带之债的要件所谓终局责任人,就是指对于数个不真正连带债务的发生应最终负责的人。不真正连带之债内部追偿的性质是让与请求权。那么连带之债种类的内容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2.02.07307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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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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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连带之债进行连带保证的规定是如何的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对连带之债进行连带保证的规定是如何的

    内容:对连带之债进行连带保证的规定是如何的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一方人数为二人以上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享有连带权利的每个债权人,都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了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法律规定连带之债的目的在于确保债权人的利益。但是,对债务人而言,连带之债加重了债务人之间的责任,因而除有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特别约定时,不得适用连带之债。不真正连带之债属于广义的请求权竞合中的一种,区别于狭义的请求权竞合。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那么对连带之债进行连带保证的规定是如何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2.02.07601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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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共同之债与连带之债的区别是什么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共同之债与连带之债的区别是什么

    内容:共同之债与连带之债的区别是什么共同之债与连带债务二者在效力上并不完全相同,它们的区别是:1、共同之债虽可准用连带债务之规定,但这仅是因为给付不可分,而非实质上有连带关系,因此,当给付变为可分时,即成为可分债务。在连带之债中,多数债权人中的任何一个人都有要求债务人清偿全部债务的权利,这种连带关系称之为连带债权;多数债务人中的任何一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这种连带关系称之为连带债务。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那么共同之债与连带之债的区别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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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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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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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连带责任保证连带之债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连带责任保证连带之债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内容:连带责任保证和连带之债的法律规定是什么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如果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依法向连带责任保证人请求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不得拒绝,这就是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期间效力的积极方面。连带之债是多数之债的一种。只要任何一个债务人或债权人清偿了全部债务或主张了全部债权,随之整个连带之债即已消灭。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那么连带责任保证连带之债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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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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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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